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作文最喜欢的一首诗(初中可以写进作文的古诗词)

初中作文最喜欢的一首诗(初中可以写进作文的古诗词)

首页笔记更新时间:2024-11-20 04:45:44
初中作文最喜欢的一首诗(初中可以写进作文的古诗词)

初中作文最喜欢的一首诗【一】

在小学五年中,我上过许多堂课,有的课内容充实,有的课生动活泼,有的课幽默轻松……我最喜欢的一堂课要数那节美术课了。

“叮铃铃”上课铃响了,这节美术课由我和王孙婧雯同学来上,这节课的主题是“献出你的爱心”。虽然我准备的非常充分,但还是有些紧张。课前,美术何老师对我说:“司晔榕,别紧张,只要正常发挥就行了。”我也给自己打了打气:加油,你可千万不能在关键的时刻掉链子。上课了,我先让大家看了几张图片,一张图片讲的是大眼睛女孩苏明娟的故事,她是希望工程的形象大使,经过很多好心人的帮助,她已经完成了学业,踏上工作岗位。第二张图片中的孩子都没有穿鞋,因为他们的生活条件非常艰苦,只有一双鞋子,他们舍不得穿,宁可光着脚去上学。第三张图片上的女孩的年龄和我们一般大,背着柴在雪地里行走,为了家人的.生活,她几乎承担了所有的家务。看完了这些图片,大家都被感染了。我向同学提出:我们可以怎样来帮助这些孩子呢?同学们踊跃发言,有的同学说:“我们可以向希望工程捐钱。”有的同学说:“我们可以用自己积攒下来的零花钱买学习用品寄给他们。”还有的同学说:“我们可以给他们写信,帮组他们解决困难,鼓励他们好好学习。”我说:“大家说得非常好,这节课,我们就用自己灵巧的双手做出精致的小礼品寄给他们,表达我们一份真挚的情意。”同学们立刻开始制作,有的人做贺卡,有的人做书签,还有的同学做笔筒,同学们做得多么认真呀!这件小礼品中包涵着大家的一片爱心。很快,下课铃声响了,大家把这些爱心礼品都交到讲桌上,准备寄给山区的孩子们,献出我们的爱心。

我真真切切的喜欢这节课,因为它非常有意义,这些山区的孩子们的生活条件虽然艰苦,但他们对知识是那样的渴望,他们自强不息的精神深深的打动了我,和他们相比,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应该珍惜这美好的生活,最重要的是,通过这堂课,我们懂得:当他人有困难的时候,每个人都要献出自己的爱心,让爱架起希望的桥梁。

初中作文最喜欢的一首诗【二】

光阴似箭,在小学生活中,我已走过了五个年头。在这光阴荏苒的岁月里,我上过许多令我无比难忘的课,到现在,那些难忘的课变成了我记忆中的珍珠。今天,我就选一颗最大,最美丽的珍珠送给你。

记得三年级时,我们班要开班会。可能是因为我们年龄小,班会就被我们的班主任郑老师一手包办了。看她那副认真的样子,我感到我们绝对会上一节节我难忘的班会。

“叮铃铃”,上课了,要开班会了。只见郑老师微笑着说:“今天的班会,是小能手比赛!”小能手比赛?没听说过,听着还挺有意思。同学们都坐直了,想把郑老师说的话听清楚。“今天,我们比剥豆子,钉扣子。”一听我就傻眼了。要是考作文,那我可不怕。可是我这个家里的小公主哪会干这活呀!

看到我学习上的竞争对手们都卷起袖子,一副蓄势待发的样子,我也燃起了斗志,准备大干一场。

“5,4,3,2,1,剥豆子比赛开始!”郑老师充当主持人。我拿起豆荚,准备剥开。可这豆荚的皮这么硬,我柔嫩的小手剥不开,只好使用绝招——“九银白骨爪”——指甲。用劲力气才剥开。可这豆宝宝不听话,全都滚到地上去了,看其他同学的豆子也掉到地上去了。很快,剥豆子比赛变成了拾豆子比赛。我心想:我拾拾拾。豆子心想:我滚滚滚。我拾一个豆子,手中的令一个豆子就掉了。“停!”比赛结果是:菲菲最多,5个豆子。郑老师看着我们,无奈地摇摇头。

钉扣子比赛就不跟你说了,其结果惨不忍睹,不是这个同学的手被针扎破了,就是那个同学的针找不着了。这是我“有生以来”,看到的最“可怕”的比赛。

不过事后,我沉思:郑老师给我们上这节课是有目的的,这位好老师想让我们这些家里的小皇帝,小公主理解家长的不容易。让我们也学会几项技能,来帮助父母完成家务。

也是通过这节课,我成为了父母的小帮手。

这真是一节最令我难忘的课!

初中作文最喜欢的一首诗【三】

你要是问我最喜欢的人是谁?我一定会说:“我最喜欢我的妈妈。”

妈妈勤劳的手里仿佛有一枝神奇的魔棒,总是能把乱七八糟的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井井有条。妈妈的头发乌黑发亮,摸上去也很滑润,弯弯的眉毛下长着一双像黑宝石一样的,水灵灵的大眼睛,她还有一张鲜红色的樱桃小嘴。

因为妈妈为了我,操劳了太多太多,所以,皱纹早已爬到了妈妈的脸上。

妈妈从来不给我过多的压力,也不给我报太多特长班,只要我愿意,妈妈就一一答应我,从来不逼我学这学那。

我真喜欢我的好妈妈!

初中作文最喜欢的一首诗【四】

一个人随着年龄的推移,从别人身上获得的帮助也越来越多,要感谢的人也随之多了。但是,有一个人,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我都会感谢她。她是我一切的给予者,她,我的妈妈。

妈妈对我的照顾是无微不至的,在每天的起床都把衣服放在我的床前,准备好美味的早餐;在我生病的时候,她总会在喂了药后,都会往我的嘴里放颗糖;在我开心的时候与我分享我的快乐;在我伤心的时候,她会倾听着我的哭诉,我所有的苦水,妈妈永远都是这样细心体贴。妈妈总是把决定权交给我的手中,她永远坚持地支持我的选择。在我选择音乐的时候,在所有人都认为,一个9岁的孩子应该努力学习,在竭力反对的时候,妈妈没有听取大家的意见,而是一味鼓励我。万事开头难,一开始的学习,总是枯燥无味的。妈妈每次都是默默地听着我的牢***,一句话也不说,直到一次,我实在坚持不下来了,,丢开琴,负在地上哭,妈妈走过来,为我拭干眼泪,说:孩子,人生的每一条都是坎坷的,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路途上坚持前进,过程总比成功更美丽。妈妈教会了我坚持不懈地走好每一步,做好每一件事,无论结果如何。 时间见证了我的成长,也许我有了我自己的思想,也许是希望独立的通行证,我和妈妈的意见中有很大的分歧。很小的事情也会引起我们的冲突,作业上的字体,一道题上的不同解法,单词的拼写,练琴的时间 都能让我们吵上了架。终于,由一本书引起了积累已久的战火,她认为我只能在假期看书,我却认为只有完成当天的工作作文人网 你也可以投稿,也可以做适量的休息 从那以后,我们的关系也时好时坏,我对妈妈的责怪更是爱理不理,甚至还会吵上一架

改变这一切的是我患有了慢性咽炎,医生告诉妈妈,这种病很难根治,一旦处理不好作文人网 你也可以投稿,会影响声带,妈妈很着急,她知道我一直以来只是把弹琴当做兴趣,我的梦想是唱歌,对于我来说声带的确是很重要,为了让我的梦想实现,她注意这一切影响病情的因素,小心的照顾我,这些我都看在眼里,我明白了,妈妈之前的每个做法都是怕我处理的不够完善,用自己的教育我,都是因为她爱我,原谅到今天才读懂你的心。

妈妈永远都是我最爱的人,也是最爱我的人。

初中作文最喜欢的一首诗【五】

在结束了有趣的暑假,回到学校时,老师上的第一堂课程,不是语文课,不是数学课,也不是社会课,而是“说话课”。听了老师的解说,我们才明白,这堂课所要学习的是-说话的技巧,老师要我们上台去报告暑假中最难忘的事,利用五分钟的时间,诉说自己在暑假时的心情。刚开始,大家对这堂课十分的排斥,而我也不例外,但渐渐的,“说话课”却成为我最难忘的一堂课。

每一位同学对于这堂课都抱着紧张的心情,就好像那热锅上的蚂蚁,害怕得不得了,有人上台后支支吾吾,什么都说不出口,有人不知所措,而焦急的不停落泪,还有人说话像连珠炮,又快又急,没有人了解他说的话。看到这情形,更令我害怕得直发抖,终于,老师叫到了我的名字,我的脑筋一片空白,在台下所想的台词全都忘记,手脚都不停的发抖。我缓缓的走上台,看见了台下朋友们对我鼓励的眼神,我告诉自己要加油,便不急不徐的将台词都说出口,虽然手脚依旧发抖,但听到台下的哄堂大笑,我知道我成功了。

结束了我的报告,我心中的大石头也放了下来,抱着如释重负的心情回到座位,并且回想自己的表现,原来,上台报告是这么简单的事,我真为自己感到骄傲。轮到别人报告时,我仔细的聆听每一个小细节,沉醉于这些报告中,和他们一起玩耍,一起笑,并将每一个好句子都印着脑海里,把每一个小故事都记在心里。听完大家的报告,我彷佛绕了地球一圈,跟随着大家的脚步,一起享受出游的乐趣。

这堂“说话课”不但让我感染到朋友出游的开心,更让我到,任何困难只要能踏出第一步,一切都变得简单。从开始对这堂课的厌恶到融入这堂课的喜悦,我学了很多,这堂课是我最难忘的一堂课,也是我最喜欢的一堂课。

初中作文最喜欢的一首诗【六】

我最喜欢的一个人就是我的外公。我是一个单亲家庭的孩子,爸爸不怎么管我,我的妈妈想管我却是有心无力。因为我打小就和外公外婆一起生活,唯有外公对我的爱和付出最多。

我的外公非常喜欢我,他非常体贴入微,对我总是知凉问暖。记得在我上幼儿园大班的一天夜里,我突然发高烧,这可是把我的外公急坏了,为了防止意外,唯有去医院看急诊。那天夜里外面下着大雨,出租车又叫下到,为了赶时间外公背着我,外婆打着伞,一路小跑把我背到医院急诊部。看完了医生,挂上了吊针,我安然无恙了,外公却是气喘吁吁,汗水夹着雨水湿漉漉地一身……

外公对我的学习和品格也抓得很紧。他总是希望我做人能像冬天里的“腊梅”一样,傲然斗雪、不惧艰难勇往直前。他也希望我从小就能立志修身,在长大之后,才能有治理天下的道理。为此,他总是常常伴读到深夜。

随着岁月匆匆流逝,我在一天天的慢慢长大,我的外公平时的教诲我还不能全懂,甚至还有叛逆心理。但是,外公在用他滚烫的心付出的爱,使我倍感温馨,也使我不断地得到激励。此时,为我能有最喜欢的“良师益友”而感到无比的骄傲和幸福。

初中作文最喜欢的一首诗【七】

记得在三年级时,学期末了。那天体育课老师为了让我们在三年级留下特别的回忆,他竟然在最后一节体育课让我们玩相扑。听到这一个消息,我的内心雀跃不已,因为身躯庞大的我,从来没有机会在体育课出过风头。之前,论跳绳,我跳没两下就喘呼呼;论仰卧起坐,身体用力到快要爆炸了,还是起不来;论跑步,没有全班最后一名就不得了了。所以,我告诉自己,一定要趁这节课好好大展身手一番。

终于到了体育课,同学们全都迫不及待,跳上战斗舞台。磨牙的磨牙、搓掌的搓掌,大家看起来全都跃跃欲试的模样,但他们看到我身上的“肥肉”,没有一个人敢上来挑战,个个跪地求饶、甘拜下风。我真是太厉害了,还没开始比赛,就先吓坏他们一半的胆子,这时,有一个不知死活的小子大喊一声:“我来跟你比!”我将头转过去一看,竟然是老师,不过,没关系,我对自己“心宽体庞”的身材有十足的信心,尽管放马过来吧!于是一场师徒对决的相扑大赛即将展开。

老师的身材虽然苗条,但动作非常灵活,我扑上去好几次,都抓不到人。他左闪右闪,不正面挑战,分明是想玩持久战,浪费我的体力,于是我为了赶紧结束这场比赛,就张开我的双手,瞪大我的眼睛、露出我的尖牙,奋不顾身的向前冲了过去。老师被我这个举动吓了一大跳,结果一不小心脚没踏稳,掉到场外,我也重心不稳,一起飞出去。两人摔得四脚朝天,而其它无情的同学们却在旁边哈哈大笑,不过,我居然赢了老师,真是太棒了!

现在想起这件事,嘴角还会不自觉的往上扬,心里总有种快乐的感觉。体育课老师遇到我,常会和我开玩笑说:“你该减肥了,否则以后真的要去当相扑选手喔!”三年级时的那节相扑课,真是我到现在最难忘的一堂课。

初中作文最喜欢的一首诗【八】

手中捧的那本书总会每次午后,手中都会捧上一本书,坐在沙发上,让阳光洒在身上,暖意传遍全身,特别舒服。是《青铜葵花》,窗台上,绿萝的影子总会随着阳光一起来到书上,绿茶上热气腾腾,茶叶总会在水中起起落落。

第一次见到它是在书店,封面的背景是呈淡淡的青色,是一条河,河岸边停着两艘渔船,一只长一点,窄一点,另一只则短一点,宽一点。离河岸不远处还有一小块陆地,有几只说不上名字的水鸟。封面的左下角,有一个长相清秀的女孩,她扎着一条麻花辫,辫子一直长到胸边,辫子的末尾被人细心地系上了一根红头绳。她的手上拿着一朵开得正灿烂的葵花。我被这本书的封面所吸引住了,便取出书,翻开了第一页。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葵花跟着她的爸爸来到了大麦地对面的干校。在意外中,她的爸爸被水淹死了。葵花幼年丧母,现在爸爸死了,她成了孤儿,而且她并没有任何亲戚。后来,青铜一家收养了她,她成为了他们家的一员。可收养了葵花,也就意味着青铜一家以后要付出更多的心血和汗水。

青铜和葵花以兄妹相称,青铜很爱护葵花。从决定谁上学的抓阄中就能很明显的看出。青铜在五岁时,一场大火后,他因发高烧,成为了大麦地人们口中的“哑巴青铜”。他很羡慕那些能去上学的孩子,他渴望能学到知识。但是葵花也要去上学,她到了该上学的年龄了,家里只能供一个孩子去上学,青铜把机会让给葵花,让她去上学,学到知识。

奶奶很爱葵花,也很爱青铜。她是大麦地最受尊敬的老人,她很爱干净,身上没有一丝老年人的气味。她为这个家终生操劳,力竭而逝,留下了亲手摘的棉花,留下了生命的温暖;带了一辈子的耳环,在家里盖房子需钱时当了;临死前,将最后剩下的手镯给了葵花,留下了未来的希望。同样,葵花很爱奶奶。她为了给奶奶治病,去江南拾银杏卖钱,只得到了一些面值很小的票子,却以为自己“挣了很多钱”!葵花还小,她并不知道这是一笔很小的钱,并不够奶奶治病,她只知道这是爱的分量和责任。

回想我们的生活,我们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不用为饿肚子所发愁,也不用像青铜一样,下了大雪还要去买鞋,也不用担心住的问题。我们夏有空调,冬有暖气,我们想要什么父母都会满足我们,我们还因为一点小事而大发脾气,青铜和葵花不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连吃住都成了问题,但他们很孝顺,还想尽一切办法去挣钱,帮助父母,我们比不上他们。

《青铜葵花》就是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第一次读的时候眼泪就一只往外流,好久都没有停止。最后的结局葵花回到了她的城市,青铜从此便常常遥望芦苇荡的尽头,望着葵花所在的地方。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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