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中树叶儿的飒飒声将我惊醒,一股寒冷袭遍了全身,我起身站在窗边张望,冰冷的风搜刮着我脸部的温度,从没想过冬天会来的这么突然,昨日还柳绿杨青,昨日还有阳光传递来的脉脉含情,昨日我还单衣疯跑着。如今风都这么严厉了,我有点消受不起。
仰望着天空回忆着思考着,往日的流水是音,星辰是符,奏响在烂漫的少年时代,我们高歌曼舞,我们喜笑颜开。如今的流水是酒,星辰是觞,我看着硕硕天空,读者古代***人的愁伤,又微笑着与之共饮,醉了,醉吧!醉吧之后便会忘记相思愁肠,便会忘记暗淡前程。只是这无边的黄叶铺满了大地,又让世界在斑驳中带伤,让心在黄叶中找不到方向。
一人苦苦待到天亮,天终于亮了,我披上大氅去嗅一下新鲜的空气,去抚摸一下季节的惆怅。将自己的心弄得黄花凋谢,暗带苦愁了。这个季节远被就不该有希冀,而我却冬日中的花迷,这近乎给自己添伤增愁吧!只是看见凄凉,我总想为生活添上一盏希望,即使东风不解,香藕断肠,但我还是怀着最真挚的热情去追逐梦想。都说梦想在阳光中,我怀着赤子之心它行沐浴于他的怀中,但感觉告诉我,我错了,阳光是冰冷的。是风把他浸染得冰冷了吧!昔日他是那么热烈,克现在冰冷下它又那么单薄,我的心呢?我的希望呢?
眼前迷离着飘飞的黄叶,寒冷的风肆虐得撕扯着人的脸,剥夺着心中最后的一点儿温度,发疯狂的奔跑着,想要逃离风的魔爪,可是他逃不掉,躲不掉,因为它的根已经扎牢,。我也想逃,但是命运又把我锁紧了,逃又能逃到哪去呢?这个世界上那哪里还是草长莺飞,花卉齐辉呢?我逃不掉,只能随风奔跑,或只能将强迎着风,做他住不听话的俘虏,我希望自己能做到。
黄叶轻轻摔打在我脸上,那么轻柔的一巴掌。看者一席的黄叶,我想他们一定学过舞蹈,轻盈而美妙的身姿是冬天所钟爱的。我摘下躺在头上的黄叶,观赏者它的颜色,淡黄夹杂着惨白,淡黄中没有挣扎的味道,他妥协了吧!我笑了,将他扔掉昂首向前踏去,一路上黄叶盛开,一路没有一点色彩,一路上都是伤残的尸骸。我只能用微笑填满心中的空白,那希望已经被我放飞了,想在它属于凄凉的笑了。
黄叶铺满道路的时候,宣告着寒冷的到来,我已经做好准备了,但愿我是最后一个被冰封的人。即使会看到满地残伤,满城晦凉,但我仍希望能接受命运的最后一棒。
我不怕冷,真的,我不会为那一片黄叶而感伤我只会为自己感伤,因为我逃不出冬的手掌,逃不出冬的悲凉。我仍挣扎着遥望着没有与远方的与远方,嗟叹着。
我不想埋怨命运,也不想歌颂巅狂我只想守住心的春天,不让他在冬天中残败,不让他在冰封中失彩。
昂起头吧!看黄叶的笑靥。此生他们一找到了归宿,来世可以重现风采。而我的归宿呢?我的来世永远是今生的幻想,我不想,不想只让来世羁绊着,此是也要疯狂!
管他黄叶十里,东风残伤?管他穷山恶水,寒骨愁肠?管他此伤未愈,又增寒疮?管他歌舞升平,今生疯狂?
我,只想做我自己,扞卫住自己仅有的温存,仅有的力量。
路太远了,有月相伴;景太长了,有春秋轮回;酒太淡了,有苦楚添上。此生还有什么未尝?我已无悔了。即使最后一棒不是羽化登仙,那我也要海撒江河,随流击波,伴他日夜不息的唱!唱吧!唱吧!
如今寒冬已到,黄叶铺地,如今泪已经枯干九肠,如今更要紧束铠甲,长亮金戈。
冬冰封得了傀儡,冰封不了灵魂!使黄叶纷飞,但动摇不了彼岸的玫瑰。
我笑了,走在黄叶铺成的康庄大道上,每一片都是风撕,每一片都是叶碎。我不怕冷,真的,只是怕时间停留在寒冬,冬天不会苏醒。
风更冷了,叶僵硬了——
《朗读者》是董卿特别坚持要做的节目。但阅读其实是一件很私人的事,它为什么需要被搬上屏幕?
对此,董卿直言,阅读是很私人的事情,但朗读不是,朗读要有对象,它和唱歌一样。只不过我们很多人没有形成这种习惯,因为它显得略微有些正式。
“我对文字是有偏爱的。我其实是变相给大家一段阅读时间,不长,也就一个多小时。”
那么到底给观众读什么,选择标准是什么?董卿说,“我首先会问,我被感动了没有?我有没有看着看着就情不自禁地读出来。”
挑选朗读者是一件特别费神的事,董卿说,“他们经常会一页纸60人,密密麻麻,然后说勾吧,可能60个人里我只挑了10个、15个,然后他们特别沮丧地拿着那个名单就走了。再来一页纸60个人,再挑10个。”
董卿认为选的朗读者有知名度、影响力,肯定有利于传播。但仅仅有知名度是不够的',朗读者还必须很有个人魅力。就像翻译家许渊冲像一匹黑马一样***出来。许渊冲是最早朗读嘉宾名单当中的一员,但开始的时候董卿还担心,会不会显得高冷。
柳传志在节目中朗读儿子婚礼的致词感动了无数观众。对此,董卿透露一个秘密。“柳总本身是一个非常认真的人,为了这个朗读,他跟我们非常认真地谈,光见面就有两次,然后通过秘书反复沟通。”“我第一次进他办公室,聊了一会儿,他就从西装口袋里掏出了一沓纸,叠得四四方方的,就是那段婚礼致辞。当时他儿子婚礼还没办。他说:‘我真的想了很长时间,要不先读给你们听听,你看这个成不成?’”
董卿说,当时去了三个女导演,加上他的两个秘书,一共五个人坐在他办公室,就静静听他把这封信读完,没有人出声,因为都哭了。“当时我觉得好尴尬呀,我们俩第一次见面,算是陌生人。我觉得,一个做父亲的人,不管有多成功,最后你就是个父亲,没什么比看到自己的孩子幸福更幸福的了。后来我们当即决定,就它了。”
在一座绿树环绕,高耸入云的青山上,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它从高空往下跳,飞流直下三千尺,流出了一道像银河一样美丽的瀑布,它围着山腰绕了九九八十一道弯,给大山围上了一条清亮亮的腰带。它骄傲的说:“我一定是世界上最美丽最长的溪流!”青蛙听见了,说:“你虽然一眼望不到头,但是你能比得过大海的宽广吗?大海一望无际。”
小溪不相信,它让青蛙带自己去找大海,它一路飞奔,恨不得一步跨到海边,好把大海比下去。
到了海边,小溪大吃一惊,大海巨浪滔天,无边无际,再看自己,小的就像一条瘦小的毛毛虫。
“真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啊!”小溪羞愧的低下了头。
我的家乡在江西上饶,那里虽然没有都市那么繁华,却有着自己独特的韵味。
光吃的就有无数,老家的豆食果可是数一数二的。豆食酱、南瓜和辣椒等做成一块一块的,每块捏得大小均匀。再放到太阳底下晒上三五天,干了放到锅里蒸,就可以吃了。可放在不密封处储存,拿出来直接吃,又香又辣,甭提多美味了。
其次就是芝麻果。它是用糯米蒸的,蒸熟后放入盆子里,拿木棍用力打压每个地方都要被打烂,拿出来和芝麻、糖一拌,味道不一般,那浓浓的甜味,有股家乡的感觉,是那么温馨和蔼。
当然,我们过年时也有规矩。每逢过年,大人们十分忙乱,除打扫卫生外,还要拜祖宗。除夕下午,大人们开始烧菜,鱼啊肉什么都有。把它们摆在祖宗的佛像面前,说他们回来吃。小孩不能呆在旁边,否则祖先会生气的;大人拜完也要马上离开,中途还要烧香,为祖先们烧纸钱,让他们在极乐世界过得安好……哪些食物摆在那几天都不能拿走,以表示对祖先的尊重。
除了这些,如果家中有人去世了,也要做很多事情。亲人们会请来道士,保他们一路走好;家中的人要穿白衣,戴有“孝”字的黑袖子,还要背个小红包。过三天下葬,带着棺材一路敲锣打鼓,一路悲伤叹息……
这就是我家乡的习俗。你要是来我的家乡玩,就找我当导游,因为我了解家乡的一切,我爱我家乡!
杰瑞已经三天没有吃东西了,现在肚子饿的咕咕叫呢。突然洞里滚进来一瓶淡蓝色药水,杰瑞连忙把他给喝了,这时他突然感觉到身体有些异样。低头一看,身体消失了。同伴们也看不见他了。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刚才喝下的是“隐形药水”不过为了小命,他还是很谨慎的,准备到了晚上才出门。
终于到了晚上,杰瑞立即出发,一出门就看到饭桌上好多菜。有骨头汤,红烧肉等等,他立即爬到桌子上大吃特吃,吃了一些后跑到小主人的床上舒舒服服地躺下,又把零食打开吃了个遍。就这么肆无忌惮的也没有被发现。杰瑞想:是时候去找宿敌小花猫汤姆报仇了。
杰瑞发现汤姆在一张小毯子上睡着了。准备玩弄一下汤姆,吉瑞冲上去对着汤姆的尾巴狠狠的咬了一口,汤姆疼的哇哇直叫。杰瑞听到叫声连忙躲进洞里不敢出声。过了一会,杰瑞突然想起来自己是隐身的呀,汤姆看不见自己。
看来老鼠怕猫这一点是刻骨铭心是条件反射的,不管用什么他提升老鼠的力量都没有用,它还是怕猫。生活中就有一些这样的人......
走在田间小路。路窄,心宽,辽阔的自然带我进入到单纯、自然、无边的空间。
清风吹动麦穗,洋洋得意的他们正摆动舞姿,在硕大的舞台上,秀着自己苗条的身躯。低矮的韭菜苗也不甘示弱,成群的摇动,一股一股,似乎是陆地上绿色海洋的起伏波浪。风儿,看着自然在戏弄他,他渐渐咆哮起来。
风怒吼了,那些植物们都吓坏了,弯下了腰,低着头,准备躲避一触即发的大雨。风的怒吼,响震天下,想必这是他对天神的指令。雷公电母来了。在大风中的推动下,天一下子暗了,乌云交集,碰撞中让雷公电母来了激情。闪亮的光,从天劈下,劈在大地上。风吼雷鸣,让整个田野躁动起来.成群的鸟,在空中徘徊,电闪雷鸣让它们十分的茫从.田野中的青蛙不知何时躲了起来,“轰轰‘有雷声足以让它们吓破胆了。鸭子也从小池上扑腾到了岸上,慢悠悠的摇摆着尾巴避雨去了。
嗒嗒水珠从阴暗的天空滴下来。乌云渐渐地向大地压下,随着风的节奏,在自然界中乱舞,天地间,只有黑色。
我也被黑色的天空吓破了胆,在光亮利剑下到了一个山洞中避雨。不一会的功夫,水珠变成了一盆大水,那似乎是龙王爷的脸盆,在龙王不小心间,一盆大雨落地。
风雨交加,在洞口形成一个水柱,正像李白笔下那样“抽刀断水水更流。
大雨的降临,让万物都吓坏了。鸟儿已经在屋檐下,可怜的麦穗也已经弯下腰,生怕这大雨破坏了容貌。
田园已到了寂寥无人的地步。
大雨击在地上,溅起了无数多个小水珠,晶莹透亮,他们在活跃,在舞动。
风雨之中,大雨在田园舞动,欢快的步子,证明了他正在跳踢踏舞。黑暗中,他毫无畏惧,却热情奔放,舞动出英雄风范,舞动出人民的英勇!
在人生中,我经历了许许多多的往事,似乎每一件事情都印证了我的成长,成长记事中,有我最开心的,有我最难忘的,还有我最刻骨铭心的.。
这是小学毕业后的暑假,那时的我,特别的胖,胖到你无法想象。身高一米六,体重一百六这句话形容我最恰当不过。连我妈都看不下去了,最后决定给我报篮球班。
谁知,小升初要考试,初升高要考试,这小小篮球班也要考试。一天上午我便被老妈叫了起来。半小时后,我就来到了一所学校的操场。
不一会儿,就到了最后的一个项目。我心中暗叫不好,估计是长跑,小声默念:不要长跑。谁知老师一开口便是:来,三千米,跑完今天就可以走了。虽然我心里早有准备,但还是大吃一惊。三千米,对于普通人来说,不是什么大事,无非有点累。但这对于当时体重一百六,最多就跑过六百米的我来说,犹如一场马拉松。还未开始跑,便两腿微颤,身冒冷汗。看着他人走上了起跑线,我也只能木木地跟了上去。
逃避估计是不可能的了,只能死马当活马医,硬着头皮上了。随着老师一声令下一行人跑了出去,我则在后面慢慢跟着。一边跑,嘴里一边小声默念:一圈4百米,一共八圈,这是第一圈。希望借此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跑的轻松一点。但事与愿违,第三圈,我便十分累了;三圈半,我的两腿如同灌铅,两眼发黑;第四圈,我便被超了一圈,迈一步都极累,一秒如同一个世纪。无数次想放弃,看到老师期待的眼神,我都打住了,我心里默默对自己说一定要坚持下来。
不知过了多久,我终于迈过了终点线。两腿一软,便坐在了地上。老师对我竖起了大拇指。看刚才跑过的跑道,我的心里满是震撼,不敢相信自己竟然可以跑下来。
在成长的路上,我第一次懂得了坚持,体会到了成功的喜悦。
如今,我已经初三了。我知道,成长这条路还很远,我也要在这条路上走出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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