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社戏分为两个部分,而我更喜欢后一个部分,他主要描写了“我”在赵庄看戏的感受和经历,里面有童年生活的美好回忆。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对孩子形象的一个塑造。孩子们远离“名教”世俗,没有接受严格的封建正统教化,他们儿童的天性得到了充分的发展,保留着一颗自然纯洁的童心。对来自书香门第的“我”亲若一家人。来了远客,农家的孩子都来陪伴游戏。我们一起放牛捉虾、摇船摘豆。钓到一大碗虾自己决不吃,照例全要送到客人嘴里,这体现了农村孩子们的热情好客。但当看到客人不会放牛,连走近牛身都不敢时,他们却毫不客气地嘲笑起来。这说明了孩子的本性纯真,丝毫不受到礼教的束缚,敢于说出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想法。
社戏对双喜和阿发的塑造,让我感受到比如说双喜,当外祖母和母亲不放心一群孩子去看戏时,他一口气说出了几条理由来“写包票”,这正体现了双喜很聪明并且有主见,具有很强的领导才能,而正是因为他的帮助“我”才能去看社戏。我们从中可以看出双喜的热心和淳朴。在看戏时他的品评都是孩子气的天真、活泼可爱,他没有受到世俗的污染,也没有受到封建礼教的毒害,他在这里尽情的释放着自己的天性,坦诚的对别人,不像城里的孩子那样会拘束着自己。阿发的形象由偷“罗汉豆”这一场景得到了表现,偷罗汉豆之前在伙伴问偷谁家的“罗汉豆”时,,他先上岸调查一番,偷豆时考虑到阿发的娘可能会发现,最后便决定偷自家的,因为自家的“罗汉豆”长的大的多,从这一细节我们可以看出,阿发的真诚无私。
除了对孩子的塑造外,还有农村的场景描写也同样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读起来就显得特别亲切,一幅美丽的“农村夜景图”仿佛映入我的眼帘:蓝蓝的天空、圆圆的明月、石板型的小桥、小巧玲珑的划船。“我”和一群活泼可爱的农村孩子来到河边,他们下船、点篙。飞一般的在月下航行,沿途的夜景真美呀!“豆麦散发出草香味,河边的小草、朦胧的月色、淡黑的群山、依稀的赵庄、婉转悠扬的笛声,还有点点渔火等等。这些本来是农村中很普通的景色,也是我们农村孩子很熟悉的,但经过鲁迅的一番艺术加工,看上去简直变成了人人向往的神仙美景了。从这里也可以看出鲁迅对农村的怀恋,对他小时候在外婆家的眷恋之情。同时更激起了我和农村孩子对自己家乡的热爱。
在《社戏》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在描写小伙伴们时,文字所透漏出的温纯与喜悦,在描写田园风光的,透露出了浓浓的喜爱。文中最后一句话说,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结合本文的创作背景于一九二二年十月,我想是对天真烂漫自由有趣的童年美好的回忆,充满一种浪漫的理想色彩,表现对人生理想境界的渴望和追求。
再看当时的人民处于封建的思想文化的束缚当中,人民仍旧处于麻木状态,然而希望究竟在哪里呢?在“乐土”上生活的童年伙伴们的身上,因为他们有着美好的精神世界,他们不受封建思想文化的束缚。鲁迅认为只有这些人们身上所具有的优秀品质得以发扬光大时,我们的民族、我们的社会才会真正的有希望。
《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在这本《名人传》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贝多芬的故事。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贝多芬的父亲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他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不顾及他的心情,贝多芬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变成了挥霍的酒鬼。
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幸福当中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大音乐家,却聋了耳朵,这个打击是常人所接受不了的。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这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我学会: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冬天终于过去了,春天踏着欢快的脚步来到人间。
寒风被赶走了,取而代之的是蒙蒙细雨。“沙沙沙”地飘向大地,仿佛在说:“春天到了!”公园里的景色焕然一新。
岸边,成排的柳树刚刚吐出嫩芽,叶子小小的,绿绿的。真像是春姑娘的长发,悠悠地在风雨中飘荡。绵绵春风把小草染绿了,一片万紫千红的.景象。各种花儿
争先恐后地开放了。红的、黄的、紫的、粉的……不用人工栽培,它们就会自己在风吹日晒的关照下竞相开放。阵阵清香扑鼻而来。当然,如果没有那一片片青幽幽的小草的陪衬,花儿也不会显得多姿多彩。小草的叶尖上不时滚动着小水珠,像珍珠一般,要是太阳对着它一照,肯定会闪耀出珍珠的光彩。一棵棵落光了叶子的树木,正在给自己穿上绿莹莹的衣服呢!
小河清清的,当绵绵的细雨落到水面上时,就会溅起一圈圈涟漪。
雨终于停了。公园好像被清洗过了一遍,很干净,到处都是湿漉漉的。
春天的公园真美丽!
风和雨总是结伴而来的。早春的,带点儿寒气的风,吹醒了万物,树梢绿了,大地绿了,连高耸的楼房的平台也绿了。宋朝的王安石有诗云:“春风又绿江南岸。”说的多么好啊!但又何止是“绿”?
在风的吹拂下,满山满坡的野花睁开了眼,一朵、两朵,一丛、两丛……连成片,汇成海。人们面对这蓝的、红的、黄的……气势磅礴的色彩的`海洋,烦恼没有了,萎靡没有了。感谢春天的色彩给我们带来向上的力量和信心。
再看看春天的天空吧。怎么天空也是五颜六色,使人眼花缭乱?啊,那是孩子们放的风筝。在蓝天白云映照下,千姿百态的风筝潇洒自如地飘舞着,飞升着,多么使人心旷神怡的景象啊!春天属于孩子们,天空属于孩子们,然而他们不是同时也在努力地打扮着春天,增添着春天的色彩吗?
童年对很多人来讲,是高兴的,是难忘的,在成人后回想往事时,对其时的人和事,更是怀着一种浪漫的感情,对于童年的回忆,每个人都各自拥有不同的风景。读鲁迅的《社戏》我们仿佛看到了他童年的“独特风景”。
《社戏》这篇文章只是单纯的记录了一个孩子的童年生活,每样事物都充满着属于自己的回忆,充满着喜怒哀乐。讲的是鲁迅小时候随母亲回外祖母家,与那里的小朋友钓鱼、放牛,一起玩耍,觉得这是片“乐土”。到了该看社戏的那天,由于叫不到船,所以他很伤心。但朋友们却想到了八叔的航船,便一起划船去看社戏。鲁迅和朋友们看了一会儿,虽然很有意思,但有些犯困。于是,他们坐着船回去。在途中,孩子们偷了阿发和六一公公家的罗汉豆吃。不料六一公公并没有责骂,反而夸奖迅哥,有见识,并送他一些豆子吃。
小说写的是“我”小时候在外祖母家和小朋友们一起去邻村看社戏的情景,处处洋溢着夏天的温馨,一切让人觉得那么和谐,自然,充满生趣。鲁迅先生的社戏,我看到一种天真烂漫的东西,作者通过对>童趣事的回忆赞美农民的善良与高尚。
我也喜欢文章中所提到的小朋友们。如双喜是小搭档中“最聪慧的”,仿佛小搭档的小首领普通,他的性情也体现得最为凸起:二心细如发,土头土脑,当“我”看不可戏,“急得要哭”时,双喜即刻能想出“好主见”,而且能举出让“外祖母和母亲也置信”的理由;铁头老生夜晚不翻斤斗,“我”很绝望、双喜又用“谁肯显本事给白地看”来抚慰“我”,体现了大哥般的关爱;他能做决定,当老旦唱个没完没了,各人都曾经厌倦但又欠好说归去的时分,又是他发起回家;回程时去偷阿发家的`豆,双喜后又劝阻各人“再多偷,倘给阿发的娘晓得是要哭骂的”,阐明他长于为别人着想。孩子们之间的友情最单纯,没有任何污点,只是一张透明的纸。那种童年的感觉,我们到底已经遗忘了多久?
我觉得这篇文章虽然对于景致的描写并不多,但是尽管少,分量却很重。在读了这篇文章关于景致的描写过后,才真的感受到“身临其境”的感觉。“那声音大概是横笛,宛转,悠扬,使我的心也沉静,然而又自失起来,觉得要和他弥散在含着的豆麦蕴藻之香的夜气里。”在整篇文章的景致描写中,我最欣赏的就是这一句话。因为只有这句话能让我想象那沉静以及自失的心,并且让我也似乎“闻”到了豆麦蕴藻之香,那种感觉实在很真实。
我想我现在可能只能以一个读者的身份来叙述我的感受,我的看法。但是,经过学习了解再加上读完他的其他作品后,我更能感受到鲁迅深厚的文学功底。在这篇文章中,鲁迅在色彩、气味和声响等方面,把优美的字句运用得淋漓尽致。他把划船时的情景,社戏的场面,偷豆子的镜头,描写得极具画面感。比如“这一次船头的激水声更其响亮了,那航船,就像一条大白鱼背着一群孩子在浪花里蹿,连夜渔的几个老渔父,也停了艇子看着喝彩起来”这句,把航船形象地比喻为大白鱼,传神地给读者呈现孩子们划船的情形,具有深厚的文学魅力。
我想鲁迅并不是仅仅以“鲁迅”这个身份来写这篇文章,而是以“周树人”这个人来写这篇文章。 鲁迅很早就离开故乡,故乡给予他的,并非都是温馨的回忆,其间还有许多不幸与白眼,鲁迅对故乡,却有一种割舍不断的复杂情感。 我很喜欢这种作者真情流露的文章,因为他仿佛真的能让我们身临其境。 一幅美丽的“ 农村夜景图” 仿佛映入我的眼帘:蓝蓝的天空、圆圆的明月、石板型的小桥、小巧玲珑。飞一般的在月下航行,沿途的夜景真美呀!“ 豆麦散发出草香味,河边的小草、朦胧的月色、淡黑的群山、依稀的赵庄、婉转悠扬的笛声,还有渔火等等。这些本来是农村中很普通的>景色,也是我们农村孩子很熟悉的,但经过鲁迅的一番艺术加工,看上去简直变成了人人向往的神仙美景了。
《社戏》作为一篇反映农村生活的文章,却放在了《呐喊》这部小说集中,令人感到有些奇怪。不过这就揭示了文章的另外一个中心。鲁迅不爱看剧场内的中国戏,而偏爱故乡的社戏;与鲁迅小时喜爱农村生活,都写出了农村真挚淳朴的民风。而鲁迅撰写这篇文章旨在呼吁人们:真实而高尚的生活,源于大自然的本质。在车水马龙的城市,人们的心不断地变得浮躁,唯有停下脚步,寻像农村生活一样朴实纯真的生活,才能领悟人生的真谛 因为书上写得大多都是反映农村景物的,因此读起来就显得特别亲切。
作者在最后一段中写道:“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
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鲁迅为什么会发出这样的感慨呢?原因就在于,鲁迅随着年龄的增长,进入到社会,感受到这种朴实,这种善良,渐渐化作乌有。取而代之的是军阀的压迫和黑暗的社会,正义和公正的得不到伸张。正如小说名为《社戏》并未直接写“我”小时所看的社戏,开头记述的却是“我”成年后在北京看戏的两次经历。那两次戏都没看好,反射出了当时社会的混乱、沉闷、世故、污浊,这与“我”少时在平桥村的自然真率生活形成了鲜明对比。鲁迅心中故乡实有两个,一是《故乡》中所描绘的现实中的故乡——描绘了现实中农村残破、凋敝的景象,一是《社戏》中所展现的理想中的故乡——扑面而来的是浓郁的乡土气息,淳厚的人情。他常常以理想故乡中的完美来反衬现实中的残破。《社戏》没有正面描写农村的苦难,但对理想中的故乡讴歌,也正是对现实的批判。
读鲁迅,读社戏,读那个年代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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