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拉德皮特,我心中的最爱!
大卫芬奇的电影,果然每看一部,都没有让我失望。杰克开场的几分钟内心独白,是都市人心中对自己生活的内心写照,空虚、乏味、物质层面的浮空。在失眠的困扰下,杰克参加各种社会团体自救活动,血液病毒、睾丸激素的缺乏、肺结核等等组织。在这些被疾病困扰的临死之人面前,杰克发现自己可以释放自己的情绪,痛哭出来,每晚可以睡的像个婴儿样香甜,他对这些上瘾了。
玛拉在这时出现在了杰克视线中。玛拉和杰克一样,频繁的参加这些社会团体活动,但这让杰克很不满,这会让他不再有放松感,他在玛拉在场的情况下,会觉得自己也是个骗子,自然的,他失眠了。在连续4天没有睡着的情况下,杰克主动找到了玛拉,沟通好活动的参与分配,两人最好不要在同一个社会团体活动中出现。沟通过程是个亮点。对大部分的观看者来说,电影到目前为止,无聊的可以睡着,就是这个杰克和玛拉的对话,“我想要血液病毒”“不,脑部疾病都给我”“睾丸激素一定是我的,我是女人”,使这部影片有了几分跳跃感。
杰克住到泰勒家了。因为杰克家的房子被烧了。杰克和泰勒的相识是在飞机上,泰勒是卖肥皂的,杰克是觉得泰勒是个很有意思的人。杰克和泰勒在喝了一杯,走出地铁后,应泰勒的邀请,二人打了一架,自此,二人走上了一条通过感知疼痛而感知自我存在的道路。
每周六晚,二人在泰勒家附近互殴,吸引了很多人加入到他们之中,时间久了,泰勒等人就成立了这个搏击俱乐部。俱乐部的规则很有意思,现在想想,大卫芬奇真是个玩悬疑的高手。搏击俱乐部第一条,不许对任何人说出俱乐部的存在。搏击俱乐部第二条,不许对任何人说出俱乐部的存在,同样的。一开始,我还以为是不想让太多人知道,害怕警察的干涉。直到看到结尾,真的是到结尾才明白,应该是杰克的分裂人格,泰勒的自我保护吧。如果没有玛拉的存在和出现,可能杰克永远都不会知道泰勒的真实身份。
泰勒训练来俱乐部的人,分给他们任务,和一个陌生人发生互殴,并且以自己打败告终。破坏一个公共设施。久而久之,引起了警察的注意。而这个任务最绝的是,任务要求第一条,就是不得对任务违背。第二条,是对任务不得有任何疑问。想想,泰勒为了自己,也是费尽了心思啊。直到将近结尾时,参加这个任务的所有人,都以训练有素的行动力来执行泰勒的命令。
那么,杰克是为什么会发现泰勒的身份的呢? 因为泰勒的离开。 在一次杰克的好友,鲍勃的死亡之后,杰克对泰勒所做的一切产生了不满。杰克要破坏所有美好的事物,于是泰勒开车带杰克飙车,几次在生死关头问杰克,你真正想要的是什么?我想,是不是,如果这时,杰克明白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一切都会终止。但又觉得,怎么会这么简单。几十年的经历造就了杰克这个人,只是一个泰勒,算是杰克的一次自我拷问,又怎能结束这所有的一切。
杰克想要的是什么呢?父亲六岁离开了他,父母给他的童年记忆就是每天的争吵,在和玛拉相处的过程中,其实也是在在现重复杰克记忆中父母的争吵。家庭亲密关系的缺失,社会的冷漠疏离,让杰克意识不到自己的存在价值。他其实也是想成为泰勒那样的人,有力量,自由,随心所欲。但杰克被束缚了,束缚他的有父母、自己,还有社会。人其实都是生活在被束缚之中,人人孤独。只是杰克缺了爱。
最后,在泰勒带杰克飙车后,泰勒离开了。杰克开始疯狂的寻找泰勒,杰克不明白泰勒留下那么多的手下到底要干什么。疯狂的寻找泰勒,杰克也是在疯狂的寻找自己吧,自始至终,杰克都没能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一味的破坏社会治安,也只是在寻找自己存在的价值,通过破坏的乐趣,证明自己的存在。
终于,在杰克意识到泰勒要对玛拉不利,而自己其实爱玛拉后,他开始制止泰勒,主动向警局自首。只是没想到,警局除了长官,剩余的审问的人都是泰勒安排的,他们遵从泰勒的指令,要控制住杰克。导演真的太牛了!不得不感叹哪。那些人问杰克,你是泰勒吗?杰克说,不是。那些警局的人就要伤害杰克。杰克立即改口说,我是。那些人说,你说过你会说这句话。杰克说,我是泰勒,我命令你们停下来。那些人顿了一下,你说过你也会说这句话。哇,泰勒简直是天才!
最后,当杰克赶到大楼,与泰勒相遇了,终于从泰勒的手下救了玛拉。但是,这就最后一幕没看懂了,大楼周边的所有的大楼都发生了爆炸,而杰克和玛拉身处的大楼,最后是怎么样了,他们是死了还是活了?还有,泰勒真的消失了吗?杰克用手枪打自己的喉咙,真的不会死的吗?
但是,这一切一切的疑问,都没有阻止我对这部影片的热爱。一定要看第二遍,有机会!
1901年,一只看似普通的灯泡,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利弗莫尔市第六消防站正式投入使用。没人能够料到,这只其貌不扬的灯泡,竟能在109年后,继续散播着温热的光明。在此之前整整一个世纪中,它很少被关掉过,其中最长的一次间歇,也不过是一个星期。
这只“百年灯泡”不仅创下了惊人的吉尼斯世界纪录,还在互联网上拥有着成千上万名崇拜者,他们自发组织了一个“百年灯泡粉丝俱乐部”。这只灯泡的“粉丝”来自世界各地,甚至有不少居住在北极圈。前不久,守候这只灯泡的管理员斯蒂夫·布恩说,一个来自北极圈的“粉丝”给他发来了信息,内容是一句简短的话:“这只百年灯泡是整个世界的灯塔。”
终于有越来越多的人发出这样的疑问:究竟是谁发明了这只经久不灭的奇特之灯?为何他不能像同是以发明灯泡成名的'爱迪生那样誉满全球?
19世纪,发明家阿多尔菲·柴莱特设计了这只灯泡。他把有关这只灯泡的构造和相关材料交给了美国谢尔比电气公司,委托其生产制造。当时所采用的是炭制灯丝,亮度相当于四瓦。这个一生黯淡的发明家曾和托马斯·爱迪生及其他几位在当时颇有名望的发明家进行过灯泡发明比赛,目的是看谁能制造出世界上最好的电灯泡。
这场比赛吸引了众多观望者。他们一致认为,爱迪生的灯泡是世界上最好的。结果却令人大吃一惊。因为事实证明,随着电压不断升高,除了阿多尔菲·柴莱特的灯泡越来越亮之外,其他几位发明家包括爱迪生的灯泡都瞬间炸开了。可即便如此,人们还是坚信,爱迪生的灯泡才是世界上最好的。他们相信这次比赛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意外,阿多尔菲·柴莱特因运气超好赢得了比赛,而爱迪生胸襟广阔,故意输给了他。
人们很快忘却了关于这场比赛的结果以及获胜者的姓名。100年后,一只在消防站里彻夜不息的灯泡轰动了世界。它以持续不断的光亮,照耀了弗莫尔市整整100年。此刻,爱迪生的灯泡已经熄灭了半个多世纪,当日与之比赛的那些发明家的灯泡也早已被抛入了不知名的角落。唯独这只由阿多尔菲·柴莱特设计的灯泡依旧恒亮如初。有不少人出高价欲收购这只灯泡,均遭到了消防站的拒绝。人们不得不承认,世界上最好的灯泡,其发明者根本不是爱迪生,而是这位没有生平传记、默默无闻的发明家——阿多尔菲·柴莱特。
一只光亮百年的灯泡,让我们追寻到了一个隐藏在历史深处的发明家。他以孜孜不倦、淡泊名利的态度,创造了一个世纪的奇迹。现实的我们,有谁能够像这只灯泡那样不畏世俗蜚语、默默地在暗处发亮,默默地坚持100年而毫无怨言呢?
i read the book written by luxun .it is called zhaohuaxishi. it includes 10 short articles about the writers stories .they are based on his own experience , when i read this book ,i feel very happy to see luxuns childhood. it was diffrent from ours,so we may find it intersting and exciting. luxuns langange is very great but maybe difficult to understand . but through his words ,we can find his happiness in his heart .
转眼间,已经10月6日了,下午,我将要参加由广州市少年宫举行的“少儿英语表演赛”初赛。虽然或多或少地准备了三天,可心里依旧没有底。就从我们班看吧,参加这次比赛的同学在放假前好几天就开始准备了。再把眼光放远一些,整个广州市的英语精英多的是,他们不知什么时候就开始准备了。不说这么多了,反正就是一句话:心里乱的是。
下午两点钟多一点点,我就出去坐车了。一想到马上就要比赛,心里就慌得“咚咚”直跳。毕竟,我自己的事自己知道,为了这次比赛,我做的准备时间不超过四小时。一想到这些,我就不寒而栗了。趁现在这段时间,我还是再复习几遍吧,虽然临时抱佛脚是没用的,但毕竟多练习一次就多一丝希望。
一个多小时的.车程转眼间就过了。刚踏入少年宫,就感到了一阵生机,门口放着一张鲜绿的大牌,两边还各有一个气球人,挥动着两只长长的手臂,仿佛在为我加油。四周的树木绿绿的。看到这一切,心里就轻松了一些。可是来到赛场,心里就又一阵害怕了,多严肃啊。这时,我真想看到一个两个同班同学,就是他们一句简单的鼓励我的话,也能让我心里踏实一些。可是没有。
走进赛场,就开始了等待。这时,我是可以在作准备的,可紧张和担心已让我受够了。过了一会儿,就有老师领着我们进场。
只见比赛的教室里一片肃静,我们这些参赛选手各就各位后比赛就开始了。大家一个一个地表演,有的显示出了自己的风采,也有部分同学因紧张而发挥不出真正的成绩。“下面是Aa147号同学。”裁判员点到。我小小步地来到教室中央。“Good afternoon,evebody."刚说完,我就紧张得忘记了下一句,好一会儿才想起来。看着裁判员那一脸的微笑,我那悬着的心渐渐平静了下来。用较流利的英语讲起了故事。刚讲到一半,突然忘记了下一句,好久才想起来。这时,讲到了我平时最不熟的一句就停下了,心里“咚咚咚”地跳个不停,我确实记不起下一句是什么。我紧张地看着裁判们,他们都面带着微笑,但是任我怎样使劲地想,脑子里就是一片空白。这时,只见裁判脸一沉,说了声“唱歌吧。”我的心也随之沉了下来,这无疑是给我判了死刑。但我一向是要强的人,还是高声唱起了英文歌。接下来,大家又一个个上台表演了。
虽然这次比赛我失败了,但我并不灰心,重在参与嘛,成败并不重要。从这次失败中,我明白了凡事都要认真对待才能成功。我相信从这次失败中吸取到教训,下一次我一定能行!
Jane Eyre is a first-person narrative of the title character, a small, plain-faced, intelligent and honest English orphan. The novel goes through five distinct stages: Jane's childhood at Gateshead, where she is abused by her aunt and cousins; her education at Lowood School, where she acquires friends and role models but also suffers privations; her time as the governess of Thornfield Manor, where she falls in love with her Byronic employer, Edward Rochester; her time with the Rivers family at Marsh's End (or Moor House and Morton, where her cold clergyman-cousin St John Rivers proposes to her; and her reunion with and marriage to her beloved Rochester at his house of Ferndean. Partly autobiographical, the novel abounds with social criticism and sinister gothic elements.
回想起来,同学们是那样天真活泼,课堂是那样富有情趣,令我自豪。
那是春天,大地复苏。校园里鸟语花香,英语老师迈着轻快的步伐,走进教室,交给我一项重要的任务——当一次老师,我愉快的接受了任务。
“叮叮叮”,上课铃响了,我深吸一口气,走上讲台,对同学们说:Hello, Nice to meet yo.” “Nice ti meet yo to.”同学们不约而同地回答.我向同学们介绍了自己,同学们马上送给我热烈的掌声。随后,便开始在掌声中上课了,同学们,跟我读单词” “Yes,teacher.” “cover,cover, go” “cover, cover” “sell” “sell, sell.” “ok, agoin.” 接着,同学们又响亮的.读了起来。“好,现在我们每组同学充当一个角色,第一组彼得,第二组安妮,go。”我一声令下,充当角色的游戏马上就要开演了。“I like drawing, Let is draw,图片。”顿时,全班大笑,有的笑弯了腰,有的捂着肚子笑。“安静。”我拿着棍子喊道。这时,第二组的唐敏说“你们笑什么笑,没文化,不知道,中外结合吗?一看都不懂。”“哎,还中外结合,我看你是狗加唐敏相结合。”刘兵说。顿时,唐敏无话可说了,用书遮住脸,真想找个地缝钻下去。我说“笑什么,你们不知道鼓励他,反而在这里冷嘲热讽。唐敏,相信我,你会读懂的,加油。”听了我的鼓励,同学们和我一起为第二组的同学加油。第二组的同学昂起头,用洪亮的声音读出了安妮说的话:“I like drawing,Let is draw pictures。”刚说完,教室里便响起雷鸣般的掌声,第二组成功了。我对他们投去赞扬的眼光,他们也自豪的坐了下去。“唐敏,你刚才怎么不钻入地缝里去呀?”“哎呀,地缝里的大王不让我抢他地盘。”说着,大家都笑了起来。
“叮叮叮”下课了,这节课便在欢声笑语中结束了。
我第一次当小老师,既收获了成功,又收获了欢笑。虽然往事不再,但它已成为我记忆中的珍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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