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天气多好啊,出去溜溜吧。”蝴蝶心想。它悄悄的来到草坪上,在花朵之间翩翩起舞,好不惬意。这时,一位小男孩踏着虎头鞋左摇右摆地走了过来,蝴蝶赶紧飞走。想不到小男孩竟追着它跑。蝴蝶吓坏了,围着花丛不停地飞。突然,蝴蝶感到身体一重,便陷入无边无际的黑暗中——原来它被小男孩抓着了,正放在手心中呢!
一个踏着虎头鞋的小男孩一摇一摆地在从草坪上走来走去。不远处,有一块石头静静地呆在草丛中。一只蝴蝶悄然而至,在草坪上尽情地飞舞。它色彩斑斓的身躯吸引了小男孩的注意,小男孩兴奋地追着它跑。突然小男孩微微一跳,蝴蝶被哇哇大哭的小男孩抓在手心——原来小男孩碰到了那块石头,一下子跌倒在地。
和家人出门,整理好衣服帮妈妈领东西,妈妈却说了句:“又是一身黑啊!对妈妈用了一个”又“字,我没有说话走出门,不自觉的抬头朝天空伸了个懒腰,我看到了那天蓝色的天空,突然好想又什么触动了我,来不及思考,坠入回忆的世界,一条条天蓝色的裙子出现在脑海里,还有一个穿着天蓝色裙子的女孩,在那里舞着那不知名的舞蹈,看起来是那么笨拙,可女孩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脸,哦!那是小时候的自己啊,记得那时有人问过我最喜欢的颜色是什么,那时我毫不犹豫的指着天空对他说:“我喜欢像天一样的颜色,天蓝天蓝的那种颜色。”要是问我为什么我会说:“因为天空那么大都是天蓝色,我觉得它是世界上最漂亮最引人注目的颜色了。
唉!干嘛呐!怎么还不走?妈妈的呼唤把我从回忆的轨道中唤回。低头看了一下身上那熟悉的黑色苦笑了一下。现在想来,那时的我喜欢天蓝色是因为天蓝色代表着活泼与纯洁吧!而它也属于那时的我。
不知何时开始我衣服已经渐渐的都成了黑色,是因为我喜欢黑色吗?我其实也不知道,我只知道现在的我总是喜欢隐藏自己,喜欢一身黑的出现在别人面前,独自外出更是如此,喜欢一下埋没在黑色的人群中。不知道现在的`你是否也是如此。若是说我身上还有其他颜色,那就是纯白了吧,与黑色完全背道而驰的颜色。因为有时我也会厌倦了黑色,那时我便会换上一身白色,一身白自然比一身黑惹眼的多,这样的自己出现在别人面前自然也会引起别人的注意,可是无论是黑衣的我还是白衣的我走在陌生人群中,总是给人一种清冷疏离的感觉,从来不苟言笑,这样的自己好想正完美诠释了黑与白的淡漠。
但这好像不属于花样年华的我!
是的它不属于我,因为在家人朋友面前的我从来不会这样,在他们面前我会无所顾忌笑到肚子痛,会说许多不经大脑的话,逗的别人捧腹大笑,在他们面前的我是与黑白衣风格完全格格不入的女孩,但这一面也只是出现在我熟悉人面前而已。
我不知道是这个逐步变得冷漠的世界感染了我,还是随着长大背负的东西与烦恼越来越多改变了我。可我知道,只要我们愿意摘下那防备的面具,主动和身边的陌生人打声招呼,我们的世界一定会更美好,而那时的我们也定会永远属于那活泼纯洁的天蓝色。
石头对自己的生活感到十分的满足,因为周围都是鲜花绿草,时不时还有一些小孩子在草坪上嬉戏、玩闹。更妙的就是每日都会有美丽的蝴蝶在草坪上翩翩起舞,彷佛在跳优美的华尔兹,又似乎在跳激情的桑巴舞,看着真是舒服。这样的日子,恐怕是神仙也会羡慕。可是今天却似乎不太妙、今天依然是阳光明媚,有平静的河面在一旁衬映似乎是人间仙境。有一位小男孩在草坪上玩耍,看着小男孩的童真笑脸,石头觉得自己似乎年轻了不少。这时,一只斑斓的蝴蝶悄悄来到草坪上,它优美的舞姿让石头感到陶醉。突然,一个小脚丫出现在石头面前,一脚把石头踢进河中,而脚的主人则趴在草坪中哇哇大哭——原来小男孩为了抓蝴蝶一脚踢到石头,自己也跌倒了地上哇哇大哭。
小男孩跌倒了很久也没人扶他,他只能靠自己的力量站了起来,从此以后,他逐渐学会了遇到了困难只有自己才能帮助自己,于是他长大后成为一名出色的`集团老总,叱咤商场。
蝴蝶被抓住后没有放弃生的希望,他每天吃着小男孩给的食物,随时抓住机会逃走。终于有一天,它趁小男孩不注意,从缝隙中逃走了。它成为第一个从人类手中逃出来的蝴蝶,它的名字永远在蝴蝶的口中流传,它成为了蝴蝶世界中的传奇人物。
石头被踢进小河中,十分伤心,对自己不抱什么希望,可它又不舍得外面的蓝天白云,红花绿草。于是它面对湍急的河流,毫不退缩,顽强地顶住河水一次又一次的冲袭。终于有一天,它那一层表皮被河水冲蚀满光,露出了闪闪发光的内心——原来它是一块金子。它被偶然路过的路人,欣喜若狂地捡了起来,交给了国家。国家被如此大一块金惊呆了,奉为国宝,从此石头,过上来梦想中舒适的日子。
假如没有自强,会有那位叱咤商场的大商人吗?
假如没有自强,会有那只流芳百世的蝴蝶吗?
假如没有自强,会有那块闪闪发光的国宝吗?
自强就在生活中,面对困难,我们不怕,因为我们有一颗不怕挫折,不惧失败的自强之心!
曾经我们以为爱情最重要,它高于生命,神圣与生命;后来发现陪伴最重要,有人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那年,她22岁,是文工团的演员,有两只漂亮的大眼睛和两条修长的腿。她的男友,是一个边防战士,在中苏边境上。追求她的人很多,其中有一个高干子弟,人长得英俊挺拔,亦很有才情,而且,想把她留北京。她动心了,面对外界的诱惑,不动心是假的。
于是,她想到了分手。正好,那年年底,有去他那个连的慰问演出,她报了名,她要亲口告诉他,别等她了。
是风雪漫漫的夜晚出发的,天寒地冻,到达内蒙古时她已经冻得不行了。但恰在此时,车陷在了泥泞中。天际空旷,四处无人,只有这些演员。男同志极少,为了让车出来,他们四处找石头,然后往泥水里垫,一块石头往往要走很长时间才能找到,那时的她看到石头简直比看到金子还要惊喜!
当车终于出来时,他们欢呼着!她记得他在信中说过,车常常陷在泥水里面,他们常常去找石头。当时,她感觉那只是一行文字,可现在,她身临其境,突然心酸起来。他来信还告诉她,到这里,少说话,因为风太大,舌头会脱皮,她不信,一直给同志们唱歌鼓劲,结果,舌头果然脱了皮,疼痛难忍。
到达连队时她首先看到的是十几口大缸。他也曾在信中描述过,这十几口大缸特别壮观,一半是咸菜,一半是水。
那里离最近的水源也有60千米,所以,他们几个月不洗澡。
另外的大缸里装着咸菜,他说过,那成菜,是他们过冬的宝贝!整个冬天,他们就吃咸菜,放点儿香油,味道好极了!
在他的信中,从来没有抱怨,有的只是对这里的赞美。
可到这里她才发现,这里几乎连棵树也没有,飞沙走石,一片荒漠,可在他的信中,却写得这样美。
他说过,“是因为,我心里有一片风景,是你给我的,因为有你,我觉得这里的一切都是美的。”
长河落日,大漠孤烟,如今她都看到了,再看到黑黑瘦瘦的他,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分手的话,她没有说出来。
夜晚风大,天出奇的寒冷,,女演员都给了两床被子,她一直以为连队被子多,第二天才知道,为了让她们暖和一些,整个连队拿出了一半被子给她们!而他,根本没有被子,就为了让她更暖和一些!
早晨,是她们洗完了脸战士们才洗。早饭,有女演员抱怨太单调——成菜、粥、馒头,还有一个凉拌菜和一碟花生米。可她明白,这已经是难得了,因为他说过,“我们一天只吃两次饭,因为供给要到200千米以外的地方拉,能吃上咸菜和粥已经不错,没有成菜的时候,就用馒头蘸着盐水吃。”她去他的屋里,看到了那盆玉树。是当年他来这里当连长时她送给他的,送给他时,只有3片叶,现在,已经二十几片叶子了。他说:“我每天浇水,一看到这盆玉树,就想到你。”
他指着一张桌子,那是给她写信的桌子,是他用木头拼成的,4条简易的腿,一张破的三合板,他说:“来回晃,显得字也差,可我是用心写的.。”
看到她,他说:“当时看到你来我都傻了,好像看到仙女下凡。”说这话的时候,他的脸就红了。
那天晚上,分手的话,她又没有说。此情此景,让她如何说得出口?
第二天,文工团去很远的一个地方演出,说是当天晚上还回来住。所有人都知道,他们是一对恋人,所以,团长说,还回来住,多晚也赶回来。可那天晚上他们一直没有消息。因为没有信号,也根本联系不上,风雪越来越大,所有人都说,他们可能不回来了,住在那里了。可是,他说:“他们说过要回来的,我要去找他们。”他知道在沙漠里迷了路有多危险,如果再起了风沙,如果再雨雪交加,生还的可能性极小。
于是他上路了。而此时的他们,真的迷了路。
所有人都瑟瑟抖着,在风沙雨雪中,他们的车好像风中断翅的小鸟,车里已经没有多少油了,这一刻,她忽然感觉到了死亡的临近!
这一刻,她忽然这样强烈地想念他!
是啊,世界上什么最重要,生命!爱情!那些名,那些利,那些无所谓的东西能战胜这两样吗?
那一刻,她泪流满面,她知道,自己无法割舍他,在生死面前,她终于明白了自己的爱情!
冥冥中,她感觉到他会来找他们,是的,他会来的,因为,他们说过晚上见,这个晚上,她准备和他摊牌的。
女演员们都搂作了一团,以为挺过这一夜就好了,可她知道,过不了这一夜,她们都会被冻死!因为他在信中说过,沙漠中迷了路,千万不能过夜,否则死路一条!
于是,她果断地把大衣脱掉,然后找团长要火柴,团长说:“你疯了吗?”
她说:“快,来不及了!”
大衣很快就被点燃了,熊熊大火燃烧着,而远方的他带着战士已经走了几个小时,油也快耗光了,当他们看到火苗时,他的眼泪就出来了,因为他曾在信中告诉过她,有一次他迷路了,就脱掉了衣服,把衣服点燃,结果,获救了!
这些他曾经告诉过她的,如今,全用上了。
见面的一刹那,他们再也没顾及是不是所有人都在看他们,疯狂地跑向对方,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如今,那棵玉树已经枝繁叶茂,而他们的女儿,也已经上了小学。
他常常问她:“那次,你是专门去看我的吗?”她就笑着,没有答。她感谢那次生命的苦难,终于让她明白,在离死亡最近时,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