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熟悉的人——老妈。老妈今年三十多岁,有一头被剪短的头发,眉毛清秀,眼睛大大(戴着眼镜才大),很有学问的样子。但是,妈妈的以前身体苗条,现在略微有些胖,她老在我们面前嘀咕:“我变胖了!”“我要减肥!”老妈脾气暴躁。有一次,我去楼下空地玩,发现了一根骨头,心想:“哇!‘史前骨化石’啊!”就把骨头拿回了家,然后高高兴兴的回来了,我对她说:“老妈!看啊!‘史前骨化石’!”她就不分青红皂白,使劲地照我的后背打了N下,说:“你怎么捡回来个骨头,万一有传染病怎么办?快扔掉!”我当然不想扔了,捡了多好的一个东西啊,为什么要扔掉?所以我就和她僵着,只要我不扔,她就使劲打我。算了,扔了吧,这老妈,怎么这么死心眼,还用香来驱邪,不用专门的香,用蚊香干嘛?是驱蚊还是驱邪啊?真是迷信的人。反正,就仨字儿——疼、痛、惨!她虽然有时脾气不咋地,但有时也很温柔。有一次,我出去玩了回来,汗像豆子般的流下来,妈妈拿了一条凉毛巾,走到我面前说:“来,臭儿子,妈给你擦擦。”接着,她又叫我坐下来等等,给我烧什么鸡,我想:“肯定是一个超级小的鸡翅。”结果相反,不是超级小的鸡翅,而是一只整鸡,端过来并对我说:“这是我专门给你准备的奥尔良鸡,尝尝看,好不好吃?”有点咸,不过还挺好吃。老妈还很臭美。有一次,她买了件“薄涛”的新衣,一回家就对着镜子打扮了起来,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她自己嘟囔了一句话被我听到了:“我怎么穿都觉得好看!”她把我叫过来,问我漂不漂亮?我一看,心想,这哪是我了老妈啊,分明是个“臭美的家伙”,便逗她说:“你真爱臭美。”妈妈又说:“漂亮女人就得这样啊!”我的天哪!她是个称职的设计师。她对工作总是认真负责,经常加班到12点多钟。她们设计的建筑分布在全国好多个省、市。她获得了不少荣誉证书,数数数的好的就已经知道她的证书能铺满一个沙发,有全国的、省级的,市级的,一等奖,二等奖,还有??(我的妈呀,太多了!)这就是我最熟悉的人——老妈,一个既暴躁又温柔,既爱臭美又称职的老妈。
我家有个独特的.生活方式:每天早晨全家人必须在同一时段上厕所,为的就是节约用水。这可是我那“环保爸爸”定下的家规。
一天,我早早睁开眼睛。看看爸爸,哈哈,他还躺在床上做着梦,不时地打几个“震天雷”。我穿好衣服,直奔卫生间。上完厕所我一按按钮,哗哗的流水声就把爸爸给吵醒了。他一个鲤鱼翻身从床上跳起来,连衣服也没穿就跑了出来。刚才还呼呼大睡的爸爸,现任突然精神抖擞地出现在我面前,把我吓了一跳。他看着马桶里渐渐消失的水,心疼地说:“唉,又浪费了一桶水!要知道,在西北地区,上厕所都要去公共厕所,因为那里清水贵如油啊。所以,我们一定要节约水资源!”说完,爸爸还敲敲我的脑门,让我下不为例。
慢慢的,爸爸的家规也成了我的习惯,我也成了一个节约用水的人。每次妈妈给我梳辫子时总要沾一点水当摩丝,她为了方便总是不关水龙头。这时我就会立即关掉水龙头,不浪费一滴水。
一次,我们一家三口去逛超市。在收银台的,妈妈突然大卢尖叫:“糟糕,忘拿购物袋了。小姐,买一个塑料袋。”这呵急坏了爸’爸,他挤上前去说:“不要!既费钱,又不环保……”一阵唇枪舌战后,获胜的爸爸命令我们用双手代劳,把东西拿回家。就这样,我们扛的扛,拿的拿,就像三只正在辛苦搬运粮食的小蚂蚁。街上的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我们,让我面红耳赤。我心里直嘀咕:“怎么会有这么小气吝啬的爸爸呢!就两毛钱也舍不得花,害得我如此狼狈。”妈妈的一番话却解开了我心中的疑云:“爸爸节约用水、不塑料袋,都是为了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这就是现在提倡的绿色生活、低碳生活。”
哦,原来爸爸的“吝啬”是为了爱护地球母亲!我想,只要每个人都像我那“环保爸爸”一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爱护地球上的每一物,我们就都能生活在一个充满绿色的、充满欢笑的世界里。
简评:
文章起笔不凡,逗人的开头一下就吸引了读者的眼球。所写事例无论是爸爸在熟睡中听到马桶哗哗冲水声后的条件反射,还是去超市忘带购物袋后一家三口蚂蚁运食式的搞笑场景,小作者都调动多种感官,多处抓住爸爸的语言、动作、神态展开了浓墨重彩的描写,使得篇章结构尽显活泼。
我扎着一条又细又长的马尾辫,走起路来一甩一甩的。有着一张红润的瓜子脸,粉嘟嘟的。眉毛淡淡的,弯弯的,像一轮月亮。下边还长着ー双水汪汪的眼睛,像两颗乌黑光亮的黑珍珠。还有一张能说会道的樱桃小嘴,总是一张一合的,似乎有说不完的话。
以前我很胆小,见到一只虫子就浑身起鸡皮疙瘩。可现在的我就是见到一只老鼠也不怕了。这是怎么回事?让我来告诉你吧!
有一年暑假妈妈给我报了兴趣班,让我去学游泳。这让胆小如鼠的我感受到了害怕,一开始,我紧紧地跟着妈妈后面,头也不敢回,后来妈妈看我的样子很害怕,就鼓励我,让我别害怕,她会在一边看我的,还说我一定很棒。于是我鼓起勇气,大胆的离开了妈妈。虽然表面好像什么也不怕了,可心里还留有一丝心悸。接着我跟在老师后面,来到了游泳池。老师让我们下水,可我一看水很深,心里很犹豫。
就在这时,我想到了妈妈对我说的话,心里想:我不能让妈妈失望!然后我慢慢地下了水。不知怎么了,所有的害怕都不见了。于是我开始专心致志的学游泳了。
因为每天都要去,所以日复一日,通过十五天的努力,终于到了考试的时候了。也就是说通过考试就能拿到毕业证了,这又让从来没学过游泳的我顿时感到了害怕,因为如果没通过就要重学,这不等于妈妈花了钱,却什么也没学到。于是我拼尽全力,终于拿到了毕业证,我开心极了!从此,我变得自信了。
瞧,这就是我,一个努力又自信的我。
我曾经是一个追星狂,喜欢很多的明星。直到有一天,在街上闲逛的时候,听到了一首歌,这首歌是哥哥的成名作——《风继续吹》,哥哥那充满磁性的声音一下子抓住了我的耳朵,还有我的心。
回到家之后,我找到了,哥哥的更多作品,和一些资料,看完之后,我不仅被哥哥的作品而深深吸引,更对哥哥的人品而臣服。
当周围有些朋友知道之后,他们问了我一个问题:“听说张国荣是同性恋哦,你怎么会……”我告诉他们:同性恋并没有错,在娱乐圈,或许只有哥哥敢将这个告诉所有人,我为什么要因为这个抹***了我对哥哥的爱呢?他们听了这个回答,也慢慢的通过了解哥哥的作品,和一些事迹而爱上了哥哥。
哥哥是在娱乐圈出了名的好人,他尊敬前辈,提携后辈,在人前人后都对别人照顾有加,他从来都不骄不躁,对人谦恭有礼,在娱乐圈没人会说哥哥的坏话,只有对哥哥的赞美。这样的优质偶像谁不喜欢呢?
哥哥不仅人品很好,还才华横溢。哥哥谱曲,填词的很多歌曲都十分受欢迎,至今都很受欢迎。
我的偶像是哥哥张国荣,因为他的歌声,角色,等等,他之所以成为我的偶像,是因为他的一首歌的歌词: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他是我这辈子的第一个偶像,是唯一一个,也是最后一个。
“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正如歌中所唱到的,我也一直渴望有一个可以倾诉内心的好兄弟、好知己。但是现在,我可以高谈阔论道:“好兄弟?蓝炫坤不就是?”
大前天晚上,看着自己的“超级演说家”演讲,心中百感交集,有兴奋、喜悦,也有成就感;但更多的,是那种涌满眼眶而又无法用言语表达的感动。
仍记得在报名参加之前,我永无止境的犹豫着,这是信心突然布满我的心,转折点就是他对我说的那段至今让我记忆犹新的话。他说:“你连自己都说服不了,还指望说服别人?可能有大把大把将你拖向成功的东西在后头呢!”是啊,正所谓:“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你不去尝试,怎么知道往后的乐趣呢?实在是佩服他,太有道理了!难不成小眼睛还真的能够看到更大的世界?
有时候我会觉得,它更像一位另类的令人敬重的老师。蓝炫坤的偶像——NBA马刺队球员托尼·帕克说过:“对你如绅士般的人,才配得起你称它为绅士。”这位“蓝绅士”也时常模仿他的偶像,大声地说:“嘿!那你自己是怎么想的?”当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定时我又遇到了什么困难去请教他,他总会让我自己先独立思考,全然是一副老师的模样。
说起偶像,“蓝绅士”的偶像多如江之鲫、海之鲈,多得写个三天三夜也写不完。他的见多识广应归功于他爱读书的这个爱好,他的偶像之一正有《三体》中的罗辑,或许是因为罗辑和他一样:爱闯荡、爱拼搏吧!
堪称“身怀绝技,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的他,在篮球方面也能大展身手!尽管不是高个子,但是打起球来却没有半分逊色,好比一颗闪亮的流星划过天际。智勇双全,能攻识守,不写联系换来的三分球技巧更让我心慕手追、望尘莫及。我们几个更是自称为“蓝粉”,他也因为百步穿杨般的三分球被我们称为“蓝来疯”!
我坚信,哪怕有那么一天,你我不再相见,我也会记得你!堪称“中国好兄弟”的蓝炫坤!
愿我与你友谊长存。
“伏尔泰曾说:‘友谊是灵魂的结合,这个结合是可以离异的,这是两个敏感,正直的人之间心照不宣的契约。’我和他的友谊,正是如此吧——后记”
冬日傍晚五六点钟,太阳已经快要落山了,我们坐在教室里,等待着上晚自习。随着清晰的脚步声,语文老师走进了教室。
“今天的晚自习,我们考试。”
话还没说完,教室里的叹气声就已经满天飞了。调皮的F君说道:“昨天考,今天考,明天还要考。然则何时而乐耶?起笔曰:考试中自得其乐矣。’”语音刚落,教室里便哄堂大笑。
语文老师并没有发火,只是微微一笑,然后说:“F君,你的发言不错嘛!没有白雪古文。我刚才没解释清楚,我们今天的考试不记成绩,只是想尽量的发挥出你们潜在的能力。现在回答我:看着窗外的夕阳,你们会想到什么?”
“想到老人。”A君首先回答。
“想到深沉,默默无闻,像在思索。”
“还有别的吗?”老师问。
“想到明天,明天太阳会再次升起,那不再是夕阳,那将成为朝阳。”F君不假思索地说。
“非常好!”语文老师赞扬道。同学们对F君的精彩回答报以热烈的掌声。第一个问题刚结束,老师又提出了第二个问题:“朝阳应该是什么样的?”
“有朝气,朝气蓬勃。”
“充满自信,有旺盛的'生命力。”
这一回,大家一个个站起来就说,气氛马上热烈起来。接踵而来的便是第三道问题:
“你们愿做什么样的朝阳,怎么样才能让你们的青春像朝阳一般?”
“我希望做一个永远充满朝气的朝阳,最好可以任意的发挥,想象,还可以创造,可是……我没有时间。”W君显得很无奈的挥了挥手。
“我希望做一个‘好孩子’式的朝阳,可是,我总是太爱玩,‘好孩子’也许离我太远了。”F君的语气略带惋惜。
语文老师听了这些话,高兴地说:“其实你们都是朝阳。只要别太死读书,给自己留些发挥的时间和空间,那么你们的创造不会只是梦。你们想想你们今天说过的话,多么完整,多么有道理,文采也不错嘛!……”
这原本“痛苦的考试”,竟变得如此轻松,我喜欢,也深深地被这堂不寻常的考试所陶醉。真希望师弟、师妹们“减负”后的考试,和我们这次考试一样快乐。
“因为经历,所以懂得。”人生中所经历之事,所感触之多,有些如一杯百年纯酿,饮下后辛辣之感随之而来,但却令人回味无穷;有些如咖啡,饮下后苦涩之感随之而来,但却令人贪恋它的回香......
我虽不算经历丰富,但也阅遍酸甜苦辣。离别也许是我最不想经历,也不愿经历之事吧!于我这个年龄来说,经历的离别不算多,却也令我不愿再次经历。
一如她走时......那天,我们结伴去桃树下游玩,那时桃花开的正鲜艳,娇嫩欲滴,如含羞的姑娘,又如争奇斗艳的牡丹。我们早早就出发了,但奈何山路崎岖不平,荆棘遍布,所以当我们到达山上那片开的最过鲜艳的桃花林时,已正午之时,火辣辣的太阳当头照着。我们两个都大汗淋漓,但我却有一种阴天要下雨的感觉,不知为何。我们两个嬉闹着,打闹着,弄得自己到最后都没了力气,一屁股坐在了一棵开的最鲜艳的桃树下。
我们两个背对背,但不知为何我眼前闪现的她的面容却是这样的——一头乌黑的头发闪亮的及腰长发,好似有点软趴趴的,一张樱桃小嘴好似向下弯了弯,高高的鼻梁湿漉漉的,黑珍珠般的大眼睛又由明亮转变的带有悲伤。我摇一摇头告诉自己:“有没发生什么事想这个干嘛!”休息了一会,我们又并肩坐在了桃树下。
不一会儿,我感到她的肩抽动了一下,我奇怪的转头,看到了一张与我刚才闪现的脸庞相同的面容。她褪去了柔和动听的嗓音沙哑着嗓子和我说:“我要走了,我父母要到别的地方居住。”我听到后,露出一抹强笑:“别玩了!”但说着,眼泪却已不知不觉地涌了出来.....
第二天她走了,这个陪伴我从小走到大,度过无数春秋的朋友走了,我回到家后,在被子里我无声的痛哭了起来。
之后随着我越来越大,经历的离别越来越多,才明白,“天底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只不过有人离席早,有人离席晚,而我这个等待她们再次归来的人,终究等来的只是一场悲伤。
如果寂寥世界的人,终究背对着越走越远;如果两条有过交点的线,在向不同方向迈进时,终究不会再有交点;如果世间的种种相遇,都贴着最终别离的标签,那么我们又何苦期待着一次又一次的相遇呢?
珍惜每一段感情,才是我们对这段感情最“真贵”的付出。
春娥是我的堂妹。去年春节我跟爸爸回老家,我第一次见到她。说实话,她给我的第一印象实在不怎么样:小眼睛,大嘴巴,一头又黄又稀的头发,黑黑的皮肤,确实有点丑。我打心里为她叹息。
春娥比我小一岁,整日里里外外地忙个不停。挑水,喂鸡,打扫屋子,样样都做得井井有条。在我回老家的日子里,每天早晨,春娥都为我端洗脸水,吃饭时又为我和爸爸盛饭,还帮我铺床,送开水,弄得我这个当姐姐的真有点不好意思。每次我要帮她时,她总是满不在乎地摆摆手说:“这点活算什么!没事!”春娥真是个勤快人。
一天,我正在屋子里放陈百强演唱会的录音带,正巧春娥挑着一担水进来,听了没两句,她嘻嘻一笑,对我说:“姐姐,这唱的是啥呀?一点都不好听!”“不好听?”我一下子从床上蹦起来,“这可是陈百强,香港的红歌星!”“我不懂什么歌星,只知道好不好听。”春娥见我不知声,又过来拉着我的手说:“姐姐,上次我跟爸爸赶集,听了一位大姐唱山歌,那才真叫好听呢!不信,我唱给你听听。”说完就唱起来。清脆的歌声盖过了录音机里陈百强的歌声,在整间屋子里回荡。听着,听着,我突然发现春娥的歌声是那么动听,那么美。
转眼间十天过去了。我要回庐江了,临行前,春娥送我一本她自己剪贴的窗花图案。
现在,每当我看到那一幅幅精美的窗花,眼前就会浮现出春娥那张黝黑的笑脸。啊,春娥堂妹,你的朴实是任何漂亮的外表都无法相比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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