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级的700字作文

六年级的700字作文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3-11-20 12:05:53
六年级的700字作文

六年级的700字作文【一】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我在阳台上眺望着福州美景……

一座座高楼拔地而起,高耸入云,仿佛是一座又一座连绵起伏的山岭,高楼的玻璃在阳光的照耀下一闪一闪。那平坦、宽阔的水泥路纵横交错,四通八达。车辆川流不息,一辆辆飞驰而过,卷起一阵风。到处绿树成荫。

看着看着我心动了,便对姑姑说:“姑姑,我们去玩玩吧!”“好!”姑姑一口答应。我们先来到了南江滨。只见四处绿意盎然,花香扑鼻;那美丽的花园里到处百花斗艳,花团锦簇,犹如一幅美丽的画卷……我贪婪地呼吸着新鲜空气。走了许久,我和姑姑拖着疲惫的身子,好不容易爬上了金山大桥。金山大桥就像一条睡着的巨龙,横卧在闽江中间。

站在桥上,一阵阵风拂过,我俯视着南江滨,眺望北江滨,真是心旷神怡。

“想知道福州的过去的`样子吗?”姑姑问。

“想”我回答。

姑姑意味深长地说:“过去我们福州被称作‘纸裱福州城’,到处道路不平,电灯不明,电话不灵,这些都是旧福州的写照,房屋大都是用木材建的。而现在一座座高楼先后竣工;你看现在道路都是柏油路,给交通带来方便,车辆不会‘乱蹦’了。哪像以前,道路凹凸不平,每当下雨路就泥泞了,走路不小心就会摔倒,没下雨时,到处尘土飞扬。那时,连最热闹的南街,也只不过宽4、5米。那时

接着我们又来到了热闹非凡的中亭街,中亭街都是欧式风格建筑,“即使不到欧洲,在中亭街也可饱览欧式建筑!”我情不自禁的说。这意味着福州的发展是多么迅速啊!

中亭街到处人山人海,我与姑姑走进一家电器点,商品琳琅满目、应有尽有,令人眼花缭乱。那以前的黑白电视,已退休,代替的是背投彩电、高清彩电、等离子彩电等。一个穿西装的中年人走进商店,大约十分钟后,那个中年人推着购物车,笑容满面地去结帐,我想他一定买到了心仪的电器。

“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我们那时候,哪有什么电视啊、空调啊、液化气啊、洗衣机啊、冰箱啊……天热只能扇扇子,做饭得烧木材、煤球,洗衣服得用手洗,食物放久就不新鲜了……以前我们每个月只能吃一斤肉,吃肉等于过年,常常吃地瓜,还有哪已吃厌的萝卜干……你看现在到处都有超市,买菜多便利,物美价廉,人们穿着时髦,哪像以前都常穿着打着许多补丁的衣服,要有一件好看的衣服是不容易的。现在女的靓,男的酷;女的青春靓丽,男的西装革履,英姿飒爽;老的端庄朴素,少的可爱活泼……真是变化太大了。好了,我们去吃肯德基吧。”说完,我们出了电器店,姑姑拉着我朝肯德基走去……

夜幕降临了,我和姑姑又来到了解放大桥,解放大桥上灯火辉煌,仿佛是一条飞架台江与仓山的彩虹桥。中洲岛也亮起了五颜六色的灯,活像是点缀在闽江上美丽的宝石。

当我正陶醉在这迷人的福州夜景时,姑姑说:“我们该回家了!”。我只好依依不舍地回家了。

我的家乡——福州在一天天地发展,在一天天地进步,我相信它必定会走向更加光辉灿烂的明天。

六年级的700字作文【二】

骆驼中也有王子?骆驼中的王子怎样生存?当你看到这个题目,你一定会问这些问题。是的,骆驼中也有王子,而这位王子也有他的生活!

我假期所看的书就是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写的,文中主要写了一个野骆驼群的生息与破碎,在这个故事中,主角就是一批骆驼王子!

野骆驼群中共有五匹骆驼,两匹公骆驼、两匹母骆驼还有就是那位骆驼王子了。作者与骆驼的相识就是在沙漠中,作者和向导从雪豹口中就下了他们,因为骆驼群中都是老幼无力的几匹骆驼。就这样,作者取得了骆驼的信任,同时也看到了骆驼群与骆驼王子的生活。四匹老骆驼总是宠着小王子,他们之间不分彼此,可以说王子有两个母亲和两个父亲,他们给他的爱是同等的。可也就是这份爱,毁了骆驼王子。

在做这就下他们,过了很久,骆驼们再次遇到了那两只雪豹,这次作者可是爱莫能助了,因为雪豹也要生存,就看骆驼们能不能顺利脱险了。结果在与雪豹搏斗中,骆驼首领死了,而另一匹公骆驼也受了重伤。在搏斗中,骆驼王子却懦弱的躲到了一边,这让其他骆驼很气愤,也开始排斥他,就这样小骆驼无家可归了,作者和想的决定收留他,就让他驮行李,没想到,他竟然很顺从,这让作者伤透了心,因为他太懦弱了。

其实,这也反映了很多被溺爱了的孩子!所以我也想多一些家长说,如果爱孩子,就应该让他们去闯,而不是过分爱他们,让孩子做一只鹰去飞吧!让我们自己去闯吧!

六年级的700字作文【三】

今天,我读了美国的著名作家纳塔莉·巴比特写的《不老泉》,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温妮·福斯特在家族拥有的森林里发现了一口泉,泉水竟然可以使人长生不老!但这也迫使小温妮进一步思考:永生究竟是一种福音还是一种诅咒?

喝过这口泉的塔克一家四口看着生命在身边流逝,而他们自己却永远不老,他们把这奇妙的经历秘密地像温妮道来……温妮最终没有去赴杰西的不老之约,她选择平平凡凡的过生活,选择经历生与死。若干年后,塔克一家又回到了这里见到了温妮,不过见到的是她的坟墓。她已经去世了,活了78岁。温妮虽然没有长生不老,但是她已经领悟了人活着的真谛。

人之所以害怕死亡,是因为死亡总是伴随着各种伤痛,各种离别,各种恐怖,各种残忍。你可能还想和你心爱的人多说几句话,你可能还想多看这美丽的世界几眼,但死亡断绝了你的这些希望。死亡绝然地带走你的亲人,或把你从你的亲人身边带走,带走你的爱、你的希望、你的快乐和健康。可是永生,并没有表面上看的那么风光。

死亡与出生就挨在一起,你没法儿只挑自己喜欢的,不要自己不喜欢的,完整的人生才是一种福气。人活着就得死,所以我们这模样,不能算活人,这能算是死人,是死物,就像路边的石头。这是塔克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曾经,我也向往长生不老,这样可以和家人永远呆在一起,可看完这本书,听完塔克先生说的这句话,我顿时觉得自己错了,错的太离谱了,我发现如果永远不死的话,那么你就不会去珍惜这个生命,去感悟这个世界!

所以,死亡真的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像塔克一家一样,永远死不了。

六年级的700字作文【四】

《不老泉》是娜塔莉·巴比特的成名之作。它主要讲述了小女孩温妮赌气离家出走,却在小树林里无意间发现了不老泉的秘密&&喝了可以长生不老,容颜也永远不会发生变化。然后,她被善良的塔克一家绑架了一天,并与他们过了一天。却不知这一切都被黄西装看见了,他从温妮的爸妈那里要来了小树林,报酬是找回珍妮。他来到塔克一家的家中,逼迫他们交出温妮,供出不老泉,并搬出森林。迫不得已,梅用枪托砸死了黄西装,而这一幕正好被林间村的治安警察目睹了。梅将面临被绞死的命运,但是,却没有一个人能置她于死地,因为她喝了不老泉。为了保全这个秘密,也为了梅,温妮做出了一个决定:让迈尔斯在晚上撬开监狱门,自己进去替换梅,让梅乘着夜色逃走。而杰克,则交给了温妮一杯不老泉的水,让她在十七岁那年喝下它,这样他们就可以一起走了。可是,这个愿望最终并没有达成,温妮为了救一只蟾蜍,将不老泉的水倒在了蟾蜍身上,自己却在78岁时去世。

这本书将善良的塔克一家和珍妮与为了发财而不顾一切的黄西装做了鲜明的对比。黄西装为了利益,为了发财,而不惜将不老泉的秘密公布于世,也不顾别人喝下后是否开心,只是一味地为了金钱。甚至当他遭到塔克一家的阻止后,竟想将他们打伤。那时,他的眼睛里只有利益,只有金钱,完完全全成了一个利益的奴隶

这让我想起了社会上的一些人。他们为了金钱,为了利益,不惜大打出手,有的甚至去***人放火,不顾一切地以各种手段获得金钱,最后因此进了监狱,穿上了囚服。他们也是一个个金钱的奴隶啊!

人要学会控制自己,别让自己成为金钱的奴隶,最终误入歧途!

六年级的700字作文【五】

当阳光从窗前照过,

当麻雀从房顶掠过,

当花香从盆里飘过,

我捧着书,静静地细读……

身临其境的美妙,山与水的萦绕。在这个神奇的故事中,一切都很美好。

这是一部惊秫而又美丽的小说﹕

年近十一岁的温妮,家境尤其的好,她家有一片林子,但是谁也不知道在这个林子里有一个不老的泉水,如果人喝了的话,时间就会停止不前。

很多人都做梦想长生不老,可这般好事,却让塔克一家给遇上了。这件事令塔克一家百思不得其解。这天,温妮在林子中游玩,走到了那棵白蜡树下,饥渴难忍的她望见了树下的一眼清泉,她仿佛见到了面包一样,捧起一捧,便想往嘴里倒。这时,迈尔斯急速跑过去阻止她,温妮很惊讶。梅﹑杰西和迈尔斯奋力将她带到了山顶,又把他们一家的神奇经历告诉了温妮,温妮似信非信,因为她从不相信长生不老这一说。梅一家告诉温妮,这事万万不可外露,不然,生态就会被破坏。可谁知,正有一双邪恶的眼睛盯着她。

梅一家把温妮带回了她家,一向干净的温妮很不适应这肮脏的环境。

当然,温妮的失踪也令她的妈妈十分着急,而那个神秘的黄衣人却知道温妮的下落,并提出用温妮家的林子交换温妮。第二天,警察赶到了,非说塔克一家绑架温妮。梅怕此时泄露,便打死了那个神秘的黄衣人。因此,梅要被视为死刑,但塔克一家都知道,梅是不会被打死的。

塔克一家再加上温妮,4个人齐心协力,终于把梅救了出来。

几十年以后,因为一场大火,林子被毁于一旦,温妮最终也没喝那泉水。一切仍是那样平静、祥和……

是的,人如果只活不死,就和路边的石头一样。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我们不能虚度光阴。珍惜生命,让生活更加多姿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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