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你是个有思想的人。因此,面对信息狂潮,你必须选择一种反应方式。或全盘接受,将旁人的观点当成你自己的东西;或寻幽探微,以作出自己的选择。
③有一种思维方式跟海绵遇到水时的情形差不多:一股脑儿吸收进去。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显而易见的。首先,你所吸收的有关世界的信息越多,你也就越有能力理解这个世界的纷纭杂沓。你现在得到的知识,为以后更为复杂的思维打下了很好的基础。海绵式思维的另一个好处,乃是它相对的被动性。它不需要绞尽脑汁的智力活动,而是来得更加快捷和简易,特别是在提供给你的材料清晰明确、妙趣横生时尤其如此。你只需专心致志,再加上死记硬背——这便是你智力活动的主要内容。
④然而,一旦你通过吸收知识,开始把自己变成一个思想者,海绵式思维便暴露出一个严重的缺陷:在确定什么信息值得接受,哪些观点应该拒绝方面,这种思维方式简直就是力竭技穷了。因此,你必须学会选择,你必须采取一种特殊的阅读方法——提问阅读法。阅读过程中,作者努力为你讲解他的观点,而你则试图反驳他,尽管他不在你身边。这种互动的方式可以称之为淘金式思维方式。
⑤黄金柔软喜人,澄黄明亮,自史前时期以来,它便具有很高的价值。在世界上的大部分地区黄金都有分布,然而其分散程度之高却令人咂舌。它往往在人们始料不及的地方被发现,这使得寻金工作险象环声,又极富挑战意味。有一种寻金的技术,是到河流里淘取。淘金者必须在流水的砂砾中尽力搜寻,再小心地摇动淘盘,取得金砂。无用的泥沙被冲洗干净。不断地转动淘盘,到最后,淘金者便可以断定,他的淘盘中剩下的是宝贵的黄金。
⑥如果你打算积极地阅读书籍和聆听信息,如果你试图断定你阅读和听取的知识价值如何,淘金的过程,便为你提供了一个绝好的`模式。这项工作挑战迭起,有时单调乏味,但它的报酬却丰厚可观。取精去粗,沙中淘金,这要求你在谈话中频频提问,并对对方的回答不断做出反应。
⑦海绵式的思维,瞩目于对知识的获取;而淘金式的思维,则着重在对其所获得的知识积极地互动。这两种方法,可以互为补充,相得益彰。若要智力淘金,你的淘盘里必须有些东西供给你估价才行。不先行吸收,两手空空,又哪里有黄金给你淘洗呢?
1、请找出引文第①节画线句中的错别字,并修改
不论哪类知识,都是疑云迭起,甚至相关领域的专家也莫中一是。
错别字是“中“,应改为“衷“。
2、下列对海绵式思维方式好处的描述,错误的一项是(C)
A、海绵式思维方式能够吸收大量知识,为将来的复杂思维打好基础。
B、如果材料清晰明确,妙趣横生,那么运用海绵式思维方式更加快捷。
C、海绵式思维方式虽然需要绞尽脑汁,但是获得的信息还是大量的。
D、海绵式思维方式让你吸收到更多的知识,更好地认识周围世界。
3、第⑤节中,作者详细介绍了淘金的具体过程,其作用是使人们对淘金式思维方式有较直观而生动的了解、
4、第⑦节中,作者认为信息时代的读书方法应该海绵式思维方式与淘金式思维方式互为补充,相得益彰,前者是基础,后者是提升。
***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我公司将严格落实《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以及**市公安局网监部门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保证依法做好信息网络安全审批、备案工作,严查信息网络安全漏洞,配合公安机关网监部门查证工作,保证不再出现任何信息网络安全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
公司主要负责人:
公司盖章
**年**月**日
当我们在信息时代的浪潮中享受着第三次科技革命带来的便捷,当我们的眼前充斥着或真或假或被曲解或被夸大的信息时,你是否添了一丝迷茫?
当你成为了那个躲避地震的人,当你成为了那个抢购碘盐的人,当你成为了应对末日的人……试问,你为什么会轻信网上传言?
你说,因为大家都这么说。的确,三人成虎。但为什么不能多一份理智的判断,为什么不多一点理性?
信息时代,需要你自己去判断真伪,需要你的理性。
有了你的理性判断,才有流言的终止。试问那些“秦火火”为何被捧红?试问那些胡说的“大v”们为何有千万粉丝?因为你信了,不加判断的信了,不论他的言论多么怪异乃至荒谬。谣言,因为无数个你的轻听轻信就此流传。倘若你看到后只是微微一笑,然后小心求证,而不是做谣言的传播者,那么,你就成功地运用了理性判断终止了谣言。
若是每个人都能对谣言进行理性判断,世上便不再有流言。
有了你的理性判断,才有科学与真实的传播。当伪科学与虚假被理性的屏障阻隔,涌现的必是真实与作文科学,得到的必是网络环境的净化。在净化网络环境的.大潮中,越来越多的科学与真实得以传播。如百度推出的“知道日报”,将生活中常见的被误解的现象用科学加以阐明和纠正。你用理性的判断相信了科学与真实,并做一名科学与真实的传播者,我们的信息时代的天空,必会更加晴朗。
若是每个人都能在虚拟的网络中寻找科学与真实,网络世界也是理性的。
古人云:“眼见为实,耳听为虚。”信息时代,你所见的也未必为实,这就更需要我们对信息加以理性判断。真实的科学的,不妨去传播和弘扬。荒谬的虚假的,不妨止于你,不去信也不去传播。“谣言止于智者”,我们就要做一名智者,多一点理性判断,少一点盲目跟风;多一点小心求证,少一点惊慌失措;多一点认真思考,少一点头脑一热。
信息时代,理性都去哪儿了?有人呼唤。
现在,是它该回归的时候了。
不再恐慌,不再迷茫,不再轻信,不再盲从。先判断一下信息真伪,再采取行动。
信息时代,请做一名智者。
信息时代,请多一点理性判断。
(一建立个人信息权
为了使我国公民网络个人信息得到保障,可以建立个人信息的保护机构,这种保护机构应当存在于学校、医院、单位以及一些商业领域和商业场所中,设置个人信息保护机构的单位。可以由单位领导对此机构进行直接管理,并且在部门设置专门监督检查此机构工作负责人,这些负责人根据规定检查机构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情况。并且对学生、病人、员工以及客户等的个人信息资料进行专门分管,设置相关的管理措施。并且依照措施对机构内的人员进行分工,建立一个健全的个人信息管理保护系统,确保公民的个人信息得到保障。
(二通过《侵权责任法》补救
从责任划分的角度来看,在国家机关单位中也会出现损害他人个人信息的情况,比如一些国家的工作人员并没有根据法律的规定,就对公民的.个人信息进行使用和收集。
亦或者在部门之间互相提取他人的个人信息,而且使用时并没有经过公民的允许。这些情况都属于是违法侵犯了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对于我国各个领域出现侵犯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应当通过法律对其进行补救。
在我国《侵权责任法》中应当加入“个人信息权”的保护,并且在法律中明确规定每个人都具有独立的个人信息权。这是因为只有个人信息权,个人人格权受到法律保护后,个人信息才能有所保障。并且网络个人信息才能有一个具体的规范可循,当信息被泄露或者信息被获取时,我国法律能够提供出一个相关的法律依据,使个人信息收到法律权限的保护。
除次以外,还应当在我国建立一个网络个人信息保护的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应当明确侵权责任法,并且以这项法律作为网络个人信息责任体系的依据。可以将这个体系管理的板块划分成多个方面。例如网络服务商、个人信息获取者等,然后将不同的板块具体由不同的人员负责,这样在公民网络个人资料被窃取时,就可以找到管理其网络个人信息的负责人,然后按照规定对责任进行追究,这样不仅能够减少网络个人信息侵害,而且能够制约那些不法分子,使其在法律和政府部门的管理下不敢肆意妄为,同时还能消除公民财产、名誉损失所造成的危害。
(一网络个人信息泄露的途径
现阶段网络个人信息的泄露途径非常多。首先,一些商家为了谋取更多的利益,将身边的社会关系充分利用起来。往往会通过社会关系网获取身边同事、朋友或者家人的个人信息。
在日常生活中,身边的人知道自己的个人信息是一种不可避免的情况,例如在日常工作学习中参加一些活动或者会议时,经常要求要填写个人资料表格,在表格中有大量的个人信息资料,通信地址、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等重要的信息。而许多信息是在会议或者活动中根本用不到的信息,当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这些个人信息就在无意中已经被泄露了。
其次,在日常生活中每个人也会经常会遇到需要填写一些调查问卷的情况,这些调查问卷看似是自愿填写的,但实际上就是商家套取个人信息的一种手段。
某些不良商家以产品推销或者会员登记的方式,对用户的电话号码、姓名、住址等信息进行收集。目前,在我国范围内,出现了许多商业公司就是通过收集个人信息然后对他人个人信息进行买卖来获取利益。
最后,在日常生活中求职、看病、买房等商业活动中同样需要填写个人信息表格。而且这些个人信息表格是非常详细的,一些商家或者单位并没有注重保护这些个人信息,将他人填写的个人信息表格随意丢弃,最终因为保管的疏忽造成个人信息泄露情况发生。
(二网络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现状
近些年,我国范围内通过网络盗取他人个人信息的情况越来越严重,造成他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泄露出去,这不仅侵犯到了他人的隐私权,而且还给泄露个人信息的用户造成了安全隐患。为了缓解这一情况,在我国许多大型网站中都颁布了保障网络用户个人信息的相关条例,这大大的缓解了个人信息泄露的问题。由于网络时代发展速度飞快,这给我国现有法律也造成了冲击。
而且由于我国法律中并没有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条文,虽然部分法律中涉及到了个人信息问题,但是这些条款并不完善,经常不能充分的保护到他人的网络个人信息。这种情况极易造成了当公民网络信息被泄露后会由于网络信息泄露造成公民安全隐患时。
故而,网络个人信息出现没有法律可依,更谈不上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所以就我国现行法律情况看,法律条文具有一定的滞后性,随着个人信息侵害问题日益严重,我国法律不完善造成了个人信息安全不被保护的情况,在未来必须得到改善和解决。
在网络时代飞速发展的当今社会中,我国法律还存在着一定的滞后性,并且在我国法律中有很多不全面的部分,只有对我国民法不断进行更新,进行完善,才能使我国公民的网络个人信息受到法律的保护。在未来,希望我国在完善法律的过程中考虑到社会以及公民的利益,真正制定出能够维护社会安全的有效法律条文。
(一网络环境中个人信息
网络环境背景下的个人信息主要可以分成两个方面。首先,现实个人信息的电子化,这个分类主要指的是将现实生活中的个人信息输入电子化的设备中,从而将其转化成网络环境中的个人信息。第二,网络中特有的个人信息,一般QQ、电子邮箱、博客等都属于这个类别,这个类别的网络信息保护必须要在网络环境中进行,将网络环境的易传播性和复杂性相结合,最终实现在网络环境中对个人信息进行保护。
(二网络个人信息的权利
在网络环境中个人信息的权利包括对个人信息进行控制和支配,并且拥有拒绝他人对自己个人信息进行侵害的权利,在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还具有财产权和人格权。在新型民事权的保障下,可以对网络环境下的个人信息进行保护和确认。除此以外,还包括对信息的删除权、信息的维护权、信息的报酬权、信息的锁定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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