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茫茫人海中你可能认识我,也可能不认识我。我和每个人是不同的,我是一个只想进步不想退步的我。
我叫×××。今年10岁,我是一个可爱漂亮的小女生,我有一张胖乎乎的脸,脸上有一双不大不小水汪汪的眼睛,上面还有两条弯弯的像月牙似的眉毛。
我是一个聪明、有好奇心的的女孩。我对生活充满了希望。
我是一个细心的孩子。记得有一次,我有一道数学题不会做,妈妈走过来,和蔼地说:“珂珂,不会做就别做了。”我说:“这可不行”。我自觉地抱起“教材全解”仔细地查了很多资料,最后在我不懈努力下,终于找到了那道题的答案。
我还有许许多多的爱好,比如:画画,写书法……但是我更喜欢看课外书,因为书里有学不完的知识,有做人的道理,还有好词好句。如果你能把一些好词佳句记到你的脑海里,那么写作文就能做到“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了。这样你的作文一定会写得栩栩如生更精彩。除此之外,我每天还有一门“必修课”那就是弹古筝。记得五岁那年,我突然喜欢上了民间乐器,所以妈妈就让我学习了弹古筝,一开始感觉简单好玩,慢慢地随着级别的升高,我感到了枯燥乏味。但我却坚信:冬练三九,夏练三伏,风雨过后总会见彩虹,最后我坚持了下来。在近几年,我参加了多次比赛,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这就是我,你了解我了吗?你想和我做朋友吗?如果你想和我做朋友的话,我会珍惜你这个朋友的。
说到寒假,最开心的便是我们了。
瞧,那不是兰兰吗!一看那副“博学”大眼镜,就知道这人该有多么有“才”啊。说来也怪,一放假,向来个性有加的她居然能“屈从”老妈,将自己壮志凌云辛辛苦苦养了五年的长发,“咔嚓”一声,一瞬间就给弄没了,硬生生地把自己给弄成个假小子。我们问她怎么舍得,她却说:“小女子能屈能伸!没什么。”说着还把那利落的短发一甩。嘿,都快把我们给晕倒了!
“好了,今天我们去玩吧。”一向爱看书不爱玩的丁蒙今天也来了,“嘿嘿,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好吧,那我们今天去踢毽子。现在可是最流行的。”“那咱们走吧!”在兰兰的发话下,我们一路狂奔。
来到一个不错的地方,我们说开始便开始。
首先由兰兰踢,她可真是真人不露相,当踢到第10下时,一只飞毛腿出现在我们眼前,超级21世纪新创武打动作完成了。这下可把我们乐得人仰马翻。
不过,一向自认毽技一流的蒙蒙出来了,她双手叉膘,嘴巴一扭,只听一声“看我的”,这下可令我们大开眼界,……100,101……直到120,我们个个目瞪口呆,更夸张的是兰兰,瞧,她早已向蒙蒙走去,正悄悄地在说话,嘿,想想都知道她在说什么。
足智多谋地莹莹发话了,她说:“我们还是抱种主式,让我们轮流踢?”“好啊,好啊,这我可是举双手加双脚赞成。这可是名的专长哦!”“来,来,让我们开始吧。这样吧,兰兰姐你先踢,你的毽技可不一般。”其实我早在心中暗笑了。
“你,我先就我先,看我的。”只见一不速之客向我飞来,还没等我反省,只见其他两个“哇”的一声,我回头一看,毽子居然早在我身后了。
“没什么,现在;轮到我中踢了,看你们再怎么笑我,准备好!”“咦,今天它怎么不听我的?”“喂,你的毽子怎么向下踢?”满脸鬼脸的莹莹偷笑着。“砰--”我踢的还是不错,只见莹莹也没办法接住,这回可轮到我笑了。
“哈哈,你们这帮人真丢面子,看我的!”还没等她踢,我们早已伸出拳头追去,“站住……”“救命,啊……”
快乐,在我们的头顶上空荡漾。
拥有如此快乐,谁能说这不是幸福呢?
只要你来到我们学校的操场上,一定可以看到一个正在狂奔的小男孩,他脸上的汗水都流到嘴边了,都没时间擦一擦。有人叫他“好吃佬”,有人喊他“大个子”,其实他们说得都有道理。他,就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最受欢迎的我——余锦龙啦!
我什么都大。高高的个子,每次在班上排队,我都是站在最后一排;大大的眼睛,像闪闪发光的宝石;大耳朵,只要二十米以内的声音,我准能听见;大嘴巴,特别贪吃,这不,昨天的晚餐,我一口气吃了三碗饭,番茄炒鸡蛋、炒土豆、炒白菜,我一个人全包了。
我很爱看书。有一次,我看书太入迷,妈妈叫我去吃饭,叫了七遍,我都没听见。后来,还是肚子饿得咕咕直叫,我才站起来去吃饭。可是等我飞奔到餐厅,才发觉饭菜早就没剩下多少了。更可恶的是,我最喜欢的红烧狮子头已经冷成了一个硬砣,我咬了半天,也没咬下来。
这就是我,你喜欢和我交朋友吗?
点评:本文最引人入胜的地方就是作者语言的幽默,富有童趣。作者抓住了自己的“什么都大”、“贪吃”、“爱看书”的特点,层次清楚地刻画出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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