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忘了有多久没有看到过星空了。
初三,临近中考的那一段时光,每天看书看到深夜,坐在书桌前抬头便能望见窗外繁星点点。我也时常会拿着英语书站在阳台上,在星光的照拂下轻声朗读。
看着来自千百年前的光,心中的躁动被那光散发的神秘力量温柔安抚。渐渐安静。书本上的单词仿佛也被星光赋予了魔法,轻松记忆。
中考过后,不用再熬到深夜,可却忘不了那星空。
于是,我便与同学相约每晚到曾经就读的小学散步,顺便一起看看星空。走累了,躺在操场中央的草坪上。望着满天繁星,我们总能扯到很远,从爱到梦想,从离到远方。
那个时候的我们单纯美好,没有体会过大的别离,没有经历过梦碎后的失望,对未来充满着期待和美好的幻想……
那时的星空是干净的,纯粹的。
之后在难过,失望或是怀念时,我也多次望向天空,却总是只有寥寥一两颗星星,就像是某场劫难后留下的碎片。
我记忆中看到的最美的一次星空是在鄂尔多斯草原上。
那一年,我和母亲去内蒙古旅游,行程中有一晚是住蒙古包。因为茫茫草原上是没有网的。所以,旅游团的人都三五成群的出来看星星。
我和母亲也在其中。
我们找了一块草比较茂盛的地方躺下,以免泥土弄脏衣服。
其实我找草多的地方还有另一个原因,那就是想感受一下像动漫里一样躺在草丛中,侧头望去,银华倾洒,草一棵棵交错相应,是否会有一种身在世外桃源的感觉。
星光洒落在我身体轮廓旁的草上,成了斑驳的影。我扭头,静默的凝视着星空。在接近极圈的地方,星星似乎离我们更近,点点璀璨嵌在浓郁的化不开的黑中,格外亮眼。旅游团中有一位学识渊博,踏遍了万水千山的大叔告诉我们,要闭上眼睛看,才能更深的感受到来自遥远太空的神秘与召唤。
我如他所说,轻轻闭上眼。静静的感受着,来自遥远星河外的光。渐渐地,眼前竟慢慢亮起来,周围不再是辽阔草原,而是置身在时间的长河中。身旁的光点飞掠而过,连成一条发光的白色长带。
我从未如此深切地感受到时光的沧桑,我被这沉重的沧桑压的喘不过气……
我暮然睁开眼。
如墨的天空群星闪耀。
你说“只要和我在一起,在哪里,都是快乐的。”
你离开的那一天就是我失去快乐的时候。
背着心爱的红书包去上学,想着晚上能看到你,变期待着放学。“今天被老师说了一顿,是一道题没有做出来,我真笨。”心里默默想着今天发生的所有事情。准备回家和你诉说。走在回家的路上,这条路还是这么亲切。因为你常常牵着我的小手从这里走过。想到这里,我开心的笑了,跑了起来。
站在小屋前看到了屋子里的小快乐
我推开门,轻轻的叫了声“嘿”。冲进房间找你,你不在。看见桌子上有一张纸条,字写的很难看。我拿起纸条,好多不认识的字。拿出字典开始查,写的是:“我离开了,别找我,对不起。”等我查完的时候,天已经黑了。爸爸来接我了。我问爸爸离开是什么意思,爸爸沉默了一会,说:“就是希望你快乐,好好学习”
回到家,躺在床上,开心的睡了,因为你希望我快乐。
每天放学还是会去那个小房子里找你,可你总是不在。我问爸爸,爸爸说你去上学了,放假了会来看我。我好开心哦,因为等你回来我可以真正的和你玩老师和学生的游戏了。10号的那天,我哭着跑回家。爸爸问为什么哭。我拿着树枝打他说:“语文老师说离开就是走了的意思,你为什么骗我,你是坏蛋。”我算了一个晚上,你离开一年了。
从那以后,我不再去小房子。总是一个人上学、放学。纸条上的那句话成了心底的秘密。每天晚上,都会在练习册上写这十个字。爸找人代替过你,不过都被我发现了。不知不觉中,我15岁了。花一样的年纪却让我爱上寂寞。
那一天,呆呆的看着书,看见书中女主角说她喜欢黑色。猛然想起你说过你最爱黑色,黑色是你的颜色。那时候我还说我喜欢红色,我们一起笑了。我疯狂的爱上了黑色,因为那是你。我所有的东西都是黑色的,好像眼睛里没有黑色就不能呼吸。没有人知道,我只是在想念一个人。
爸妈商量着要搬家。我冲出去吼道:“我不走,死也不走。”我想在这等你。一种直觉,你会回来找我。
为了你,我等了一个轮回——12年。
你重新出现是在10号的早上。我推开门,看见你穿着红色短裙站在门前。我脸上浮现出久违的快乐。
很喜欢朋友住的那个很幽静的村庄。它坐落在小城的北边,那里有很多的山,山上有很多很多的树。
浓郁的林木就那么蔓延式的生长着,把整个的村子都围在林子里了。于是整个村子显得分外的静,分外的幽。
夏日里,我是很喜欢去那里的,因为那里没有热浪,有的是树里阴凉的风,拂在人的身上,像母亲抚慰孩子的手,柔柔的,清清的,真是一种享受。
朋友是个开朗的人,很喜欢喝酒。每次我去他那里的时候,他都异常的高兴,因为我们很能聊的来,还因为我在的时候,他的妻子才让他喝酒。
我们两个总在夕阳西下,倦鸟返巢的时候,坐在他家的院子里,一个木制的小桌,上面是他妻子为我们准备的几样小菜,于是我们就开始在那样的景色里饮起酒来。
他的酒量是好的,正如他豪放的性格,而我只有陪着一口一口的小小的喝。因为我的心思早已不在酒里了,我的眼里尽是那夕阳下的美景。
群山在斜阳里,像极了坐禅的智者,他们不动声色的收尽了这许多的美好。任那阳光在它们身上涂抹着,微红,淡黄,深黄,或者是别的什么色彩。
整个村子开始热闹起来,那三三两两的农人从地里回来了,他们的脸上洋溢着笑,相互打趣着。鸡也在追逐里返回家去了,狗开始汪汪的叫起来,高一声低一声的,错落有致。
袅袅的炊烟,在这里那里一柱一柱的腾起来,被夕阳染上了或红或黄的色彩,把整个村子点缀的无比的诗意。
还是最喜欢夕阳下的树了。它们拥挤的生长着,或粗或细,或高或矮,或疏或密,枝与枝交错在一起,叶与叶相互依偎,那般的层次分明,那般的紧密相连。被夕阳懒懒的照着,身上像镀上了一层金。在风里,那些金子沙沙的响着,极为动听,极是迷人。
树上的蝉已经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只有那雀儿,在金色的树里,跳跃着,嬉闹着,争吵着,时而起时而落,很是写意。真想也像那鸟一样,在上面,翻滚跳跃,在枝桠与光影里度过一个又一个美好的傍晚。
树们也许见惯了这样的景色,它们在习习的风里,相互的拉扯,相互的推送着,在那一瞬间错开的空间里,那阳光就落在了地上,黄黄的,亮亮的,这里一点,那里一块,像是老人脸上的斑,写尽了光阴的故事。
我们的酒意在推杯换盏里开始浓了,我们开始高声的谈论着,他喜欢拍着手说他高兴的事。我看着树影里的他,犹如古人,在这浩淼的天地里,拍手赞颂着时光的美好。我于是举杯,虽然我已是不胜酒力了,我还是要敬他的,因为这个世界里,知道时光的美好是件不易的事,很多人在虚掷着光阴。
将要醉了吧!我看见西天里的落日就要被那群山吞没了,那还没有挥洒完的色彩,依旧在天里做着最后的执著,装点着黄昏的美好。
真希望可以永远看到这样的景色,真希望把这样的景色永远的定格,可我知道这是不合乎自然循环定则的,因为有日落就会有日起,因为这个世界里还有很多很多的景色,我们还可以看日出,观海潮,听风,看雨或是那些未曾言说美景。
自然用有那么多的美好景色,来装点我们的生活,我们怎能辜负了自然赋予我们的智慧,而虚度光阴呢?
也许人生的美好就是把自然里的美景溶入到生活里,用一颗观赏的心来生活的吧!
夕阳终于把最后的色彩用尽,夜色开始蔓延开来。
今年寒假,我和范布宁等三个小朋友一起去报了一个“素描班”,除了画架等材料,学费全免,连“学生”也是“老师”组织起来的。哈哈,其实是我想学素描,妈妈帮我组织的,因为她就是老师。
第一节课是教画圆柱。在正式画之前,先需要整理用品:铅笔要削好,画架要搭好,纸要铺好……我高兴得不得了,恨不得直接动手画,还得先看示范吧。先打一个框架,再打线条,深深浅浅……转眼间,一个漂亮的圆柱就诞生了,好像是放在纸上的,超有立体感。因为素描有高光点、亮面、灰面、阴影、明暗交接线五调子,把这五调子表现出来就有立体感了。看着妈妈画,我想:“这简单,看我的!”于是开始学妈妈的样子打框架。但有句话说的好:看事容易做事难。
刚开始打圆柱上面的那个扁圆时就发现:原来这么难!笔好像故意在和我作对似的,怎么也打不圆。而妈妈要求用直线组成圆,我却直线画成了圆弧。这时我一开始的高兴劲全像天边的云被风吹走了一样,无影无踪了。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勉强画好了我的框架,但“不幸”还是发生了:妈妈说我画得:1、太小;2、结构不对。两个原因就把我的这幅“佳作”PS掉了,并让我在反面重画。这真让我“欲哭无泪”啊!我只好老老实实地看妈妈是怎么画的,然后学着妈妈样用心去临摹,终于又一次勉强把框架画好了。看看范布宁:哇,她画得真快!但我告诫自己:不能急,画得太快会把好不容易搭起来的框架搞糟的。
接下来是在框架里用线条画出明暗,这样就有立体感了。打线条也是有讲究的,线条要打得两头一样粗细,做到“两头轻,中间略粗”为最高境界。但这种线条不是一天两天能够练出来的,这是一点;第二点更重要的是打线条千万不能乱,打出来要一组一组的,并要有在角度的交叉。如先打横着的一组,再打斜着的一组;第三点是线条的深浅关系,如果要浅,则既可以减少线条数量,也可以把线条加深或变浅,除了手上用力不一样,加深或变浅可以用不同软硬度的.铅笔。
最后,我完成了那张作品。看着有些模样的圆柱,我颇有些自豪:这可是我的第一张作品哦!当时自以为画得不错,等到“培训班”结束,看看真是实在比较糟糕的。我的素描旅程作文青春人物素描作文课间十分钟素描作文
讲台下,我不时地瞟了一下手表,指针象一只蜗牛,无力地移动着,心中默默地倒计时:“10、9、8、7、6、5、4、3、2、1!”铃声响了
随着一声“ye!”,我冲出牢笼,徜徉在温和的阳关下,温暖、惬意。
“你小子找打是不是?”
一记猛拳落在某个人的身上,接着,又是一拳……
我很快消失在人群中,就像没有存在过一样,我需要平静,需要安宁。
独自坐在校园幽静的角落,往事却一幕一幕地涌现出来。
我自认为是个坏孩子,我也希望自己是一个坏孩子,因为好孩子的快乐只停留在受到表杨的一瞬间,没意思。
一有不顺心的事我就想去打架,不管是否打赢,我总会先对别人来上一拳,先下手为强。我喜欢这样发泄,如果打赢,我便有成功的快乐,即便打赢,头破血流的,看着自己的鲜血从伤只有口迸溅而出时,内心的不满也随之流去。
只有一个关心我的――Jenny。
她知道我不会打她,因为她小时候,没少被我抢过棒棒糖――我欠她的情。
虽然我一直努力,但到了今天,仍是一个不称职的小混混,小混混。小混混最基本的有十门必修课“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可我只会偷,尽管是“只会”,技术也不够高超,顶多把别人口中的饼干,棒棒糖,一下子夺过来,我后来才明白这叫抢,而且这样弄来的东西不卫生,我也有钱,但为了我“坏孩子”本色,我还是乐意这样。
不知是何年何月何日,我又在街上闲溜达,突然一记不明不白的猛拳落在我背上,我回身就是一脚,又拔出水果刀,看着对手的鲜血飞溅在自己脸上,心中充满了快感。
几天后,一群人〔四个〕手提棍棒找到我,Jenny在一边警觉地盯着我,我就不顾一切的与他们撕***一团。
后来,我只记得Jenny不知从那儿弄来一大捆纱布,哭着,在我身上绕来绕去,我几乎成了木乃伊。从此之后,我再也不打架了,而是把心境献给了沉默,过剩的体能还给了运动。一天,班主任在讲台上对我说:“你,身体不错,去参加明天八百米赛跑吧。”发令枪一响,我冲了出去,只看见眼前一片皓白。路……还在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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