我天生就没有体育细胞,尤其是跑步,特慢。为此,爸爸妈妈伤透了脑筋,要知道,体育不好对将来考高中上大学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虽然我先天不足,但妈妈说,只要有毅力,长跑还是没问题的,但老天还给了我一个缺点:怕累!
这不,这天阴云密布,我们都在等下雨,因为有通知,下节体育课要跑800米和1000米。我们祈祷着,天空也下起小雨,但最终,我们还是被体育老师给骂下来了。
我的脚步不情愿的走向操场,看到宽大的跑道,我顿时感到头晕腿软。
风,呼啸而来,袭卷故乡;雨,绵绵落下,轻抚故乡,而那久违的阳光却迟迟不愿再与我们相见。树木枯黄落叶,大地面露土色,而就在这死沉沉的冬季却依然存在生机:鸟儿依然飞翔,动物依然欢畅,溪水潺潺流向远方。自然的一切都那么和谐、美好。
有的人总认为:灰白是凄凉的;金黄是土气的;黑色是阴暗的,冬季的自然在他们眼中是庸俗的颜色,于是他们开始穿上艳丽的色彩,试图改变周围所谓“庸俗”的环境。大红大绿,姹紫嫣红的颜色纷纷出笼,人们互相攀比着自己的“新潮”时装,然而事实却截然相反。
秋的黄代表丰收的喜悦,落叶小道的浪漫与高雅之美;冬的白是“丰年”的瑞兆,是纯洁的境地;春的绿代表新的希望,万物复苏,是生的喜悦;夏的蓝是清凉的湖水,沁人心脾。大自然把各种色彩给予了四季,有时浓妆艳抹,却又妩媚动人;有时淡洁素雅,却又不失高贵。无论什么色彩都是那么美丽,哪怕是最凄凉的风景,也有它别具匠心的设计。大自然我行我素,它不顾任何人的指点,依旧按它的意愿挥洒手中那纯净的颜色,让四季各有特点,百看不厌。
最神奇的,是大自然的丰富想象力:海南的终年皆夏,阳光沙滩;漠河的常年积雪,松柏挺立;昆明的四季如春,百花争艳;北京的秋色潇洒,遍山红叶……组成一幕幕奇幻而美丽的图画。在这些天然无雕琢的图画面前,人类只能惊讶叹惋,却遥不可及,而庸俗的人流却把这最高层次的杰作付之东流,建设起古板呆滞的大楼,工厂也无情地撕毁一张张在它眼中“不值钱”的图画,满身的铜臭已成为庸俗人流的代名词。尽管自然在抗议着一切,他们却仍不为所动。戴着面具,穿上花枝招展的外衣,他们在城市中穿梭着,试图模仿大自然中那最不起眼的蓓蕾,可是,却永远做不到,因为,他们已经失去了自然的本质……
上初中了,成为初中生了,感觉和小学真的不一样。
小学时,每堂课四十分钟,一下课,校园里洋溢着欢声笑语,同学们追着,赶着,笑着,好不活泼,好不热闹。
初中了,每堂课四十五分钟,一下课,阳光撒进教室,洒进走廊,坐在座位上,写着课堂作业,写完了,背书,背完了,写家庭作业,一切都是那么忙碌。
小学时,一到放假,作业什么的统统摔在一边,狠狠玩一把后使劲补,用了一天时间,还是会写完的。
初中了,一到放假,作业是第一位,玩,在一排到了最后一位,因为,时间不够。
加油,努力,争取,学得更好。
时光的河流过春天,流过夏秋,穿越寒冬,消失在远方,似乎不再回还。
然而,当春天如约而至的时候,那遥远的一幕却总是在不经意间涌上心头,往事轻轻叩开我的心灵之门,引心泉汩汩而出……
小时候的我有点与众不同,胆小敏感,不喜欢和其他的小朋友交流,天生喜欢和虫鸟花鱼打交道,老是在村里的小树林里与各种各样的昆虫玩耍。忽然就到了上学 的年龄了,我还是喜欢那些各种各样的虫子,常年的独自玩耍虽说找到了自我的快乐,可是缺少了与同龄人的交流竟变得有些自闭了。于是,在教室里,我感到一种 恐慌,我不知如何是好,最终还是一个人走到教室外面去寻找熟悉的“朋友”去了。我逐渐地孤单了自己,而同学们看到我经常和虫子说话,除了感到怪异,还多了 几分冷落。我感到无比的孤独。
美丽的刘老师就是在这时候注意到了我,一天课间操的时候,刘老师找到了我,把我叫到办公室,她告诉我,有 一个著名的昆虫学家叫法布尔,他非常喜欢昆虫,每天观察昆虫的生活习性,记录昆虫的生活,后来写成了一部伟大的科学着作。听了老师的话,我十分兴奋,大声 地向老师说“老师,我对虫子可熟悉了,我知道很多事呢!”刘老师说“是啊,我早看出来了,你是一个小昆虫学家呢!你的肚子里一定有许多昆虫的故事呢!”我 一听刘老师这样说,立刻骄傲地说“那当然!”刘老师说“既然这样,可不可以把这些故事告诉同学们呢?”听了老师的话,我心头的喜悦与骄傲一下子消失得无影 无踪,变得吞吞吐吐起来,“这……这……”刘老师又说“你不知道,好多同学都跟我说想听你讲昆虫的故事呢,怎么,你不愿意讲给同学们听吗?”听到老师这样 说,我的心头涌起了一阵热意,“老师,同学们真的愿意听我说吗?”“那当然,同学们都盼着呢。”刘老师说。不明就里的我最终犹豫着答应了刘老师。
就这样,在刘老师的安排下,我们班组织了一次班会,由我给大家讲一些昆虫的故事,说实话,那次班会我的表现实在不怎么样,也许是太紧张了,也许是很少和 大家交流,也许是……总之,我感觉讲得一点儿也不精彩,不过刘老师和同学们鼓励的掌声还是打开了我自闭的心门,逐渐地,我不再孤单,而我的昆虫故事也讲得 越来越好,我终于融入了大家庭。
事情过去很多年了,可我的心里还是热乎乎的。
盛夏,清风徐来,月升东山。老槐树上虽然没有小喜鹊,但知了却不停地名叫着,鱼塘里蛙声大作,动物的叫声编织了一首新的交响曲......
街上,乘凉的人很多,男女老少,三五成群,还有小朋友呢!老爷爷们拿着烟斗,胸有成竹地谈论着今年的\'收成;老太太们轻轻地哼着催眠的歌谣,不停地拍着怀里甜睡的宝贝孙孙,姑娘小伙子们正在争论着什么,时而发出阵阵欢声笑语;那些天真无邪的儿童,正在追捕着繁星似的萤火虫......
郊外,碧野、群山、树林、溪水、稻田,在月亮下显得格外的清晰、壮观。
啊!夏夜的田野啊,宁静安逸!到现在,我才明白“人生难得几回醉”这个句子的意思,大概这农家的生活就是一樽醇美的浓酒,有谁能够不醉呢?
有时候,会很想念以前的朋友,想念和她们在一起的日子,平淡而又简单。有事没事在一起叨唠叨唠,闲话家长,让我感受她们的亲切与温暖。
有时候,会很想念以前的朋友,想念咱们一群人坐在一起吃饭的样子,想起我们因为一直吃嘉裕堂而叫苦连天的场景,想起龙岩小吃那客家菜的味道、还有好清香瓦罐,还有海氏粥,还想起被我们封***的杨记……仿佛就在昨天。
有人说怀念过去是因为人总是活在过去或现状不好,可我觉得并非这样,怀念是因为记忆深刻,也因为过去值得怀念。
进入初中,我遇见了我人生中的第一个拐角——青春叛逆期。这个拐角应该算是我人生启程中最大的敌人了吧。它就像人生中的黑夜,让许多孩子都感到迷茫、无助,也让我一度迷失人生的方向。但那次的邂逅,又让我重拾我那迷失了的人生方向。
自从上了初中以后,我发现整个世界都像变了似的,再也不是我小时候脑海中天真无邪的世界了。我发现每个人都有无数张面孔,每个人都带着面具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即使是你最好的朋友也不过如此,前一刻还在你遇到困难时伸出援手,而后一刻立即缩回,让你掉入万丈深渊。我渐渐地学会伪装,学会把真实的自己藏得很深很深,不想让别人了解自己。因此我总结了一条人生誓言:人不会伪装,那么只会受伤!
一次,我去公园里散心,整理整理最近的心绪。我坐在草坪上,无意中听见了一个小男孩与他妈妈的对话。“妈妈,我想快点长大!”“为什么呢?”“因为长大了我就可以长高,长高后我就离天空更近啦!”“呵呵,但不是长高了就长大了哦。真正的长大意味着你能分辨是非,会担负责任,面对诱惑能坚持自己的信念,不怕挫折,能知错就改,敢于面对现实。这样,你还想长大吗?!”“想,长大是我的梦想。”小男孩肯定地回答。
当这一对母子走后,我躺在草坪上,认真回想小男孩和他妈妈的对话,不由望着蓝天感叹道:“是啊,曾经我也是那么想长大,想离天空更近些,但当我长大后,发现天空已不再像小时候那样蓝时,我开始去认识这个新的世界。在这个过程中,我学着分辨是非,学着承担责任,学着面对现实……但我为什么要伪装自己呢?”
突然间,我好像醒悟了,明白了是童年的梦想让我们一步步走向社会,而又是现实的社会使我们学会了怎样为人处事。我终于知道原来不是世界变了,而是我的心态变了。
人迟早要长大,迟早要面对现实,迟早要认识到现实的残酷和人心的虚伪。但能认识到这些意味着自己已经渐渐地成熟了。我望着湛蓝的天空发自内心地笑了,我已经知道怎么看待这个世界了,因为我已经渐渐地长大了……
现在的我以一个善良、乐观、成熟、坚强的角色出现在社会群体之中。而这一切都要感谢那一次短暂的邂逅,是它让我了解了真正的自己,摆正了自己的人生态度。走过那一个拐角,我又积累了一条人生。
城乡的差别很多人都知道,但那只是表面。我和一位乡下女人的一次相逢,至今让我感觉到阵阵暖意。
我有一个婆婆,她身体其他方面都很好,就是有胆结石。那年暑假开刀,我在医院里和妈妈一起陪婆婆,和婆婆同一病房的是两个患贫血症的女人,一个城里的,一个乡下的。
乡下女人得知城里女人患得也是贫血症时,很是感叹:“不用问,你跟我一样,也是个苦命人。得这个病的,都是劳累过度加营养不良。我丈夫死的早,留下3个孩子给我。这些年,我差点被他们累死。你有几个孩子?”
“就一个,孩子18了,在寄宿学校读书。为了供他,我白天上班,晚上再出去打工……”
“你孩子一定有出息,再熬几年,你就可以享清福了。”
城里女人被乡下女人说得很高兴,问:“你的孩子在做什么?”
乡下女人撇撇嘴说:“出大力呗。老大在家种地,老二在城里干活,老三跑广东打工了。”
深聊下去,两个人居然是同一天生日,三天后的七月初五就是她们50岁生日。
转眼间就到七月初五了。早晨起来,乡下女人泡了两碗方便面,递给城里女人一碗,说:“孩子都不在身边,咱们吃碗自己的长寿面吧!”她们还没把方便面放进嘴,就闯进来一个黝黑的汉子,他手里拎着一个保温盒,满头是汗,一进门就说:“妈,都吃上了呀!”乡下女人一下子就笑了说道:“你不在家忙秋收,跑到这来干什么?”汉子憨憨地笑道:“今天不是你生日吗,我媳妇一大早就做了长寿面,我赶紧给您送过来,妈,祝你长命百岁!”不一会,乡下女人的二儿子从附近的工地赶来了,远在广州的老三也打电话来祝母亲生日快乐……
城里女人在旁边默默看着这和和美美的一家,心里酸溜溜的。
把孩子们赶走之后,乡下女人对城里女人说:“别急你儿子不会不记得你的生日的。”傍晚城里女人的一个同事来医院探望她,一进门就举起一个包裹,说:“你儿子给你快递来一个包裹,我给你捎来了。”乡下女人说:“我就说你不用急嘛!”乡下女人三下五除二把包裹打开,里面有一包衣服,上面有一张纸条,她抓起来,高声念道:“妈妈祝你生日快乐。”然后她把纸条递给城里女人,抖开最上面的一件衣服:“咦,你儿子怎么寄给你男人的衣服。”
眼泪像珠子一样,大颗大颗地从城里女人的眼里掉了下来。
一年之后,我才从婆婆口中得知那个乡下女人不识字,那句话只是她顺口说的,事实上那张纸上写的是:妈我没衣服换了。
时至今日,再有人说城乡有别时,我总会想到那一幕。其实温暖来自人心,又何须分城里还是乡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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