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喜欢的城市英语作文(我最喜欢的城市的英语作文)

自己喜欢的城市英语作文(我最喜欢的城市的英语作文)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2-07-26 11:23:04
自己喜欢的城市英语作文(我最喜欢的城市的英语作文)

自己喜欢的城市英语作文【一】

要说我最喜欢的事,就要数看书了,书是我的好朋友,是知识的源泉。

还记得高尔基曾说过的那句话“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从我哇哇落地,妈妈爸爸就给我讲故事,虽然那时我听不懂,但我知道了世界上还有这种东西,从那时起我便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就是喜欢看书,家里的书约有260多本,可我还不满足,每个周末都要到新华书店看书,妈妈叫我“小书虫”、爸爸叫我“小书迷”,不管怎么样,我就是爱看书。

每当我捧起一本书,好像连九头牛都拖不动。有一次,我买了一本快乐《1+1》作文书,回到家我就津津有味地看起来,这时妈妈叫到:“妞,快来吃饭啦!”我嘴里说“就来、就来!”可书中小玛莉后来又怎么样了呢?我又猜不清,我真的特别想知道,只好再看下去。妈妈看我原地不动,气得火冒三丈,最后还是她把我拖进了厨房。我食不知味,不甘不愿地吃了起来。脑子里想的全是书上的内容。唉!这个时候吃什么饭呀!

书给我带来的好处多得数不胜数,书中生动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令我陶醉,我读出了书中的酸、甜、苦、辣。读到伤心处我会流泪;读到欢乐时我会哈哈大笑,总之书的好处是无穷的。

看书看多了,我的作文也提高了、词语也丰富了、连语句也通顺多了。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看书,书是我最好的朋友。

自己喜欢的城市英语作文【二】

深圳是我最喜欢的城市。她年轻富有活力。我在这里居住了10年。我爱这座城市的海鲜和美丽的风景。夏天来的时候,我可以去海边看日出,或者去享受冰爽的海水。在周末的时候,去公园散散步。深圳是我的家。等我长大了,我要为这所城市作出贡献,让她变得更好。

自己喜欢的城市英语作文【三】

看过一个国外的故事:有两个少年在厕所相遇,其中一个找另一个戴帽子的借了点儿手纸。等出了厕所借手纸的给戴帽子的上了根烟,以示感谢。于是俩人边走边聊。戴帽子的说:“最近家里逼着我学钢琴,可我怎么都弹不好,郁闷啊!”借手纸那位诧异地说:“钢琴有什么难学的?我从五岁开始弹,现在越弹越溜。倒是我们家里人老逼着我写诗,烦呐!”戴帽子的一听乐了,从背着的挎包里拿出一沓稿纸:“哥们儿就爱写诗,喏,这都是,不行你拿走回家交差去。”

关键在结尾处,原来这个不爱学琴的就是大诗人歌德,不爱写诗的则是莫扎特。故事讲完了,可能多少会有些出入,但是不赖我,是翻译的问题。大家都知道,翻译的水平总是有高有低。

于是,道理就出来了:人,一定要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话虽然如此,我也知道有时候做起来不像说着那么容易。但是起码应该去争取吧?人只活一辈子——我不相信还有什么来世——所以更值得去好好珍惜。而且,人只有做自己想做的事才能从中得到快乐——能快乐地活着恐怕是绝大多数人所追求的。

就拿写作举个例子。略萨曾经说过:“我敢肯定的是,作家从内心深处感到写作是他经历过的最美好的事情,因为对作家来说,写作是最好的生活方式。”还真是这样,我之所以喜欢写作,主要的原因是它能给我带来乐趣,能让我沉醉其中并乐此不疲。金钱和名誉,只不过是一些可有可无的附加价值而已。

说是这么说,但是我相信:如果你正在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并付出了不懈的努力。那么,请你一定要坚持下去。因为天道酬勤,付出和回报基本上是成正比。只是有一点,你想做的这件事首先应该正确而且是适合自己的。

自己喜欢的城市英语作文【四】

我的爱好有很多,其中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是:在书海中遨。

自小的我就是对书迷恋不舍,每每捧起一本书,便爱不释手。现在长大了,也学习了更多文字,自然更对书“情有独钟”。现在我的“图书苑”已有近百本书,每天放学这儿便是我的小天地,我贪婪的润吸着这些精神食粮,在书海里遨游此乃本人最惬意之事!书嘛,不是瞎买的,也不是瞎看的,要买就买好书,要看就看经典,我的“书苑”中分古典文学类、百科类和轻松娱乐类这三大类,“古典文学”就是中华民族流传下来的经典之作,我现在已拥有《唐诗三百首》、《宋词三百首》、《元曲三百首》以及成语故事、歇后语等。“百科类”嘛,就是科普类丛书,我有《少年百科辞典》、学习电脑的书籍等。“轻松娱乐”顾名思义,就是在学习之余让自己轻松一下,如童话、寓言、脑筋急转弯和笑话等。分门别类后,才不会乱读书,既耗费了精力,又没有受到大的教益。

我认为读书是一种乐趣,也是一种文化:读诗词让我们在短短几句精炼的句子中感悟出博大精深的人生道理,读成语故事让我们明白成语的来源及典故,不会因为对成语的一知半解而不知如何运用,读寓言让我们在短小的故事中出做人做事的道理。总之,“书中自有黄金屋”!

我为什么喜欢读书?因为我尝到了读书的甜头!作文是语文考试必不可少的题目,有一次,我买了一本《好词好句好段》,我似乎迷上了它,因为它实在太精彩了,读了一段时间后,进行了一次语文考试,作文题是写景,哈这两天我可没少看优美语句,多多少少掌握了一些方法,写起来得心应手,如“行云流水”,文字一个一个从笔尖儿溜出来,果然,这篇作文我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从此以后,我更加爱读书,发现一本好书就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可谓“如痴如醉”,我终于体味到了高尔基的那种对书的独特感情:“爱书吧,它是你知识的源泉!”我喜欢读书!

自己喜欢的城市英语作文【五】

绿川幸是我最喜爱的日本漫画家之一。他的漫画作品大多以短篇为主,构思巧妙,因而拥有众多漫迷。

Through her works, my favorite one is Xiamuyourenzhang.

在她的作品中我最喜爱的一部是《夏目友人帐》。

The comic book mainly talks about that the hero Xiamuguizhi has a special ability to see the bogies. He is unsociable because his parents are dead. And he often lives in his relatives' home when he is a little boy and his friends at his age always tease him because he has a special ability. Although he experiences many unfortunate things, he is still very kind and without complaint at anyone. Eventually he is adopted by a couple who is very friendly and let him go to high school. One day, He is pursued by a bogie and hid in a shrine. He breaks a powerful bogie‘s seal whose name is Ban. And that involves her grandmother Xiamulingzi’s relics--a contract that sigh with the bogies. Since then, this powerful bogie turns itself into a cat in daily life to stay with Xiamu to protect him with the condition that Xiamu should give the contract to it after he die. But before that Xiamu decides to try his best to give the name in the contracts to the bogies and let them get free. Thus, a loving, touching, scary story is opened up.

《夏目友人帐》主要讲述了男主人公夏目贵志拥有可以看到妖怪的特殊能力。因为父母双亡他的性格较为孤僻,并且由于他具有特殊的能力,他常辗转在于亲戚之间并被同龄人欺负。虽然他经历了许多不幸,但他依旧有好善良没有埋怨任何人。最终他被有好善良的藤原夫妇收养并进入高中。有一天,他被妖怪追赶躲进神社,不小心打破了一只强大妖怪斑的封印。并牵涉到了他祖母夏目玲子的'遗物—一本同妖怪签订的契约书。之后,这只强大的妖怪平时便变成猫的样子待在夏目身边保护他,但是他的条件是夏目死后要把这本契约书给它。但在此之前夏目决定尽其所能把契约书上的名字还给妖怪们让它们得到自由。由此,一个个温馨、感人、惊险的故事就此展开。

In addition, yuki midorikawa has another special work called Yinghuozhisen is also really moving ,sad and beautiful. I suggest that you all can watch it when you have free time.

此外,绿川幸的另一部作品《萤火之森》同样十分治愈感人建议大家有空可以看看。

自己喜欢的城市英语作文【六】

渐渐成长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在做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既主动又有效率。反言之,被强迫去做的,或是在唠叨的命令下,去做的每一件事情,不管我喜不喜欢,我都是心不甘、情不愿的用敷衍的态度去应付,一点也不快乐。

其中最让我引以为苦的一件事情,就是跟着妈妈和她的朋友们一起出游。我只要一听到妈妈说要去哪里里玩,我就打心眼里排斥,小声的嘀咕:“拜托!我可不可以不要跟啊?你们自己去就好了啊!”

虽然可以出去玩,但是跟着这些阿姨去的地方,大都是只能拍照留念而已,也没有什么游乐的成份,这些无聊的度假胜地,或是风景名胜,一点也吸引不了我。我只得苦中作乐,在一旁找个水池打水飘而已。

这时,万一听到她们叫:“快快!来拍照!”我就大叫不妙,“照相”是我更痛恨的一件事情了,这简直跟下十八层地狱一样的活受罪,我就搞不懂怎么这么多人爱自拍,走到哪里里拍到哪里里,你们拍你们的,拜托别拖我下水吧!还要叫我“笑一个”?这实在太强人所难了。

所以,我的结论是: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简直就是讨厌到最高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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