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是一种性别,一个自己的世界。越来越多的男人说,他们很难也很累。要在世界上拚搏,养家糊口,还要承诺起女人的那种寄生的情感。于是男人开始反叛,重塑自我。但是,还是有这样的男人,发出这样的宣言:让所爱的女人感动是一种力量。
所谓“感动”也就是让她流泪。新世纪的男人首先应该让女人流泪。时至今日,男人让女人感动流泪的能力好像越来越退化了。究其原因,是男人们已经吝啬到不肯为女人的眼泪而付出。或者说,男人已经丧失了这方面的能力。
其实男人要让女人流,并非一定要做出惊天动地的事,有时一句不经意间流露的话语或一个轻轻的拥吻,便能打动女人的心。
但如今的男人们大都先建立“丰功伟业”然后再向女人“报喜”。这样的做法颇有些南辕北辙,因为把你的女人感动“一千年太久”,要“只争朝夕”。往往惊天动地的事儿须假以时日,女人们大多没这个耐性;并且“惊天动地”惊动的只是“天地”而不是“女人”。
伸出你的手,张开你的嘴,只要心中有爱,你随时可以让你所爱的女人感动。
不信?就从新世纪第一天开始做起吧!
附录:感动女人若干个场景
1、身边的女人睡到半夜两点突然感到肚子很饿,你不妨起床专门为她来一碗“开杯乐”
2、其实你并不懂五行之术,却装出江湖术士的样子煞有介事地给她看手相,然后将自己的掌心和她的掌心紧贴在一起。
3、出其不意地给她写上一封长长的情书,使她在这“情书抵万金”的年代里感受一份别样的温馨--尽管你的文笔不怎么样。
4、你公务在外,本来说好10天后回来,但在第3天你就回来了。因为你突然想起这天是你们相识纪念日,你回来与她共度这个日子。
5、你们分手已经整整3年了。在新年零点钟声敲响时,你拔通了她的电话,向她致以问候和祝福。
6、她在街头责怪你,可能为了一些连她自己都回想不起的原因。你一声不吭老实,等她骂得差不多时你再说话:“别气坏了身子。不管什么原因惹你生气是我不对。”
周一对每个单位来说,都是较为重要的,今天单位后勤的女同胞几乎全聚合在了图书室,聊上周本单位病故的同事,只因心梗,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第二天就和大家永别了。同时今天又有县政府办的一年青干部,也因心梗,三十五岁永远的离开了人世。大家谈论的话题就是怎样活着?
我想到命运这个词,只是悟性尚未到达一定的境界,还理不出其中的奥妙。感性的认为,道法自然是不会犯错的。
人要认命。人是生活在天地之间的非常渺小的.万物中的一个微不足道的物种,是有很大的局限性的。自然的法则,谁也无法更改,唯有顺从,适应,才是智者。
何为命?命字的写法,巧妙地告诉我们一点内容:人为了一口饭吃,经历了很多曲折坎坷不平,才能找到一个支撑,这个寻找支撑的过程,所经历的一切所拥有的一切,这期间的五彩缤纷,就呈现出各自的不同,这不同就是迥异的命。有的人,她生来就命如桃花,绚烂无比,多数人,都不是大富大贵的命。命,是脚踏实地,立足现实,苦苦抗争战胜自我的过程,这就是个人的命。因为现实又时真的很残酷,有很多不是自己的能力所能操纵的。这命有时给人的是一种沉重苦涩之感。甚至是一份沉重和庄重。但是上苍他也在启迪人们,凡事都有两面性,立足大地太沉重了,不妨抬头看看地以外的世界:上边还有天,天上的白云如此的飘逸,安闲,轻松和自在,当命太悲苦的时候,还有运气在不断的变化,它会把你带到一个别样的世界,那就学着和白云一起奔跑,安闲的自在的轻松的自由的和云散漫在一起,抛开一切沉重的时候,人就有了飘飘欲仙是资历。
我忽然有了茅塞顿开之感,是啊,人不能太物质了,物质的东西给人的是沉重,是窒息是压力,根本产生不了所谓的动力,人还是多拥有些精神成面的东西,人的内在才真正能够做到安闲自在舒服和惬意。
命运两个字给我足够的启示,让我明白:身为女人,强大不是你的代名词,女人应该是精致的,所以精致的女人,就该努力精致的生活。
大地,经过春雨的洗礼,变得格外精神。看过小草从肥沃的土壤里冒出头来;看过冰河的融化;看过燕子的舞姿的;唯独中意冒出嫩芽的大树。一点绿,染大地。春天的它是一个小婴儿。
一季之过,夏天。那绿家伙已经长成大树,浓密的绿头发。不再是嫩绿,而是深绿的大绿叶。树下,老人们有说有笑的谈心,而大树而为他们遮太阳。与烈日作斗争,却从未抱怨过。
秋,一片金黄,似好似坏。这既是绿叶结束生命的季节。绿色的大叶子变成金黄的叶子。稀稀拉拉地脱离大树母亲,慢慢地在空中翩翩起舞。不是英勇飒资,则是做最后的舞蹈葬送自己。不怨,不恨,只是默默把自己的身躯赠与大地为回报。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落叶是最无私的,它从来都是默不吭声,无私奉献。好比生活中的我们,大千世界,芸芸众生,有多少人像落叶一般感恩?有多少人像落叶一样无私奉献?
大树还在飘落金叶,站在旁边,我嗅到了落叶未邂逅的气息,那么清新,那么淡雅。拾起一片落叶,放在心手心,我感受到了落叶的无私精神在我手中徘徊。苍生,落叶虽渺小,但却是一本人生导师,教会奉献,教会感恩。愿金色的秋天是你最美的时光。
世界如此丰富多彩,我愿与落叶相伴。
早上,我在一家小店吃着早餐。一位擦皮鞋的女人立即盯了上来,我看看鞋子,把脚伸了过去。
这是一个40来岁的乡下女人,我一边喝着牛奶,一边唬着脸看着她蹲在地上来回抽动那粗糙多皱的手。这时,一个脏乎乎的老头走了过来,我的目光一接触,立即往回缩,那是一个脚上手上脸上都长了疮,还跛了一只脚的叫花子。他分明已经站到了我的面前,也分明向我伸出了索要施舍的手。
但我脸都不敢抬,甚至屏住了呼吸,我不是舍不得几角零钱,而是不敢看他,我感到眼前的牛奶都变了色变了味,我实在咽不下了。好在小店的老板,赶紧找出几张零钱,让他离开了我和其他吃早餐的人。
这人接了钱,很感谢老板,然后又举起手里一个矿泉水瓶子,问老板能不能给点水喝?老板随意摆了摆头,示意他自己去弄。那老头四处看看,好像有一点茫然。
我知道水桶在哪儿,我只是担心让他接过水的水桶叫别人还怎么喝?这时,擦皮鞋的女人擦亮了我的皮鞋,站了起来。她擦了一把头上的汗,转身走向那老头,手伸向他手中的瓶子:“来吧,我给你接水。”
我的心强烈地动了一下,停住了掏钱的手,看着她。只见她从老头手里抓过瓶子,拧开瓶盖,把里边残留的水甩了出来,然后在水桶下接了一瓶水,再盖好盖子,还用手把瓶子上的污垢仔细擦了擦,把瓶子递给那脏兮兮的一身疮的老头时,又叮嘱了一句:“走好啊!”
做完这一切,她才回到我身边来,提她的篮子并取钱。当我把一块钱递给她时,仔细地打量着她。她没有理会我的目光,又招揽她的生意去了。
朴素的东西为什么会让人觉得美?因为它贴近本色,因为它不为世俗所动摇。我们有时候自诩为高尚,有修养,可是所有的这些并不都表现在光鲜的外表之下。有些人不能做,因为他的心里装满了别人异样的目光;有些人做了,因为他的眼睛里满是需要关心的那些人。
我走出小店,早晨的阳光正好,低头看看鞋子,很亮。我仿佛感到,这个女人,像这阳光,把我心里的某一个角落,也擦亮了。
他确有路数,估计如没有急事,也不会向我这个穷亲戚开口啊。哎,说出来没面子,自己全部家当就只有九千多块,要不,去借一千,补足一万,表表心意,可希望亲戚度过难关。周表哥向钱妹夫说明了情况,好哦,要么我给你账号,你打过来,我人还在外地。周表哥老婆也同意。暴雨依然没有停,周表哥浑身湿透,就赶紧去银行汇了过去。
时间嘀嗒嘀嗒地过,一个十天,两个十天,十个十天,没了回应。老婆嘀咕,你给钱妹夫说十天的钱呢?这个,那个,都是亲戚,就这点钱,我也不好意思要啊,也许他真遇上困难了!一天,路上偶遇钱表妹,闲聊,表妹随意问了句,哥啊,我家的可没有问你也借钱吧?周表哥却一脸愧疚,这个,那个,就借了一万块,我没钱,帮不了忙。
哎呀,你这个糊涂的哥啊,你身体不好,还借钱给他,我跟他日子都过不下去了,他不顾生意,已赌输了四五百万,还不思悔改,到处借钱说要翻本!周表哥顿时懵了,无论想不通,这富人有钱,为什么还要去赌呢?
女人照顾我也有十五个年头了。十五年了,这个女人的变化看的着实让人感动,心痛。
许多个躲藏在尘埃下的梦,在彼岸逐渐汇聚成一场庞大盛宴。金色的篝火用燃烧来祭奠我们已经泯灭的童年。童年,无论怎么寻找,都只是存有女人打我的场面,不知是我这个人爱记恨还是次数太多已成家常便饭,只剩这些。女人的手段很厉害,常常让我疼痛不已。她曾对我说过:“打后心里其实很难受,但是控制不了自己。”知己都记忆深刻。有时还会发笑又有时是那样心酸。由此,女人留给我的印象是严厉的。
是长大了吧!也不常挨打了,或许是女人根本没有精力再管我的琐事。父亲住院了。我终于在周末可以去看看他了。我哭了,女人也哭了,她告诉我:“要坚强,好好学习……”女人的眼里充满了从未有过的疲惫和无助。我知道,女人终于被击垮了,那是曾经那么“坚强”的人。然而,我错了。
女人依然理事着家务,早、中、晚做饭提去给患病的父亲。为他捶背、按肩、洗脚、换药。女人的三点一线——单位、医院、家里的生活真的很累。半年了,她甚至没有一句怨言,把父亲照顾得很细心,当父亲再也没有竖起大拇指夸她的时候,她知道,只剩她一个了。
父亲的葬礼上。女人不会常哭,她只是偶尔发一下呆,那是在想她和父亲的那些事吧!她把葬礼准备的井然有序。那一刻,说真的,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佩服她,那种无以言表的感受。
这个女人真的很强!无论是工作上抑或是生活中,知道吗?我被她深深的感动了,我下决心,也要做一个像她一样坚强的人。于是我努力遗忘父亲去世带给我的伤痛。我们的生活终究步入了正轨,女人开始紧抓我的学习,于是我由60名直升26名。
我知道,从今以后,她要担任母亲这个角色也会承担起父亲这一差事,会很累吧!所以我想要说:妈!你感动了我,我会循着你的脚步带着梦想启航,并且要知道不是只有你一个。
小鸡长着一双像枫叶似的脚,它走起路来慢条斯理,仔细掂量着每一步。上次,一只猫在追赶它,它还是踮起脚尖轻轻地跑,绝不会让一点儿泥点落在自己身上。
每当我走到它身边,它就会乖乖的卧在那里,仰起头,真像一只听话的小狗。有一次,我把小鸡带到姥姥家,姥姥家正好有一堆玉米堆在院子里,就像一座小山。我把小鸡放在院子里让它去玩,想不到它竟然跟我玩起了捉迷藏。它一扑翅膀飞到了玉米山上,用玉米挡住它的脸,当我发现它不在的时候,我就大叫:“小捣蛋,你在哪里?”小鸡一点动静也没有,只是给了我一点提示,我看到了它的小尾巴说:“你快点出来,我找到你们了。”小鸡一扑翅膀飞到了另一座玉米山的山顶上,因为我追的太急,所以没注意到脚下有一个玉米,“噗通”我摔了一个大跟头。
今天,爸爸和妈妈都不在家,还好有小鸡陪着我,我来弹琴,它来唱歌,那歌声真好听呀!在我写作业的时候,它会跳出箱子,在我的稿纸上踩印几片小枫叶,真好看啊!
这就是我最喜欢又可爱的小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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