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作文学习中文的重要性(学习中文的重要性英文作文)

英语作文学习中文的重要性(学习中文的重要性英文作文)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3-04-07 02:14:00
英语作文学习中文的重要性(学习中文的重要性英文作文)

英语作文学习中文的重要性【一】

我觉得学习的一个重要的地方就是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在这个社会里有很多的人渴望读书,渴望被人爱,那么这个时候就是需要学习的,我还记得初中的时候我们班上有一群学生,整天无所事事,也不去读书,他们给我的感觉就是非常厌恶,虽然那个时候我的学习成绩也不是很好,但是我从那个时候开始就很厌恶那些不学习的人,现在我考上了一个好的高中,那接下来要努力学习,争取考一个好的大学,让自己未来的生活更加美好。

学习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只是一个重要性,我还觉得学习是可以提高我们的自信的。吕蒙我们都是知道的.,刚开始的时候他也是不学习,就是非常的不自信,后来他经过学习之后就变得自信了,大家对他的看法也变了。

学习还是可以教育我们的孩子。为什么这么说呢?中国有很多家庭的父母不懂的如何教育孩子,因此他们的孩子就长大之后就开始变坏了,我想说的是孩子之所以会变坏是和家庭有着非常大的关系的,因此我认为我们为人父母的时候是需要学习如何教育孩子,这样我们以后的家庭关系才会更加的和谐,

总之就是一句话,我们应该是要有终身学习的观念,那样才会幸福。

英语作文学习中文的重要性【二】

最高级的爱情和最完美的婚姻,是物质和精神共同的门当户对。

为什么达西先生最后会和伊丽莎白相爱?因为首先他们本来就同属一个阶级。他们同属有产阶层,差别只是年收入的多寡。班纳特先生有每年20xx英镑收入,但因为家里孩子多,显得有些窘迫。同时,在影片中也可看出来,班纳特先生有个书房,藏书汗牛充栋,可见他们并不是需要每天辛苦劳作,一个汗珠子掉地下摔八瓣的劳苦大众。

其次,达西和伊丽莎白是同一类人,有共同的精神追求。

班纳特家虽然没钱为孩子们请家庭教师,但如果某个孩子有慧根,就像二女儿伊丽莎白,可以通过博览群书,洞察世事,成为一个心底有大智慧的女人。所以,班纳特先生断定,一般人配不上自己这个出色的女儿。因为她追求的是真实的幸福,而不是婚姻的空壳。

同样,达西先生也是个外表冷漠,内心善良,世事练达的聪明男子。就像伊丽莎白对父亲说的,她和达西是一样的人,都是对信念无比执着的人,一旦认定了对方,就不会改变。

达西和伊丽莎白的结合,是完全门当户对的结合,是从物质到精神的完美匹配。

杨绛曾经说过,婚姻不能讲门第。但她说的仅仅是物质上的门第限制。钱杨二人无论出身还是学识,无论物质还是灵魂,都称得上门当户对。

钱杨二人都出身书香门第,都天资过人,都幼承家学,且家资相当。他们可以同在国内读大学,可以一同出国深造。即使归国遇上乱世,收入微薄,因为有各自家庭资助,也不至于产生经济危机。物质和经历的门地相当,使他们的精神气质也高度契合,得以终生琴瑟和鸣。而在事业上,钱杨二人既可以单打独斗,在各自领域傲视群雄,又可夫妻合璧,天下无敌。

和钱杨夫妇相似的还有梁思成林徽因夫妇。梁林二人同样出身大户,留学海外,在相似的精神追求中相互扶助。即使后来家国遭变,在物质上从极度富有落到贫病交加,也可以一直相互扶持,开创出共同的辉煌事业。

和钱杨、梁林相比,沈从文和张兆和就差了不少。沈出身边地,混迹行伍,当过北漂,依靠自学和不懈努力得以立身。而张则出身书香,家境优渥,未尝经历风雨。不同的背景被沈用情书和执着抹平,最终得到一个“允”字。他们终生以信相通,但他们爱的或许只是写信和读信这件事,而不是信那边的人。

沈从文的一生饱尝人生的大喜大悲。但他的“三三”始终处于被动位置,跟不上他思想前进的步伐。张兆和直到丈夫去世,才发现自己从来都不了解他。所以流传后世的只有婚前沈从文单方执着的爱情,婚后沈从文艰难孤独的跋涉。

《傲慢与偏见》中的班纳特姐们,有一心想嫁入豪门的莉迪亚,最终只得和一个豪赌浮夸的下级军官私奔,而伊丽莎白则提前把自己也打造成了豪门,才会遇到门当户对的伴侣。经典的魅力就在于,它传递出来的价值是可以经受时间和空间考验的。不管在200年前的英国,还是当下的七夕。

英语作文学习中文的重要性【三】

傲慢,偏见是生活中常有的感情,但有时却很容易影响对人的判断与认知,造成严重的误会。但是,只引出要深入的了解,用客观的角度去观察,也许就会有全新的发现。

《傲慢与偏见》一书由简与宾利先生的爱情为线索,继而引出简的妹妹伊丽莎白与达西先生相遇又互相瞧不顺眼,到逐渐心生好感,偏见慢慢消失,之后相互喜欢最终幸福得生活在一起。

在宾利先生的舞会上,她初次见到达西先生,达西先生长得帅,又有钱,是现代人口中典型的“高富帅”代表。以当时人的评审标准,是一个很好的归宿。但当伊丽莎白第一次与达西先生交集时,她首先觉得这个人傲慢无礼,粗俗;即使家财万贯也无法改变对达西先生的偏见;她对达西先生充满厌恶。看人是看的很准,却不容易改变对别人的认知和判断。本来对达西先生的印象就不好,后来又有流言说达西怎么怎么样,这使她对达西先生更加反感。当达西先生向她求婚,在自己对达西先生的偏见之下,掩盖了自己对达西先生的感情,可以说是被第一感觉所牵引,流言终究是流言,又有几分真实,几分可信?在这样的情况下伊丽莎白那原本极为冷静的头脑丧失了判断的能力,这是极为不理智的。伊丽莎白身边有许多幸福,失败的婚姻,其中寄予女子对婚姻的渴求与期望,却又只能倚靠丈夫的无奈与悲哀。

达西先生的骨子里就是一个傲慢,狂妄的人,但是又毫不掩饰自己的真实性格,这就与宾利小姐的虚伪形成鲜明对比。

简在宾利家生病,伊丽莎白不远千里步行来看望姐姐,宾利小姐表面上说她们姐妹情深,背地里又说她们不懂礼教,粗俗;真的是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两面三刀。在面对达西先生的,宾利小姐又故作娇态,可谓虚伪至极。达西先生虽然傲慢,却能真诚待人,我想这也是伊丽莎白接受他的原因之一吧。无论是谁,都不希望和一个弄虚作假的人在一起。

在那个时代,人们对于婚姻的看法是门当户对,个人情感在其次。上流社会的人瞧不起下层和中产阶级的人,而下层和中产阶级的人又一心想攀附上流社会,提高社会地位,贝内特太太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其唯一的手段就是婚姻。柯林斯对凯瑟琳夫人的阿谀奉承,虚假无比,却也是由社会地位的差异才引发的。当得知达西先生对伊丽莎白有感情时,达西先生的舅妈凯瑟琳夫人立刻耐不住寂寞,风风火火地跑到贝内特家兴师问罪,她认为伊丽莎白配不上达西先生,说伊丽莎白出生卑贱;宾利小姐表面上对简很照顾,很喜欢简,但当她说伊丽莎白粗俗时,其实骨子里也瞧不起简的出生,应该说是一种“歧视”。

在这样的外压力下,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爱情之路真的是坎坷,家人不待见达西,达西的作为也得不到外界的支持,他们坚持了自己的初心,在自己对对方的偏见、傲慢中,看清了自己的感情,改变对彼此的认知,这才有了最终幸福的归宿。

表现最真实的自己,学会用更客观的角度去观察,也许就会有一个全新的认知,生活会变得更加美好。

英语作文学习中文的重要性【四】

这几天又读了一遍傲慢与偏见,记得几年前第一次读时,可能没有过多的思考,只记得达西的傲慢以及伊丽莎白对他的偏见,这次读完却有了不一样的感觉。

全书看似是写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爱情故事,以及达西的傲慢和伊丽莎白对他的偏见,但仔细思考后发现这种傲慢和偏见应该是人们在当时那个国家、那个时代所根深蒂固的一种思想,男士自认为是绅士,女士自认为是淑女,他们对于阶级观念尤为重视。我想这本书是带有抨击色彩的,抨击当时的社会风气和人性的缺点;同时这本书也是带有赞美色彩的,赞美伊丽莎白的独立,有自己的个性,敢于和封建思想斗争,赞美达西先生虽然傲慢冷漠,但可以因为爱改变自己,冲破封建的牢笼。

先说达西,第一次达西与伊丽莎白见面时,达西所表现出的冷漠、傲慢和拒人于千里之外,让伊丽莎白和舞会上所有人对他产生了偏见;到达西发现自己喜欢上伊丽莎白,但想到伊丽莎白的身份地位,家庭关系的复杂和他是多么不匹配,认为会给自己带来羞耻感内心所做的斗争,以及因为身份地位阻碍自己的朋友与伊丽莎白姐姐的感情进展;再到他第一次求婚时所说的话,自认为他的求婚可以带给伊丽莎白多么大的荣誉,伊丽莎白会多么的对他感激涕零等,淋漓尽致的展现了他的傲慢。但所幸的是经过伊丽莎白拒婚的打击,这位绅士懂得了自我反省,认识到父母从小教育他的身份观念很可能导致自己失去心爱的女子,我想他应该也经过了一番苦苦挣扎,最后不顾自己姨母反对,抛弃了身份的光环,做了很多从前不敢想的事情,比如帮伊丽莎白的妹妹和韦翰征婚(他们是私奔走的,在人们眼中是很丢人的事情,而且韦翰的为人很是虚伪,是曾经的达西所讨厌的人。)

达西说,我也说不准究竟是在什么时间,在什么地点,看见了你什么样的风姿,听到了你什么样的谈吐,便是使得我开始爱上了你。那是在好久以前的事。等我发觉我自己开始爱上你的时候,我已是走了一半路了。

再看伊丽莎白,她可能是在当时那个时代比较独特的女性,机敏聪慧,谈吐不凡,敢于冲破封建枷锁的束缚,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不愿服从家里的安排拒绝柯林斯的求婚(柯林斯也算是有点身份的人,以后还会继承伊丽莎白父亲的遗产,最后自己的好闺蜜嫁给了柯林斯),第一次拒绝达西的求婚(在本书中,达西是身份地位最高的一个,伊丽莎白的母亲开始对他很有偏见,当然不排除自己高攀不起的嫉妒心态,到后来伊丽莎白宣布要和达西结婚,母亲态度180度转变的对比就可以看出伊丽莎白当初拒绝的是多么厉害的一个人物)。到后来了解到达西的真实为人,发现他竟然如此善良可爱,爱上他,也说明她是一个敢于直面内心,勇敢的女孩儿。

最后,我想,虽然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但人性的缺点其实一直都在,不仅仅是傲慢、偏见,还有贪婪、***、 谎言等等,如何去克服这些缺点,就需要每个人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个性,有不断学习的心态,像伊丽莎白一样。相信当我们所有人的素质达到一定的高度,有自己正确的三观,这些缺点就会越来越少了

英语作文学习中文的重要性【五】

《傲慢与偏见》是一部在文学历史长河中闪烁光芒的著作,平实的题材,生动的形象以及重要的社会意义为本书奠定了极其高的地位。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

简·奥斯汀是英国女小说家。生于乡村小镇斯蒂文顿,父亲是当地教区牧师。奥斯汀没有上过正规学校,但受到较好的家庭教育,主要教材就是父亲的文学藏书。奥斯汀一家爱读流行小说,多半是庸俗的消遣品。她少女时期的习作就是对这类流行小说的滑稽模仿,这样就形成了她作品中嘲讽的基调。她20岁左右开始写作,共发表了6部长篇小说。1811年出版的《理智与情感》是她的处女作,随后又接连发表了《傲慢与偏见》、《曼斯菲尔德花园》、《爱玛》、《诺桑觉寺》和《劝导》。

《傲慢与偏见》并没有什么波澜起伏的故事情节,描绘的都是生活琐事,平淡的故事中我看到了作者的别具匠心,大量形容词的运用是为人物形象做了铺垫,极其夸张的表现正是人物性格的体现,善于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

《傲慢与偏见》原名《最初的印象》,是奥斯丁的代表作,通过婚姻问题的描写展示了当时英国社会的生活画面。故事围绕贝内特一家几个女儿的婚姻大事展开。从伦敦新搬来的单身汉阔少宾利先生爱上了温柔美貌的大女儿简,他的朋友达西则倾情于二女儿伊丽莎白。由于她听信了年轻军官韦恩的谗言而对达西产生了偏见致使这桩婚姻进行的十分缓慢。经过一连串有趣的周折后,误会终于得以消除。达西克服了傲气,伊丽莎白也克服了对他的偏见,最后两人终成眷属。与此同时,作品还涉及了另外两对青年男女的结合过程,即已是27岁的夏洛特出于寻找归宿找个可以依靠的有钱人遂于柯林斯结婚,莉迪亚一贯轻浮,与韦恩私奔后,经达西搭救而苟合成婚。奥斯丁正是通过对不同婚姻的描写表达自己对建立在互相理解和真诚爱情基础上的婚姻的赞扬和对以门第财产和情欲为基础的爱情的讽刺。在一定程度上,这部小说也反映了当时英国妇女争取婚姻自主的愿望与理想。

作者在本文中塑造了各种人物对婚姻的不同对待,有姐姐简的一波三折,有妹妹的一味追求外表金钱和地位,和夏洛特与柯林斯的无爱婚姻悲剧,他们虽然说都是对伊丽莎白和达西婚姻的陪衬但是足以看出作者想要表达出自己内心的爱情婚姻观,以及对社会风气的批判。

在批判的同时,作者也褒扬着伊丽莎白和达西的婚姻。他们不顾地位差异,尽管一波三折,但是最终的美满结局就是作者所赞扬的。作者呼吁着女性们要有自己的主见,放远眼见,这样才能去主宰自己的一切,才能促成自己美满的生活。在女性不受公平待遇的社会,他的这种呼吁是难能可贵的。

本书中的语言深刻令人深思,代表了作者对封建制度的不满与抨击,如“对不要脸的人,决不能低估了其不要脸的程度。”而另一方面,也表现出作者对美好爱情的歌颂与赞扬:“将感情埋藏得太深有时是件坏事。如果一个女人掩饰了对自己所爱的男子的感情,她也许就失去了得到他的机会。”

《傲慢与偏见》毫无疑问是一篇不朽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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