笛卡尔的想法不错,具体工作却做得不太好。斯宾诺莎则完美实现了这个想法。
斯宾诺莎最有影响的著作叫《伦理学》,在他去世后才发表。这本书的全称是《按几何顺序证明的伦理学》。
看明白了吗,用几何去论证伦理学(伦理学也是哲学研究的一部分),这不完全就是笛卡尔设计的路数嘛。等翻开这书,你肯定就崩溃了。
第一步,要找到公设对吧。
笛卡尔把一切都怀疑了,我们就必须找到一个绝对存在的、不可能被怀疑的东西作为公设。
既然这个东西绝对存在,那么它肯定不能依赖别的物体存在
斯宾诺莎把这种东西称作“实体”。
实体的特征是,这东西自己就是自己存在的原因,不依赖外物存在。这意味着,外物也不可能摧毁实体。否则的话,实体的存在就要依赖于“外物不去摧毁实体”,等于还是依赖于外物了,对吧。
既然实体自己是自己存在的原因,外物也不能摧毁它,那么实体肯定是永远存在的。用类似的方法,我们也可以证明出,实体是无限的,是唯一的,是不可分的,是善的。
如果实体是无限的,是唯一的,那么这就等于在说,世间万物,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实体的一部分。因为只是一部分,所以是不完美的一部分。
这么一个永恒的、无限的、唯一的、不可分的\'东西,你想到了什么?就是上帝嘛。
如果上帝不是实体,上帝又无所不能,上帝不就可以改变实体了吗?又和实体的定义不符了。
所以,斯宾诺莎承认上帝,但他心目中的上帝不是基督教或者犹太教中人格化的上帝,而是无所不在的实体。
简单地说,世间万物皆为上帝,我自己也为上帝的一部分,那么我与上帝同在,自然充满无限的力量。其他人即便与我作对,他们也是上帝的一部分,他们的行为也都是上帝的意志(这点和基督教是相同的)。所以无论外人如何对我,我都应该坦然接受。
复杂地说,实体永远存在,我属于实体,那么我也可以永远存在。即便肉体消失了,我也是实体的一部分。而且我和世间万物都是一体的。从这个设想中,我们可以感受到无限的力量和安全感,也就什么都不怕了。
再者,实体是善的,作为实体一部分的事物,即便单独看是邪恶的,它本身也是为了善的目的而存在,也是善的一部分。因此无论多么丑恶的现象,我们都应该宽容接受。
斯宾诺莎的学说大致如此。
顺便一说,这种人和万物一体的观点在中国哲学里很常见。中国很多学派都追求“天人合一”。比如庄子讲“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北宋儒学家张载更认为宇宙万物都是一体的,所以我们侍奉父母,友爱别人,就相当于爱整个宇宙了。
佛教也有类似的观点。大乘佛教认为我们感官所见到的万物之间的区别,都是一种虚假的幻象。世间万物的本质是一样的,都叫“空”。这也可以近似地理解成万物之间没有区别,是一体的。
曾有人歌颂,曾有人钦佩,曾有人赞扬——那些一桩桩、一件件不平凡的事,也曾有人为那些流芳百世、佳名远播、才高八斗的英雄、伟人、才子撒热泪、传功绩。
其实,他们也都是平凡的人,但是却以平凡的存在而不平凡着。
每个人的平凡存在都为了证明自己的不平凡。只是,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干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不是每一个人都能为集体、为社会、为祖国做出贡献;不是只有那些为群众、为人民抛头颅、洒热血的人才算得上不平凡!
虽然,一个平凡的人一举一动都算不了什么,他的一言一语也没什么分量。在这个茫茫宇宙中,缺少他一个,地球也一样转动。但是,如果在一个君主制的社会中,就不能缺少皇帝,不能缺少臣子,公主、千金、才子也都很重要。那为什么缺少一个平凡的人就不算什么呢?是因为他们家世的.不显赫,还是因为没有伟大的抱负和理想?其实都不是,要我说,每个人都是平凡的,只是在人生的分岔路上,有的人无可奈何地选择了“平凡”,有些人也无可奈何地选择了“不平凡”而已。既然一个人存在于世界上,就是上帝要他证明自己的不平凡……
在家人眼中,自己是不平凡的。在朋友眼中,自己也是不平凡的。不一定要当上明星才会耀眼,不一定要做出贡献才伟大,不一定所有平凡的人都注定是平凡的。
人活着,就是为了证明自己的不平凡,要想不平凡,就必须充实自己,等到人生走到尽头时,能够问心无愧的说:“我已经在平凡存在中证明了自己的不平凡。”才算不平凡。
所以,只有在平凡存在中证明了自己的不平凡才能真正地让自己不平凡。
在看到“美是客观存在还是主观感受”这个辩题的时候,就我个人而言,我可能刚开始会倾向于正方“美是客观存在的”,细思的话,却是更倾向于反方。
就正方而言,我所理解的,美如果是客观存在的话,那么,不管有没有人去感受,美都是存在的,不能因为没有人去感受它,而说它不存在。而美正是因为有规律可循才能形成所谓的美学。
众人所认为的美的不同,在于他们的审美感受,而不在于物体的本身,任何物体都是有它美的地方,当然也有丑的地方,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美丑,其实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我们所存在的社会,人们用自己的审美去判定什么是美什么是丑。
因此,我们所谓的美学家不是与生俱来的,他在他的成长过程中,受到社会的各种影响,才产生了他自己的\'审美,但不管如何审美,有些东西有美的地方,始终会被发现,就如吴哥窟、金字塔等的世界奇迹,或许会因为不同的人的审美不同而短暂地被认为不美,但它们的美不会因为人觉得它们不美而改变。
在美不能与美的感受混为一谈这一点上,正方没有充分把握自己的优势。他们虽然多次强调反方将美与美的感受混为一谈,却没有更深入地去阐述,美与美的感受有何不同。另外,正方在一辩的时候,提出了美是有迹可循,是有规律的,却一直没有举例给出一个标准。
美国得克萨斯州大学(奥斯丁分校心理学教授朗洛伊丝教授根据研究得出,人脸美的判定,关键在于人脸是否趋近于一种脸的平均状态。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纵使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去欣赏美,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主观感受,但是,美是有标准的,美还是在那里,只是人的审美不同。
就反方而言,我所理解的,如果美是主观感受的话,那么,可以从美的起源来论述。美,其实是人类所制定出来的一个标准,因此,由此看来,倘若没有人的主观感受,没有人来定出这个标准,根本就不会有所谓的美,既然美是由人所制定的,如何能脱离主观感受?
而对于动物,它们不存在思考,因此它们所喜欢的,只是本能的驱使,更不会有美的概念。由此想来,没有美的感受,所谓的美与美学也就荡然无存。吴哥窟、金字塔这类的建筑,当初既然建造出来,便是由人而设计,有人的主观感受才会有这些人为美的东西。至于大自然的美,没有人去感受,没有人去进一步体验,没有人去灌注感情,大自然纵使存在在那,但并不会有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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