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六年级的学生,今年12岁。你想更多了解我的吗?请听我给你介绍吧!
看着镜中的自己,浓浓的眉毛,忽闪忽闪的大眼睛,一个不大不小的鼻子镶在鹅蛋似的脸上,红润的嘴唇。我性格开朗、乐观,做事有时马虎,摸不着头脑,喜欢的东西总是变来变去……
我是一个十足的“书虫”。记得有一次,爸爸出差回来,给我买了一套《笑猫》,我高兴地一蹦三尺高。连忙跟我的好爸爸说了几句谢谢,便冲上前把装书的箱子抱在怀里,跑回了房间。我马上翻开了其中的一本,开始如饥似渴地读起来。我读书的时候会忘记周围的一切,所以妈妈来我房间了,我也没有丝毫察觉。直到妈妈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我才从书的海洋中醒来。“女儿,你瞧瞧几点啦!”妈妈眯着眼睛,笑眯眯的对我说。我低头看了戴在手上的手表,呀,六点半钟啦!不知不觉我已经看了整整四小时的书。望着妈妈那亲切的目光,我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我也有一个毛病――爱玩。为了能多挤点时间去玩,我经常是匆匆忙忙地把作业写完,结果却是错误连篇,会的也都做错了。我还有一个毛病――马虎。记得一次数学测验,我急急忙忙地做完,而且自我感觉良好,心想没有碰到棘手的题目,这回一定能考95分以上。可一发试卷,我傻眼了,85分,那一次我难过了许久。也是从那一次后,我才下定决心要改掉马虎的毛病。这就是我,一个爱看书、爱玩、马虎的女孩。
我来到这个繁华而美丽的世界已经整整十个春秋了。
在这个温暖的世界里,我慢慢地、快乐地、健康地成长。听妈妈说,我小的时候浓眉大眼,长着一个小小的鼻子,很可爱。妈妈说我小时候很聪明,十四个月就能走路了。走得歪歪斜斜的,还不时摔几跤,但是我仍不放弃,信心百倍地向前。学会走路的第二天,我也会讲话了。当我说出还不是特别清楚的两个字:妈妈时,只见妈妈的眼睛里充满了晶莹的.泪花。当时我看见站在旁边的爸爸在会心地笑,我也咯咯一笑便走出去玩了。有时候,妈妈带我去照相馆照相时,总是给我的头上点一个豆子般大小的红圆点儿,在红点的映衬下,我显得格外可爱。到了我该上幼儿园的年龄时,妈妈告诫我要听老师的话,不要捣乱让老师操心。可没上几天幼儿园,我就哭闹着不去了,也不知是听了一句妈妈说的上幼儿园就给我买糖吃,我才去上幼儿园,还是觉得自己没有什么知识才去的。上了幼儿园过得第一个母亲节,老师教我们做小红花,还告诉我们要送给妈妈。放学了,我把小红花递给了妈妈,妈妈看了一眼,热泪盈眶。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上小学了,我被音乐老师的歌声迷住了,被班主任老师读课文的美妙语言迷住了,被小同学们好玩的游戏迷住了。一年级时,我被校园那宽阔的操场迷住了。二年级,我觉得我已经不再是小孩子了,我长大了。
六年了,我的爱好广泛起来。我学会了游泳、打排球等各种体育技能。我知道了珍惜时间,时间就是生命。和小时候相比,我一直都在进步,有步伐小的时候,也有步伐大的地方。我想: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只要肯用功,万事能成功!
在我刚刚学会走路的时候,站地还不是很稳,所以经常摔倒.更何况妈妈经常拖地板,所以我摔倒的次数不计其数,还有,我摔倒时不会自我保护,手每次都在旁边幸灾乐祸,让头伤痕累累、鼻青脸肿,并且还流下了一对“人头角”,所以我的眉头上就有两个如同“肉包子”的肿骨。我就如同白垩纪时期的食草恐龙“龙头肿”。就如有一次吧,妈妈刚拖过地板,而我则穿着鞋在家里跑来跑去,全然不知危险在向我一步步靠近。突然,我摔了一跤,“啪”刚刚好我左边的太阳穴撞在一块木椅的扶把上面,顿时头的左上方鲜血直流,我号啕大哭,唉!我怎么这么的笨拙、淘气啊!
在我的辉煌道路上,不仅拿下了洪小的“应推”杯迎奥运歌唱比赛一等奖的名额;而且在泉州市“刺桐花书城”杯中小学生征文比赛,荣获小学组的一等奖,我的学习成绩也进步了许多,获得了三等瑞基奖学金。
从现在起,我一定要做一个全面发展的好学生,让爸爸妈妈没有烦恼。(^_^
稻盛和夫在度过了自己艰难的童年生活,考上了大学。然而在毕业抉择自己的出路的时候却处处碰壁。最终在自己的导师的帮助下,进了一家快要***的生产绝缘子的公司。就在他为自己终于找到工作的而高兴的时候,却发现这家公司的条件极其艰苦,与他一同被雇来的几名大学生都在不久都辞职了。而当时稻盛和夫的家里不让他辞职,于是他只得一个人孤零零的在公司里做研究。
这时的稻盛和夫到了进退维谷的地步,反而感到轻松了,他知道再怎么牢***也于事无补,干脆潜心的做科研。在经过了两年的努力中,他终于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并在公司里有了特磁课。
但是后来由于新任的技术部长的一句“你到底懂不懂新型陶瓷啊?”于是稻盛和夫辞职了,他的特磁课的几个同事也跟着他一起辞职,并创办了今天的京瓷公司。
到现在,稻盛和夫的京瓷公司以及后来他创办的KDDI都成了世界500强的公司,而他也成为了两大世界500强的创办人。
如果不是他心态的转变,也不会有他今天的成功。心态好了,事业就会变好,事业一好起来,就会得到相应的奖励,于是又是心态变好,这样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
我非常赞同他的一句话:“我们的人生只有一次,所以应该竭尽全力,做到每天都不留下遗憾。”
尽管我们有些人在学习上是落后与别人的,也有些人说学习是一场马拉松比赛,应该考虑合理分配节奏。但是有些落后的人就算拼命的冲刺也赶不上别人,也许他们没有什么胜算,但是这些同学应该在一开始就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奔跑,否则就不应该参加这场比赛。如果今天不遗余力的努力了,那么自然就可以看到明天;这周竭尽全力就自然有了下一周;这个月勤奋的话就自然可以看到下一个月;今年同样拼尽全力的话,就能看到明年。每时每刻都在付出努力是最为重要的,总有一天你会看到成功的!
我读《富兰克林自传》这书,没有什么特别的目的,就是想找到一种感觉,一个智者向你娓娓道来他的波澜不惊的伟大人生。最后是读完就舍不得放下,这是一本能让你产生阅读心流的书,非常推荐大家阅读。
我今天将书的第一部分的分享给大家,很薄的一本书,想学英语的朋友,不如买本中文再买本英文对照着看,比死记硬背景单词好很多。
真情流露:
这本书一开始富兰克林就在说自己为什么要写这种书,直接用了一个非常真诚的词:虚荣心。虚荣是一个典型的贬义词,但富兰克林就是这么真情的表露,并且同时认为人们存有点虚荣不算什么坏事。
而且富兰克林喜欢做别人没有丝毫恶意的“诤友”,所谓“诤友”,就是勇于当面指出缺点错误,敢于为“头脑发热”的朋友“泼冷水”的人,帮助自己的朋友。可能用现在话讲就是经常能把天聊死的人吧,朋友正在兴头上,直接冷水一泼,天就直接聊死了。做了诤友就容易得罪人,所以富兰克林特别强调,为人要谦虚,只有谦虚的人的建议被人接受的可能性才更大。
一技之长:
现在很多人会谈起诗和远方,但富兰克林告诉我们,如果出身不是特别好的话,想要诗和远方还是得先学一个能让自己苟且的一技之长。富兰克林在当初学的是印刷术,而最后在他的墓碑上面他也以印刷工人自称。可以说在我们还立足未稳的时候、有一个在当时环境下养活自己的'一技之长是非常重要的。
书中以一个他朋友生动的例子告诉大家、的危害性,一个才能可能胜过他的朋友,在染上赌瘾后,不仅开启了自己的悲惨人生,还坑害身边的朋友和亲人(这个人欠了富兰克林好多钱)。
在他刚学徒的时候,那时候连房租都付不起。但富兰克林就是用他的故事告诉我们,收入卑微一样可以有志气的生活,其实就是中国那句古话:贫贱不能移!
阅读:
自始自终、自传中都一直在强调富兰克林对阅读的热爱,从小就喜欢看各种诗,大一点开始和志同道合之人一起写诗,并且相互评选。同时成立一个读书讨论会,经常就一些话题定期进行交流讨论、我想这些对富兰克林的成长至关重要。
而且中间有一个小故事也非常精彩,他的朋友苏尔夫(前面说染上恶习的那个)自认为写的诗也很精彩,但一直得不到朋友的肯定。所以劳尔夫想了一招让富兰克林拿着他写的诗,由富兰克林拿给说是富兰克林写的诗让大家评价,结果最后大家果然认为这首诗写得好。
这个小故事的道理其实就是想告诉我们,在得到别人认可这件事情上,平时的人品积累比专业技能更重要,因为人毕竟是感情动物。
最后在第一部分的总结时、富兰克林用非常朴素的语方告诉我们,他在年青的时候(20岁前)也没有赚到钱,也是一个穷小子,我就引用一下原文吧。
I had by no means improv’d my fortune; but I had picked up some very ingenious acquaintance, whose conversation was of great advantage to me; and I had read considerably.
(我虽然没有攒下什么钱,但是认识了一些朋友,他们非常聪明,和他们交谈令我获益良多。同时,钱还读了很多书。 )
其实就是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年轻的时候多读书还有和聪明的人交朋友。
总结:
后面还有很多精彩内容,太晚没时间全部写完,也不想熬夜来写了,有机会下次再来写。
总之在读富兰克林自传的时候,一种特别好的感觉就是脑海里经常能进入到一种画面感:在烛光下,一个80多岁的智者坐在你的对面,用朴素的语言和你讲述着他的传奇人生,没有大道理,只有他的人生故事和为人处事的方法。而道理又全在他的故事当中,需要我们自己去发现和感觉受。
特别感到可惜的就是,当我特别想看看他在晚年做驻法国大使,如何让法国送自由女神像给美国的细节的时候、却没有了。对没有了、富兰克林这本自传没有写完就去世了,一种嘎然之止的感觉,让人非常不爽,但同时又给你留下强烈的***继续通过别的渠道了解他的余生。
最后也告诉大家一个做很有用的方法,就是读到自己感觉有道理的地方,在首页记录一个简短的标签,之后再次拿起书来的时候就可以重温这些精彩时刻。具体可参照下图(字丑请无视、知道这个方法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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