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多书,为什么我偏爱动物小说?那么多动物,为什么我钟爱猫?其实,这都是因为一套书,一套令我如醉如痴,浮想联翩的《猫武士》。
小时候,我就喜欢读书,成天围着爸爸转,让他给我讲故事。
长大一点,我觉得狼酷酷的,很是喜欢,就嚷嚷着让爸爸给我借关于狼的书。
上小学了,我常在图书馆中找写狼的图书。虽然书中的地位等级、语言、名字,很多是似懂非懂,但也有不小的乐趣。
然而我人生中不可或缺的乐趣,竟是误打误撞找到的。
那是我又来到图书馆,开始了地毯式搜寻。我的眼睛机械地寻找,一目二十行,一遍,一遍,又一遍。咦?一本书,一本封面精美,却又不大引人注意的书!好奇心驱使我“不务正业”地翻看起来。
当耳边再次传来管理员的怒吼时,我才发觉已经读了近二十来分钟了。书里的精彩内容像磁场一样,深深吸引了我这只求知若渴的小猫。于是,我与猫,我与《猫武士》就此结下了不解之缘。
书中的好词好句、信仰、权力的纷争。像黄牙储药洞中的一团蜘蛛网,把我粘得动弹不得。那些严谨的“族群守则”反衬出了人性的黑暗、善良,彻彻底底申明了书中的正义所在。坏脾气的、已经去了星族的老巫医黄牙;被黄牙的徒弟炭毛的灵魂宿身的煤爪;坚持正义、“多管闲事”的火星;视武士守则如命的冬叶青;盲眼超能力巫医松鸦羽。深深刻在了我的心中。
如果有人问起我一直最喜欢的一样东西是什么,那一定是《猫武士》,因为它陪伴我度过了美好的.时光,这美好的时光不会有尽头!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从小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听我妈妈说,我从四岁就开始看带有拼音图画的图书了,从那以后,我就对书爱不释手,整天没事就看看书,有时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小朋友们都称我“书呆子”。妈妈对我说:“看书要适可而止”。是啊,现在我也正在改正呢!
我喜欢看科幻、科普类的书和世界名著,这些书在我卧室的书桌上随处可见。什么《哈利.波特》、《星际战争》、《化学揭秘》、《十万个为什么》、《秘密花园》、《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应有尽有。我看书也是有选择的,我现在从来不看漫画书,因为我认为这种书籍适合3岁儿童浏览。有一些小说我也不喜欢,我认为它们很无聊,没有一点科学知识,不过侦探小说可以培养我们的推理能力,还是不错的。我看书不仅要看它的内容,还要明白其中的道理,并试着去做到它,比如从《鲁滨逊漂流记》中我懂得了要做一个乐观向上、坚强不屈、聪明机智的人……
我不仅精挑细选书,还很注意书的保养。每当别人把我的书还回来时,我总会私下小心翼翼地把书翻来覆去检查一遍,直到把“漏洞”修复好才善罢甘休。我的脾气一向是很好的,但是有时我也会为书的事情而发火。记得有一天,李溢龙战战兢兢地对我说,他把我那本收藏已久的《逃离地球》弄丢了,我听后大发雷霆:“那本书可是我跑了3家书店才找到的啊!你怎么能弄丢了呢……”
到现在为止,我看过无数本各种各样的书,也明白了很多道理。我相信以后我一定会吸收更多的知识和道理,愿朋友们能和我一样多看书,吸取精华,做一个知识渊博的人。
高尔基曾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夸美纽斯也说“书籍是培植智慧的工具”,杜甫的诗中提到“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认为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位好朋友,能让我喜、怒、哀、乐。为之感动时,让我流下泪水,为之欣喜时,能让我眉开眼笑,为之生气时,能让我捶胸顿足。我读过《夏洛的
我当时买这本书的时候,是好奇出生在秘密山洞的小猫是什么样的?可当我读完后,我哭了,这是一个非常感人的故事。
虎皮猫和笑猫住在秘密山洞里,后来虎皮猫***了,生下四个孩子,虎皮猫分别给他们
冬天到来的时候,小可怜的身体更加虚弱了,哥哥姐姐们想了很多帮它去病的.好方法,终于,在春季的一天里,小可怜渐渐地恢复了正常,它可以独自走路了。于是,虎皮猫就让小可怜和哥哥姐姐一起睡觉了,可是,在暴风雨来临的一天夜晚,小可怜呼吸急促,不久,便死去了。虎皮猫抱着小可怜迟迟不肯放下,哥哥姐姐也一直在痛哭,可小可怜却再也没有醒来。
我为小可怜悲惨的命运所伤心,也被小可怜的哥哥姐姐的真诚的亲情所打动,更被虎皮猫这种伟大的母爱深深地打动了。
这也让我联想到了,在我发烧生病时,妈妈一直在我床边守护我,不停地用湿毛巾帮我降温,给我做可口的饭菜,还给我讲故事听。在一班这个大家庭中,卢老师是我们最好的妈妈,她好几次都是带病陪伴我们。有一次,她咳嗽得特别厉害,一声接一声的,嗓子都已经变哑了,但还坚持为我们上课。还有一次,她正在领我们练字,突然,她跑去洗手间,后来才知道她吐了。但她从洗手间回来,还继续领我们练字。
我喜欢《小猫出生在秘密山洞》这本书,也爱我的妈妈和卢老师。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好书,它的名字叫《狼王梦》,这本书里很多地方让我深受启发,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紫岚。
让我来介绍这本书的内容是:紫岚有个夫君叫黑桑,他在一个峡谷被一只野猪撞死了。紫岚生了四个小狼崽,它们的名字叫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其中黑仔和蓝魂儿都有当狼王的形象,紫岚把所有的精力都花在了黑仔和蓝魂儿的身上,确轻视了双毛,可是黑仔和蓝魂儿都负众望都去世了。
当紫岚训练双毛的时候发现双毛没有胆量很胆小,根本没有当狼王的勇气。那是因为紫岚之前只重视黑仔和蓝魂儿,轻视了双毛才会落得这个下场,媚媚是个母狼也不能继承狼王,它们四个狼崽都不能完成紫岚给它们的使命,紫岚很失望。
有一天紫岚跟一只雄鹰同归于尽了。在死之前又生了四个狼崽,紫岚这四只狼崽可能实现当狼王的梦想。紫岚这个永不放弃的精神值得我学习。
俗语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也不例外,读了很多课外书,想增长见识,提高写作水平。而我在这些书报中,我最喜欢的是妈妈帮我订阅的《作文大王》。
《作文大王》既有搞笑的故事,也有和我们语文书的同步习作演练。它以童话故事的形式来教我们怎样写作文,使我们很快掌握写作的方法。同时里面还有大量的好词好句,它可是指导我们写作的好老师。
《作文大王》里的文章都带着现代生活的气息,与我们儿童息息相关,反应了我们儿童的心理需要,体现了现代儿童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
同学们,听了我的介绍,你们是不是也想一饱眼福?想的,快来跟我借吧!你看了一定会爱不释手的。
无论何时,经典之作,创造的不仅是不朽的'传奇,还有那深长的意味长久不衰。
《流浪儿迪克》就是这样一本经典。它讲述了一个纽约的流浪儿如何通过诚实劳动和不懈努力,历经艰辛,从一个擦鞋匠最终成为有教养有学识的青年绅士的故事。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不仅给我们感动,还有那身临其境的感受。
最令我难忘的是迪克款待同伴约翰.罗兰那段,一天清晨,他为几个客人擦完鞋后,来到一个小铺子吃早饭,在那里看到和他一样衣衫褴褛的约翰,约翰是一个即懒散又不爱动脑的小孩,整个一早一分钱也没赚到,正饿得饥肠辘辘。迪克不仅爽快地邀请他享用牛排和咖啡,还激励他不必灰心,勤劳总会带来收获。他的慷慨大方不仅拥有了许多朋友,更奠定了成功的基础。这种优秀的品质让我感慨不已。不论生活多么艰辛穷困,那种无私帮助、患难与共的深情厚意,是多么弥足珍贵。
在艰难的成长中,他不仅积极向上、努力学习,还劝说安于现状、不思上进的约翰好好学习,他说:如果不努力学习,你永远不会写信的。 可是我学不会。 只要你愿意,就没有学不会的东西。 是啊,只有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才能有所作为。在这个世界上,任何不切实际的奇迹都不会发生,而迪克却由白手起家创造了崭新生活的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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