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做粥的作文400字(自己做粥作文400字)

自己做粥的作文400字(自己做粥作文400字)

首页笔记更新时间:2024-11-27 23:01:40
自己做粥的作文400字(自己做粥作文400字)

自己做粥的作文400字【一】

相传在明朝,广州西关有一个叫伦文叙的小男孩,家中贫困,生活非常拮据。伦文叙常年穿着一身打满补丁的衣服,脚上一年四季穿着一双草鞋。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可怜的伦文叙七岁时就得挑着扁担大街小巷地去卖菜了。不过,伦文叙从小就喜欢吟诗作对,在这方面有着过人的天赋,所以在菜市里不时还有人缠着他吟诗,可谁都难不倒他。

话说有一天下午,他挑着一担菜在街上走着,路过从桂路一间粥铺时,突然闻到里面飘出来一股异样的粥香味。他禁不住停下脚步,从早上到现在,他连一口食都没进呢,闻到香味,他的肚子也不知不觉饿得“咕咕”地拼命叫起来。伦文叙低头看看他那打满补丁的衣服,再看看筐里满满的蔬菜,就只有摇头的份了:唉,肚子是饿,可菜还没卖出去呢,哪有钱喝粥啊?身上半个铜板都没有。

正在这时,店主出现了,他看到被人们称为诗童的'伦文叙,正一动不动地站在离店铺不远的地方。店主感到奇怪了:为什么这么有才华的孩子不去读书,整天挑着大扁担去街上卖菜?于是,店主走到他跟前问:“孩子,你为什么不去读书呢?整天在街上卖菜太可惜了。”伦文叙看了看店主,叹了口气说:“我家穷,没有钱啊,如果不出来卖菜,连饭都没得吃,哪来的钱去读书啊!”店主沉思了一会,慷慨地说道:“这样吧,以后你每天都把菜挑来我这里,我买一部分你的菜,还每天给你一碗粥吃,等凑够了学费,你就到学堂去念书吧!” 伦文叙激动得连连鞠躬道谢,店主微笑着拍拍他的头。

以后,伦文叙就每天都挑着菜来到这个粥铺,卖菜、喝粥,并且每次都会喝到不同的粥,有时是好吃的肉丸粥,有时是香浓的猪粉肠粥,有时又是令人回味的猪肝粥,有时则三样都有。就这样,伦文叙在粥店老板的帮助下终于攒够上了学,毋庸置疑,在学堂里他的成绩非常好。

多年苦读之后,伦文叙果然不负店主所望,高中状元。他当然是坐着大轿,被人前呼后拥地衣锦还乡了。他并没有忘记当年店主的恩情,回乡省亲的当天他就去看望了老店主。面对老店主,伦文叙感激不尽,毕恭毕敬的鞠了三个大躬,还派人送上了厚礼。末了,他向老店主请求道:“请您老人家再给我喝碗粥吧!”受宠若惊的老店主马上命人煮了一碗肉丸、粉肠、猪肝齐下的粥,献给了伦状元。伦文叙边喝边满意地点头,有多少酸甜苦辣在这粥里头啊!状元痛快地喝完粥后,叫人拿来笔墨纸砚,稍加思索,便给此粥题名为“状元及第粥”。因为有了伦状元的题名,状元及第粥的美名马上不胫而走,来老店主的铺里喝粥的人整日络绎不绝,店主因此富甲一方,真可谓“好人有好报”啊!

这就是状元及第粥的由来。听完这个故事,大家是不是也很想喝一碗状元及第粥,把好运带给自己啊!

自己做粥的作文400字【二】

今天是正月二十九,每年的这一天在我们这儿称为拗九,每到这个时候儿女们都要为父母送去一碗拗九粥,表示对父母的孝敬和祝愿,因此拗九节也叫孝顺节。

关于拗九节的来历有很多传说,但最流行的版本是传说很久以前有一对母子相依为命,后来母亲去逝了,儿子痛不欲生,每天都要带上母亲生前最喜欢吃的食物到母亲的坟前祭拜。就这样年复一年,有一天儿子梦见母亲对他说,每年的正月二十九这一天总是会有一群饿鬼来抢食,母亲人老体衰斗不过他们,就只好饿着肚子。儿子听了伤心不已。醒来后,绞尽脑汁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他知道母亲爱吃糯米做的甜食,于是就用糯米、花生、芝麻、红豆、红枣、桂园等放在一起熬成粥,并在粥里加入红糖,正月二十九这天带到母亲的坟前。

第二天,母亲又来托梦说,那些饿鬼又来抢食了,但看见儿子装瓦罐里的又粘又黑上面还有不少说不清是什么象小虫子似的东西,饿鬼们都不敢吃,母亲终于没有饿着肚子,母亲还说儿子送来的粥很好吃,她很喜欢。从此每年的正月二十九儿子总会熬上一锅母亲爱吃的拗九粥送给母亲。人们感叹儿子的孝行,渐渐的这种习俗在民间传开了,每年拗九儿女们都会为父母送上一碗拗九粥,表达到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感激之情,祝愿父母平平安安、健康长寿。

“拗九节”是要做拗九粥的,听妈妈说,以糯米为主料,加入荸荠、花生、红枣、桂圆,莲子等,同煮至九成熟后,再加入红糖搅拌成粥起锅即可食用。注意可将花生、莲子可先行浸泡或先煮到半熟后再加入,这样配比煮出来的粥甜度适中,清甜爽口。我曾经吃过几回,挺好吃的。

自己做粥的作文400字【三】

我的故乡——福建福州,有许多重要的节日,如中秋节、端午节、清明节、重阳节等。而我最喜爱的节日,却是一个独特的节日——拗九节。

拗九节,是福州独有的节日之一。福州民间称正月初九为“上九”,十九为“中九”,二十九为“后九”,所以这个节日又称为“拗九节”。拗九节的早晨是诱人的,那天早上,千家万户都要做一碗香气扑鼻、营养健康的“拗九粥”,来热情地馈赠于亲人、朋友。当然,我家也不例外。每逢拗九节那天,我都要喝一碗浓郁的`拗九粥,看,拗九粥里有红枣、糯米、红糖、花生、桂圆、红豆与芝麻等材料,怪不得我总觉得粥里有一种自然的清香朝我涌来,黏而香甜,腻而柔软。每次喝完拗九粥,它都令我回味无穷,身临其境。

香甜的拗九粥也让我尝到了另一种滋味,这还得从我9岁那年说起……记得我9岁时的拗九节,妈妈一大早就买回了做拗九粥的材料,和颜悦色地说:“欣儿,今天是拗九节,而你今年正好9岁,妈妈给你做拗九粥去!”“我也来帮忙!”我心直口快。不一会儿,一碗热气腾腾的拗九粥出现在我的眼前,香气争先恐后地蹿入我的鼻子,一口气吃完粥,我的嘴里,一股清香时不时反弹着,而嘴边的粥丝,把我“画”成了“大花脸”。当时,我和妈妈都甜甜地笑了……

之后,妈妈又做了两碗拗九粥。我百思不得其解:“你这是干嘛啊?”“你外公今年63岁,是个暗九,我做了给他送去啊!”妈妈擦了擦汗。

“外公不在长乐呀!他在金峰啊!”

“做儿女的,要有孝心哎!”妈妈语重心长地摸着我的头说。

我的思绪不禁涌上心头:妈妈真孝顺,我长大后也一定会孝顺您的!妈妈!

啊,美味的拗九粥,你不但香甜,还让我尝到了爱的滋味!

自己做粥的作文400字【四】

一开始,他们抓阄决定由谁来分粥,每天轮一个。于是一个星期下来,他们每个人只有在自己分粥的那一天可以吃饱。

后来,他们觉得这个办法并不太好,于是决定推选出一个道德高尚的人来分粥。但是,这样一来,问题就更严重了,大家开始想尽一切办法去讨好分粥的人,搞得整个小团体乌烟障气。

再后来,大家开始组成三人的`分粥委员会,和四人的评选委员会,但是他们经常争得不可开交,等到争完以后,粥吃到嘴里常常是凉的。

最后,他们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办法:七个人轮流分粥,但分粥的人要等其他人都挑完后,拿剩下的最后一碗。

结果,为了让自己不至于吃得最少,每个人都尽量分得平均,就算分得不平均后拿到少的,也只能认了。不过,他们对这种分法非常满意。

从此以后,这几个人一直快快乐乐、和和气气的生活在一起。

自己做粥的作文400字【五】

坐于庭前,捧一碗忆苦,满嘴留香。

忆苦,忆苦,何为忆苦?自是一碗粥。

厨房炊烟袅袅,不错,是外婆在煮忆苦粥。可忆苦粥跟清粥又是不一样的,外婆煮粥有花样。一碗白米,一碗糯米,水是要多放的,为了把粥煮稠了,最后加上一大把葡萄干,那才真是香。

米粥的.清香丝丝飘出,我跳了起来。终于,外婆端着一碗热气升腾的忆苦粥出来。粘稠的汤汁盖住了下面的白花花的米,还有一粒粒吸足了水的葡萄干。

外婆眯起了眼:“我们小时候啊,都爱吃葡萄干,天天盼着吃葡萄干。”

可不是,忆苦忆苦,既可以吃得“苦”,也可以是品尝苦日子里的美好、香甜。

香味飘过树枝,那慵懒的肥猫睁开惺忪的睡眼,伸了个懒腰,跃下树枝,慢慢踱到我身边,亲昵地蹭着我的脚,“喵,喵”地叫着,示意我给它匀下一些口粮。

忆苦渐渐凉了下来,轻咂一口,粘稠的汤汁滑入口中,挑动着味蕾,这水似乎是熟悉米的本质,浸透了米粒仍然如此甜,似乎在漫长的小火炖煮的时候,把淀粉应有的本质都挖掘出来了。用筷子轻轻夹起一个饱满的葡萄“干”,饮足水分的它,腆着大肚皮,在白米粥招摇,那一层薄膜似乎一碰就破。一口咬下去,汁水一下子涌出,甜中带酸,汁水从齿间流过,染下香甜。再尝那米,糯米和白米夹杂着,却阻碍不了糯米黏香的口感,不舍得咽下,在嘴里慢慢咀嚼回味,越嚼越甜。

“我去田里给你外公送碗稠的,要不中午之前会饿的。”外婆匆匆走进厨房。我有些惊诧,我为什么就没想到外公。是啊,如今人们心里念着的往往只有自己么,有谁肯为别人想?不如就趁当下去多关心那些关心你的人。

“要是当初那老头子能天天吃这么一碗粥,现在看上去肯定比较年轻。”外婆的声音渐渐远了,肥猫也随着那香气远去了。

好一碗忆苦,过去的时光,若有这么一碗忆苦,该有多香,多甜。如今条件好了,又有多少人把粥当做一碗香甜?我说,煮一碗忆苦粥,细品它的香甜,不必像我撒葡萄干,肯定也是香甜的。

《平凡的世界》中孙少平的学校就有忆苦节,人人吃忆苦饭两个黑馍,我们不也可以这么做么?再者,吃太油太腻可能造成肥胖,对健康更是不利。一碗忆苦,多少对往日的怀念!一碗忆苦,多少对健康的向往!

一碗忆苦,不单是满嘴留香,还有怀旧,更有对健康的向往。

好一碗忆苦粥!

自己做粥的作文400字【六】

不知何时,妈妈竟有了这种嗜好,一天不做粥就有若有所失的感觉,简直是做粥成“瘾”:今天大米粥,明天小米粥,隔三差五还来顿核桃杏仁粥,粥里不时嵌上几颗玛瑙般的小枣,显得那么精致,让人食欲倍增。只苦了我和爸爸,每天装载着这么大的“负荷”不说,不喝还不成,临阵脱逃的惩罚那只有一个——“加量不加价”。

记得有一次,我睡过头了,匆匆扒了几口饭,准备悄悄踏上征程时,愣是被端着饭碗的妈妈叫了回来,我真是叫苦不迭,想反驳,却被妈妈用不置可否的语调回敬:“谁让你起这么晚,不喝下我辛辛苦苦做的粥就想走,没门。”说完,就要往我嘴里灌,我真是哭笑不得,只得乖乖去喝。天啊!满满一大碗,比平常还多。等我晃晃悠悠到学校时,最后一遍铃已经响起,我真是欲哭无泪,发誓以后再也不睡懒觉了。

但渐渐的,我爱上了它,它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没有了它,我心中就会不踏实,总觉得少了些什么。妈妈说,是因为她手艺见长。我问自己:是这样吗?——其实不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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