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悄悄来了
用一阵柔风
让季节脱去棉衣
翻新着——
大地的诗意
小草
给春天一个惊喜
争先恐后
去抢每一粒雨滴
小鸟
给春天一个惊喜
亮一阵嗓子
唱出生活的甜蜜
小树
给春天一个惊喜
摇醒三月风
枝头含苞待放
吐绿的诗句
啊
条条小河惊喜
追梦大山的秘密
朵朵小花惊喜
演绎春天的美丽
广袤的大地惊喜
忙着耕耘丰收的希冀
啊
惊喜
奔小康的人们
专注这大好时光
漂亮新的开局
啊
惊喜
我的小诗
涌动着激情
澎湃在——
春潮的朵朵浪花里
今年第一场春雨,在梦中淅淅沥沥地嘻闹了一夜,清晨起来推窗远望,麦苗儿润得更翠,菜花儿洗得更黄,原本“草色遥看近却无”的沟沟壑壑,一夜间便呼啦啦窜起一层梦幻似的新绿。在醉人的春风里,在扑面的绿韵中,我又想起了蒲公英,记忆的深处,那些匍匐在地,却生机勃勃的蒲公英。
在田边地角,在牛踩羊踏的'山头,一株株、一篼篼嫩生生、绿油油的蒲公英探头探脑地拱破湿漉漉的软泥,伸展着稚嫩的绿叶,拥抱着蓝天白云,享受着生长的快乐!
蒲公英是一种最惹人爱怜的植物,与她结缘,始于儿时挖野菜。记得六十年代最饥饿的那段岁月里,母亲成天为锅里的清汤寡水而长叹短吁、眉头紧锁。只有五六岁的我,天天握把小镰刀、挽只小竹篮,屁颠屁颠地跟在大人们身后,爬山坡、趟麦田、挖野菜。记得那时篮中的野菜多数是青青翠翠的蒲公英苗苗。倒不是因为蒲公英爽口受青睐,而是它们生命力顽强,最容易挖到,田边、路边、崖边、溪边,哪里都能发芽、长叶。神奇的是,头一天那些地方的蒲公英芽苗明明被牛啃了、羊吃了、鸡啄了,抑或是被一拨拨挖野菜的“娘子军”们“扫荡”走了,可是第二天,又能见翠翠的蒲公英在那里冒出来……
母亲将我们挖回的蒲公英洗净、切碎后,掺进稀饭锅里,不一会儿,米的熟香,菜的清香便扑鼻而来。端起饭碗,米花花白,菜叶叶青,虽然悦目,但入口涩苦涩苦的,颇不爽口。
在这些挖菜的娘子军中,数玉清姐姐对我最好。她大我七八岁,经常受母亲之托照看我、呵护我。每次回家前,见我篮子里的野菜少,她便要从自己篮子里抓些蒲公英放进我的篮子里。玉清姐教我唱的一首叫《蒲公英》的儿歌,至今还清晰地烙印在脑海里:“蒲公英开花一朵朵,我爱你来你爱我。风儿鸟儿悄声说,明天你要飞走了。天涯海角安新家,早发芽来早结果。”后来,蒲公英一样命苦的玉清姐姐一步一回头地嫁进了山里,听说那家人很穷,玉清姐姐的命真苦,就像蒲公英一样。后来,我大学毕业留城工作了,有几次见办公室的一位女同事经常在用一种液体擦洗面部,便觉好奇。这位大姐告诉我,她是用蒲公英熬出的水来洗面美容、祛雀斑。大姐的父亲和祖父都是古城的名中医,她说蒲公英具有医治湿疹、皮肤炎、关节炎等功能。在讶异中,我对蒲公英情感又深了几许。
抽空,我去图书室查了一本线装的《唐本草》,说蒲公英“叶似苦苣,花黄,茎叶多白汁,嫩苗可食。”我又去请教了几位老中医,他们也说蒲公英含有丰富的维生素A和C,以及对人体有益的矿物质,又名地灯草、鬼灯笼、羊奶奶草,学名曰尿床草。是中医们包袱中的必备药。蒲公英,普普通通的一种草,对人类竟有如此大的妙用!
清明前的一天,在纷纷细雨里我抽空回了一趟老家,在春色弥漫的田野上,我又看见了久违的蒲公英,也遇见了很久未谋过面的玉清姐。我曾从母亲的电话里获悉,玉清姐的丈夫几年前得病死了,儿女们都在广东那边打工,她一个人独自生活。眼前,她已是头发花白,弯着腰,在山坡上一刀刀挖着蒲公英。我诧异,农村生活富裕了,她咋还会挖野菜吃呢?我喊了她一声,她应声站了起来,见是我,便放下手中的刀和背上的背篼,一边在围裙上擦着手,一边朝我走了过来。寒喧之后,我提出了刚才的疑问。她“呵呵”一笑说:乡里早就没有人吃野菜了。她是趁眼下农闲,挖些蒲公英,晒干了,拿到药店去可卖几个钱,也可减轻儿女们的负担。不知为什么,我的眼眶一热,眼前一片朦胧,玉清姐刹时和田野上星星点点的蒲公英融为了一体。
天气渐渐地变暖了,春天悄悄地来了。带来了暖暖的春风,轻轻地吹遍了大地。我和小朋友们来到大自然,一起寻找春天。 一群大雁排着整齐的队伍从南方飞回来了。
小燕子飞上了树梢,欢快地叫着,仿佛在告诉我们春天的到来。河边的柳树吐出了点点嫩芽,细细的柳枝随风飘动,像春姑娘柔软的发梢,美丽动人。金灿灿的迎春花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粉红粉红的桃花散发出阵阵清香。嫩绿嫩绿的小草从地下使劲地钻了出来,像给大地铺上了一层碧绿的`地毯,远远的大山也披上了绿色的衣裳。小河里的冰慢慢地融化了,它唱着春天的歌,缓缓地流向远方。
我们看到春天了,我们找到春天了。春天真美丽!
久违的花香
给心添了些色彩
沐浴在春的暖阳里
让我好好享受下
退却严寒的温情抚慰
连岁月也迫不及待
把万物逐个唤醒
一起聆听
大自然的呓语
此时的风
也变得柔情
一切的旋律
失了宁静
枝头的鸟儿
变得繁忙
开始筹建新的屋舍
年轻的心
还在等待什么
大好的时光
梦禁不起蹉跎
……
我这个人,只要开始一样工作,就只会埋头苦干,两耳不闻窗外。
我说的不闻窗外,自然不是我对世界上发生的所有事都不闻不问,而是我家窗户以外。再直白一点:我只要一开始创作,我就会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我曾经有那么两个春天,应该是2006年春天我创作长篇小说《那一夜风雨》和2012年我创作篇小说《分手牵手都是爱》,那时,我差不多好几个月都没出过门。结果,两次还都是在十六路大巴上,两次都是因为打在十六路大巴车窗玻璃上的偌大的梧桐叶子给惊着了,两次我几乎都是相同的表现:“天呢!什么时候叶子都长的这么大了!”我大声的喊,两次我都把整个车厢里的人吓个够呛,烦的要死。
其实,和大多数的人一样,一年四季里我最喜欢春天。我喜欢看春天破土的小草的嫩芽,闻小草的清香;我喜欢看春天娇艳的花朵,嗅她们的芬芳;我喜欢看大雁鸣叫着从天空飞过,想像着她们找到旧巢时是不是也有欣喜,看到有别的鸟儿占了她们的家时是不是也会愤怒;我更喜欢在春天幻想,我可不可以把我曾经的青春找回……然而,从2000年年底我开始写作,特别是2006年12月4号我差点被医生吓死,我就再也没有过春天,是我把我自己拴的太死看的太紧了。其实谁也没有规定我应该在哪一段时间里做什么,但,我就是不舍得把大把的时间都丢弃在“沾”花“惹”草上。
不过,今年的春天我终于不出屋也能和春天抱个结结实实,因为我把春天搬进了我的家。
早春三月,空气中有些冷冷的寒意,漫步小巷,忽见青苔暗布的古老院墙上,探出串串粉一红,走近一看,却是一树早开的桃花,艳艳的色彩,让人的思维凭空增添了一份春思和遐想。
也许是意外,也许是惊喜,在这个有点冷清的小巷,忽见我倾心的桃花,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惊喜,我没有理由不停住脚步,深深地注视这些在诗经里称之为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的古典美人。想起千年前,也是在这桃花绽放的季节里,那个艳若桃花,明眸皓齿的女子穿上嫁衣,盘起长发,成为别人的新娘。如今小巷 里的艳艳桃花,仍风情万种地在风中摇曳,只是不见当年的桃花女子。
桃花在城市的风景里并不多见,唯有这样的小巷,偶尔冒出会让人有一点点惊喜。桃花可成林,桃花可独木,这早春小巷里有一株、二株,真是别有风情。抵不 住院落中那一树桃花的诱或,推门走进这陌生的庭院,没想到立刻有一种春一色满园的感觉。这里地方不大。有许许多多的花花草草,那些星星点点的小花,蓬勃地喧 哗着。靠墙的边上有一株桃花,枝干粗一大,枝头上开满了簇簇艳红的桃花,刚才在墙外感觉不到里面的热闹,而此时我的眼里映满了红色,象潮水一样,一拨一拨, 灿烂着,缤纷着。我不知道这桃红算不算正宗的红,但那种由浅入深,又由深复浅的色彩,让人有一种心跳的感觉。站在这里望过去,一树枝深深浅浅的繁复和艳 丽,真的,美得让人晕眩,旁边还有几株垂柳,恰到好处地配着这桃树,应证了中国古典主义理想中的“桃红柳绿”。有春风从空中悠悠掠过,几缕淡淡的清香在我 的四周浮动,站在这样的早春庭院里,心里感到从未过的舒一爽。这个小小的庭院和庭院里的桃树,其实也不失为一个人独自品味的好地方。今天我没想到这么一次偶 然,却让我品味了这早春桃花的美艳,也许这就是缘。
一直喜欢桃花,不只是它艳红的色泽,更多的是桃花的含义太深,桃花的意境太红。“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花落空折枝”,小时候在家门前的院子里,年少的 我不知自己折过多少枝桃花,而现在面对这一树桃花,更多的是欣赏。寄居在这个喧嚣的城市,人们的思维大多禁固在钢筋水泥的建筑城里,每天做着一些没有多少 变化的工作,更没有时间去享受一个桃花下的美丽春日,如果能偶尔来看一下,感受一下桃花的意境,相信一切都会娈得更美好。
从庭院里走出,心里仍挥之不去,回头展望,伸出院墙的花枝仍巧巧地支棱在墙上。太陽从远处照过来,粉色的花一瓣抹上星星点点的光晕,我越往前走,心里越是怀想着,那一树的桃花和小小的庭院,就象镜头前的一抹光影,久久地定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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