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溪流循着大海"有容乃大"规则的,才浩荡出势不可挡的汹涌,大树浸润了“困难孕育成功”的规则,才造就了参天大树的雄奇壮丽;小草领悟了坚持不懈的规则,才成就了“春风春又生”的顽强;雄鹰博览了“天高任鸟飞”的规则,才铸就了“欲与天公试比高”的翱翔。拥有良好的规则,才能成就圆满的事业。
规则对人的影响是不容小觑的。细微的小事之中总能体现发人深省的哲理。“山羊过独木桥”作为学校传统的团体比赛项目,却在今年的预赛中出现了新情况,导致运动员和裁判激烈争论。这说明,这项比赛的规则仍然不够健全,还有待于完善。同时,这更加值得我们深思——规则。个人的成功需要规则,民族的振兴需要规则,国家的富强更有赖于规则。
对于个人来说,规则是一面镜子,更是一把戒尺。每个人置身社会生活中,总要面对各种各样的规则,有了规则的约束,生活才会井然有序。遵守规则,更能体现出一个人的道德素养,思想水平。遵守社会规则,才能奏响生活之歌;完善人生规则;都会成为命运强者!
悠悠中华,五千年岁月。那秦的强大,怎能离开严厉的规则;那唐的昌盛,又何曾不是依靠完善的规则。唐太宗李世民任人唯贤,虚心纳谏,严格要求自己。他恪尽职守,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作为天子,为文物百官树立了一个良好的典范。遵守规则,知错就改。李世民携百官开辟了一个”贞观盛世“,把唐朝带入了一个开明繁荣的时代!
历史也同样告诉我们,规则的退化,注定是失败。推出的`是”取之尽锱铢,用之如泥沙“的挥霍,铭记的却是”楚人一炬,可怜焦土"的秦之泪。规则的完善与否,决定王朝的兴衰。天宝后期,唐玄宗懈怠政事,贪恋女色,整天饮酒作乐。他与唐太宗李世民背道而驰,导致前所未有的盛世开始走向衰败,让光芒四射的李唐王朝褪去了昔日的风采……
历史用它生动的语言为我们诠释规则的意义,生活以它独到的方式给我们呈现规则的真谛,拥有严明纪律的军队,才会拥有战斗力;具有合理道德行为规范的社会,才会正常运转。规则,时时刻刻影响着我们的生活,正所谓“没有规则,不成方圆。”遵守规则,完善规则,培养习惯,铸就辉煌!
“以往经常看到有人在互联网上发帖,说自己或自己的的亲人遇到了哪些不幸的经历,事后就能收到少则几万元,多则数百万元的捐赠。更恶劣的,甚至有人打着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的旗号进行募捐,但是善款却落入了个人的口袋。”李大进说,慈善法的出台将对这些行为进行法律上的规范和界定,是有很大现实意义的。
李大进同时建议,慈善法草案中应完善监管方面的相关内容。比如,慈善组织和个人以广告推介、媒体宣传或者举办大型活动等方式进行募捐的时候,主管机关应该建立必要的审查或者备案制度,以便监督。同时,让这些活动更加公开、公正、透明。同时用这种审查和备案的方法,避免募捐人的权益受到损害。
原标题:《慈善法》应禁止烟企捐赠
《慈善法》应禁止烟企捐赠——访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原卫生部副部长王陇德
多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原卫生部副部长王陇德一直致力于推动控烟。
借两会为控烟发声,更是他多年坚持的做法。在往年的两会期间,他曾连续提了5年的《烟草危害预防控制法》,和其他代表、委员联合倡议“无烟两会”。
今年两会期间,《慈善法》草案进入审议环节。在接受《民生周刊》记者专访时,王陇德说,禁止烟草企业从事捐赠、赞助慈善等活动是非常正确的,应该写入《慈善法》。烟草企业参与这类慈善活动,本身就是为宣传。
民生周刊:多年来您一直在关注控烟,还去过很多地方调研,您对控烟现状是否满意?
王陇德:就控烟现状来说,最近几年取得了比较明显的进展,但离我们已经签署的《世界卫生组织框架公约》要求,以及通过对烟草危险因素的控制来控制慢性病的目标还比较远。
原因有几方面:一方面,目前全国性的公共场所控烟法律尚未出台;另一方面,对民众关于烟草危害的宣传教育还比较欠缺;此外,一些烟草控制方面的服务难以满足要求。例如,戒烟属于公共卫生,但现有医疗体制下医院没有受益,所以也没有积极性。
“十三五”规划草案里对于烟草控制提了一句话:“降低烟草危害”;而“十二五”的提法是“全面推行公共场所控烟”。“十二五”提得很好,但没有完成,应该继续保持。“降低烟草危害”是烟草业的提法,该说法与《世界卫生组织框架公约》相抵触,与中央精神也不符,接下来我准备明确提出这个观点。
民生周刊:您常借两会平台为“控烟”发声,包括连续提了5年的《烟草危害预防控制法》,联合倡议“无烟两会”,以往呼吁的问题是否都得到了解决?
王陇德:有一些进展。例如,《烟草危害预防控制法》现在要由国家卫计委来制定条例,制定的条例草案已经提给国务院法制办了。2015年,国务院法制办将其列为二类立法计划。这些原来是没有的,算是有了进展。
此外,“无烟两会”有了很明显的进展。以前,人民大会堂门口总是烟雾缭绕,大家排队在那儿抽烟,代表车辆周围也全是烟头,现在这些已经都没有了。代表驻地去年还没有完全禁烟,但是今年就禁烟了。控烟的环境不一样了,这个我觉得很高兴。
民生周刊:在《慈善法》立法中,关于是否应该禁止烟草企业从事捐赠、赞助慈善等活动争议比较大,对此您怎么看?
王陇德:禁止烟草企业从事捐赠、赞助慈善等活动是非常正确的,应该写入《慈善法》。烟草企业参与这类慈善活动,本身就是为宣传。通过慈善活动的形式资助学生,学生受到这家企业的捐助,将来还能反对烟草吗?
烟草是有害国民健康的,政府应该去引导转产。上世纪50年代,美国有50万烟农,而现在减到只有10万烟农。脱贫是政府责任,不能靠烟草企业来赞助。现在民众的认识还没有达到这一步,可能这一次我的看法不能被采用,还需要做工作。
民生周刊:去年提高了烟草消费税,实际上是利用经济杠杆来控烟;据了解,您之前做过一些调研,效果怎么样?
王陇德:以前,提税不提价,提税的比例比较低,没有什么显著作用。这一次是税价联动,提了税也提了价。到现在为止,没有确切的专家来测算结论,也没有看到明确烟草业经济情况的报告。
据一些烟草公司的人员讲,销量确实减少了。应该进一步测算数据,可行的话,可以继续向国家提出进一步提价提税,毕竟还有很大的空间。
民生周刊:您在各地调研中,是否有做得比较好的,值得推广的典型?
王陇德:像北京、深圳等城市现在是比较好的,特别是北京从2015年开始执行“史上最严控烟条例”效果非常好,为全国树立了样板。最接近要求的是北京,现在上海也正在积极地做。第九届全球健康促进大会今年10月份将在上海召开,这方面要进一步做好工作。
现在上海市人大基本同意了,杨雄市长也明确表态了,争取在11月大会以前出台上海的法律修改法案。上海原来的条例离要求还比较远,现在仿照北京要能够把这个法律修改。
我们希望上海的条例能够尽快出台。上海以前接受捐赠什么的,很多地方都是烟草变相的广告。
民生周刊:控烟问题年年都谈,但总体效果还是不甚理想,您认为最大的困难在哪里?
王陇德:一方面是烟草业的阻挠,我们也在做他们的工作。另一方面,国家层面重视还不是太够。现在,我们将“健康中国”上升为国家战略,这就不一样了。“健康中国”最重要的是要把慢性病控制下来,而从控制慢性病的角度看,控制烟草是投入产出效益最好的控制因素。
还是要统一认识,真正付诸实施,尽快出台《烟草危害预防控制法》。我今年的建议还是要提这个,希望在2016年能够把该法出台实施。
民生周刊:关于控烟,目前最急迫的事情是什么?
王陇德:我还是希望政府能够支持公益的健康教育,因为烟草控制首先是观念和知识的宣传,要让群众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希望政府能够在健康知识宣传上履行责任。
以往,我们不认为这是政府的责任,现在看结果就看出危害来了。现在慢性病增长得这么快,原因在于健康素养低。拥有慢性病预防素养的占比不足十分之一。不掌握慢性病的预防知识,慢性病就控制不下来。
此外,媒体应该作为一项任务来宣传,只有反复地宣传教育,潜移默化地提高认识,改变生活习惯。(《民生周刊》记者:郑智维)
一是“源波讨源”、“依文论文”。“源波讨源”即要求阅卷老师要充分明白手头的作文,是考生在特殊场合和有限时间里写的“急就章”,且中学生阅历有限,因此阅卷老师应根据中学生的实际情况来评阅,按照中学生的思路来理解,不能按成人的标准来进行评价。“依文论文”就是,阅卷老师要按照文章的体裁来充分理解文章,是什么体裁(议论、说明或记叙)就按什么体裁标准来评价,不能有个人的好恶。
二是“立足给分,不立足扣分”。刘教授说,一般老师往往喜欢对学生的文章“找问题”,但考虑到考生写的是“急就章”,所以阅卷老师应立足于尽量发现考生的“闪光点”,今年作文强调感情真挚,内容充实,文体符合。此外还鼓励考生的个性发展,“个性”就是“闪光点”,因此在发展等级分方面,只要涉及标答中的一点,就可给分,直至满10分。
三是“以宽容开放心态评阅”。刘教授说,今年强调老师要以宽容、开放心态评阅考生作文。凡是和话题沾边(所谓“进了门槛”)的作文,都不当作偏题处理,当然要宽严有度。此外,鼓励阅卷老师敢于给考生作文打满分,“满分作文允许有个别瑕疵存在”。
四是“通过阅卷起到一定导向作用”。刘教授说,高考作文评卷要体现导向作用,促进教育向素质教育发展。比如说,现在倡导作文应告别模式化,端正文风,内容与形式统一,摒弃华而不实的、空洞的.东西。今年作文强调是否体现了考生的独自的、真实的生活和情感体验,思维状态是否清晰、有序展现,是否有“我”在(即个性化)。刘教授还说,今年对作文十分重视“符合文体”这一点。因此,像那种追求形式华丽、文体怪异的文章,将不受欢迎,“非驴非马”(即文体不正)的文章,不可能得高分。
据刘教授介绍,今年高考语文评卷还将严格控制速度,每位老师每天只能评120份试卷,落实到每份作文上,阅卷时间平均在4.5分钟左右。以前有媒体曾报道高考作文评分“90秒钟定生死”,这在我省是无稽之谈。
目前,慈善法草案中关于罚款的规定是“1万以上、10万以下”,李大进认为,这样的金额不足以震慑违法者和犯罪之人。他告诉记者,以诈骗的方法诈捐和骗捐的案件,涉案金额少则都在几十万、数百万元,对于这些人,仅罚款1-10万,成本过低,建议可以考虑根据犯罪所得额或者根据受害人的受害情况进行处罚。
此外,“1-10万元的罚款”幅度过广、空间过大,增加了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性,缺少了法定性。如果法条能对什么情况下适用于多少额度的罚款列得更详细些,将大大增加执法的可操作性。
在社会中,有各种各样的规则束缚着我们,但只要你仔细感受一下,便能体会到规则中包含着创造者的各种爱。
交通规则,包含着创造者对生命的爱。试想一下,你开车遇见红灯,禁不起等待,便冲了过去,车与车砰然相撞,你的尸体在血泊中沉静,旁边你最爱的人在失声痛哭。你会为那一世的心急而悔恨吗?悔恨自己为什么没有耐心等几分钟吗?因此,你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因为你的生命联系着你的亲人、好友。
课堂规则,包含着创造者对知识的爱。你想过吗?你小时候不认真学习,什么也不会长大以后对,社会有什么用途呢?叫你盖房子,砖头、瓷片、油漆、泥土等等物品你知道分量吗?买少了再跑去买,浪费时间,延误工期遭,老板骂买;多了剩下的资金不足,盖不起房子,血本无归,被老板炒鱿鱼。所以,你现在必须遵守课堂规则,因为学到的知识会决定你的未来。
礼仪规则,包含着创造者对礼仪的爱。我国素称”礼仪之邦“,拥有古老的礼仪历史,从而形成了一套完善的礼仪规则。同学、老师、父母之间的礼仪必不可少。对待同学要温和;对待老师要有礼貌;对待父母要尊敬……可以说,礼仪代表着人类的进化。可是,现在越来越多人不把礼仪放在心上∶同学相见冷眼对待,动不动粗口话、群架、口水满天飞;老师上课说话、顶嘴、责骂老师;在家里不尊敬父母……可以说,一个好的礼仪会给人带来良好的心情。一个不好的动作、气人的话语,会给人带来一周的坏心情。礼仪还会体现出你的心理素质,大多数老板主要看你打礼仪从而选择录取你还是不录取你。因此,你一定要遵守礼仪规则,因为那会决定你未来的路是一帆风顺还是布满荆棘。
总的来说,在社会上的各种规则你都要遵守。因为他们包含着创造者的无尽心血与浓浓爱意,会为你展现一个美好的未来。
新华社北京3月16日电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16日说,精准扶贫首先要搞清楚哪些是贫困人口、怎么帮扶。2015年,全国范围动员了200多万人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再次进行了排查,目前贫困人口信息基本准确,今后信息会进一步精准。
刘永富在列席当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闭幕会前经过“部长通道”时说,代表和委员们在两会期间为脱贫攻坚提出了广泛的建议和意见,将有益推动改进扶贫工作。对于脱贫攻坚工作,各级政府都立了军令状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都会带着感情和责任认真落实好中央部署,并将着力于整合资金、精准扶贫、创新扶贫,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
刘永富介绍,为了摸清贫困人口,2014年全国动员了100多万基层干部进行了建档立卡,但因为实际困难大,这个建档立卡当时只能说是“基本准确”,能把网建起来已经很不容易了。“2015年我们在全国基层再动员了200多万人进行回头看,把不该进去的、该进去没有进去的,进行了调整,应该说现在基本准确,但是我们还将进一步改进这项工作,做到更加精准。”
芮跃华:建立证券公益诉讼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芮跃华14日表示,可以借鉴消费者保护和环境公益保护的实践做法,推动建立我国证券领域公益诉讼制度。他建议,通过推动修改相关立法或出台专门司法解释,明确符合法定条件的专门投资者服务保护组织作为原告,提起证券公益诉讼,探索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新机制,维护资本市场公共利益。
芮跃华是在参加湖北代表团小组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作上述表示的。
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信披违法违规等传统类型案件持续呈高发态势,各类新型违法违规行为也不断涌现,侵犯证券市场投资者权益的事件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工作报告显示,2015年审结虚假陈述、内幕交易等案件4238件。对此,芮跃华认为,建立证券期货市场投资者权益有效救济制度的需求迫切。
中小投资者占较大比重是我国资本市场市场结构的一个显著特征,未来几年主体结构也不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由于中小投资者相对比较分散,力量较为薄弱,受损的投资者主要通过自发提起诉讼来进行个人维权。从实践情况来看,一方面,中小投资者通过自发诉讼维权面临诉讼期间长、成本高、成效低、取证难、担风险等难点,自身权益难以得到及时救济;另一方面,中小投资者因诉讼成本过高、专业能力不够、诉讼预期不明确等原因,维权动力不足,往往主动放弃维权,从而客观上降低了相关市场主体的违法成本,违法行为得不到有力震慑。
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12日的记者会上指出,“只有保护好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才能促进中国资本市场稳健发展。”
芮跃华说,为进一步加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针对当前投资者维权难的`问题,可以借鉴我国消费者保护和环境公益保护的实践做法,积极推动在证券领域建立公益诉讼制度。
所谓公益诉讼,一般是指由法律规定的机关或组织、个人,针对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为,为维护公益目的而提起的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公益诉讼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在消费者保护和环境保护等领域明确了特定专门组织发起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并进行了积极实践。2015年福建法院审结了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在证券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境外资本市场已有较为成熟的实践。
芮跃华建议,在证券法修改中加入专门条款,明确符合法定条件的专门投资者服务保护组织有权作为原告,针对侵害众多投资者利益的证券违法行为,以投资者服务保护机构的名义提起证券公益诉讼。通过发起证券公益诉讼,可以有效避免个人起诉时的“集体行动”困境,为众多受损投资者积极维权提供示范和引导,充分实现对违法行为的震慑作用,从而提高投资者权益救济效率,及时维护资本市场公共利益。
针对在目前现状下如何实现公益诉讼、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芮跃华认为,与证券公益诉讼类似,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支持诉讼也可以起到实现投资者权益及时有效救济的效果。公益诉讼一般是由专门机构作为原告发起诉讼,而支持诉讼则是专门机构作为投资者的代理人,支持投资者开展诉讼。
作为中国证监会批复成立的专司中小投资者保护服务的机构,目前投资者服务中心正研究探索面向中小投资者开展公益性支持诉讼,通过公职律师或者组织证券公益律师,作为投资者的诉讼代理人,支持中小投资者发起维权诉讼,为广大中小投资者维权起到示范和引导作用,净化资本市场环境。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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