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骆驼王子》后,我有一种温馨感,仿佛自己是在温暖的怀抱里,让我无比地幸福。
书中讲了有五只骆驼,其中四只是大骆驼,一只中等骆驼,因为它最小,受着其它骆驼的宠爱,所以被称为骆驼王子,四只大骆驼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它,让我十分感动。
记得小的时候,我和姐姐、弟弟在树林里玩,突然来了一只蜜蜂,在我身边转悠,我很怕,就立刻跑回爷爷家,那只蜜蜂也回来了,我吓的就打它,它竟然在我耳朵上叮了一个包,我疼的直叫,姐姐回来立刻就和弟弟去外面找可以止疼的药。因为姐姐有这方面的特长,过了一会儿,他们回来了,姐姐拿着草药磨碎了,给我放在耳朵上,呀,真的.好多了,姐姐让弟弟又去弄点草药,她给我弄这弄那,我非常感动,说:谢谢你,姐姐。姐姐却说:这是我应该做的。过了一会儿,弟弟回来了,我又换药了药。又过了两个小时,已经不再疼了,正好这时妈妈也回来了,她看了看说:这怎么了,我把事情一五一五地给妈妈说一遍,妈妈听了,高兴地说:你姐姐真是个好孩子。
啊!生活中处处都是爱,让我用勤劳的双手来创造更多的爱。
《不老泉》是我前一段时间看完的,我觉得:世界上的坏蛋真不少啊!竟然能干出这种事情!如果我们喝了不老泉的泉水,永远不变老,那么世界上得有多少人啊!这样不断繁衍,地球都得开通地下公寓了。等地下再也开通不了公寓了,人们都要迁移到月球。再说,粮食也不够用啊!
不过,我很喜欢塔克和梅。因为他们都很和蔼、善良,保护温妮,很有办法。可是梅犯了唯一一个错误:她把穿黄衣服的人枪毙了。其实让他永久坐牢就行了,或者让法律公正的把他绞死,梅反而偏偏要***死他。我知道梅当时是忍不住,但是这是***人啊!
我还很喜欢杰西和温妮。杰西长得很英俊,这一点我不得不承认,哪个女孩喜欢丑陋的男孩呢(他的心如果很好可以原谅,但他毕竟真的很丑啊)?杰西还很照顾温妮,要是有这样一个男孩朋友真的很好(因为那些讨厌、卑鄙的人总会说男女孩在一起是初恋,我很讨厌这一点,也很难忍受,因为我喜欢和男孩子玩)。我喜欢温妮是因为她很顾全大局,因为在梅要被绞死的那一夜,是温妮主动提出要帮助梅坐牢,让梅离开。这样做也很安全,因为14岁以下的孩子不能判刑,不过也很让家人感到羞耻。
再说一说,我很讨厌穿黄衣服的人,我相信你们也一定的讨厌他,因为他跟温妮的家人说温妮被绑架了就是因为他想占有那块独特的树林,把不老泉泉水一点一点卖出去,而且提出很高的价钱,让他占有人们的很多很多的钱财。你们是不是也这样想?
人一定要不断发展,争取把人生变得更好,但一定要靠自己,不要贪得无厌,想出各种各样一般人想不出的诡计,夺取别人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得到自己虽然富贵却卑鄙的人生。
今天,我读了美国的著名作家纳塔莉·巴比特写的《不老泉》,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温妮·福斯特在家族拥有的森林里发现了一口泉,泉水竟然可以使人长生不老!但这也迫使小温妮进一步思考:永生究竟是一种福音还是一种诅咒?
喝过这口泉的塔克一家四口看着生命在身边流逝,而他们自己却永远不老,他们把这奇妙的经历秘密地像温妮道来……温妮最终没有去赴杰西的不老之约,她选择平平凡凡的过生活,选择经历生与死。若干年后,塔克一家又回到了这里见到了温妮,不过见到的是她的坟墓。她已经去世了,活了78岁。温妮虽然没有长生不老,但是她已经领悟了人活着的真谛。
人之所以害怕死亡,是因为死亡总是伴随着各种伤痛,各种离别,各种恐怖,各种残忍。你可能还想和你心爱的人多说几句话,你可能还想多看这美丽的世界几眼,但死亡断绝了你的这些希望。死亡绝然地带走你的亲人,或把你从你的亲人身边带走,带走你的爱、你的希望、你的快乐和健康。可是永生,并没有表面上看的那么风光。
死亡与出生就挨在一起,你没法儿只挑自己喜欢的,不要自己不喜欢的,完整的人生才是一种福气。人活着就得死,所以我们这模样,不能算活人,这能算是死人,是死物,就像路边的石头。这是塔克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曾经,我也向往长生不老,这样可以和家人永远呆在一起,可看完这本书,听完塔克先生说的这句话,我顿时觉得自己错了,错的太离谱了,我发现如果永远不死的话,那么你就不会去珍惜这个生命,去感悟这个世界!
所以,死亡真的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像塔克一家一样,永远死不了。
同桌,看起来多么亲切而又简单的字眼!在小学生活是必不可少的,或许你和同桌是形影不离的朋友,或许是一对欢喜冤家,或许是陌路人。
我的同桌是一位女生,我们平时都叫她“姜儿”,她有着及肩的长发,披在身上,像瀑布一般:双眼皮下有着一双大大的眼睛,脸上有点婴儿肥,脸型像一个苹果似的,可爱极了,她有着傲人的身高,修长的腿型。平时,我们总会互相打趣,“诶,这道题怎么做,你会吗?”这句话姜儿似乎说了千百遍,而我回答几乎都是:肯定……不会呀。每当说完不会,姜儿总会斜着眼睛看我,透着一丝鄙视,我总会被她这个样子逗得苦笑不得。在学习上,遇到不懂得数学题我也会向姜儿请教,她会给我讲解,但是我的回答永远都是:“你在讲哪道题,我怎么什么都听不懂。”姜儿就会白痴的'看我一眼,然后走开。平时在桌上,我们也会制定三八线,不能超出,大家的空间都一样大,哪方出线,就会爆发一场战争。
我们偶尔也会吵架,有一次我们吵架一上午都没说话,大家都不戳破这成纱,到了中午,我吃完饭到教室,看到我的桌椅全被弄翻了,结果是她做的,我气得把她的书拿出来,手一捧,猛的撒开,洒落在教室的每个角落,最后,我们吵也吵了,闹也闹了,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又回到以前无话不谈的好友。
我的同桌还是一个“吃货”,不怕吃不了,就怕没得吃,你看见她的时候,肚子绝对是鼓鼓的,这是她最搞笑的一点,吃饭的时候也是一个豪爽派,“喂,我要吃你的”这句话早已习以为常。
这就是我的同桌,同时也是我的好朋友——姜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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