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ring the national day holiday, my mother took me to my aunt's house to play, i found a small aunt's dog gave birth to three puppies dog.
The dog's fur are very beautiful, they are diversiform fur, has a lovely little face; these puppies different personalities, some quiet; some fun; some like fighting.
There is a dog in a white transparent yellow fur with a piece of black hair, more fun is the corner edge has a black hair. because it looks like a little dog, so i call it. there is a dog looks very strange, black dog rounded rounded tail, in addition to white, whole body black, black eyes, black nose, without notice, thought that it has no eyes! because it looks out of the ordinary, i call it "the little dark monster".
I looked at the little guy, happy singing:" dog dog barking, don't let me feed you, become a dog to keep house, to protect my family into the thief.
我叫吉他,是乐器之“王”。至今与我的小主人已经朝夕相处了四年之久。
当你走进小主人的屋子,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我这个庞大的身体。告诉你个秘密吧,在我的家族中我是120型号的,当然我的整个身体呈长方形。瞧,我身穿咖啡色的外衣,用手摸起来光滑无比。如果你站在我的身旁还会照出你的影子呢!再看我的脚下舒适地踏着四个黑色的轮子,轮子的中间是3只具有不同作用的脚——踏板。打开我的“嘴巴”便露出一排整齐的“牙齿”和黑色的“牙床”。仔细算来我的牙齿共计88颗,其中黑牙36颗,长约10厘米。白牙52颗,长约15厘米。假如你打开我的“肚子”就会显露我的内脏中的多排的琴锤琴弦,因为只有在小主人的敲击牙齿时,我的这些内脏才会工作。
我不但为我是乐器之王感到骄傲,更为我有一位心灵手巧,活泼开朗,勤奋好学的小主人而倍感开心。每天小主人都会用手拍拍我的牙齿,摁摁我的牙床,踏踏我的小脚。让我与小主人在快乐中共同度过了漫长的四年的时光。
记得今年暑假小主人因比赛需要,所以每天都要坐在我的面前拍打我长达四五个小时之久。虽然在炎热的夏天里,空调不停地工作,但是小主人仍然是满头大汗。我也常常被小主人的汗水折磨得龇牙咧嘴,“哇哇乱叫”。唉!有时难受得几颗牙齿连音都发不出来了。我这个不知疲倦的小主人只好停下,轻轻地用干绒布擦去我牙上的汗水,于是我喘口气继续为小主人工作。终于,我的小主人在九百多名的选手中脱颖而出,获得了银奖。
我不仅为小主人取得的成绩而高兴,更难以忘却小主人对我的疼爱。当我身上有灰尘时,小主人便会用把一种液体喷洒在绒布上为我拂去灰尘污垢;当我患牙病时,小主人便会为我请来医生,精心地为我治病;当小主人弹完琴时,她便会展开红色的绒布遮盖我的牙齿,给我的牙齿添上一层“保护膜”,然后用手轻轻向下一压,瞬间我的大嘴巴就缓缓地自动合上。
这就是我,一家星海牌120型钢琴。自从走进小主人的`家,每天都在忠实地为小主人服务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陪伴着小主人度过了四年多的快乐而充满喜怒哀乐的钢琴生涯。
许多人都知道小提琴,说小提琴声音悦耳动听,清脆响亮,小巧玲珑,受大众爱戴之程度可与钢琴媲美。其实,还有一种弦乐,它体型略大,声音较低,音域较宽,深受音乐家喜爱。它,就是在人们心中略带神秘感的大提琴。
大提琴是体型较大的乐器,在弦乐中排名第二。四根琴弦由细到粗排列,最高的音可与中提琴比较,而最低的音也和钢琴最低音不相上下。它身材优雅,弧形的琴身让人一见就仿佛听见了它那深沉而宽广的声音。琴头有四个小把手,那是调音钮,调音时根据声音的高低需求扭动它们便可调音。
大提琴全部使用风干木头制作。风干木头质量越好,风***时间越长,木头就越松弛,做出来的琴音质就越纯净、优美。有一些琴用的是几百年的风干木头,做琴的工人一般要世代相传才能做出一把好琴。这些琴好,但也十分贵重。一把百年的意大利老琴的价值要上百、上千万。
大提琴历史悠久,其“进化史”可谓百经周折。它的最初模样已无准确答案,但它在很久以前,琴身几乎为长方体,粗糙而声音难听,经过漫长的年代,才变成了今天的大提琴。在它很“小”的时候,本是皇宫贵族的宫廷乐器,与钢琴等乐器一样,昂贵而不耐用,没有在老百姓中普及。到了后来,大提琴才被传出宫外,被音乐家们进行修改与完善,而这一时间的被改善的琴,才能算真正的问世。但是,这个时代的古琴只有少数幸存了下来。现在,这些琴被音乐家争抢,以天价卖出,但其音质却是天宫美乐。
大提琴演奏方法十分复杂,需要一年多时间才能打下坚实的基础。右手握弓,自然搭在琴弦上。左手按弦,四根手指按住琴弦,大拇指放在琴脖的后面。学好两只手,再把琴放在两腿中间,夹住琴。最后,还要学习换把位和高音区的拇指把位。只有将手指变得起泡,磨茧,破皮的程度,才算稍稍步入真正的演奏阶段。而要达到一万小时的练琴时间才能拉出响亮、悠远、优美的声音。
听完我的介绍,是不是对大提琴多了些了解呢?在进步的时代,大提琴一定会得到重视和普遍的认知。更多大提琴新秀正不断出现在交响乐团、音乐学院、重奏组合。更多优秀的大提琴琴童也不断涌现。
这,就是大提琴。
我有一件神奇的乐器,它可以奏出优美的歌曲,也可以奏出激昂的歌曲,它的名字,大家都很熟悉,它就叫小提琴。
小提琴被称为乐器皇后,所以很多人都喜欢小提琴,我也是其中的一个爱好者。
小提琴上一共有四根弦,每根弦的粗细不同,发出的声音也不一样,四弦的四指等于三弦的空弦,三弦的四指等于二弦的空弦,以此类推。小提琴的琴头造型是蜗牛状的,此造型像只蜗牛背着那重重的壳。
此刻,我正拿着那美丽的小提琴在演奏美妙的歌曲。我拉的这首歌叫《铃鼓舞》,我拉得非常的投入,时不时闭上了眼睛欣赏,这首舞曲的节拍一会儿强,一会儿弱,就像一只狐狸在骗乌鸦,让乌鸦把嘴中的肉给吐出来,狐狸获得了成功,高兴得不得了,小心翼翼地把那块肉放在怀里,十分珍惜地吃了起来。听了一首歌,就听完了一个故事,听完了故事就会被陶醉,让你仿佛就在那里看着它们表演。
小提琴是一件非常神奇的乐器,它能让我们听到音乐背后的秘密,让我们看到一个又一个童话故事,真不愧是乐器皇后。
保罗·亨利·朗先生的《西方文明中的音乐》是我最喜欢的一本音乐史书。喜欢的原因主要有3点:
1、信息密度大。学音乐史学到我这个地步也算是入门了,可读起这本书仍然比读一般的书要慢,根本就读不快!如果读一般的书像喝啤酒,那么读这本书就好比喝高度茅台——你只能慢慢品,一口一口咂嗼滋味,而且时不时还得配点下酒菜才喝得下去。信息密度太大了,包括的各类知识层峦叠嶂,有趣的观点层出不穷,厚厚一本书,从头到尾,几乎没有一句话是水的。看来还得是欧洲人写的东西经读,经得起一句一句嚼,反复嚼,常读还能常新;
2、文笔译笔都相当漂亮;
3、这是一个人书写的史书。说起来音乐史写作有这么一个小小的悖论,一方面,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没有人能够成为所有时代的研究专家,所以,一个人写的音乐史在内容深度上、资料丰富上无法与由一群各时期专家合写的音乐史相比,一个人怎么干得过一个团队呢。可邪门的地方也在于此。另一方面,合写的音乐史注定无法成为经典的音乐史,因为音乐史写作中最重要的评价标准、切入视角、资料选择,合著是无法做到真正统一的。更何况,每个人的文笔参差不齐,这个问题根本无解!所以,能成为经典的音乐史著作,注定必须一个人写。
因为喜爱,所以我打算慢慢开始做一个长篇,一个《西方文明中的音乐》的读书笔记。这个笔记有可能是注、也有可能是疏,也有可能是随感,总之,我打算把它做下来。慢慢读,慢慢写。一边读,一边写。
序言里朗主要谈了他的修史观以及写作本书的意义。并不长,目测2000字左右,但写得非常精彩,很多句子经过几十年大浪淘沙都已成为音乐学领域的经典名言。我恨不得把它从头到尾抄一遍。
朗一开始就谈到了音乐的特殊性,认为尽管时代精神会反映在艺术中是毫无疑问的,“但是,不能想当然地以为,存在某种统一的时代精神,它固定不变地表现在每门艺术中,并传达给我们相同的内容和意义。相反,我们发现,我们寻找的是各类不同艺术的意义总和,它们的综合才能构成时代的艺术精神本质”。在朗之前的将近一百年,汉斯立克曾经说过类似的话,他抨击的是黑格尔,自以为有一个自上而下的美学体系,就可以解释所有的音乐问题,错。音乐有着它太多特殊的美学问题。汉斯立克抨击黑格尔,是在为音乐美学辩护。而朗谈到他的修史立场,毫无疑问是在为音乐史做辩护。音乐史既不是某种美学的附庸,也不仅仅是某个大时代的附庸,音乐有它自身的发展历程,而这样的发展历程,才构成了艺术史和艺术精神的一部分。朗的这句话,已经成为今天音乐史学界的共识。
关于音乐史家该做什么,朗说,“历史学家的任务是,解析横亘在我们和艺术作品之间的各种因素”。于是,朗谈到了两种常见的音乐史研究的对立,一种认为音乐史主要是研究音乐形式,另一种则主要解释一些形式之外的周边。朗认为,“然而,在公正的评价中,两种方法必须始终保持平衡。”从这一段话中,我想起了杨燕迪老师的一些文章和句子,比如《音乐的质量判断》……很明显,杨燕迪老师的写作深受朗的影响,不仅是内容,还包括形式。
在没有任何衔接的情形下,朗突然就谈到了艺术家和时代之间的关系。“时代绝不会只产生一种风格。某个伟人支配同代人,但如果仅仅被这一伟人所束缚,我们也许会失去整个时代的重要意义。考察个别人物,追循他的发展,但如果没有更远大的目标,就会损害对艺术发展的真正理解。”接着,他举了那个著名的例子,“歌德逝世之际,瓦格纳已近二十岁;佩格莱西的喜歌剧为音乐开辟新的远景时,巴赫仍坚守复调的信念,并为复调音乐的力量作出最后的证明;贝多芬翱翔在古典交响乐大厦顶端之时,韦伯正在开创德国森林和夜景童话恐怖气氛的浪漫主义风格。贝多芬、舒伯特和韦伯同时生活在19世纪头三十年。我们为了方便起见,将贝多芬和海顿与莫扎特放在一起,把这三位个性迥然不同的艺术家称为‘维也纳乐派’。规定了贝多芬的地位,我们随后才可能称另外俩人为‘浪漫主义者’——其中一人辞世只比贝多芬晚一年,另一人甚至比贝多芬还早一年。”
艺术家和时代的问题,朗没有收手,花了很大的篇幅接着谈,基本上涉及了从远古到19世纪的各个时代。可是朗却并没有直接用文字解释他为什么要谈这个问题。如果简单理解的话,这个问题毫无疑问是音乐史研究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所以朗在这里谈。但如果要解读一番,朗通过这个问题真正要谈的,是音乐史本身的复杂性和音乐史理解容易出现的误区,以及由此体现的音乐学的价值。就拿刚才这个例子来说,我们学的音乐历史告诉我们,贝多芬是古典主义者,韦伯是浪漫主义者。从风格上讲这样的划分是对的,是不错的,可是这样的划分却遮蔽了历史的事实,它把贝多芬和韦伯变成了两个时代的人。事实上韦伯比贝多芬还早死一年呢,时间关系上这两个人可完全是同一个时代!可是那怎么办呢,音乐史可以不划分时代吗?不可以。那么怎样做才能够两全呢?要想平衡地“解析横亘在我们和艺术作品之间的各种因素”谈何容易!
正因为这样的复杂性,朗谈到了很多对过去发生的音乐历史容易产生的偏见和误区,当然,确切地说,其中也包括音乐史写作的误区:“虽然可以用技术术语勾勒发展的线索,但是得到的画面却可能支离破碎。”“绝不能把这些音乐家从他们的环境中孤立出来,随后讨论他们的奏鸣曲形式或者管弦乐法”“因此,人们称中世纪音乐为原始的和欠发达的艺术”“……我们的音乐知识和趣味过分狭隘,因此如果试图理解‘巴赫之前’的音乐和其他艺术,便会陷于迷惘”。
写音乐史,难哪!面对错综复杂的人和事,既要做选择题,又要做判断题,最后才是论述题。
朗的意思大约是,在音乐史的写作中,作曲家、音乐(主要指形式)、时代三者不可偏废。偏废任何一个都会伤害我们对音乐历史的理解。如果只谈时代,就伤害了音乐;只谈音乐技术的发展,则会让我们看不清技术;如果只谈作曲家,与真实的事实又是不符的`。正确地做法是,在大时代之下看音乐,在音乐之下看作曲家。当然,这意思完全不是说时代最重要,作曲家最不重要。恰恰相反。这样一个顺序审视历史,就是为了更好的看清毋庸置疑地伟大的作曲家们。
但!前面所有说的这一切,没有音乐学家的工作,我们就根本看不清楚。我保罗·亨利·朗写这本书,就是希望让我们把这一切看得更清楚。我前面写的这句话,就是本文最后部分的中心思想。坦率地说,朗从第二部分衔接到最后部分的写作方式不是特别好,他把写作的话题从远古中世纪直接引入音乐学容易引起误会,让人看不清他前面是要谈音乐史写作还是音乐史本身。
我最喜欢结尾部分的两段话,读过不下十次了,每每读来都分外感动。“正值此时,现代音乐学到来。它希图拯救、发掘、解译和说明过去的音乐,并用现代编订版本使之为现代公众所知。过去几代人里程碑式的研究工作,由众多学者参与,体现了人类的独创和博学。我们的任务是,利用所有这些劳动的成果,以教徒一般的虔诚态度履行职责,从中得到精神财富。”“这是一部有关音乐怎样参与西方文明进程的编年史……我总是在寻找伴随史实和艺术成就所出现的泛音,力图看到每一个细节背后所有创造的心灵为了清晰表达和情感表现所作的搏斗。一个活着的人企图去接近一个时空遥远的陌生灵魂深处,他发现自己有了明确的线索,借此他重新构筑起过去时代的景象。”在这两段话里,我读到了音乐学家的神圣职责,还看到了一个伟大音乐学家的高大背影。
简单地来说,如果要我解读朗格的这篇序言,我觉得他就谈了三点,音乐史家要做的工作是什么,这份工作有多难,但这份工作又有多么的伟大。写到这里,平胸而论,我脑海居然浮现出了范冰冰那句话“你经得起多大的诋毁,就经得起多大的赞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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