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多书,为什么我偏爱动物小说?那么多动物,为什么我钟爱猫?其实,这都是因为一套书,一套令我如醉如痴,浮想联翩的《猫武士》。
小时候,我就喜欢读书,成天围着爸爸转,让他给我讲故事。
长大一点,我觉得狼酷酷的,很是喜欢,就嚷嚷着让爸爸给我借关于狼的书。
上小学了,我常在图书馆中找写狼的图书。虽然书中的地位等级、语言、名字,很多是似懂非懂,但也有不小的乐趣。
然而我人生中不可或缺的乐趣,竟是误打误撞找到的。
那是我又来到图书馆,开始了地毯式搜寻。我的眼睛机械地寻找,一目二十行,一遍,一遍,又一遍。咦?一本书,一本封面精美,却又不大引人注意的书!好奇心驱使我“不务正业”地翻看起来。
当耳边再次传来管理员的怒吼时,我才发觉已经读了近二十来分钟了。书里的精彩内容像磁场一样,深深吸引了我这只求知若渴的小猫。于是,我与猫,我与《猫武士》就此结下了不解之缘。
书中的好词好句、信仰、权力的纷争。像黄牙储药洞中的一团蜘蛛网,把我粘得动弹不得。那些严谨的“族群守则”反衬出了人性的黑暗、善良,彻彻底底申明了书中的正义所在。坏脾气的、已经去了星族的老巫医黄牙;被黄牙的徒弟炭毛的灵魂宿身的煤爪;坚持正义、“多管闲事”的火星;视武士守则如命的冬叶青;盲眼超能力巫医松鸦羽。深深刻在了我的心中。
如果有人问起我一直最喜欢的一样东西是什么,那一定是《猫武士》,因为它陪伴我度过了美好的.时光,这美好的时光不会有尽头!
暑假期间爸爸给我买来啦我梦寐以求的,我没几天就把看完啦。《水浒传》主要讲述了太尉高俅原本是个无赖,因为会踢球,得到了皇帝的赏识,从此青云直上,无恶不作。
他的独生子高衙内横行霸道,为了霸占八十万禁军总教头林冲的漂亮妻子,他诬蔑林冲带刀进八军机重地白虎堂图谋不轨,把林冲发配充军,还想在野猪林半路把他***死,幸亏花和尚鲁智深仗义相救。又有打虎英雄武松、宋江等众多好汉,共108人,最终都因为种种不同原因而被逼在梁山落草为寇,揭杆起义。他们举起义旗,打着替天行道,劫富济贪的口号,***遍大江南北,沉重地打击了反动统治者的嚣张气焰,张扬了人民群众的神勇斗志,干出了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其中的李逵给我的印象最深,他是一团火,一团抗争的烈火。在他身上,永远体现着性格的彻底自由与无拘无束。他不是神化的孙悟空,他只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是现实中桀骜不驯的人。
一切的封建束缚他都不放在眼里。他要用他那两把板斧砍尽天下不平事。施耐庵将自己对于社会、制度、正义不得伸张的不满淋漓尽致地挥洒在李逵身上,同时又寄托了作者对反抗和自由的热切向往。我想,李逵未免是激进的。但在社会文明的今天,人们是否被处处是规条条是律的社会磨光了个人主体思想的棱角,在其中个性不也是被磨平了吗?我对李逵的赞扬,并非赞颂他处处违规犯律,而是欣赏他在严酷的社会中依然保存着人心最底处的激进思想,他没有成为时代的奴隶,没有套上社会的枷锁,他要反抗时代的不平,这正是他的可贵之处。可现在的人们,精神与思想的无拘无束似乎被条条框框束缚了,被时代的进步与社会的发展所消磨。社会的文明,人的精神与思想理应进入更为人性化的深层境界。人的社会不能没有规定、条例,人们理应遵守,但人们本应在叱咤千里无拘无束的思想境界中开拓更广阔的空间,让精神理想超越古人,却没想到反让古人当了自己的模范。李逵反抗与自由的思想精神永远都昭示着人的行为可以有所依托、管制,但人的精神与思想决不可消沉、低迷与戴上世俗的枷锁。
丑小鸭变成美丽的白天鹅,是她艰苦奋斗的回报,是它永不言败精神换丑小鸭变成美丽而高贵的白天鹅,是它不懈努力的结果,是它艰苦奋斗来的。让我们不要被困难与挫折打到,心存信念成功的彼岸就在你眼前。如果你做不了大树,就做小草,虽不像大树那样苍劲伟岸,却温柔嫩绿可爱,又为世界增添了几分生机。
如果做不了,高傲艳丽的.鸡冠花,就做生命力旺盛的喇叭花,虽不像鸡冠花那样高傲惹眼,却也给人坚强不屈的启示。为世界增添了几分坚毅。如果做不了举世闻名的艺术家,那就做欣赏艺术的平凡的人,虽不像艺术家那样赫赫有名,众所周知,也是自得其乐,为艺术家增添了些许欣赏着。
不要认为自己处处不如人,其实自己也有优点,不要认为别人什么都好,其实每个人都有缺点的。不要认为自己是丑小鸭,却永远不会变成白天鹅!
我们要有丑小鸭永不言败的精神,要有它永不言弃的精神,只要心存信念,就一定会成功的!
在放暑假的期间,我在家读了一本一生必读经典――《天使在人间》,书里主要讲的不是真的有一个天使在人间,而是讲有一些乐于助人称他们为“天使”。
我最记得有一篇是令我最感动的那题目是《助人为快乐之本》,里面讲今天我帮助了一个很可怜的小朋友,他被一块香焦皮给摔倒了,但路过的人不但没有帮助他,而且还取笑他,使他哭的更加伤心。文章中的我看见了,马上走上去扶起他,并且劝他不要伤心了,我送你回家吧!
其实在我们生活也有很多类似这样的事,我也亲身体验过,记得有一次我看到一个小孩子饿得没饭吃,而我又没有给他一些钱,又没有给他饭吃。又有一次我家门口来了一个乞讨的人,他说他很饿想讨点饭吃。但我不但不给他,而且“啪”的一声关了门,没有理睬他。
我现在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人们常常都说:帮助别人就等于帮助了自己。以后我一定要向文章中的作者好好学习乐于助人的好习惯。相信我吧,我一定会做到!我相信你们也会做到的。
读完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从哈罗德与奎妮两人身上学到了许多东西,也明白了很多道理。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哈罗德跨越英国南北的壮举的故事。一天,主人公哈罗德收到了一封信,这封信是他的好朋友奎妮寄给他的,她在信中说她得了癌症。得知了这个消息后,哈罗德十分悲伤,在回信过程中,为了心中相信奎妮可以活下去的信念而做出徒步从金斯布里奇走到贝里克的决定。一路上,他结识了许多在生活中遭遇不幸的'人,有医生玛蒂娜、骑自行车的母亲与著名演员等等。最终,哈罗德走到奎妮所在的医院时,奎妮的病也已进入无可救药的地步了。他历经种种困难与磨难来到了奎妮身边,可奎妮却要逝世了,怎能不伤心呢!哈罗德在妻子莫琳的陪伴下解开了心结。
在我看来,哈罗德的这一行为透露出了他对奎妮的忏悔,当初她丢了工作也是因为替他背了黑锅,奎妮身患癌症的悲伤促使着他前往贝里克。正因为这次远足的性质就是这样,所以才叫朝圣。或许哈罗德的这次壮举与信仰什么的没有关系,但是他为了心中救奎妮的信念而不远万里地跨越整个英国,可以说这次壮举的精神已经成为了支撑哈罗德走完全程的一种信念。
而哈罗德的行为,还让我认识到了生命的力量的伟大。我们被父母生到这个世上,使命不只是吃与喝,我们还要学会爱。不仅要爱自己,还要爱这世上的每事每物。然而生命的伟大还不仅仅在于是爱,更伟大的是在生活中克服各种各样的困难从而实现自己的梦想或达成自己的心愿,书中有这样一句话:“你以为走路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 “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是的,生命的价值也许就在这些看似平常的坚持中吧!
哈罗德敞开了自己伤痕累累的心,走完了这627英里的朝圣之路,让我们也踏上心灵的朝圣的旅途,一层层地靠近我们自己的内心吧!
轻轻合上《残狼灰满》,闭上眼,我脑海中又浮现出书中的情景。
这本书写的是一只叫灰满的狼王,有两条腿残了,但是没有放弃生的希望,最最下等的贱狼黄鼬开始无微不至地照顾它,并让灰满把残肢搭在自己的软肋上,合成了一匹六只脚的双体狼。灰满凭借双体狼的特点和过人的才智重新坐上狼酋的位置。和黄鼬有了自己的骨肉后,它不愿自己再变成一匹残狼,遭其他人讥讽、嘲笑。选择和一只山崖羊同归于尽,把双体狼酋的尊严留在了狼群和每一个人的心里。灰满宁死也要捍卫自己的尊严,让我敬佩不已,
残狼灰满教会我: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能放弃,只要有一个目标,就要向前。故事中,灰满首次和黄鼬抓捕兔,试了几次都失败了,黄鼬有些泄气,可是灰满坚持不懈的鼓励她,最后捉住野兔,美美地吃了一顿兔子肉。当他骑在那匹小母狼背上时,经历了爬山、钻荆棘丛、奔跑、跳跃这些在一匹正常大公狼眼里轻而易举的事,他付出了汗水换来的却是一次次跌倒和失望,但他从不放弃。这让我想到了许许多多像灰满一样身残志坚的人:海伦凯勒、张海迪、桑兰等,他们的成功背后付出的是双倍甚至几十倍的努力。想想自己做事常常半途而废,我自惭形愧
那匹小母狼黄鼬则教会我知恩图报。她被恶狼群追赶,险些被吞食,因为灰满找到了一匹饿死的牦牛,出于本能的一声大叫,吸引了狼群,她才幸免于难。后来她却在灰满最艰难的时候,不下百次救灰满,并无微不至地照顾他,合二为一。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乌鸦反哺、羊羔跪乳,动物尚懂得此理,而我们呢?一味地索取,自私地认为家人、老师、同学为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应该的,从来不懂得回报他人。难道不该好好反思反思吗?
《残狼灰满》让我重新认识了狼,改变了他们在我心目中那狰狞的面目。残狼灰满让我敬佩,小母狼黄鼬更令我感动。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末年封建社会形态的百科大全书。小说以讲评领导社会形态中的四大亲族为核心图画,真实、具有活力地描画了十八百年上半叶中国末年封建社会形态的所有生存,是这段历史生存的一面镜子和缩略影像,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形态已经无可重新挽回地走向解体的真实写照。把一个个的人物写的活龙活现,有以神话故事中的女娲氏为开头引出着一故事——石块记。有以甄居士为线索着手即终了了整个儿的故事。
在很远的大洋对岸又一个国家——英国。她诞生了一位伟大的、出色的、有天授的,剧作家他就是莎士比亚。他用他一生的经历发扬了本国的独有的一种艺术方式——诗剧。那时一私人的共同体,他那时期不灭的魂灵,以各种方式表达着自个儿、充实着自个儿。正如莎士比亚与诗剧的微妙关系同样,曹雪芹及其《红楼梦》,就是我们中华人的共同体永不磨灭魂灵的一小批。与其说他是异步伟大的著作,还不如说它是中国通史。与其说那是写权贵的生存,还不如说是当初当前局势的真实写照。从一点儿点的细节来讲,那种语言的吸引力表现出来出来,用形象具有活力的语言刻画了千千万万的人物形象。从人物的一举措不动、一颦一笑、一张一弛。一丝一一无不张显出人物的独特的地方,可谓那种语言的叙述找不出一斯漏洞。而从其中又可以看出一私人的共同体进展的问题,具体的症结,具体的人民的生计国计,无不与此有关联。这不仅是一部文学作品,又是一部柬书。
面前说都都是前八十回,然后四十回我觉得正好相反。从其中有很多的漏洞,例如贾稀玉在前八十回的一回中已经暗中示意到其是一悲剧人物,而到高鄂的笔下它又成了一个乐于学习又加入考试而考取举人,从一个顽童到一个好学之人,这半中腰几乎没有啥子相连,是很令人不可思议的。并且在最终又丢下已经怀胎的宝钗出家为僧。并且据闻高鄂是由于一个前一任官吏的赞助,取续写红楼的,我觉得一个最初的心愿就不那末纯洁的人,况且也没有道理解到曹雪芹的写的《红楼梦》。是没有办法写好的。再说假想曹雪芹同样的来塑造人物是十分难的,不是容易达到的。我看见还不如留下这四十回不写,给人以遐想的空间,仍然听美妙的。
读罢红楼,心中酸酸的。不知是为了啥子。是为了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红粉美女的女人的香消玉殒?仍然入垄分子的欺世盗名?好似每种都有一点儿。但老是感到那不是所有。从一个男子的角度剖析,我豁然豁朗,这是忌妒。我在隐约当中对稀玉萌生了醋劲。说来也真是羞愧,不过有几个男的看见一个纨绔子弟的四周围没来由的搅扰招数承担不了数的美貌女子而不心酸呢?
说到这,红楼梦里的爱情故事还真是数承担不了数。首先力推的,就是宝黛的红粉痴狂。在红楼梦里要数这两私人的爱情最纯洁了。从两小无猜,青色的梅子出马,到长大后的坠入爱情的河流。曹公简直就是向水流方向推舟,让读者觉得,世界上又一份千古流芳的爱情故事诞生了。它的显露出来是那末的天然,几乎没有人置疑过,它的显露出来是那末纯洁,一点灰尘不染 .不过生不逢时的爱情就是苦痛的代表名称的词。黛玉性情里独有的叛逆和怪癖,以及对世俗的掉以轻心,令她各个地方显得特立孤行,卓尔不群。花前痴读西厢,一无避忌;不喜巧言令色,言随意至;推崇真情真意,淡泊名位利益……种种这般,都要得她象一朵幽然独放的芙蕖,始末执著着自个儿的那份清纯,质本洁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用一个平常的人的目光看她,最欣赏的仍然黛玉的诗情画意,灵巧秀丽聪明而狡猾。黛玉每次与姐儿们饮酒赏花吟诗做对头,老是才气逼人,艺压各种美丽芳草。不管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达到极点我欲仙的画意;仍然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寂寞冷落,花空气温度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表现出来出她娟雅脱俗的写诗作家气质。最长叹的是黛玉的多愁多病,红颜命苦。黛玉的长期的境遇,注定了她的伶俜无依,而她的性情,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戚。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闹热,可是这处没有她可以有赖的亲人,没有她可以诉说的密友,只有风流多情的稀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老是患得患失。于是她怎奈着“天止境,何处有香丘”,伤心着“3詜聕香巢已垒成,梁间家燕套无情”,因感触而悲伤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捞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进入梦境来”的寂寞冷落最终结局。
与其说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和自身的软弱无能是悲剧的原因,不如把责任轨道万恶的封建社会形态以元春为首的封建集团无情的扼***了稀玉和黛玉之间的爱情。假如红楼梦实在是曹雪芹身历的描写,那末我可以感觉到一个错过至爱的男子的苦痛。地狱的猛烈的火在身边燃烧现象,非常之苦,使我的思想静止不前,这不是切肤之痛,却是切肤之爱。当血泪撒尽的曹公回身面临不忍回忆的历史怎能不散发“满纸荒唐言,一把酸辛泪”的兴叹!
还有要说的就是薛宝钗的爱情悲剧了。看见黛玉的郁郁而终,依旧那末非常难过。可待到读完,听甄世隐说着啥子"兰桂齐芳"。
在暑假里,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中外故事选》,我很开心,于是,我便每天狼吞虎咽的看着,其中有一个故事使我感触很大,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叙里奥的孩子。叙里奥是一个小学生,他还有一个弟弟妹妹,,一家人生活虽然清苦,但是却其乐融融。
叙里奥的爸爸是个勤劳的人,年纪大了,但是为了一家的生活,他还是在白天工作之余,坚持晚上帮别人抄写签条,每天至少忙到半夜,因为工作太辛苦,叙里奥爸爸头上的白发也越来越多。叙里奥不愿看到爸爸这么辛苦,于是有一天,他和爸爸说:“让我来帮您抄写吧!”可是爸爸不答应,叙里奥只有自己想办法,每天晚上,叙里奥只要一听见椅子向后拖的声音,他就知道爸爸回房间了,趁爸爸睡下,叙里奥轻轻走进房间,点起煤油灯,用他稚嫩的笔迹抄写起来。因为每天要忙到天快亮的时候,叙里奥的学习情况越来越糟,课堂上叙里奥几乎天天打盹,学习成绩直线下降。爸爸知道叙里奥的学习情况后很是生气,态度十分恶劣,甚至说出不再管他的话,有几次叙里奥都想向爸爸解释这一切,但是每次话到嘴边,他又咽了回去,叙里奥知道爸爸那是对自己的关爱,于是他还是瞒着爸爸坚持在爸爸睡后起来抄写签条。
最感人的地方是爸爸知道真相后,叙里奥跪倒爸爸的面前,请求爸爸的原谅,爸爸泪流满面的扑到叙里奥的面前,紧紧搂住自己的儿子,将他扶起:“孩子,应该是你要原谅我才对,爸爸对不起你!”这是一个多么温馨的场面,父子情深,从那时起,我深深的喜欢上了那个为了爸爸不惜一切代价的叙里奥。叙里奥每天抄写的哪里是签条,那是他滚烫而又热烈的孝心哪!
我们现在的孩子过惯了幸福的生活,在家是小皇帝,小公主,要这要那,稍有不顺心就发脾气,哪里有一点体贴父母的想法,我真的希望我们每一个孩子都能像叙里奥一样做一个会抄写爱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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