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诗,品诗,亦是我之最爱。
──题记
诗是美好的向往,诗是感情的寄托,诗是灵魂的慰藉。
从小我就喜欢读诗。
手捧一本《唐诗三百首》,鼻子里留着哗哗鼻涕,这就是我。在几个长辈旁边,在她们的夸赞中,我用那稚嫩的童音一遍一遍地读着那些会读不会理解的古诗。这就是我小时的乐趣。
小学,我对诗的痴迷更进一步。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我们在老师的领读下一遍又一遍地读着李白的《静夜思》,可奇怪为什么这短短二十个字却占了课本的整整一页。接着老师又说了李白的事迹和对这首诗的理解,我才深深知道李白的那种像明月一般透明的思乡情感在月夜宣泄,是一页纸远远承载不了的。此后,我对诗更痴迷了,每每发现一首诗便高兴地读几遍,就像探险家找到宝藏时那种不可隐藏的心情,然后便把这份宝藏记下,最后慢慢品读,品读一个诗人的情怀。
现在,诗已经成为了我生活的一部分。
每到晚上,我家便成为诗的殿堂。你看,一位美丽的妇女正拿着书深情地朗诵着乐趣的;你看,一位帅气的先生正对着窗外流利地背诵那古朴的诗词;还有一个活泼的孩子,他正在品味诗中传达的深切的情感,脸上显得很陶醉。没错,这就是我家。三人齐声朗读:“僵卧孤村不自哀,尚思为国戌轮台。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妈妈说:“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躺在病榻上不为自己的病体担忧,却想着为国家戍守边疆,多么可敬啊。”爸爸说:“做梦都是骑上战马驰骋边疆的情景,风雨飘摇中的宋代有这样忠贞的人们是多么可贵。”
一首诗歌,那么短的字数,却包含了一个时代,包含了一个民族的心声。还有什么比诗歌更能在最短的时间里产生这种巨大的震撼力呢?
早上,爸爸洗脸刷牙,妈妈锅台边忙早餐,我整理书包,在晨起这紧张的交响乐中,我们不忘抢背一遍昨晚上品过的诗歌。诗歌,是我家三口的温馨剂,是我心灵的热鸡汤。我爱诗,更爱诗意的生活。
我读诗,读诗的韵味;我品诗,品诗的内涵。
读诗,品诗,是我之最爱。
一提到糖葫芦,我相信有许多同学的口水就会如瀑布一样“飞流直下三千尺”吧!
虽然我已经上初中了,离童年越来越远,就连一些爱好都与小时候不一样,唯独只有糖葫芦,我从没改变过对它的爱。
小时候我会为了一串糖葫芦与爸爸妈妈闹别扭,和玩伴们吵桇,那时候的我真是为了糖葫芦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因为爱吃糖葫芦,所以我的虫牙会越来越多。顶多隔一天,我就忍不住了,拿着自己攒的零钱跑去买了几串糖葫芦猛吃,嗯!甜甜的,酸酸的,再加上外面的芝麻真是棒极了,可称为零食类的极品啊!当我大饱口福后,我的牙快疼死了,急得我直捶墙头,我发誓以后再也不吃糖葫芦了,可当我再次看到那一串串糖葫芦时,我的誓言就像一张纸,呼的一下被刮到九霄云外。
长大后的我仍对糖葫芦情有独钟,上星期五在回家的路上,我又看见了我的最爱——糖葫芦。看着那些糖葫芦,我急匆匆走过去买,可是周围全是小学生,我一看旁边的人,都在看着我,我的脸红了,红的像苹果一样,我不由得走了,可刚走几步,我又想倒回去,往后看,那些糖葫芦好像在向我招手,我只有重新倒回去,去买我的最爱——糖葫芦。
我手里拿着好几串,不再去想别人怎么说,美美地吃了起来,边吃边唱着,我爱你,糖葫芦,就像老鼠爱大米,不管有多少风雨,我都会依然爱着你……
虽然我已是初中生,买糖葫芦可能会很可笑,但是它是我的最爱,这是不能改变的。
今天风和日丽,一大早我就和奶奶去了公园。我看见有卖棉花糖的,卖气球的。我还看见门口有很多花花草草。一进门口我就看见有一个鱼塘里有好多鱼,还有人在给小鱼喂吃的。我还在公园里画了画,画的是彩虹,可好看了。我和奶奶还看见有人在跳舞,奶奶还学着跳。
今天真开心啊!
陶渊明爱菊,他爱菊的隐逸;周敦颐爱莲,他爱莲的高洁;苏轼爱竹,他爱竹的气节。我爱摄影,爱它提升了我对美的认识。
在我小的时候,爸妈就喜欢经常把我带去照相馆,给我拍照。一张张照片在我的脑里浮现,它集成一段视频,一部我自导自演的电影。照片里,有我躺在妈妈怀里笑看镜头的场景,那圆滚可爱的脸蛋告诉我刚萌芽的我就喜欢拍照;它记录下我被妈妈苦逼着喝牛奶的的画面,那卖力的神情和一嘴的白圈逗笑了我;它记录下我爬山时和石头一起帅酷的合影,那身行头和摆起的姿势又使我回到了那个童真的年代。摄影记录了我生活中的点滴情怀,为我的成长打上了一节一节地标签与印记。不知是不是从那时起,摄影,在我的心中埋下了种子,照相机也成了我很喜欢的物件之一。
后来家里花钱买了个相机,相册里再添加的就不只是生活照了,更多的则是风景照。我爱上了美图,我崇拜那些摄影师,他们能拍出那么清新唯美的相片,我希望我也可以。从那时起我,我爱上了清晨的一缕朝霞,傍晚的一轮夕阳;爱上了庞大宏伟的建筑,清新脱俗的园林;爱上了潺潺的小溪,爱上了巍峨的山峰……我用相机拍下它们,我的审美能力在一步一步地升级。我琢磨着让光影也进入相机的视野会不会更好,会不会换掉一种风格,会不会有不一样的特色?在一点一点的思考中,我渐渐脱掉幼稚的外套,摄影让我琢磨角度如何改变,让我回想景物如何取舍分配,让我能够冷静的对待眼前的事物,让我在欣赏万物的时候,产生一种钻入心灵的美感,得到一种由内心油然而生的享受。
再长大点,我突然发觉相机可以记录下的东西如果仅仅只是表面的美,那岂不是太过肤浅,不快人心啊。渐渐地,我开始注重到了细节,生活中的细节,人生中的转折,发现一些我就会立刻拿起相机拍下来,并在相片的下面配上一句感言。有时你就会感受到摄影给你带来的这种美更有深意,更有诗意,更加新颖。比如,看到一株青青的小草,我会想到拍下它不同生长阶段的生命姿态;看到被压弯的松枝时,我会想到人生有时的低头是为了更好的抬头。摄影让我每一次都能找出新的亮点。它记录下了我用心灵感悟着的东西。
摄影,让我感受到美世界是如此美好。万物之美,生活之美无处不在,每一种美都让我沉醉其中。
生活中,每个人都有自己所喜爱的事物,但对于我来说,在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感受大自然的美好,就是一件幸福的事。
在这样一个开放的时代,人人持有自己的美学观,人人都成了美的评论家。纷繁复杂的事物扑面而来,让人不知所措。不如去感受最原始古老的美——自然之美。
自然之美是最耐寻味、最灵动、最有活力的美吧!
走进大自然,一路上鸟儿鸣叫,树枝随风摆动,发出沙沙响声;轻风拂面,犹如母亲的微抚,阳光普照大地的每一个角落。一切,都散发着活力;一切,都弥漫着清新的味道;一切,都是那样美好,让人好不惬意。身心被最自然、最灵动的美抚慰着,包裹着,侵蚀着,怎能不说是一种享受?
在这般诱惑的驱使下,我们径直朝向大山,在泥土、沙石中漫步。累了,歇下脚,放眼望去,各色的花卉,粗大的树干,清澈的溪水,是那般静谧,那般悠闲。一切烦恼抛之九霄云外。剩下的唯独静静地感受、倾听。与喧嚣、繁杂的城市相比,大自然让人心旷神怡。
继续向山间走去,山峰间落差垂直的瀑布,那飞泻而下的银链,在阳光下闪烁。瀑布飞泻而下的气势,轰鸣般的响声,给人以舒畅的宣泄感,人的五脏六腑好似被冲洗,一切尘埃被荡涤无存,让人神清气爽。
大自然包容一切生命,在它怀抱里的生命,或宁静欢愉,或奔腾有力;或四季常青,或开落有时。但一切和谐相生,相互映衬。
领略这自然的宁静,领略这自然的粗犷,领略着这自然独有的美,身心无比轻松。舍这自然,该找不着这般享受了吧。
大自然,我的最爱。我爱你无私的胸怀,我爱你灵动的生命,我爱你率真的品性。
由于郑国健和祁杨睿自愿当渔网,游戏很快就开始了。我找了几个十分要好的朋友,和他们说:"我们几个手牵手,假扮渔网,准能过关。"于是,我们拉着手去追捕"同类"。过了一会儿,我们被冲散了。我被他们抓住了。过了一分钟,游戏又重新开始了。我们如法炮制。不过,老天不帮我们,我们又被冲散了。我一边走一边叫:"我是甲鱼。"由于谐音的关系,我即做到了诚实又没被抓。这时,我遇到了好朋友尤生俊。他悄悄地问我:"你是真鱼吗?"我见是自己人就说了真话。没想到尤生俊一把抓住我的衣服说:"我是渔网,这下你这条美人鱼跑不了了吧!"我说:"尤生俊你好奸啊,不过我比你更奸!"说完,我两手一缩,人向前一冲,用我独创的'"金蝉脱壳"之计跑了。尤生俊气急败坏地拿着我的"壳"--外衣。我死里逃生,正得意洋洋,没想到被梅寒馨逮了个正着。我这个经过大风大浪的英雄却在小河沟里翻了船,哎。不过,我宁死不当"卖国鱼",拉着梅寒馨出了界,变成了好吃的鱼干。
体育活动课真好,真希望每天都有体育活动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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