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间,我读了鲁迅的文章《朝花夕拾》,似乎我又回到了童年。
我简单介绍一下鲁迅,鲁迅(1881—1936),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原名周树人。鲁迅一生写了大量的文章,如白话小说《狂人日记》,《孔已己》《药》《阿Q正传》等,并撰写了大量的杂文和散文,批判旧思想,旧道德,成为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之一。
《朝花夕拾》是鲁迅1926年所作的回忆散文集,全书共十篇文章,前七篇记述了鲁迅儿时在故乡的生活片段,也让我们了解少年时的鲁迅,后三篇是描写鲁迅离开家乡到南京和日本求学的一段经历,描写了一些另人难忘的人和事,反映了社会斗争痕迹。语言清新朴实,而且亲切感人,是现代回忆散文的典范之作。
读着读着,我们仿佛看见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与昆虫为伴,读着读着,仿佛听见保姆阿长在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一切的感受都是那么天真浪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欢《朝花夕拾》,也许是因为作者是以一个孩子的眼光在看世界吧!
鲁迅在文章中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够自由自由在的生活,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时所持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离童年很远了,进入了青春期。每天都在忙忙碌碌的学习中,学习的压力,父母的唠叨,生活似乎没有了乐趣,但是,当自己静下心来的时候,就会回忆起童年的快乐生活:与伙伴们光着脚丫在雨水中嬉戏,和小朋友们在操场上玩老鹰捉小鸡,假日里和父母在公园里放风筝······
童年生活渐渐远去,留下的只是些散琐记忆,到不如去读读鲁迅的《朝花夕拾》,去体会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同学们让我们一起为了自由去放飞理想吧!
寒假期间被迫读了读鲁迅的朝花夕拾,为什么要说“被迫”呢,因为我一直认为我的思想和鲁迅或许大有不同。曾经抱着不理解的心情认为鲁迅是在儒家思想熏陶下成为大家的,而我这种深信墨家“非攻,兼爱”思想,略有排斥儒家思想的人,经不起这样的思想撞击。可是才读了一篇,就发现,原来鲁迅的想法和儒家思想完全没有什么关系,读朝花夕拾还真是读对了。
才翻开就看到一篇篇密密麻麻的文章,说长其实都没短篇小说长,说短它也有个几千字,再看看题目<狗·猫·鼠>,从题目中完全不知所云,抱着排斥的心情,根本看不下去。直到看到了那段话:
“它们适性任情,对就对,错就错,不说一句分辨话。虫蛆也许是不干净的,但它们并没有自命清高;鸷禽猛兽以较弱的动物为饵,不妨说是凶残的罢,但他们从来就没有竖过‘公理’正义‘的牌子,使牺牲者直到被吃的时候为止,还是一味的佩服赞叹它们……”
这段话很像震撼过我的另一句话“原来人都是打着正义的旗号去***人的”。至此我感觉鲁迅的想法或许和我的想法有所交集,略有兴趣的把刚刚浑浑噩噩瞎看的东西重新看了一遍,确实感触到鲁迅厌恶那些打着旗号的人,厌恶没有实质意义的填塞式教育,厌恶过于奢华的礼节……
自此我真的理解了鲁迅,相信之后对鲁迅的文章会更有感觉的。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
——鲁迅
我想大家对这句话不陌生吧,没错,这就是中国历史上一位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鲁迅先生。他的回忆性散文着作——《朝花夕拾》更堪称典范之作。
由于浓厚的兴趣与强烈的好奇,我翻开了一本从未读过的《朝花夕拾》。
放在书桌一角多年的它,早已被岁月冲刷得黯然失色,但是里面的内容却怎么也不会退出历史舞台。本书主要描写了作者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诚挚的怀念,从家庭到社会,从农村城镇,从中国到日本,生动反映了那时代的社会一角。读着读着,我感觉自己在和一位慈祥的老爷爷交谈。
怀着愉快的心情读完后,我不禁感叹现在的生活是多么幸福。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散锁的记忆,倒不如细读《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时代不同的童年之梦。
<朝花夕拾>中那几篇描写人的文章,我是比较喜欢的。首先,这些文章的内容比较吸引我——因为我喜欢看到各色各样的人,再加上鲁迅那种轻松而生动的`语言,读着读着,你仿佛就可以看到那个人似乎站在你面前一样。比如<阿长与山海经>,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形象。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的确,对于这个妇女,鲁迅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她的一切。不论鲁迅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跟我们学过的课文中的“孔已己”很相似,同是旧中国的人民,遭遇也差不多,比如他们的名字,都是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而外号也是随便起的。可悲的人啊!
直到写完了这篇读后感,“感”到了这么多,我觉得我才算是真正地读懂了<朝花夕拾>。
对《朝花夕拾》极相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约略地记得百草园是鲁迅小时候家里的后花园,那里有很多的虫子,虫子的名字都很陌生,不过总是很有趣。对于三味书屋的记忆便是老师引领我们分析鲁迅是按什么顺序描写的书屋布局,分析的结果大概总不过这样几种:从四周向中间,或反之,从上到下,或反之,或由远及近,或反之。然后模仿习作写自己的教室。
油然生起一种沉重感:我不知道为什么家里的人要将我送进书塾里去了,……也许是因为拔何首乌毁了泥墙罢,也许是因为将砖头抛到间壁的梁家去了罢,也许是因为站在石井栏上跳了下来罢,……都无从知道。
先生在大段回忆性的写实中夹了这样一小段不是议论的议论:究竟为什么读书呢?父母没说,自己也不清楚。孩提时代的鲁迅对于父母为什么要送自己去读书的理解便是如此:要限制你的淘气,为了你的安全,找一个管束你的地方。所以要被送到“全城中称为最严厉的书塾”。然而,也许其实连父母关于为什么读书也是不清楚的罢。古人云: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然高在哪里?为什么高?终是迷茫。关于为什么读书,周总理有一句名言: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曾经被奉为圭臬。然这标尺究竟太高,非普通大众所能持有。即如我问女儿:你为什么读书呢?女儿沉吟半晌,回答我说:不知道。做一件事,十几年,几十年地去做,然为什么要做却不知道,这不是很奇怪的事么?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朝花夕拾》值得再回味的。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寒假里读了这本书,他给我的感触很大。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比如范爱农的眼球白多黑少,看人总像在渺视。有比如“却仍然看见满床摆着一个“大”字”。这就是鲁迅在描写人外貌特征和习性时的特别手法。他可以生动地表现出一个人的特点,又增加了幽默感。
鲁迅不管是对他人的赞扬或批评以及对那人的各种看法,都豪不掩饰地写出来。因此,我比较喜欢他的文章。例如〈阿长与山海经〉。内容大概是这样的:长妈妈是我的保姆,起先,我很讨厌她,特别是她的切切察察,而且她睡相极不好,但她也懂得许多有趣的礼节,是我不耐烦的。之后,她给我讲“长毛”欺压百姓的残忍故事,他伟大的神力让我敬佩。然后,在我极度渴望者〈山海经〉时,阿长为我买来了。我又一次对她敬佩。最后,她辞了人世,我默默为她祈祷。本文由我一次一次对她态度的转变,突出了阿长的朴实。
〈朝花夕拾〉十分耐人寻味,它反映着封建社会的种种陋习:有写人吃血馒头,吃人肉。人们迷信,古板,缠足,互相欺诈等等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也让我不由得为那些人们感到悲哀。
如今,中国还有很多陋习,我想我会改变它们,把祖国建设得更美好。
初读了《朝花夕拾》不觉得像一本名著,反而觉的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原来这才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
我正在读无常这一篇章是,也正好是全书的一半,无常与之前五猖会上的堂报,高照,高跷,抬阁,马头,等,一定是鲁迅爱看的,不然怎么会写的如此详细呢!从此看来鲁迅小时候一定也是很贪玩的,不过这里主要还是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再往前看《二十四孝图》还真让人摸不着头脑,只是觉的这篇文章一定还有深层的含义,看来我还得慢慢的渗透一下,才能得出结论
说起《狗·猫·鼠》与《阿长和〈山海经〉》可是我在这书中最感兴趣了的,一开始,看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像是在听故事一样。文中的鲁迅可是把他仇猫的原因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说实在的,我也挺讨厌猫,也是因为它吃了我的最爱红烧鱼。不过,如果当时的我把这件事纪录下来的话,就能与鲁迅先生媲美一下了,题目就叫做《我·猫·老鼠》虽然我平时不喜欢老鼠,但看了这篇文章,突然觉的其实那只老鼠也不错啊!可当我看到阿长踩死隐鼠时,感觉有点气愤同时也为鲁迅失去隐鼠也感到惋惜。更感觉阿长真坏,不仅踩死了可爱的隐鼠,还把罪名强加在了猫身上!使鲁迅错怪了猫!
从看了阿长与《山海经》开始,如今我不记恨她了。阿张虽然多嘴,礼节多,但是她爽直,淳朴,又能帮鲁迅买《山海经》,人品也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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