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生活,尤其喜欢与大自然的拥抱。在树林里,我会深吸一口气,将大自然最熟悉、最浑厚的气息与我融为一体,用心去倾听身旁泉水的叮咚声,去感受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妙。清晨,我会屏息谛听着鸟雀们清脆的鸣叫。小小演奏家们那超人的的技艺,有时会令我忍不住拍手叫好,而我却会惊动了它们。雨天,我会举着一把小花伞,去聆听大自然最欢快的一首歌。
我喜欢大自然,喜欢享受生活,可又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淘气包。一次,一位叔叔来家里串门。我先拿了个球抵在门根处,这样门就只能半开。啤酒肚叔叔拼命向门里挤,“不好意思,让你们久等了!”叔叔挤了半天也没进来。我嘴里却在说:“吸气,吸气!”门就卡在叔叔的大肚子上,他怎么也挤不进来。“再吸,再吸,马上就进来了!”我见叔叔用足劲儿,便使了个坏,把球移开了。门忽然大开,轰的一声,如洪水猛兽一般,叔叔扑了进来,一直扑到柜子上,头上磕出了个包。这样的“好事”,我可谓“如数家珍”。
但是,我却时而淘气,时而安静。我最喜欢读书。每个人都应该“多读书,读好书”。我读过的每一部书都有印象,但英国著名作家格雷厄姆的作品《柳林风声》给我的印象最深,它是一部关于动物们之间的友谊,家园的最美丽的经典作品。我喜欢了解书中的每一个人物的鲜明特征﹔喜欢在文章的字里行间中去感受语言的美感﹔喜欢在文章中谈论人生观、价值观,从而认识和了解社会。我喜欢探索什么是美丑,什么是真假,什么样的人生是有价值的人生,什么样的世界是文明人类理想中的美丽世界……
我是一个拥有着双重性格的人,我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
今年妈妈帮我报名参加了少年宫的.美术兴趣班。有一天,老师让大家花一幅画参加比赛。我在画的时候想法太多,既想画动物,又想画植物,最后反而不知道画什么好了。老师看出了我的心思,对我说:“别着急,把你喜欢的画结合在一起,就能画好。”我听了老师的话,我在脑海中很快构思了出画的内容,再用铅笔迅速勾出轮廓,然后用彩笔细心地着色。两小时后,我把这幅画画好了。画面上有山有水,碧绿的草地上有两个放风筝的小女孩,她们身边有飞舞的蝴蝶······这幅画色彩鲜艳,人物被我画得栩栩如生。老师看了我的画,连声说:“画得不错,画得不错!”我的画还被贴在少年宫的展示栏里展示呢!看到这幅画我心里美滋滋的。
在学校美术兴趣班中,有一次老师教我们画玫瑰花,我看着老师画,老师画得栩栩如生。老师教完后,让我们画,我一会儿就画完了。老师说:“你画得不错,但还可以画得更好。”我回到了座位上重新画了起来。这一次我画得很认真,画上绿叶衬托着红花,玫瑰花十分美丽。我的画得到了老师的表扬。我很高兴。
我自豪我是一个会画画的女孩。
他,今年九岁多,是我的挚友,非常特别,很有趣。
他的外表不凡。高高的个子,不胖不瘦,胳膊和大腿都有小块肌肉;大方头,头发有些发黄,被同学们称为“金发狮子”;有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单眼皮;脸上还有一道小小的“孔乙己”伤痕。
他从小苦学传统文化。因家人的喜爱,所以一直在上“私塾”,而没有像其他孩子那样接受正规的义务教育。每天在私塾朗诵“四书五经”,把它们背得滚瓜烂熟,《千字文》、《百家姓》、《三字经》更是横流倒背;武术也是他们的必修课,如长拳、太极拳和猴拳都会一点儿。每次我们搞集体活动时,他都能随口背诵一大堆古文,或来一串武术动作,一招一式真不含糊,看得我们惊叹不已。
此外,他的艺术细胞也非寻常。那些外国动画片的主题歌,他只要听一两遍就能记住,唱起来还十分动听,真像一位小歌星。最近,他又学上了小提琴,不懂就问,非常认真。听说,学琴之前还与妈妈签订了“协议”,三年之内必须刻苦练习,不得怠慢,否则,就要接受惩罚。
他的综合素质一点儿都不差。他爱好象棋,因为他爷爷是当地远近闻名的业余象棋高手,所以,每当他回老家,就常常跟他爷爷学下象棋。只要有机会,无论走到哪儿,只要碰到别人下棋,他都要露一手。如今,他爷爷也有点儿斗不过他了,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呀!他的脑子还转得特别快,当我们俩一起玩打斗游戏时,他常常“虚晃一抢”,然后撒腿逃跑。
他的这种现象比较特殊。因为没怎么学数学和英语,所以,简单的算术都经常出错,英语也只能说几句。可是,他没有那么大的学习压力,有足够的时间自由活动与休息。我想,这应该引起家长和全社会的关注与思考。
这就我的朋友,一个与众不同的人。
画画的时候,我会忘了自己,什么吃饭呀,睡觉呀、玩呀都忘了。有一次,我正在画画,刚刚画到一半,我爸爸就叫我吃饭。一遍又一遍,好烦呀!可爸不罢休一直叫我,我只好说:“此人正在梦游中,请勿打断。”爸爸没有办法,只好把我抱起来放在椅子上,我只好乖乖地吃饭了。为了我那未完成的画我快速地拿起筷子狼吞虎咽地吃起来,终于吃完了。我快速的拿起画笔,专心地画了起来。妈妈说:“你都走火入魔了,可别画了。”我说:“哎呀!妈妈,你可别打扰我了。”妈妈只好不管我了。
这就是我,一个爱画画的女孩,你们愿意和我做朋友吗?
站在梳妆镜前,仔细的端详自己的脸庞,不错,镜前那个扎着蓬松马尾辫的女孩便是我。
我喜欢生活,尤其喜欢与大自然的拥抱。在树林里,我会深吸一口气,将大自然最熟悉、最浑厚的`气息与我融为一体,用心去倾听身旁泉水的叮咚声,去感受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妙。清晨,我会屏息谛听着鸟雀们清脆的鸣叫。小小演奏家们那超人的的技艺,有时会令我忍不住拍手叫好,而我却会惊动了它们。雨天,我会举着一把小花伞,去聆听大自然最欢快的一首歌。
我喜欢大自然,喜欢享受生活,可又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淘气包。一次,一位叔叔来家里串门。我先拿了个球抵在门根处,这样门就只能半开。啤酒肚叔叔拼命向门里挤,“不好意思,让你们久等了!”叔叔挤了半天也没进来。我嘴里却在说:“吸气,吸气!”门就卡在叔叔的大肚子上,他怎么也挤不进来。“再吸,再吸,马上就进来了!”我见叔叔用足劲儿,便使了个坏,把球移开了。门忽然大开,轰的一声,如洪水猛兽一般,叔叔扑了进来,一直扑到柜子上,头上磕出了个包。这样的“好事”,我可谓“如数家珍”。
但是,我却时而淘气,时而安静。我最喜欢读书。每个人都应该“多读书,读好书”。我读过的每一部书都有印象,但英国著名作家格雷厄姆的作品《柳林风声》给我的印象最深,它是一部关于动物们之间的友谊,家园的最美丽的经典作品。我喜欢了解书中的每一个人物的鲜明特征﹔喜欢在文章的字里行间中去感受语言的美感﹔喜欢在文章中谈论人生观、价值观,从而认识和了解社会。我喜欢探索什么是美丑,什么是真假,什么样的人生是有价值的人生,什么样的世界是文明人类理想中的美丽世界……
我是一个拥有着双重性格的人,我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
花在草丛中显得与众不同;海鸥在蔚蓝的大海上显得与众不同;白云在蓝天下显得与众不同。做人也是如此。要想成功,就要做到与众不同。
与众不同,可以让我们被更多的人发现,即使在一堆沙子中,如果你是一颗普通的石子,那么你也是与众不同的,你也会被人发现。“鹤立鸡群”讲得就是这个道理:鹤在鸡群中是与众鸡不同的,如果你要找的仅仅是一只鸡,那么试想一下你被发现的可能性有多大。
与众不同,可以让我们把握更多的机会。赢得了被别人发现的.机会,就赢得了更多工作的机会。周杰伦在一群服务员中会弹琴是与众不同的,正是他的与众不同他被老板发现而不再端盘子。某大学毕业时简历做得与众不同,就先得到招聘人员的亲睐,得到了工作的机会。周杰伦在一群服务员中会弹琴是与众不同的,正是他的与众不同他被老板发现而不再端盘子。你只有做到和别人不同,才会享受成功的喜悦。
与众不同可以磨砺我们的意志,当我们与众不同的时候,我们一定会遭到很多人的质疑和责骂,枪打出头鸟,这是大家都知道的道理,这时候我们要咬紧牙关,坚持不懈,慢慢地去赢得众人的理解和支持,最终达到改变他们的态度的目的。
与众不同,需要我们有足够的勇气。有时候不是我们不想与众不同,而是不敢。当大家同样做一件事时,你只有与众不同,才能在更多的平凡人中脱颖而出,只有有特点,才能有更多人的喜欢。在房地产界潘石屹绝对不是最大的做的最大的公司,但是他的公司绝对是引起人们关注最多的,因为他的近乎简笔画的相貌,以及他的犀利的语言,才会有他今日的辉煌,也正是他的这种与众不同,铸造了他今日的成功。
兰花没有牡丹的硕大,没有玫瑰的芳香,没有石榴的火红,但是它生长在不与世俗争宠的幽谷之中,无论别人是否欣赏都散发着自己幽幽的香气, 这就是它的与众不同。正因为这样,他才得到了花中君子的美誉。
做一个与众不同的人,让别人善于发现自己,你就会发现,成功其实离你很近。
今天,老师给我们看了一节电视,里面讲了一个小女孩,名叫蒂皮·本杰明·奥康迪·德格雷,是个非洲女孩,从小把大象当作哥哥,骑着鸵鸟狂奔,和狮子共眠,与猎豹嬉戏,曾被誉为真实版“泰山女孩”。蒂皮的母亲塞尔维表示,她们全家在非洲时住在野外帐篷中生活,蒂皮从小就喜欢自由、不惧怕野生动物,她会试图用眼神和心灵与动物交流,但是蒂皮仍有一次被一只猫鼬在鼻子上咬了两口。但是,蒂皮真是好了伤疤,忘了痛,蒂皮在这真是开心极了。
蒂皮10岁时,爸爸妈妈打算带他回到巴黎接受正规的教育,回到巴黎生活,蒂皮很不习惯,尽管她的妈妈把家的`款式弄成非洲那样,不就,蒂皮就去上学,可毕竟在非洲呆久了,习惯了光着上身,赤着脚,虽然蒂皮很不愿意,但还是听妈妈的话,可是,半个月后,蒂皮就开始光着脚上学,随后出版了《我的野生动物朋友》一书,书中通过大量图片记录了她与大象、猎豹等动物间的感人故事。
后来,蒂皮太想念那些动物了,于是两年后,蒂皮退学了,他退学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动物园,本以为心情会好很多,可是,蒂皮来到动物园,试着与动物们沟通,可这些被圈养的动物,理都不理睬她,蒂皮伤心透了。
生活中,既有幸福,也有倒霉。有时候,生活又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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