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禁想起了故乡的秋。
故乡的秋是很美的,但是那田野就足可以令人心醉了。微风吹来,饱满的禾穗一摇一摆,却摇曳出扑鼻的.稻香,其中夹杂着无限幸福的味道,闻闻稻香,你会学会很多、感受到很多。你可以说我是一个不爱干净的人,因为我喜欢躺在田埂边,闻着稻香,看着空中的大雁南飞。什么也不想,任时光流逝,我享受那份静谧之美,那份自然之美。
最美的莫过于秋夜了。故乡的秋夜有一份令人陶醉的美。我爱独自一人走在乡间的小路上,不为其他,只为能更好地享受这秋夜。已是秋天,天空中自然只有稀疏的几颗星再加上一轮皓月。但是,这并不会令人感到凄清,相反,会增添一份幽远美。来到小河边蹲下,拾一块石子,抛进河水中,顿时,水面荡起一阵涟漪,那倒映在水中的玉盘霎那间化作了碎银,却是落得满河灿烂.......那河边的大树,似乎也被这美丽的图景迷住了,哗啦哗啦地摇曳着树叶,却摇曳出无限的温馨。
从回想中回过神来,不仅对故乡产生无限的怀念,我那美丽的家乡哟!我何时才能再回到你的身边!
所谓秋季,记忆中,秋应该是憔悴的,然而,榕湖的秋,似乎并非记忆所想的那样。
榕湖,古建筑——古南门便是吸引大多中外游客目光的地儿,几乎走过古南门的游客,都会拿起相机,拍照,留恋。站在古南门前,望着榕湖,只觉得自己已经被清新的空气包围,只觉得此时身在仙境一般。身后的“古南门”,三个字,便是郭沫若所写,更给这仙境增添了文学的气息。
一切都那么令人愉悦,右侧的大榕树显得有些沧桑,或许因为年老了吧,但碧绿的色彩总能掩盖住他的年龄,看起来,他仍像个娃娃。远看那树,又如千手观音,多根枝干向外延伸着,用绿色盖住日光,留下凉爽。此时,已在不知不觉中走在榕树下,已经忘记了心中不快。悠扬的乐曲从远处传来,因树的茂密,只能看见小半边亭子和几位正跳着舞的妇女,走近了,一个小红亭露在了眼前,她好似害了羞,在歌声中,那点红色柱子,红色亭檐并不明显了,只使你感到舒心。
走着,走着。上了桥,一见榕湖的好风光,站在桥的最高层阶梯,看见远处的树,看见远处的山,还有湖中的游船。四处望望,顿时在远处发现在绿树后边,一两棵则染上黄色的银杏树露了点儿头,在秋的感染下,色调愈来愈浓,更黄了……
低下头,湖中的水是那么绿,再加上岸旁那碧绿树叶衬托的倒影,水就更绿了,秋日那点微微的阳光照在水上,只将水面染上了点亮光,水波也不大,只因游船的经过起了些波浪。此时,这凉爽的秋风在脸上,使脸顿时感到清凉。此时秋日的榕湖,看起来,似乎没有一点儿要进入寒冬的感觉,反倒充满了清新,充满了凉爽。
秋风吹在脸上,水面起了点波纹,这时才发觉,自己是在榕湖已待了许久,远处的黄叶,此时又才醒悟,原来秋日已经在榕湖待了些日子,然而,自己却并未感受到沧桑。
秋日并非是憔悴的,榕湖的秋更不是,因为碧绿的湖水,因为渔船的经过,因为人们的活力,因为万物的生机,因为文学的熏陶,不更是给榕湖之秋带来了精神吗?
故乡是一种信仰,无需任何理由。它支持着一个女孩,只因它美好得足以使她眼中永远闪动幸福的光点。
信仰故乡的阳光,心中便有了暖融融的温情支撑。家乡是山东的一座小乡村。清晨,阳光笼罩着的炊烟,袅袅升腾,将那片乳白镀上一层淡粉色,像有了奇幻的魔法。那里的阳光干净通透,在我看来,没有什么其他美好能够超越。刚刚嚼完干草的老牛,在秋日午后的阳光里趴着,懒洋洋地沐浴在这片明媚的时光中。
阳光支撑着我,赋予我真诚。初次来到上海,难免会有几分疏离感,然而就是抱着真诚,让我在这座城市里不再缺少朋友。我喜欢像小太阳一般散发自己的小温暖、小光芒,带给他人美好,哪怕只有一点点。
信仰故乡的雪,心中便保留那份柔软与洁白。故乡的雪并不罕见,但于我而言,每次下雪都是一个盛大的节日。雪花有时纷扬飘洒,我便自顾自想:雪是破碎成絮的云朵吗,不然它怎会有云彩的洁白灵动呢?雪花有时急骤猛烈,我坐于窗前,呆呆地看风把窗上的雪捏成一朵水花。我总期待地上的雪积得再多一点,再厚一点。走进雪中,摇摇低矮的小灌木,上面的雪层层抖落,化成烟尘散在空气中。我忘了冷,将手从袖口里取出,玩雪。双手冻得通红,心中却热乎得要升腾起来。我小心翼翼地将靴子踩下,留下一串整齐的脚印,怕给如此美丽的画卷留下什么污点。雪的白色不同于纸的死气沉沉和月光的清冷,而是在无瑕中保有一丝灵动,又带着几分优雅。
雪支撑着我,让我在这个车马喧嚣的大城市中仍保留那份信念、那份淳朴,用最柔软的心灵接纳这个世界。于是,眼中的那个世界,也澄净、无瑕。
说到雪,我便想起故乡的冬天。零下十几度的夜晚,却并不让人生畏。土炕是家乡人的宝贝,下面生着火,整个屋子便与窗外的冷隔绝了。一家上下十多口人,围坐在小桌子旁,把脸埋在蒸汽里,喝着刚出炉的羊肉汤,洒上多得呛鼻的胡椒粉,辣得汗珠一颗颗滴下。大家讲着家乡话,谈着最琐碎的事,每个人都不甘示弱,扯着大嗓门儿,特别是诸位男士在这时最能显现出北方汉子的豪气,大碗喝汤,大口吃肉。房间里乱哄哄、暖融融的。一向喜欢安静的我没有丝毫嫌吵,而是感觉特别有家的.味道。窗外,繁星点缀在如黑丝绸般的夜空中,可是这时没人在意寥廓苍穹,只是感觉心中的小幸福,一点点积累,直到溢出。
也许有那么一天,我会发现家乡的粗糙,发现家乡的路凹凸不平,发现家乡找不到那么多新奇的玩意儿,可那又怎么样?它能用最简单的方式支撑着我,告诉我这儿有家;总能最及时送上最新鲜的感动。
其实,故乡哪里在意你在外面的成绩怎么样,只要你能再次蹦蹦跳跳地回到它身旁就是它最大的安慰;其实,我又哪里在意故乡是不是够漂亮、够发达,只要它在那儿,静静地待在宇宙的某一个地方,就是给我的最大的力量。它是一个支点,不仅仅因为那种源自泥土的归属感,更因为它赋予我的品格,让我时刻铭记自己是属于这儿的人。
春天,故乡,久违的泥土香,细嫩的新绿生长在粗犷素颜的土地上。捧起一方土,压在心窝,感受沉沉的心跳,默念:这里是属于我的故乡,我是属于这里的孩子。
尽管这里是温带地区,但我仍从蓝天白云间读到了你的消息。那蓝天的明净高爽,白云的浅淡悠闲,隐约有南方那金风乍到,白露初临的景象。
一向,我欣赏秋的安闲明澈,远胜于春天的浮躁喧腾、夏天的干燥炎热、冬天的寒冷难当,可以说秋季是四季中最舒适的季节了。
可是,近几天,秋的“部下”风,却迟迟作怪,不时的呼呼乱叫,弄得我们无法正常生活。放学时,正骑车往家赶,可是,那可恶的风刮个不停,树枝被它刮弯了,路边停着的一排自行车也倒了。它没有气息,没有味道,只得慢慢“品尝”风带来的沙土,只能闻到飘落树叶的味道。身上、裤子上,也刮满了一层层厚的土。面对这样的一种风,使在我心中完美无比的秋季,慢慢淡化了。大街上满是刮落的树叶,似乎已经看不到灰黑色的柏油大马路了。每天放学回家25分钟的路程,而现在却要40分钟。这都是那可恶的风搞得鬼,使我天天回家后,累得满头大汗,气喘吁吁。把车停在路边,只要一会儿不扶它,车子就像着了魔似的,向两旁倾斜,“砰”一声,车重重地摔在了地上,我的车也没能幸免,也摔了个“晕头转向”。
这风呀,可真会捉弄人!
虽说风那么可恶,人见人怕,可是有种花它一点也不怕,它就是我们古城开封家喻户晓、文明中外的菊花。
开封菊花世界闻名,有着独特的魅力。
它虽没有槐花郁郁芬芳,也没有牡丹高贵动人,可是它有一种神奇的吸引力,把世界中外的游客吸引过来。它就站在路旁,没有人注意,它们迎着强大的秋风,顽强拼搏,坚持绽放。“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这是出自元稹的《菊花》,这句话高度赞扬了菊花的`精神。我想,这应该就是它的魅力所在了。
写着写着,情感慢慢从笔尖流出,我想那呼呼的秋风是在提醒我们、告诉我们时间的宝贵。现在我们正值春季,一个春暖花开的季节,我们一定要记着时间的宝贵,不让它白白溜走。如果到了人生的秋,再去努力,那将一事无成。因为那时,我们将要收获,将获得成功的果实,再努力,也来不及了。所以,我们要把握住自己的时间,“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是呀,让我们在人生中打拼出属于自己的春天,那么,在秋季,我们一定会享受成功的喜悦,那该多好啊!
虽有强大的风,我想那应该是秋派来的。虽不那么喜爱,可我仍旧读到了它智慧的低语。生命不是空虚,它如厚重的大地具体而真实,因为它应在执着时执着,清醒时清醒。面对如今的大好时光,我们要努力珍惜,如果放弃春天,那么秋天也将无影无踪,如灰尘融入空气,如水露融进阳光。
“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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