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当今社会是法律社会,坚持依法治国,保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而这些却被所谓的“法盲”,一再触碰底线。
“老虎伤人事件”,与其归咎于老虎的凶猛,还不如说是不守规则,伤有于辜。延庆区八达岭事件,因不守规则造成的死伤后果,难道还不够让人反思的吗?唯今的中国,因为对交通的“藐视”,乱闯红灯,成了一种“主潮流”,这种攒够一堆,不顾是否红灯的横穿马路现象,曾发生了多少起家破人亡的惨案?每个人总是抱着侥幸心理,可当死亡之神真正的降临,惨案发生了,追悔莫及。
规则是维护社会秩序,是保护安全的一种保障。我们抛弃了他,又怎能在它的羽翼健康的生活!春秋战国的百家争鸣,韩非子就提了法学,看来在老祖宗时代就有了规律的概念!而现在的中国,有一小部分,他们钻法律空子占小便宜。挪用公款,在逃不出法律的五指山,无视规则,自有该有的后果!从改革开放到“引进来,走出去。”。中国的经济水平日益上升,普通人均水平,也缓步上升,可人们的素养却一点点在金钱的铜臭下淡化;金钱的诱惑下,也淡化了规则的概念,让落马的高官也忘记了他们的本心。
惨案终有惨的结局,可我们又为什么不去避免他的发生呢?英雄战死沙场,那死的豪壮,而你呢?死在老虎的口中,红灯的罪中,甚至没有人会为你惋惜!增强法治意识吧!别死在模糊中!乱插队,医闹这种事情几乎数不胜数,在规则面前争行,无疑是抢着见阎王的面孔。
有人说:是不是语言过于锋利了?可规则却从来都是一把锋利的双刃剑,他不会因为你是谁,你有多少财富而为你打开一条特殊的通道,法治社会,应该从你我做起!
飘飘的雪花,不是六月的窦娥冤,而是你学法律的季节。战场的血腥,不是英雄牺牲,而是马路边,你的代价!增强法律意识,作社会的主人,规则面前莫抢行,马路边上莫闯灯!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话说的是没有尺规和直尺就无法画出圆和方两种图形。我们生活在一个有着各种各样规则的社会里,也一定要去遵守这些规则。
我们需要遵守规则,规则是一根风筝线,它限制和约束我们的行动。如果规则这根风筝线断掉,我们的后果就会和风筝一样。木匠之中有很多人都有一个规则,那就是他们会保管好自己的工具箱,锯子斧头等工具都会顺着放,因为倒着放不稳当,所以木匠干完活就会按照这个规则来做。细细想来这个规则存在的意义实际上是用来约束和限制木匠的行为。但如果木匠们不遵守这一细小的规则就会给身边的人带来安全隐患,甚至伤害到自己。
我们需要遵守规则,规则是一条单行的轨道,它引导我们走向正确的方向。如果我们没有遵守规则,脱离了这条轨道,结果就可能会使自己迷失方向。一位在日本留学的中国留学生课余时间为日本餐馆洗盘子赚取学费。后来这家餐馆的老板解雇了她,因为在那间餐馆有条不成文的行规,盘子必须用水洗七遍这位留学生没有遵守这个规则,少洗了两遍。而后来,这件事情暴露,导致其他餐馆的老板都不用她。规则为我们指明方向,而我们却选择违反规则到头来终究会失去很多,带来的也只是后悔当初为什么没有遵守规则。
我们需要规则,规则是一面镜子,它能够反映出人性的真、善、美,而且还能反映出一个人的道德品行。一位成绩优异的留学生在德国,他就职被很多大公司拒绝,因为有一份记录,记录他在乘坐公交车时被抓住过三次逃票。其实,德国人很重视规则,在德国被查到逃票的几率是万分之三。由此可见,德国老板们根据他违反公交车规则的这件事觉得他的道德品质不端正,所以不敢雇用他。有时候确实是这样,一个人最起码做到遵守规则,才能让人觉得你有礼貌,有道德,有责任心。
悠悠中华,那秦国的强大,怎能离开严厉的规则;那唐的昌盛,又何曾不是依靠完善的规则?国家要强大,需要依靠规则;社会要和平,要依靠规则;小到一个家庭,也需要有规则。只有人人遵守规则,我们的明天会更美好。
“以往经常看到有人在互联网上发帖,说自己或自己的的亲人遇到了哪些不幸的经历,事后就能收到少则几万元,多则数百万元的捐赠。更恶劣的,甚至有人打着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的旗号进行募捐,但是善款却落入了个人的口袋。”李大进说,慈善法的出台将对这些行为进行法律上的规范和界定,是有很大现实意义的。
李大进同时建议,慈善法草案中应完善监管方面的相关内容。比如,慈善组织和个人以广告推介、媒体宣传或者举办大型活动等方式进行募捐的时候,主管机关应该建立必要的审查或者备案制度,以便监督。同时,让这些活动更加公开、公正、透明。同时用这种审查和备案的方法,避免募捐人的权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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