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我看到那张照片时,眼前仿佛又看到了这样一条小狗:水蓝蓝的眼睛,身上披着雪白的毛衣,一条蓬松的尾巴一只摇着,样子十分可爱。它,就是我的宠物——小白。
还记得我四岁那年,我和妈妈一起到宠物店把小白领养回家,当时我一见小白,别提有多喜欢它了。每当妈妈给我买来零食的时候,我就把一部分给小白,就这样,我们慢慢熟悉啦。
每天早上,小百合我早早的起了床。有一次,我对小白说:“小白,等我帮你梳好毛后,一起去跑步,好吗?”小白好像听得懂我的意思,摇着它的尾巴,“汪汪”直叫,又用它那粉红色的舌头舔了舔我的手,我拿起了梳子,轻轻地为小白梳毛。小白也安静的蹲在地上,美滋滋的享受着我这个“美发大师”的待遇。等我梳好了,小白飞快的跑出房间,我本来以为小白是要跟我闹着玩的,可是没想到,我竟看见小白嘴里叼着一只我的运动鞋,它看了看我,把鞋放在我的脚旁,随后又叼来了另一只。我有点疑惑,怎么小白会知道我的鞋在那里呢?
我穿上了鞋,带着小白飞快地跑在小道上。一路上,小白一直跟在我的后面,就像是一位保镖,随时保护着我的安全。
我飞快的跑着,一不小心,脚崴伤了,疼得厉害。小白看了,围在我身边,用他的舌头舔了舔我拿受伤的脚,轻轻地叫着,像一位妈妈一样安慰着我。从此,我和小白的感情更深了。
就这样,我和小白相处了两年,我们就像好朋友一样,谁都离不开谁……
可是有一天,妈妈忽然对我说:“女儿,爸爸妈妈最近工作忙,不能照顾小白了,我们必须把小白送给陈叔叔家养。”我听了,像遭到“天打雷劈”,我焦急的说对妈妈说:“不,妈妈,我可以照顾小白的,不要让它走,好吗?”这时,小白慢慢走了过来,垂头丧气的,好像已经知道了妈妈要把它送走的消息。小白走到我的身旁,用它的头蹭着我的脚,叫我抱抱它。它看着妈妈,从它那伤心的眼神中可以看出,它是在求妈妈不要把它送走。可是妈妈已经下定决心,决定明天早上小白送给陈叔叔。
晚上我和小白睡在了一起,我哭着对小白说:“小白,你不要走,行吗?我不要离开你。”我摸着小白的毛,痛哭起来。
我最害怕的一天还是来了,这天早上,我抱紧小白,生怕它离开了我。妈妈对我说:“乖,把小白给妈妈,别让陈叔叔等太久了。”“我不要,小白是不会离开我的。”即使我这样,但还是拗不过妈妈。最后,小白还是被妈妈送走了,我哭闹起来,一直追着被送走的小白……
过了几个月,小白偷偷的回来,我一见是小白,心里不知道是高兴还是难受。我想以前一样,摸着它那雪白的毛,小白比以前瘦得多了,精神也比以前差了很多。突然,小白倒在了地上,眼睛睁得老大。我恍然大悟,原来小白是要来跟我告别,它是想来见我最后一面。
我抱起小白,看着它,泪水滴在了小白的身上,失声痛哭起来。
小白走了,但它却还给我留下许许多多美好的回忆,还留下了一张独一无二的照片!
今天,外婆在家整理房子。突然外婆找到了一个盒子,一张照片从里面掉落在地上。我随手拿起来看,照片已经泛黄,角落边上的已经退化了。
照片中一个大约两三岁的小孩子,穿着一件大大的背心,一条有几个补丁的小裤头,脚上穿着两只大大的鞋,并且两只不同,显然不是这个小孩子的鞋。我忍俊不禁地问外婆:“这是谁呀?怎么穿成这样子啊,真好笑。”外婆看了看照片,严肃地说:“这是你的小姨啊,是30年前的照片了。那时候家里穷,什么都没有,差不多连吃都吃不饱,哪里有钱买新衣服呢?她穿的衣服都是哥哥姐姐穿剩给她的,破了就补几个补丁?恍?痈?用挥校?鞘焙蛭?苏障嗖糯┝宋颐堑男?印?碧?秸饫?我再也笑不出了,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难受。我再次仔细地打量着这张照片。小姨的身后是一间用泥砖砌成的瓦房子,角落的泥巴已经脱落了;房子十分矮小,简陋。于是我又问外婆:“难道以前,你们就住在这地方吗?那下雨时,屋顶会漏水吗?”“如果雨再大一点,那就会。”外婆有些无奈地告诉我。“那以前的人都是住这样的房子吗?”外婆说:“基本上都是。”
听了外婆的讲述后,我思绪万千。以前这里贫困落后,村集体基本上没有收入,人们整天愁眉苦脸,穿的是补丁缀补丁的衣裳,吃的是青菜白饭,住的是矮房陋屋,走的是灰尘漫天的乡间的小路。田野里,穿着灰色衣服的男人和女人,卷着裤脚,弯着腰,戴着草帽,在烈日下辛勤劳作……
现在不同了,自从1979年改革开放以来,古老的农村脱下了朴素的衣裳,换上了新的款式,变得美丽动人。过去泥泞的小路已经不见了踪影了,现在一条条水泥大道穿梭于大街小巷……
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也逐渐提高了。人们物质生活丰富了,精神层次也提高了。
……
我看到了这一切后,让我懂得了要珍惜自己现在拥有的一切,珍惜自己现在拥有的幸福。因为这一切都来之不易。
每当我看到这张照片时,就会想起那对可爱的小鹦鹉。照片上,一个小女孩忙得不亦乐乎,那就是我,旁边还飞着两只鹦鹉。
这两只鹦鹉是我上三年级时买的。一次,我们一家去逛花卉市场时,我看见了这对鹦鹉,便让妈妈把它们买了下来。这对鹦鹉一个有着蓝鼻子,脸上有两搓深蓝色的羽毛,是公鹦鹉,我叫它鹦哥。一个有粉鼻子,是蓝色羽毛,是只母鹦鹉,我叫它燕舞。我和两只小鹦鹉建立了很好的感情,我非常喜欢它们。
它们非常活跃,鹦哥天天不停地唱着比黄莺还好听的歌,燕舞则灵巧地在笼子里蹿上跳下。有一次我把手伸进鸟笼中,想让鹦鹉站在我手上。我先试了一下燕舞,我的手刚碰到它的脚时,它就迅速地用它那又尖又硬的嘴叨了我一口,痛得我大叫一声:“啊!”然后它又动作敏捷地爬上了笼子里的文小秋千上。我想:这个坏燕舞,等到喂食时再收拾你!喂他们食物时,我就光喂鹦哥,不喂燕舞,并且用手档着它,就在一边喂鹦哥。我想:哈哈!这就是咬我的下场!可我一不注意,燕舞灵巧地从我手边飞出了笼子,我一惊便急忙放下食物,去抓飞的燕舞。而鹦哥呢,看见同伴出去了,正好鸟笼的门没有关,她也飞出了鸟笼。“哎!快回来别跑!”我急得不得了,既想抓这只,又想抓那只,不知如何是好。这时妈妈妈妈正好拿着相机出来,“咔嚓”便把这可笑的一幕拍了下来。
后来,这两只鹦鹉送人了。每次看见这张照片我就忍不住笑,同时也想念我的两只小鹦鹉,祝愿它们更加活泼、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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