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失误具体表现为叙事过程中突然“跨越式前进”,同时又缺少一些必要的交代,使得叙事有明显跳脱之感;或叙事结得过于仓促,“悬疑”未解,事犹未定,意有未尽。如有一篇题为《等待》的记叙文,文章重点叙述的是自己等待事先有约定却迟迟未归的母亲的过程,在前文未作任何铺垫或暗示的情况下,却作了如下收束:“我惘惘地推开家门——原来,妈妈早已到家。”读了这样的结尾,读者也定有些“惘惘”,而能够带领读者走出迷惘的方法就在于作一些补充交代,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可以释疑的细节的设置。
①分类说明法:把一大类中所包含的事物按其不同的特点分成若干小类,使读者既能了解这一大类事物包括的范围,又能掌握其中各小类的具体内容和特点,读起来觉得头绪清楚、条理分明、容易接受。
②举例说明法:在说明事物的时候,通过直接介绍往往还觉得不能把内容表达清楚,于是就采取举例的方法。至于所举事例的数目,则要看是否能够说明事理。这是说明文常用的方法。
③引用说明法:为了使说明更有说服力,常常引用一些文献资料、诗词、俗语、名人等作为依据。
④比较说明法:利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事物作比较,突出所说明对象的特点,显示彼此的异同。
⑤比喻说明法:专借事物之间的相似之点,把此事物比作彼事物的方法。借助比喻,可以把某些抽象、复杂的事物道理说得确切具体、浅显易懂。
⑥定义说明法:为了说明某一对象,往往需要开宗明义,首先用准确、简明的语言告诉读者它“是什么”。
⑦数字说明法:运用数字,是精确地科学地说明对象的一种方法。例如《一次大型泥石流》文中通过几个基本数字,从次数、总量、容量、冲击力几个方面总结了这次大型泥石流的情况。
⑧图表说明法:有些事物的关系抽象而又复杂,仅用文字说明,还不能使读者明白,这就需要附上示意图,或按比例精确绘制的图表(如产品设计图,军事行动路线图等等)。
具体到每一篇文章,并不是要用上以上所有的说明方法,而是重点使用其中的几种说明方法罢了。
一篇完整的记叙文应该有一个贯通始终的“主干事件”,而八九百字的短篇更是要求作者应该握紧“主干”展开叙述,少生旁逸斜出之笔。否则,将有损于叙事的集中性、连贯性,甚至是全文的中心。如在一篇母爱主题的记叙文中,作者着意叙述的事件是:母亲思儿心切,赶了几十里路来学校看“我”。可就在这“主干”之上,却有一个不小的“枝节”:行文中间
作者用一大段文字专门叙述了母亲捎来的妹妹的信,妹妹在信中鼓励“我”好好学习,而“我”也由衷感慨“有个妹妹真好!”这一旁生的“枝节”,不仅影响了“主干”的自然生长、简约精炼,而且还容易分散甚至误导观赏者关注的焦点。而驱除“枝节”干扰的根本在于:动笔前心有“主干”,过程中咬定“主干”,结束时回望“主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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