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来北京上学之前,我问过一个在哈工大上学的亲戚,如果在火车上和别人聊天,分别的时候会不会互留号码?他想了一想,告诉我说,如果聊的投机,一般都会留号码的。我又再次追问,那如果对方是女生也愿意给么?他点点头,告诉我他自己就有一些在火车上认识的异性朋友,其实在火车上聊的投机了,大家相互之间都会乐意交换联系方式的\'。
如今六年下来,往返于学校和家之间也有很多次了,觉得亲戚说的话没错。在火车上,人们一般都乐意与人交谈,在聊天时很容易打发时间。我有时和一些长辈们交流,有时和一些和我年纪差不多的同辈人交流,也确实认识了一些人,留下了一些联系方式。无奈我是一个内向的人,不太好意思主动向别人要号码,所以常常是反过来的,由此也可见聊的投机了确实能够成为朋友。
如果有像我一样离家千里的经历,对于这部《爱在黎明破晓前》的开头就会觉得似曾相识了。因为一对德国夫妇的争吵,美国青年杰西偶遇法国女学生塞琳娜。当时的杰西刚刚和女友分手,买了一张机票打算从维也纳回美国,也许是为了排遣心中的苦闷,杰西在火车上和塞琳娜聊了很久,逐渐认识到自己和塞琳娜情投意合,与此同时塞琳娜也因为和杰西的交谈对这个青年产生了好感。当火车到达维也纳时,杰西做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邀请塞琳娜和自己一同下车陪自己度过一夜,塞琳娜欣然同意。于是,火车上的这次邂逅变成了一次浪漫的旅程。
尽管杰西和塞琳娜对于维也纳了解并不多,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度过一个无比美好的夜晚。他们一边游览城市,一边谈论着彼此的过去,彼此对生活的感想,两人的了解越加深刻,在旁人看来完全就像一对年轻的夫妇在度蜜月。在夕阳照射下的摩天轮里,杰西终于吻了塞琳娜,两个人都把这个夜晚当成在一起的唯一的夜晚,让这次浪漫的旅程达到了高潮。
一个夜晚,足矣让两个陌生人变成知己。当两个人来到一个没有人认识他们的城市,他们诚实的面对,没有假想,没有防卫,不但真实的面对彼此,更是直截了当的面对自己,甚至针对自己,影片中的那些对白,不是为了讨好对方也不是卖弄深沉,而是一次次全面的自我探讨,一次次默契的展示。杰西遇到了一个知己,塞琳娜亦是如此。有时候,抛弃生活中的种种琐事,摘掉自己的面具,为自己做点什么,聆听自己的内心,这也是本片所要传达的思想。
最后杰西和塞琳娜并没有互留地址和号码,而是约定6个月之后在此相见,无疑又给影片增加了一种浪漫的情调。我想即使他们并没有约定以后再见,短暂相聚后相散也是一件极其美好的事情,因为在这唯一的一次邂逅中,自己给对方留下的是最美好的印象,直到永远。
不知道为什么你执意要我离开,为此我很想问个明白。是否我在不经意间触动了你心中某根弦,以至于你不给丝毫的.理由。
虽说我已经二十岁,但是我今年才学习诗词赋,而且每天要上班,真正用来学习的时间也不多。而且律诗我从来没有写过,我一般都只写绝句。不能像你们一样,出口就是诗,捏来就成文。但是我知道,成绩只代表过去,学习才是未来。我一直在努力学习,加入了很多文学群。虽然经常潜水,但是遇到我可以参与的我还是会很积极很主动的参与进来。努力的融入每一个集体,努力的摄取着每一分养份,努力的成长。
也许在你眼里,我的水平真的很差很差,连打油诗都是地沟油。可是我真的写不出来,凑不出那些华丽的词藻,撰不出那些空洞的情节。对着电脑,不闻风雨声。静坐独倚,不听燕雀吟。神没到,我什么都写不出来。
写下这段文字,并不是想说明什么,只是想告诉你我想留下来。
评书似得开场白像是预热的油锅,一开始就打开了故事的背景,一件血淋淋的灭门惨案,在郊外的一栋别墅里女孩因xx而意外猝死,她的父母和外公外婆也因此一起被***。男主角辛小丰xx了那个女孩,他的同伴杨自道和陈比觉不停的埋怨他毁了几个人的生活。影片在开始已将所有的悬疑都全部解开,谁是罪犯,谁是警察,观众已经明了,因此也就注定了它一定好看,最大的悬疑,偏偏让人觉得毫无悬疑。三个同伴开始了新的生活,改头换面,辛小丰成了xx,杨自道是一名热心的的哥,陈比觉成了一个有些智障的渔夫。看着他们在生活的边缘闪躲着,比常人更善良更富有正义感,心理居然有种隐痛,对他们有一种与自我道德相悖的同情,就像一根橡皮筋,时刻紧绷着,一点不多,一点不少的保持着隐忍,正如主角的生活一样。
影片里警察伊谷春说了一句话:"谁的心里没有一点脏事呢?"预示着整个电影自始至终都阐述着善与恶的争辩,三个同伴的自我救赎,而这个对象就是叫"尾巴"的小女孩,为了帮助女孩凑齐手术费,辛小丰在抓赌现场偷拿赌资,杨自道没日没夜开车攒钱,为了拖延时间完成手术,让伊警官相信自己是个同性恋,甚至不惜与台湾商人上演了一段同性缠绵"激情戏",这一切一切都是在自我拯救。不由得让人深思,究竟谁是好人,谁是坏人?世间所有的事情都可以用善恶来划分吗?所有的事情都是非黑即白吗?藏在每个人心里的那点脏事、那点恶在不经意间放大就成了犯罪,这些都是偶然的,对吗?——我想明确的回答"不对"!所有的偶然性都存在必然性。在善与恶,黑与白之间存在着中间灰色地带,这中间的尺度难以界定,是法律还是道德?谁的心里没有点脏事儿,每个人都是法外之徒,当心里的脏东西被放大,这个善恶的灰度值就在增加,无限增大就跨越了善的国度。就像电影里伊警官说的另外一段话:"我很喜欢法律、我认为法律是人类发明过的最好的东西。你知道什么是人吗?人就是神性和动物性的总和。他有你想象不到的好,更有你想象不到的恶,没有对错,这就是人。所以说,法律特别可爱,它不管你能好到哪儿,就限制你不能恶到没边儿。它清楚每个人心里都有那么点脏事儿,想想可以,但做出来不行。法律更像人性的低保,是一种人性的修养。它不像宗教要求你眼高手低,就踏踏实实的告诉你,至少应该是什么样儿。又讲人情,又残酷无情。"
还记得大学第一节法律专业课,老师让每位同学说说为什么会选择法学,同学们各有各的见解,保护家人和爱人、法学很热门、钻法律漏洞的……五花八门,千奇百怪。问问自己,为什么学习法律呢?答案也很模糊。随着专业知识的学习,认知慢慢清晰,觉得学习法学应该是凭借法律专业学习中获得的良好价值观念和思维能力,能在不同的职业领域获得良好的发展。幸运的是,大学毕业后加入公安队伍,能够将法律学以致用。在基层派出所工作了近十年,对法律又有了新的认知,法律是约束人的行为层面的准则,除了法律之外还有一张无形的大网,那就是道德,道德底线之外既是法律的`红线。
看完《烈日灼心》,最大的感触——犯罪可能是一时的,赎罪却是一辈子。电影就展现了已犯罪又知罪而开始赎罪的三个人。影片结尾,辛小丰含着泪水的那句:"太煎熬了,也许你们不能理解",道尽了这七年的生活状态。最后,一个漫长凝滞的镜头展现了从生到死的过程,一个被法律认可的索命程序,两个罪犯绳之以法。真真是"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看完《烈日灼心》,有一种怅然的感觉,为片中主人公赎罪的历程感到隐疼。观者如此,当局者更是如此,要时刻用法律和道德来规划自身的行为,不要轻易逾越善恶的界限,不要以身试法,碰触法律和道德的底线,不要让一时的冲动毁灭一生的幸福,不要亲身去"灼心"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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