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来了,把大地染绿了,把柳树的枝条“拉”出来了,把小草小花从地下叫起来了,把我家门前的公园变成了一幅美丽的画卷。
这天,我走进公园,来感受春的魅力。迎面,两棵铁树挥舞着翠绿的手臂,对你说:“欢迎你的到来!”他们身后一大群灌木宝宝好奇的看着你,左边,一旁参天大树正对着你笑,石头小路通向遥远的前方,右边,小草正与蝴蝶嬉戏,那儿一条小径正被小草攻占。
走上右边的小道,四周一片祥和:“小草儿从地下探出头,好奇的望着世界,树叶从树枝上钻了出来”,以登高望远的姿势俯视大地,蝴蝶与蜜蜂正表演着舞蹈,路旁那几株蘑菇还酣睡未醒……放眼望去,眼前或浓或淡的一片新绿。
再往走,来到一个池塘,几个老爷爷正在钓鱼,湖面飘着几只纸船,塘中央的莲叶冒出了尖尖的角来,下面小鱼儿正在捉迷藏,清澈的水面映着湖底的沙石,一旁的青蛙正放声高歌,小鸟用清脆的嗓音为他伴奏。
前面是个广场,那儿人来人往。回头望一眼公园,深深的吸一口气,这气味有着草的朴素,树的慈祥,花的娇艳,那是春的气息。
我找到了,春的魅力。
人生之中有很多风景,虽然有的短暂,但是在我心中却无法消失…
去年暑假爸爸妈妈因工作突出,领导给他们两个放了几天假。妈妈为了让我增长知识,开阔眼界,准备带我去看黄河一段景点—壶口瀑布。在路上我们一家人在讨论着那儿是不是很险峻,那儿的人友善吗?我心中充满了很大的期待,期待着那里是怎样的壮观?期待着那里是不是很美?
陕西这一带的路边风景很美,四周环山,马路旁的断崖上种着花草。我正在回味着山间美景时,突然爸爸猛地把方向盘打到路的另一边,我急忙问爸爸发生了什么事,原来爸爸看到路边有一条1米多长的大青蛇,不忍心从它身上轧过,因此才急转方向避开它,一路上有惊无险,经过一天的赶路我们很快到达了我们的目的地—壶口瀑布。
壶口瀑布因它的形状像茶壶的口且流速快,上、下落差大而著名。在这里一条黄河隔开了两地的人民,一边是山西省,一边是陕西省,两地的人民隔河相望,在自己的省市观赏着同样的风景。
下车后,我迫不及待地到了落差最大的地方,黄河水从上流猛地落到下游,极大的落差就形成了极其震撼的场景,我在这里被团团水雾包围着,黄河之水汹涌地落到下游,我不禁产生了一些想法:人的一生有很多的机会,如果选择对了他会飞黄腾达,如果选择错了就会坠入深渊,人的机会就像这黄河之水,来的快,去的.也快,就看你抓不抓得住。
人生中有精彩,有辉煌,同时也会有失落,有孤独。我们要好好地珍惜这亮丽的风景!
我是一只住在森林里的一只小鸟啊,整天无忧无虑的呆在这里,这里是我美丽的家园,这里有我的爸爸,有我的妈妈,有我的许多的好伙伴……可是,有一天森林里传来了一阵阵的枪声,和我在一起玩耍的小伙伴当场暴毙身亡,我知道这是父母说的人类,是他们来了,我得赶紧逃走,否则下一个死亡的可能就是我。于是我匆忙的回到家中,我好害怕,我和父母们只好一起带着泪水和依依不舍的心情离开了这个美丽的家园,到处流浪……
一天黄昏我们来到了一个十分高达的树下,我们一致认为这里是我们的安身之所,与是我们便在这里住下了,但大树爷爷却一直不大高兴,我经常问大树爷爷为什么,但大树爷爷总是叹口气,摇摇头什么也不说。
终于有一天大树爷爷开口了,他说:“这里原来是一片大大的森林,那是我只是一个刚刚发芽不久的小树,但在父母的的保护下我过得十分的开心、十分的好,直到有一天人类带着一把把锯子把这里的一颗颗大树都看倒了,就连我的父母亲也不例外,因为当时我还小所以不符合他们的‘口味’我才免遭毒手。”说完大树爷爷仰天长叹。
一天清晨,大树爷爷急着把我们叫醒,告诉我们人类带着一把把锯子准备把他砍倒了,要我们赶快逃走,我和爸爸妈妈只好在一次带着泪水和依依不舍的心情离开。
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我们总是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住所,但不久后就又得重新带着那种泪水和依依不舍的心情离开,就这样一直流浪,没有一个固定的家……
很享受待在阅览室里的四十分钟,似乎是屏蔽了所有的喧嚣,听得见的只有不次序的翻书声还有轻细的写字声。这是一周中最轻松的一节课,好久好久的紧张与忙碌终于能在此刻平静下来,不用记单词,没有方程式,只需抱着“小博”摘录句子,那些美的掉渣的散文微小说,逐字逐句抄下来,放在笔记本里,再轻轻读给自己听,便有一种满足感和幸福感,可能美好就是这样简单,就是自己做自己喜欢的事,无视周围的一切东西,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阅读课是坐在靠窗的位置,早晨那抹金色的阳光透过窗子斜射下来,正投在我所读的书页上,温润的,暖暖的颜色和着温润的,暖暖的文字,那是种不真实的美感,就只有单纯的文字搅拌着阳光,胜过一切花花世界的妖娆。阳光懒散地打在书页上,纸页上,字迹仿佛也安静而和谐,少了做数学题时的潦草与轻浮。
静静地靠着椅背,手中轻捧着“小博”,头微微低垂,刘海半遮住右眼,阳光照在刘海上或许也成了金色,又或许是其他一种颜色,只是我又想起了那个记忆中的少年。被老师罚站在座位旁,刘海低垂,手中拿着课本,也就是像这样早晨的阳光,将他的刘海染成了金褐色,没错,就是金褐色,那样符合他青涩的面颊,也就是在那一瞬间,我痴痴地望着他的那一头“金发”,以至于老师叫我站起来回答问题时,我脱口而出:“阳光,是最好的染发剂。”也因为这句话被同学嘲笑了大半个学期,总拿这句话用来调侃我时常地望着天空。
看到过很多种阳光,透过枝杈的斑驳树影,照在墙壁上的大半个光点,映在水中的波光粼粼,在欣赏那些阳光时,却忘了周围的环境。而现在安静的阅览室里流下的缕缕阳光,成了我爱上它的所有理由,甚至忽略了窗外的风景,只是在享受着那抹阳光。
以至于投入到忘记时间,忘记一切,常常下课铃打响,唏嘘声一片时,才反应过来已经下课了,只能无奈时间为何流逝的如此之快,要知道数学课可不是这样的。
总是想阅读课永远不要下课,时间永远凝固在那个午前的早晨,坐在靠窗的位置,左手翻着“小博”,右手做着笔记,阳光懒散地洒在桌面上,把一切都涂成金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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