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精神家园600字作文初二(我的精神小屋作文800字初中)

我的精神家园600字作文初二(我的精神小屋作文800字初中)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3-11-03 12:42:05
我的精神家园600字作文初二(我的精神小屋作文800字初中)

我的精神家园600字作文初二【一】

自从跟着集体忙活着让全国人民都去喝茶的事,我已经很久没读书,也没写什么东西了。安古人的说法我早就变俗了,可我老师安慰我说劳动不俗,劳动很雅,只有劳动过读的书才会被真正吸收。我想读读《金瓶梅词话》不知道会不会吸收的很好,但不能读马老的《资本论》,否则老想着找自己的剩余价值。

这些混帐玩笑话都是劳动之后读了王小波杂文“吸收”良好的后遗症。

五一节匆匆忙忙赶到宁波,没偷到预料中的闲情,另外几个城市的人照样跟踪操控。即使这样我居然还是能够读完一本随手抄到的《我的精神家园》,这都要感谢女友无边无际的加班。

实际上这本书的名字只是其中一篇小杂文的名字而已,看上去很严肃,实际上全不是那么回事——小波是少有的幽默智慧的作家。一部分杂文是讲电影的,一部分杂文是讲他在国外的一些片段,一部分杂文谈到了关于“尊严”的问题。喜欢王小波的`原因是他一点也不“文艺腔”,全是俏皮话,你一看就乐了,乐完了你觉得他怪损的,连你也骂了,接着你就反思了。

现在这书不在我手上,我凭印象记得他说好莱坞电影说的很妙。大概是这样的观点:1、美国有好的文艺片。2、美国电影人为了赚钱太能不厌其烦的把一个路数拍烂。就像《镜花缘》里有个“直肠国”,吃下去什么拉出来的还这样,于是加点作料再吃,反复吃几遍拉出来的东西终于像拉出来的了这才完。这不是好莱坞电影吗?我一想《诸神之战》不就是吃了《阿凡达》拉出的吗?我可不做直肠国的食客。

我原来读小波的小说,一直觉得他最喜欢的作品应该是奥威尔的《1984》。实际上他热爱的是王道乾等翻译家的语言,他喜欢现代文学,无比推崇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情人》,还有图尼埃。他对小说创作的很多感受跟我这样的普通人很相近,你看过现代文学之后你很害怕,那些语言每一句都是无可挑剔的,但你就是再怎么有才华,一辈子也就能出一两个。

他还很推崇卡尔维诺,卡尔维诺对新千年文学做过演讲,他想写8个讲稿,完成5个就死了。现在剩下轻、快、精确、形象、繁复,恰好我的老师最近也在看卡尔维诺的这些讲稿,她现在对精确十分着迷,并迫使我也要精确。我下一本要读的书估计就是这个。

我的精神家园600字作文初二【二】

看王小波的《我的精神家园》,直到看到他给李银河的信时,我才感受到他的精神的支撑……如果一个人没了自己的“精神家园”,真就与行尸走肉没什么区别了!不过说实话,我真的不觉得他给李银河的信写的多么好,那些信挺乏味的啊,没有什么感动和心动的啊。可能是我老了,忘了相思是怎么回事了,没有感同身受了!还有我没有看明白封面的图,反复看,还是没明白!

人啊千万不要以为别人喜欢自己的照片而不断的把自己的照片发给别人看,喜欢看你的只有自己的父母、恋人,其他人如果有赞美那也只是敷衍和礼貌,千万别当真,千万别以为人家真的喜欢而不断的去打扰人家,大家都挺忙的,就是闲着也不愿意浪费时间去欣赏别人的!

这两天接到三个境外电话,瞪着眼睛说些不着边际的话。我想来电话的人也不知道自己在胡说吧!他们一定是受蒙蔽的!就像我们不了解他们一样,他们也不了解真实的我们。他们一定是被利用的。

对面的工地这两天又停工了。趁着高楼没有起来,我还可以看到远处的风景!有那么一会儿天空的云很好看,在窗前就拍了张相片!

我的精神家园600字作文初二【三】

假期,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我看后大有启发。

主人公尼尔斯是一个调皮捣蛋,不爱学习,喜欢虐待小动物的男孩.由于他捉弄了一只小精灵,于是尼尔斯被变得只有蚂蚁那么大的小不点,并被家里的白鹅带上了天空,开始了一场漫长而以危险的旅行

一路上,他在各种动物的帮助下,破坏了狐狸斯密尔的许多诡计;从强盗山逃出来,尼尔斯差点被国王铜像踩扁,幸亏木偶帮助了他;还有打败了灰田鼠兵团,救了小松鼠……他经历了很多事情,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到了拉普兰。后来,尼尔斯和雁群往回飞,飞到家里。因为把鹅照顾的很好,尼尔斯就变大了,回到爸爸妈妈身边。尼尔斯也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变成一个勇敢、乐于帮助别人的好孩子。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这本书不但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知道尊重他人,要热心帮助别人,更让我领略了瑞典的高山大河,森林草原,聆听了许多动人的古老传说。我希望能有人让我变小,我会十分高兴地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让我们人类和动物互相帮助,让我们的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我的精神家园600字作文初二【四】

星期天,我写完作业,就拿了一本名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全国21位特级教师倾情打造的。

作者以尼尔斯旅行为线索,绘出了一派极为新颖、气象万千的瑞典景色,大自然和动物生活占主导地位。尼尔斯是主要的主人公,他是一个不爱学习、很调皮的人。一天他的父母去教堂了,他在家里因为捉弄小精灵而被魔法给变成了拇指大的小人儿。正这时,一群大雁飞过,家里的一只雄鹅也想飞,尼尔斯紧紧抱在雄鹅的脖子上。不料被雄鹅给带上了天空,然后就和大雁们一起旅行。大雁们和他经过了千山万水,发生了许许多多的的难忘事。比如;小屋遇险、小马茨的葬礼、游蛇老无能。尼尔斯也认识了许多的朋友,比如;卡尔、莫顿和阿卡。

尼尔斯他们历尽了千辛万苦,终于回到了家里。而且奥萨的爸爸也给了他们许多帮助。尼尔斯想;如果能够再次变成大拇指,和它们一起去看大好河山就好了。我读了这本书,久久都不能忘记,因为他们不畏千辛万苦,达到了目标。所以,我也要学他们坚持不懈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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