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是试图让自己去关联一下爱情,可那种发自心底的厌恶虚伪的感觉会阻止我去这么做。
即使我现在愿意以这种方式去描述一下,也说明不了太多实质性的东西,毕竟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爱情和爱情观,这也是爱情的美丽之所在。泰坦尼克式的爱情很难重现了,平淡而又持久的爱情已是奢侈品,因为生活中那点新鲜元素是要你付出艰辛努力的。我一直以为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无论错与对,这只关系到我的生命是否会因此而延续更长时间。也许还是有更多的人会相信天长地久,但我相信你肯定是拥有无比快乐的现在以至于会有点虚无飘渺。
每个人都会为了爱情改变自己哪怕是一点点习惯,可能令人心生可爱,抑或让人厌恶,厌恶到可以伴随着不熟悉的旋律去睡觉。我总觉得每个人在寻找爱情的过程中总会被自己迷惑,一段至真至爱的浪漫找寻过程会是那么不可思议的艰难,最容易欺骗自己的人就是自己。当然,如果你在用责任和结果去赤裸裸的维护这些的时候,这近乎于犯罪,而且是最不可饶恕的罪恶,因为这是之于最神圣的爱情。爱情足够伟大,需要每个陷入其中的人去诠释,但是前提永远是不掺杂任何杂质。
人最输不起的就是现实,爱情也有现实,这样加了赌的局面会人产生各种反应。每一种反应都会有一个直接的结果,它会像针一样直刺人的心灵,痛或不痛完全是由自己决定。所以有时候原谅自己吧,信念不要太过于偏执。偏离它的结果是输了,但是输了总比赢了好,要不然你肯定会精神崩溃,好自为之最为重要。
我有时候希望自己的所有情感中只剩下羡慕,我不要让别人羡慕,这样至少不会去痛苦。奢望永远是奢望,当你在爱情中迷失了过后不要绝望,也许体验一下泰坦尼克式的爱情会让你的心灵得到一定的救赎。
关于爱情只是因为爱情,待续。
许多人,比我更在意我是否喜欢过一个人,似乎长这么大都没有爱过一个人是不正常的……不辜负诸君重望,爱过。
轻描淡写两个字,怎能满足蜚语流言的人间!
但我不说它是谁,不说它长什么样,我只说我爱它时所难以拿捏的那点小心思!“它”,这一个字,并不代表它是个动物,我只想说它就是个人,于我而言遇到的最美好的人,尽管漏洞百出、捉襟见肘!瞧,我只是提到它便开始乱用成语了。
怎么才算喜欢呢?
小孩子要粘着他喜欢的人。
年轻人要时时刻刻盯着手机。
成熟了,内心便牵挂着。
说白了,总是怕失去。
我也是,我喜欢它啊,喜欢的单纯而热烈,像孩子一样离不开,像保姆一样碎碎叨叨,像亲人一样担心挂念,这感觉真好,好像它是你的一样!
喜欢啊,所以总会把最好的与最不好的情绪都展现给你。好的便不多说了,坏的情绪总是要让它先尝一尝的,尽管不关它的事!我从未与别人发过脾气,朋友也罢,同学也好,我的脾气只有我最爱的人知道,爸妈还有它!是呀,我把你当成自己的唯一了,以为你会懂我的委屈和无奈……脾气这东西,最不该给最爱的人了,可是心太累,和谁去说?
喜欢很简单,爱很不容易。
喜欢的时候,我尽可以去牵它的手,摸它的头,可是爱上了,就再也不能碰它一下,因为爱,所以在繁华里浅唱孤独!
有些人换了好多对象,好多爱人,却从没在心里问过自己,得与舍之间,那阵痛是否让你再也爱不起!
为什么用“它”作为我爱的人呢?不是不存在,而是我必须日日假设它不存在……
曾经我那样爱,以后我爱时光,好像从未发生过,却又清晰可触摸,我从未对这世界说“我爱你”,但日日夜夜却从心眼里对你说了千万句“对不起”,对不起春光正好,你有了皈依!
爱本来俗气,我忍不住祝你“长命百岁”穿三千红衣!
天有多高,水有多深,无人知道,爱你有多深我知道,爱是多久,那是永远,永远有多远,可能是无边无际,无尽无休吧,这是个没有答案的问题,那就一直走下去,一直爱下去吧!
人生的起起落落,分分合合,都饱经了风霜,和痛苦的折磨,故事在续写,反反复复, 时光匆忙而过,你在我心里念念不忘,我无法把你抹去,我把你留在我心里。
千年之约,千年之恋,千年之缘,心动那一刻,是那么熟悉,唤醒了心有灵犀,一缕清素千年缠绵,此时此刻的情景怎能不叫我们生死相依,爱是那么美丽,赴你千年之约,我不想年华岁月中留下遗憾。
人生没有爱,没有情,会失去生命价值,忽然间飘来了悦耳的音符,不断的加深了我的思念,其实我想告诉你,我就是爱你的我,千年之前你在我心里,此时此刻你还是在我心里,不管时间如何,不管是多少年,我心里,眼里,梦里都是你,我愿意为你写文章,每一个字渗透着我的心意情感,让你读我的字读我的心,懂我,解我心语,我不知道能有多少个这样的轮回,我会和你生生世世执子之手,不离不弃。
谈一场轰轰烈烈的爱,赴你千年之约,为你写尽三生的执念,享尽三世浪漫的情缘,人间有百媚千红,我会情有独钟 ,前生缘今生情,携君手,倾城恋,共赴天涯,与你看夕阳,并肩看彩霞,不求多富贵,只求长相守。
岁月会变迁,往事可以了断,三生石上的痕迹不变,认证着生生世世的诺言,一次回眸为君醉,世世痴念为君牵,道不完的眷恋,写不完生生世世的缠绵。
远远的望,静静的守,你不来我不走, 期待着如约而至的重逢,等你来赴约,你不来我写不出文章,因为我的文章词句是为你而写,诗如月光,若是没你会没有色彩。
今夜,今夜,为你,写一首红尘情歌,赴君相约,与君相伴,相依相偎,千年又千年,轮回又轮回。
她身材匀称而略显清瘦。她有一头漆黑的长发。她喜欢着白色衣衫。她说话时总是轻声细语。她走路时脚步细碎轻盈。她的眼神柔和而不时闪动着狡黠。她微笑时会用手掩起嘴唇。
她喜欢唱歌,也喜欢跳舞。她的歌喉清脆、忧伤。她的舞姿婉转、灵动。她喜欢在绿荫下散步,举头看密叶间隙流泻而下的阳光。她喜欢在小亭上独坐,凝神听晚风中隐隐传自远方的歌吟。她喜欢看恐怖电影,出现紧张场面时,她会迅速地双手捂住眼睛,却又忍不住在中间留出一丝空隙。
快乐时,她会笑得很甜,嘴角的两边悠悠扬起,好像这世上再没有可以为之烦恼的事情。痛苦时,她是那样无助,两眼呆滞而又凄迷,单薄的身子仿佛能被一阵风给吹走。
她的一切他都记得。他也清楚地知道这一生她都不会爱上自己。就像这世上有些人永远都无法走到一起,尽管双目凝望时,会有深沉相惜的依依。但他总是幻想有一天,他们会牵着手走在开满野花的山坡上,他们彼此微笑、并肩而行,身旁有自由嬉戏的蝴蝶,那么平和。
离别后,他开始经常做梦,虽然醒来时梦中的情境已模糊难辨,但双眼中总是会盈满泪水,沿着麻木的脸庞缓缓流下。他一次又一次告诉自己:你应该满足了,还有什么可以遗撼的呢?在这短暂即逝的一生中、在这举目茫茫的尘世里,你已经遇到了真心所爱的那个人,并且一度距离得那样近,近得仿佛可以走入童话。
他拼命地工作,借以填充内心的空虚,但这虚设的屏障却是如此的不堪一击,总会在不经意的时刻崩溃而至于乌有。他学着要去忘记,但记忆偏偏又如此执拗,总是一次次把触角伸展到那些黑暗又明媚的角落。
他学会了独自在闹市中行走、在人群中穿梭,同众多的陌生人擦肩,记住他们一瞬间的面孔,然后又一个个忘掉。他习惯了一个人去电影院,坐最后一排,在宽阔而空洞的昏暗里看虚幻的唯美与芸芸的众生,他看到两旁空空的位子,努力想要做出微笑,却又终于把脸深深地埋在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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