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以翔手里拿着席慕容的诗集,独自穿过了马路。走在校道上,还不忘在脑海中回忆席慕容那首《无怨的青春》。
“在年轻的时候,如果你爱上了一个人,请你,请你一定要温柔地对待他。不管你们相爱的时间有多长或多短,若你们能始终温柔地相待,那么,所有的时刻都将是一种无瑕的美丽。 若不得不分离,也要好好地说声再见,也要在心里存着感谢,感谢他给了你一份记忆。长大了以后,你才会知道,在蓦然回首的刹那, 没有怨恨的青春才会了无遗憾,如山冈上那轮静静的满月。”
当她背完整一首诗的时候,恰巧也到了图书馆了。
走进了图书馆的阅览室,她仍像往常一样坐在靠窗的位置。那是因为,阳光可以透过窗户照射进来,这样她才不会觉得冷。同时抵达心底的阳光也可以温暖孤独的灵魂。
秋日的阳光总是淡淡的,微开的窗户仍有风吹进来,书页也被风吹得飒飒作响。蓝以翔就这样不知不觉的看了两个小时,背完了七首诗。为此,她满足地笑了,白里透红的脸上挂着两个小酒窝,分外可爱。
蓝以翔的周末是单调的,除了看书就是写作。在舍友们的眼里,她简直就是一个如假包换的“文艺女青年”。但是,这突如其来的“荣誉称号”仅仅只是换得她的一声苦笑。毕竟,只有她知道,自己的梦想还是那般遥不可及。
书桌上除了那一踏踏堆得高高的教科书之外,还有一堆还未拆封的课外书。然而,那一堆还未拆封的课外书都是她的好友欧阳送的。这其中参差不齐的课外书便有纪实作品,心理方面的书,励志书等等。
周日,宿舍里有的人在看电影,有的.人在绣十字绣,有的人在网上不断更新动态,不时道出“谁谁打算要在光棍节来临之前怎么想办法解决单身”。只有她,蓝以翔沉默不语的坐在床上,认真地翻看着好友欧阳送给她的那堆书里的其中一本《没有墓碑的青春》。这是一部纪实作品,讲述六七十年代的知青的故事。
睡在她下床铺的晓晴,搁下手中十字绣向蓝以翔问道:“文艺女青年,借本书给我看一下吧。”
“喂,小飞鸟,借本书给我看看啊,快无聊死了。”这时,蓝以翔方才听到晓晴在问她。
“哦,好,自己去拿吧。”蓝以翔随口答道,又继续埋头看她的书。
“哼哼,我随便挑了哦,我都问你四遍了,你都没听到。”说完,晓晴一个劲儿地在挑她的书。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
晓晴突然郑重其事地向在坐的各位说道:“大家,请安静,下面由我为大家带来一个精彩的朗诵!”
“总是/要在凋谢后的清晨/你才会走过/才会发现/ 昨夜/就在你的窗外/我曾经是/怎样美丽又/怎样寂寞的一朵/我爱 /也只有我/才知道/你错过的昨夜/有过怎样皎洁的月。”
“切,不就一首诗吗?”其她舍友颇为不满的说道。
“我还没念完呢。下面还有啊,亲爱的以翔,这是你最喜欢的一首诗,当你不经意
发现这张书签的时候,我想说,其实我喜欢你,不只是朋友的那种喜欢,你能明白吗?我想做你的翅膀,陪伴着你飞翔,请给我这个机会好吗?——欧阳2010年8月”晓晴就这样声情并茂地读完了。
转瞬间,大家的目光都不约而同的落到了蓝以翔的身上。蓝以翔还是很专心地看着她的书,对此全然不觉。
“小飞鸟!欧阳是谁啊?从实招来!”又是晓晴的声音。
“你刚刚问我什么?没听清楚,请你再说一遍吧。”蓝以翔一副很朦胧的表情倒映在晓晴的黑黑的眼珠上不容怀疑。
“算了,我不问了,你自己看吧,别哭了哦。”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说完,晓晴随手把那张书签递给了她。
以翔接过书签,黑色的楷体字,纤细有力,一看就知道是好友欧阳的字迹。“昙花的秘密,原来欧阳也喜欢这首诗”她一边看一边想。
“晓晴,你在哪找到这张书签的?!”蓝以翔看完后来不及思考,就追问晓晴。
“在《草叶集》倒数第三章那!别告诉我,你不知道哦。”
蓝以翔被突如其来的书签给吓到了,看着晓晴一脸的疑惑,她并不打算为她解释。搁下手中的书,拿着书签连同《草叶集》走出了宿舍。
蓝以翔来到了足球场。她说不出此刻是什么心情,却又止不住凌乱的思绪在脑海中飞舞盘旋……望着静无一人的足球场,她开始了一个人的赛跑。
时间如同书签上的距离来不及看清就已经悄然沉淀。她慢跑跑完了两圈,然后瘫坐在草地上。
“欧阳,怎么会喜欢我?”蓝以翔怎么也想不通,可事实就摆在她的面前,那张书签是证据,容不下她的怀疑。
20xx年8月,初中毕业后的第二个月的暑假。2013年11月。这中间隔了三年的时差。
这算是沉默的告白吗?没有人告诉她。
下午两点的天空沉沉的,有朵孤单的云朵漂浮着,一如蓝以翔的心情,说不出是难过还是喜悦。
欧阳是蓝以翔从小到大的朋友,和她一样喜欢文学。但欧阳比她更优秀,欧阳考上了2A,而她只考上3B。欧阳应该是让大多数女生心生爱慕的那种男生,学习成绩好,人也长得俊朗,只是暑假经常在海边逛,被晒黑了点。
蓝以翔喜欢他吗?
她从来没想过欧阳会喜欢上自己。他是她学习的榜样,是她的朋友,是她遇到文学上的问题就可以向他请教的老师……
经过了彻夜的思考,第二天早上便是双“11”,所有舍友都不忘向她祝贺,说她告别单身了。
“欧阳,节日快乐哦!以后小飞鸟会很勇敢地独自学习飞翔的……”蓝以翔按下了发送键。
此刻,电脑上播放着俞灏明的那首《一个人的浪漫》。
舍长不经意地冒出了一句:“这首歌,我喜欢!”
欧阳的告白在书里沉默了三年,许是巧合才会再次遇到,蓝以翔知道这是最好的选择,朋友比恋人更适合,对于不满自己考上本科而重新选择高四的欧阳而言,也许这注定会是一次沉默的告白。
晓晴又在冒泡:“今晚下了晚修我们去联谊,告别单身吧。”
蓝以翔笑了,眼里含着泪。阿珍电脑上放着林志炫的《单身情歌》。
我们终其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
“莉迪亚死了,可他们还不知道。“这是无声告白的开头,作者以极其平淡的语气宣告了莉迪亚的死亡。
事实上,正是莉迪亚的死亡牵引出这个特殊家庭的过往,也让我们一步步在作者的指引下找出莉迪亚的真正的死因。
让我们回到莉迪亚的母亲玛丽琳和父亲詹姆斯相遇的时候,玛丽琳是哈佛的一名学生,而詹姆斯是历史课的助教,两人相互吸引并坠入爱河。这看似是一个十分美好的爱情故事,实则暗含深意。
首先,詹姆斯是随父母偷渡到美国的华人,尽管他成绩优异,但始终不被周围环境所接纳,而这一切都源于他那黑头发黄皮肤,可他却十分渴望融入美国社会融入人群,于是他选择了玛丽琳来作为他实现这一目的的跳板。
其次是玛丽琳,她对当时社会倡导女性回归家庭的思想不屑一顾,她追求与众不同并梦想着成为一名医生,于是自见到詹姆斯起她就被迷住了,只因他是如此的与众不同。
但一切并未向他们所期望的方向发展,玛丽琳***了,由于当时法律禁止堕胎,她不得不放弃学业与当医生的梦想转而成为一名家庭主妇。
与此同时,这个奇特的家庭也似乎与周围的邻居格格不入,詹姆斯的追求也没能实现。
两人都受到原生家庭的影响,而他们悲剧性的人生也对三个孩子,尤其是莉迪亚具有不可磨灭的影响。
莉迪亚是三个孩子中最像母亲的也是最懂事的,她小心翼翼的按照母亲规划的为成为医生而努力,同时她也为父亲的要求而努力多交朋友。
她似乎寄托了父母全部的期待,她是家里的网连接着每一个成员,并努力让这个早已支离破碎的家庭维持稳定。
但她活得太累,事实上她并不喜欢化学和当医生,而平时与她交往的那些朋友也是为了抄她的作业才在詹姆斯面前装装样子。
她的生活是扭曲的,没有希望的,但她仍想通过自己努力克服对水的恐惧来获得新生,但最终她还是在水中失去了生命就如堕入期待的泥潭里越陷越深。
本书的主题就是开头的那句,我们终其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
我们终此一生,不能让爱捆绑住飞翔的心灵,我们之间的爱,是托举你飞得更高,让你去做更好的自己。
莉迪亚就是我们每个人的缩影——生于期待,死于期待。我们每个人都理应拥有繁花似锦的人生,这个繁花似锦不是他人眼中所谓的美好,它只能是纯粹属于我们自己。
七月份看完第一遍,九月份因为要送给别人做礼物于是重新看了一遍,整理了笔迹。
它讲的是一个混血家庭的故事,说起来比较复杂:詹姆斯李是个在美国出生的中国人,从小就害怕别人觉着自己和周围人不一样,极度自卑;玛丽琳是她的妻子,纯正美国人,梦想是当医生,在当时的美国社会医生大多是男人,极少数才是女人。但她一直在努力追寻梦想,可以说是在做自己,所以追求的是与别人不一样。然后他俩结婚了。其实我一直在怀疑两个人之间的羁绊到底是不是爱,李娶了一个美国人,这证明他跟周围人没什么区别,因为纯正美国人娶得也是美国女人,这是我认为他被玛丽琳吸引的原因;同理玛丽琳之所以选择李,我觉得她可能在李的身上找到了与众不同的感觉。这样想就觉得很可怕:玛丽琳最怕平庸普通,可李看上的也许就是她的普通;李最怕与众不同,可玛丽琳看上的也许就是他的与众不同。多讽刺!
玛丽琳的妈妈一生都在做普通家庭妇女,一辈子围绕着厨房。她不同意这段感情但玛丽琳一定要嫁,于是玛丽琳结婚之后,他们再没联系直到玛丽琳的母亲去世。这个家庭一共有三个孩子,大儿子内斯、二女儿莉迪亚和小女儿汉娜。前两个孩子出世之后都很顺利,算是家庭和睦。在生第三个孩子之前玛丽琳的母亲去世了,她去母亲家里整理遗物,发现母亲这一生什么都没留下来,算是受到了刺激,她决定继续以前的梦想,她要完成未完成的学业。她把母亲的家当全部收拾掉了,只留下一本烹饪书,本意是来提醒自己不要向母亲那样过一辈子。
回到家之后,她收拾了行李不辞而别去追求她的梦想。儿子在这期间迷上了天文学,当他忘记了母亲的离开而兴高采烈的告诉父亲自己的兴趣爱好之后,李给了他一耳光!忘了说这几个孩子除了二女儿的眼睛是蓝色的以外,其他的都是黑眼睛,所以自然而然的二女儿是这个家的中心。受了一耳光的儿子自此决定以后一定要离开这个家。二女儿在这期间发现了妈妈带回来的烹饪书,她误读了玛丽琳的意思,决定只要妈妈回家她什么都听妈妈的。
在外求学的玛丽琳因为发现自己怀上了第三个孩子被迫回家了。她心死了,她知道回家就再也不能继续她的医生梦了。然而机缘巧合之下,她发现其实自己可以培养二女儿,更巧的是二女儿早就在心里许下了“她什么都听妈妈的”诺言。于是,这个家庭的悲剧自结婚起始到现在已不可挽回。
长期为了迎合母亲而学着自己根本不理解的课程的女儿,同时还要在爸爸面前营造出一种我有很多朋友的假象,父亲长期的自卑和希望融入周围环境的心态使得他无比在意女儿的人际关系,不堪重负的女儿最终选择了自***。而给了二女儿致命一击的是她的哥哥。哥哥曾经在母亲回来之后的一天里,将这个妹妹推进了湖里,那一瞬间哥哥明白了自己对于妹妹的恨和嫉妒,而妹妹非但没有责怪哥哥,反而因此明白了在这个家中,眼前这个男孩和自己一样痛苦,只不过她负担的所谓的爱太重,而他则正好相反。后来哥哥考上了哈佛就要离开这个家,莉迪亚失去了一个了解她懂她的人,她无法在这个家里独自负重前行,选择了自***。
小女儿汉娜的出场不多,但是她在这个家庭里面算是一个相对正常的人物。但是她很小就明白她不是这个家的中心,她也不想引起别人的注意。所以姐姐离世导致母亲崩溃的.时候,她也不敢去抱抱妈妈,尽管她非常想这么做,但她不会。
大概的故事情节就是这样。巧妙的是书上是从女孩的死亡开始揭开这一层层真相的。
读完之后我就是觉得很恐怖。一个病态的家庭!其实它也涉及到真实的做自己还是遵循他人和世界的要求活着。在很多其他的书籍的宣扬理念中,甚至是现今社会的所谓鸡汤都在宣扬活出自我!而《无声告白》看完之后你会发现,无论做自己还是合乎所谓规范都没有好下场:妈妈玛丽琳坚持做自己,结果非但没有成功还害了自己的孩子;女儿莉迪亚一心活成妈妈希望的样子,最后竟然自***了。
所以如何在这个社会中生存下去?如何平衡活出自我和融入环境成了一个引申出来的问题。
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我们每天都在重复相同的动作,甚至每个人的人生阶段也别无二致。和所有人一样,没有自己的独特之处就是一件不好的事情么?我以前是这么以为的。可是有时候想想跟这个世界相处就得去习惯这个世界的运行方式,所以趋同不是一件坏事。但是,趋同不代表被同化!趋同仅仅是为了跟这个世界和平相处,平稳地活下去。但是心底里永远都要清楚我要的是什么?我自己最想做的是什么?我最希望过什么样的生活?成为什么样的自己?不一定就能改变什么或者能达成目标,但是最起码活着的每一天都有奔头。
最近把《无声告白》看完了,它讲述了一个混血女孩因为无法抵御外界压力而最终结束自己生命的故事。
故事以女孩失踪,报案后警方把附近的湖水抽干最终发现女孩的尸体为开头。女孩的父亲是中国人,那个年代被美国人歧视的外来物种。只能透过自己不懈的努力成为了一所学校的教授,虽然年轻时遭遇各种不公。但是最终还是有所成就。但是内心却忘不了那段历史,每每想起会难受。女孩的母亲是美国人,不顾母亲的反对嫁给了中国人,她无所谓别人的议论,甚至也没有思考未来孩子的境遇。放下自己的医生梦想,努力把孩子带大,照顾好这个家。
女孩为什么会自***,原因在于缺少依靠,原本唯一的依靠哥哥即将离开去学习,而自己的母亲把自己未完成的医学梦想都寄托在她的身上,甚至父亲让她广交朋友在她眼里也是无形的压力。她没有朋友,因为她和别人长得不一样,她自卑,她想透过自己的努力让妈妈开心,她甚至已经在做不是这个年龄层还做的事,比如学习高年级的知识。只可惜她失败了,不懂不会不喜欢。导致成绩下降,为了不让妈妈难过,她开始欺骗,然后谎言把她压得喘但是气来。她无处发泄走向尽头。
看完这本书挺压抑的,虽然无法当时种族歧视的程度。但是再怎样样也不就应走向绝路。这不是解脱的办法。
这让我不得不想到了自己,很多时候感觉是为他人活着。小时候为了让爸爸开心,我会努力的考出好成绩,这样开家长会爸爸就会很有面子。长大后努力工作赚钱,虽然没有怎样给过爸爸钱。但是已经不需要爸爸为我出钱了。读书永远读的是最便宜的。记得初中考高中那会儿,有个公办转制的学校,感觉很贵,当时就没有填。只到前夕,一个同学和我说,直升考进去学费就是别人的三分之一。于是我填了,也考进了。
可能这是环境造就的吧!有可能也是让我继续走下去的支柱之一吧!很多时候感觉是自己想太多,赋予自己太多的职责感和使命感。认为自己就就应都能做到。唯一和女孩的区别就是我要比她乐观和自信。即使失败我还是会鼓励自己。
只有自己才最了解自己!
对于这本书,我想我看完后感触很多。家庭中有爱,但不要用所谓的爱捆绑住彼此。
莉迪亚,用自己的死进行无声的告白,最后唤起了家人彼此之间的直面问题。多么可爱的小女孩,面对母亲的离开,自责自己是不是因为自己的错,不听话让母亲离家出走,最后为了让家庭的完整牺牲自己,压抑自己,到真真解脱想通时却死了。
玛丽琳,因为从小母亲的影响,梦想没有实现,梦想成为医生,却被家庭牵绊,我想这是无数个家庭主妇面临的问题。我希望我以后不论怎样,一个女人都不可以太依赖人,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事业。作为父母,我们不能把我们所谓的成功强加给孩子,尊重孩子,爱孩子。最后,你是个美丽的女人,为了家庭的完整原谅的丈夫,生活中需要宽容。
詹姆斯,你生活在种族歧视的环境下,努力学习美国文化,考入哈佛,明明自己很优秀,却因为自己是黄种人,不能再哈佛任教。在你的身上你也有我值得学习的地方,一直努力的学习,司徒融入这个社会。你从小自卑,懦弱,为了拜托妻子离家出走的痛苦,女儿的死去,你用性欲麻醉自己,你动手打孩子,你对妻子大叫,说就当一切没有发生。
汉斯,因为父亲的影响性格隐藏的自卑,为了逃离这个家,凭借自己的努力考取哈佛,在家的时光里,安慰妹妹,给你占位子,陪她一起吃饭。
汉娜,多可爱的小家伙啊,在家中一直都是多余的存在,却是最明白的,读者一直站在她的立场看问题,看着看着不由自主的心疼那个小家伙。
家人一直一定要袒露心怀,不要用所谓的爱捆绑住任何人。
买了电子版后我花了两天就读完了,是我读书最快的速度了,读的过程中,内心时刻充满着激动和恐惧,激动在于我心中的价值观被这本书很好的展现出来,恐惧是因为我怕自己会踏上莉迪亚的“不归路”。书本花了很多的时间描绘人物心理和细节,但总的内容这篇文章就可以涵盖,但是它带来的思考远远没有结束。
文章以女主莉迪亚的死亡拉开序幕,用莉迪亚死亡后家庭生活的变化和死亡前现实的生活交织描写。莉迪亚的父亲詹姆斯·李是一个美籍华人,靠着父母餐厅端盘子等不体面的工作把詹姆斯变成了美国国籍,但詹姆斯因为父母的工作深感自卑,他从不和别人谈论自己的父母,为了不让大家以他为话题点,他拼命的想要融入周围的人群,他只希望自己普普通通,不被人注目,但由于他的独特的外表,不管在哪里都感觉周围充斥着异样的眼光。
他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知名学府哈佛大学,他继续努力读研读博,他本以为可以留在哈佛大学任教,因为当时他的导师告诉他有个历史教职刚空缺出来,然后最后也许是因为他独特的外表或是不善于交际,他最终没能留在哈佛,而是去了一个普通的高校—海尔伍德任教。从那时起,他讨厌过去的自己,讨厌过去的一切,讨厌怯懦、独特、孤独,向往合群和普通。
同时由于詹姆斯的儿子性格软弱,这也让詹姆斯想起了年轻的自己,眼前的孩子似乎就是过去的自己。他讨厌过去的自己,自然也不喜欢现在的儿子。当他儿子告诉他他的梦想是去外太空,当宇航员的那一刻,他不知觉得打了孩子一巴掌,把他和孩子的牵绊打碎了。因此詹姆斯觉得莉迪亚很像年轻的玛丽琳,那么合群、惹人喜爱,因此他把自己全部的关爱给了莉迪亚,因为内心的自己多么向往自己年轻时可以像莉迪亚这样。
莉迪亚由于害怕母亲再度离开家,让家庭支离破碎。害怕父亲每天对自己失望的表情。因此她选择了妥协。虽然说自己会听从莉迪亚的想法,她只是给她建议,但每次目前都带着强烈期待,也许她自己没有注意,但孩子全看到了心里,因此她只能每次用好的好的来回答。以至于让妈妈认为她就是想要与众不同、就是想要当医生。为了不让爸爸失望,她在没有任何朋友的情况下,选择拨打语言助手,自己则假装是在和好朋友聊天。
家庭和事业本身就无法分隔开,一旦产生它们势必会交融在一起。任何企图把家庭和生活分开的手段都是徒劳,因为梦想再大也逃不过人心。我记得毕业后不久面试了白鹭芳洲艺术基地的销售岗位,后来得知它主要是个性化婚礼策划的,而且老板和他的老婆在一起工作,他老婆是他的助手,她已经有了培养孩子的根本是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这一切的基础是承认孩子是一个脱离父母的、独立的个体。
他属于自己的世界,有自己的梦想和性格。他不是承载我们未完成的梦想的器皿。而我们要做的只是在孩子实现自己梦想的道路上提供成年人的帮助,知道孩子的兴趣和天赋,把枯燥的事情用孩子感兴趣的形式表现出来,比如他喜欢动物不喜欢英语,用动物组成英语字母的形式或许有帮助。我们需要的是找到孩子的天赋、引导他去做他可以做的很好的事情,慢慢的,做的好的事情就会变成他的兴趣。
我的原则是,如果你本身足够厉害,你可以帮助孩子找到工作,那么你可以事无巨细的关注孩子。如果你希望你孩子超过你过上属于自己的生活,你什么都不需要做,无为而治或许是最好的办法,你只需要倾听孩子,给予指导和建议。学习生涯中有两个东西极其重要,兴趣和朋友。
生命无法回溯,现在的一切终究会连点成线,在你年老时刻,回忆起来,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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