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长的暑假如同一条小河一样,于我而言,河里面的鹅卵石就是我所读的课外书。在暑假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要数法布尔先生写的《昆虫记》了。这本昆虫记虽然比语文书还要厚。但我想这一定是法布尔先生的心血之作。里面写的昆虫有很多很多,比如:毛茸茸的狼蛛,可恨的菜青虫,美丽的蝴蝶,好帮手七星瓢虫等等。
在这儿,我先给大家讲讲那可恨的的菜青虫吧!菜青虫大家可能会在蔬菜上见到过几次,但对于农村的孩子来说却是十分熟悉,在他们眼里菜青虫是厌恶至极的大坏蛋。农民伯伯通常嘴里嚷嚷着:“看那,这个卷心菜的叶子被菜青虫啃得七零八落,好恶心啊!这个时候,菜青虫往往就躺在那片菠菜叶上饱餐一顿呢!他爱啃食所有蔬菜,是蔬菜的克星。菜青虫妈妈一般都会把卵产在那些新鲜,完整的大青叶上面。
他们不会像辛勤的麻雀妈妈,离开巢穴去给自己的子女们找吃的`。他们一产下卵就一走了之。那片新鲜菜叶便是充足的营养。农民总是把菜青虫一一除掉。但擒贼先擒王。大王没有抓住,就会繁殖更多的下一代。但是,高尔基先生听说农民们有一种祖先留下来的消灭菜青虫的有效办法。先在阳光最猛烈的地方设一个木制的十字架,在头顶上摆上羊头骨或者牛头骨。距他们的祖先说:“菜青虫最喜欢呆在有光亮的地方,羊头骨或者牛头骨可以通过阳光放射光线。它们爬上了骨头上面。那里晒,热,干,最关键的是没食物。一,二个小时就能晒死一条菜青虫。农民只是说偶尔在头骨上见到过几条菜青虫被晒死。祖传下来的办法只能消灭少部分的,大部分都呆在自已那一片大菜叶上睡觉。现在烂菜叶少了,价值更加高了。
你看《昆虫记》给我们讲了多少昆虫。比如我们上初中时要上生物课可能会用到的。最重要的是它让我们又增长了一些知识。比如我外公种菜时也会遇到菜青虫啃食蔬菜的时刻。但他们不知道怎么预防,用农药呢,卖出的收获少了。自已吃怕对身体有害。自从我看了《昆虫记》,知道了高尔基先生那里的农民祖先有种消灭菜青虫的有效方法。我外公使用了一下。还真有效。看多书好啊!我外公常赞叹道。
我爱看《昆虫记》,更加爱看课外书。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名叫《鲁滨孙漂流记》。
这本书写了一个名叫鲁滨孙的英国青年,非常讨厌家里平淡的生活,决定要周游世界。在1659年,他上了一艘到非洲的船,不幸遇到大风暴,然后自己一个人漂流到一个陌生的荒岛。他靠着自己的双手和他制造的工具造房子、种粮食、养牲畜……还救下一个土著人。 来自:作文大全
我觉得精彩之处在鲁滨孙和野人战斗的时候:星期五一双眼睛紧紧地盯着我,眨也不曾眨一下.我放完第一枪,马上把手里的短枪丢在地上,拿起那支鸟枪,星期五马上也照着做了。他看见我闭着一只眼睛瞄准,他也照样瞄准。“凭着上帝的名义,开枪!”我大声喊道,又开了一枪。这次我们枪里装的都是小铁砂和手枪子弹,所以只有两个倒了下来,但受伤的却很多,只听见他们号叫着乱搞乱跳,有的全身是血,多数都受了很重的伤,有三个紧跟着又倒了下来,但还不曾死去。……
鲁滨孙的辛勤,告诉我付出必有回报;鲁滨孙的不服输,告诉我一切都有可能。
假如现实生活中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这本书不就成了我们的“生存宝典”吗?
那么多书,为什么我偏爱动物小说?那么多动物,为什么我钟爱猫?其实,这都是因为一套书,一套令我如醉如痴,浮想联翩的《猫武士》。
小时候,我就喜欢读书,成天围着爸爸转,让他给我讲故事。
长大一点,我觉得狼酷酷的,很是喜欢,就嚷嚷着让爸爸给我借关于狼的书。
上小学了,我常在图书馆中找写狼的图书。虽然书中的地位等级、语言、名字,很多是似懂非懂,但也有不小的乐趣。
然而我人生中不可或缺的乐趣,竟是误打误撞找到的。
那是我又来到图书馆,开始了地毯式搜寻。我的眼睛机械地寻找,一目二十行,一遍,一遍,又一遍。咦?一本书,一本封面精美,却又不大引人注意的书!好奇心驱使我“不务正业”地翻看起来。
当耳边再次传来管理员的怒吼时,我才发觉已经读了近二十来分钟了。书里的精彩内容像磁场一样,深深吸引了我这只求知若渴的小猫。于是,我与猫,我与《猫武士》就此结下了不解之缘。
书中的好词好句、信仰、权力的纷争。像黄牙储药洞中的一团蜘蛛网,把我粘得动弹不得。那些严谨的“族群守则”反衬出了人性的黑暗、善良,彻彻底底申明了书中的正义所在。坏脾气的、已经去了星族的老巫医黄牙;被黄牙的徒弟炭毛的灵魂宿身的煤爪;坚持正义、“多管闲事”的火星;视武士守则如命的冬叶青;盲眼超能力巫医松鸦羽。深深刻在了我的心中。
如果有人问起我一直最喜欢的一样东西是什么,那一定是《猫武士》,因为它陪伴我度过了美好的.时光,这美好的时光不会有尽头!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末年封建社会形态的百科大全书。小说以讲评领导社会形态中的四大亲族为核心图画,真实、具有活力地描画了十八百年上半叶中国末年封建社会形态的所有生存,是这段历史生存的一面镜子和缩略影像,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形态已经无可重新挽回地走向解体的真实写照。把一个个的人物写的活龙活现,有以神话故事中的女娲氏为开头引出着一故事——石块记。有以甄居士为线索着手即终了了整个儿的故事。
在很远的大洋对岸又一个国家——英国。她诞生了一位伟大的、出色的、有天授的,剧作家他就是莎士比亚。他用他一生的经历发扬了本国的独有的一种艺术方式——诗剧。那时一私人的共同体,他那时期不灭的魂灵,以各种方式表达着自个儿、充实着自个儿。正如莎士比亚与诗剧的微妙关系同样,曹雪芹及其《红楼梦》,就是我们中华人的共同体永不磨灭魂灵的一小批。与其说他是异步伟大的著作,还不如说它是中国通史。与其说那是写权贵的生存,还不如说是当初当前局势的真实写照。从一点儿点的细节来讲,那种语言的吸引力表现出来出来,用形象具有活力的语言刻画了千千万万的人物形象。从人物的一举措不动、一颦一笑、一张一弛。一丝一一无不张显出人物的独特的地方,可谓那种语言的叙述找不出一斯漏洞。而从其中又可以看出一私人的共同体进展的问题,具体的症结,具体的人民的生计国计,无不与此有关联。这不仅是一部文学作品,又是一部柬书。
面前说都都是前八十回,然后四十回我觉得正好相反。从其中有很多的漏洞,例如贾稀玉在前八十回的一回中已经暗中示意到其是一悲剧人物,而到高鄂的笔下它又成了一个乐于学习又加入考试而考取举人,从一个顽童到一个好学之人,这半中腰几乎没有啥子相连,是很令人不可思议的。并且在最终又丢下已经怀胎的宝钗出家为僧。并且据闻高鄂是由于一个前一任官吏的赞助,取续写红楼的,我觉得一个最初的心愿就不那末纯洁的人,况且也没有道理解到曹雪芹的写的《红楼梦》。是没有办法写好的。再说假想曹雪芹同样的来塑造人物是十分难的,不是容易达到的。我看见还不如留下这四十回不写,给人以遐想的空间,仍然听美妙的。
读罢红楼,心中酸酸的。不知是为了啥子。是为了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红粉美女的女人的香消玉殒?仍然入垄分子的欺世盗名?好似每种都有一点儿。但老是感到那不是所有。从一个男子的角度剖析,我豁然豁朗,这是忌妒。我在隐约当中对稀玉萌生了醋劲。说来也真是羞愧,不过有几个男的看见一个纨绔子弟的四周围没来由的搅扰招数承担不了数的美貌女子而不心酸呢?
说到这,红楼梦里的爱情故事还真是数承担不了数。首先力推的,就是宝黛的红粉痴狂。在红楼梦里要数这两私人的爱情最纯洁了。从两小无猜,青色的梅子出马,到长大后的坠入爱情的河流。曹公简直就是向水流方向推舟,让读者觉得,世界上又一份千古流芳的爱情故事诞生了。它的显露出来是那末的天然,几乎没有人置疑过,它的显露出来是那末纯洁,一点灰尘不染 .不过生不逢时的爱情就是苦痛的代表名称的词。黛玉性情里独有的叛逆和怪癖,以及对世俗的掉以轻心,令她各个地方显得特立孤行,卓尔不群。花前痴读西厢,一无避忌;不喜巧言令色,言随意至;推崇真情真意,淡泊名位利益……种种这般,都要得她象一朵幽然独放的芙蕖,始末执著着自个儿的那份清纯,质本洁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用一个平常的人的目光看她,最欣赏的仍然黛玉的诗情画意,灵巧秀丽聪明而狡猾。黛玉每次与姐儿们饮酒赏花吟诗做对头,老是才气逼人,艺压各种美丽芳草。不管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达到极点我欲仙的画意;仍然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寂寞冷落,花空气温度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表现出来出她娟雅脱俗的写诗作家气质。最长叹的是黛玉的多愁多病,红颜命苦。黛玉的长期的境遇,注定了她的伶俜无依,而她的性情,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戚。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闹热,可是这处没有她可以有赖的亲人,没有她可以诉说的密友,只有风流多情的稀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老是患得患失。于是她怎奈着“天止境,何处有香丘”,伤心着“3詜聕香巢已垒成,梁间家燕套无情”,因感触而悲伤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捞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进入梦境来”的寂寞冷落最终结局。
与其说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和自身的软弱无能是悲剧的原因,不如把责任轨道万恶的封建社会形态以元春为首的封建集团无情的扼***了稀玉和黛玉之间的爱情。假如红楼梦实在是曹雪芹身历的描写,那末我可以感觉到一个错过至爱的男子的苦痛。地狱的猛烈的火在身边燃烧现象,非常之苦,使我的思想静止不前,这不是切肤之痛,却是切肤之爱。当血泪撒尽的曹公回身面临不忍回忆的历史怎能不散发“满纸荒唐言,一把酸辛泪”的兴叹!
还有要说的就是薛宝钗的爱情悲剧了。看见黛玉的郁郁而终,依旧那末非常难过。可待到读完,听甄世隐说着啥子"兰桂齐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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