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作文500字

《在路上》作文500字

首页笔记更新时间:2024-11-16 01:03:30
《在路上》作文500字

《在路上》作文500字【一】

今天,距离高考仅剩六十多天。一模过后,我开始有点兵荒马乱。

一、四月光

放假在家,我变得松散,有点放纵。本来连续的雨天,到清明的时候竟开始放晴,久违的阳光,让我开始明朗起来。告别了潮湿,人也精神了许多。也许,我对阳光总是偏爱的。我热切地盼望着夏天,盼望阳光照射在手心的温暖。笨蛋的天空里,依然有人记得浅川一中,依然有人记得发生在小四笔下的夏至未至。而现在,我所能做的,仅仅是将这些埋葬,等待夏至。

二、老去的孩子

如果说我们是在流年中行走,那么也许我们早已老去。突然很喜欢王菲的歌,听她的声音,空灵,安静。不知何时,我开始变得有些老成,开始喜欢安静的旋律,喜欢听悲伤的歌回忆往事,喜欢上一种寂寞。老去的孩子,也许用得有些沧桑。我的的确确是在用年轻去作赌资,如果有一天,我败得溃不成军,那就当作是流年埋葬了青春,包括希望。

三、四月城市的冷暖

这座城市,算不上繁华。车水马龙,霓虹闪烁。其实只是在个别地方。真正地,这里有一大片一大片的稻田,有交错的古老的巷子,有不像样的马路。这座城市,正开始不断努力发展。只是一切与我无关。我觉得我说得最多的就是这句话。因为现在,我所要面对的,仅仅是高考,仅仅是与千军万马挤独木桥。仅此而已。有时想想,除了这个,我别无所有。四月城市,我无暇顾及其它,对于高三来说,高考比什么都重要。

四、那时花开

打下这个题目的时候,我想到了朴树。想到朴树的时候我又想到了老狼。这些,曾经都覆盖了校园,可现在,一切都隐去了。那时花开,我沉默。我常常想的问题,十年后,或者二十年后,我是否依然会记起现在,记起这座承载了我三年时光的校园,会抑或不会?我并不可能知道答案。可我依旧会思考这个问题,这直接反映出我的固执。春野一说,你执拗得像个小孩。我并不否定。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自己真的是一个小孩。我并不是想逃避,我说过的,我希望拥有一扇窗,一打开,面朝大海。最后,希望这个六月后,我能够看见的,我们都能够看见的,那时花开。

《在路上》作文500字【二】

每天来回往返家与学校的路途,有多少遍?每天都在重重复复环视周围熟识的楼房和擦肩而过的陌生人!

但每次上路,却仍感到新鲜————这段路就像一个魔方,简单,却蕴含着无穷的变幻。只要留意,路上有的是人间百态供人玩赏:眼神闪金的商贩、萎缩候客的搭客仔、神情肃然的行人、担菜行走的农户、骄横逼人的“宝马”、凄恻哀怨的灵车、行窃的扒手、巡逻的警察……

真与假、美与丑、生与死、善与恶在路上杂然相处。一段路,宛若一段世相的展台,让人在看清别人的同时也看到了自己。我曾长久地注视一个衣衫褴褛的疯子。在雨后的斜晖里,他小心地用沙填平路上的水洼。沙土太软,过路人一再将它踩凹,疯子却如推石上山的西叙福斯(希腊神话的人物,“西叙福斯式的工作”用来比喻沉重、长久、徒劳无益的劳动),一再将它填平,满脸的执著与宁静。面对这片水洼,我一时无法分清路人与疯子谁显得更清醒明白!路上是嘈杂的,不知不觉地就身处汹涌的人流。

但很快就会悲哀地发现,这么多人,竟没有一个会伴我走完全程!他们总会在某个路口离我而去,而竟找不出任何理由挽留。这是有关人生的一种寓言。因此喧嚣的路上更能让人感到那种刻骨的孤独!孤独是一种诗化的心情。它让我透过那些繁杂流俗的街景,到路上没人察觉的美丽:墙脚恣肆的绿草,街中淡蓝的空气,楼顶如血的残阳!世界因孤独而显得明净遥远。心却变得更加从容,学会了在喧闹中静观云卷云舒、闲品花开花落。

路上不变的风景是那个失去双腿的`青年。每天,总会看到他用双手撑着小凳坐在路旁,长久地望着远处的大道,脸色苍白,眼神肃穆。谁都感受得到他对远方的渴望!我心中对他充满悲悯,但很快我发现了自己的可笑:他固然只是在狭窄的范围里循环,而我又何曾走出自己这段路的空间?路,不仅显示出人生的范围,甚至昭示着某种神秘的宿命!有时自问:这段路究竟是对自我生命的一种囿限,还是我此生此世注定的归宿?

但无论如何,我相信:或许最好的风景都在远方,但只有懂得欣赏眼前风景的人,才会拥有一个美丽而快乐的人生!

《在路上》作文500字【三】

走在成长的路上,一路欢笑,一路悲伤,一路挫折,一路坚强,体味着失落与惊喜,成长的滋味只有自己会知道。

童年时,走在乡间的小路上。记忆中小小的自己坐在父亲结实的肩头,走过青草铺就的田垄,走过溢满芬芳的小径,和家人一起去郊游。映入眼帘的是满满的绿色,幼小的我便发挥自己不懈的探索精神,好奇的走来走去。牵着我的手的父亲,总是满脸宠溺的被我拉着:耳边隐约回想着父亲轻声的叮咛“小心点…”,那是记忆中被疼爱的味道。回想起那时心灵的触动,即使呼吸的空气也是甜蜜的。

少年时,是在去向学校的路上。年少轻狂的自己没有那么多的顾虑,总是我行我素,从不考虑别人怎么看。那时的自己总是不把学习当回事,从来都只是考前临时抱佛脚,考后伤心一会会,好了伤疤就忘了疼。虽然总是被家长教训,却依旧无动于衷。现在想想,还好自己意识到世上没有后悔药的时候,不算太晚,还来得及奋起直追。回首身处少年叛逆期的自己,愚蠢大意险些葬送了自己,是身边的人一直都在提醒我:回头吧,去推开那扇背后阳光明媚的窗。

现在,仍是走在上学路上,只不过换了个目的地。新的环境,新的朋友,新的认知,新的生活,虽然已经习惯了,但有时脑海中也不免浮现出以前相似的生活片段。跑步时虽然累得够呛,却会边喘气边和同学私聊;思考题目时,会和好友商讨,有时也会各执一词开始争吵;参加比赛时,心里会惴惴不安,却往往因为她的笑容而瞬间镇定,充满自信。学习的.旅途是寂寞的,但只要一路上与朋友携手前行,快乐总是多过伤感的,因为有了他们的陪伴便不再孤独。

走在成长的路上,走过崎岖的小路,经过分叉的路口,也体验过狂风和暴雨。但是要坚信,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走在路上,无论悲喜,都会有人陪你到天亮。

《在路上》作文500字【四】

素有人间天堂的九寨沟便坐落于此。在九寨沟,沿着河岸顺流漫步而下,无疑是一种美的享受,当看见水从静海穿林过滩,缓慢流来,凌空而下,银花四溅,那恢弘气势,纯净的色彩令我沉醉。地理课上,我们知道,九寨沟地处四川盆地到青藏高原的边缘地带,恰好位于我国第二地貌阶段的坎前部分,地势南高北低地形崎岖,因而形成了多种景观。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要数诺日朗瀑布,它因为地质作用,在地形上造成陡坡跌水,并因流速的突然变化,水中的二氧化碳逸出造成钙华在陡坡处大量积水,造成多级下跌,因而形成了美伦美幻的钙华瀑布。远远望去,就像是一幅巨大的银幕,垂挂在九寨沟的河谷断层处,在阳光下煜煜生辉,迷幻的水雾又使它增添了一种朦胧的美感,一道七彩霓裳又从迷雾中幻出,亦真亦幻,让人留连忘返。

此外,贡嘎“日照金山”的景观也使我如痴如醉,从盆地升向“天庭”便到了峨眉山,云雾缭绕,清荣峻茂,亦使我真正体会到了四川的清丽出生。

《在路上》作文500字【五】

人生的路漫漫长长,而在我学习的路上。我博览了众名家之长,至今受益匪浅。学习的路上,那些名家赐予我的灵感非同寻常。我喜欢他们的豁达,欣赏他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总之,他们给予了我许多学习上的帮助。学习路上的开端,我就早以碰见了李白,从小就开始背他的《静夜思》,他的名字不知不可呀!李白,这位唐代头号欢乐英雄,这位与美酒、佳丽、游仙长相伴的诗仙,这位“五岁诵六甲,十岁观百家”,十五可剑术,二十“申管晏之谈,谋帝王之术”的青年俊才创作的诗成千上万,饮酒作诗,多么逍遥自在啊!也唯有他,也才有那宽广的胸怀,包容下世间的一切,看透一切。

李白,令我开阔豁达。结识李白后,便是杜甫。杜甫的青春也曾有过“裘马清狂”的潇洒生活。他虽不像李白那样仗剑远游,但也胸怀漫游天下的凌云之志。《望岳》此诗是是他二十多岁时北游齐,赵之地所得。后人认为杜诗“当以为是首”。清人浦起龙说过:“杜子美心胸气魄,于斯可观。取为压卷,屹然作镇。”

于是,我又认识了“诗史”杜甫,以古体诗见长,风格多样,而以沉郁为主的杜甫。再接下来,又结识了孟浩然。隐者的田园生活自陶潜开先河以来,右谓成了一个流派。它不公影响了代代诗风之一种,同时也影响了一代中国人的实际生活。

中国人的理想生活是什么呢?对此,古代文人已论述若干,近人丰子恺,林语堂、周作人也作过多种论述,在此下赘,这里单表孟浩然的《过故人庄》。此诗出言平凡而恬淡,正合孔子所说:“子不语怪力乱神。”同时,他还告诉我们一个生活的奥妙,那就是过古朴的生活并和谐地与世无争。现代人生活一天比一天累,偶尔也去都市边上的郊区过上一天两天田园生活。

孟浩然所表现出的野旷十分令人仰慕。学习的路漫漫,而我还将上下求索……

《在路上》作文500字【六】

走在路上,会遇到酸甜苦辣;走在路上,会碰到风吹雨打。成长的路上,我犹如西天取经,而家人,就似我的守护者,帮助我走到“西方大雷音寺”,修成正果。

我的“西游家庭”中,有“孙悟空”老妈,“唐僧”我,“猪八戒”哥哥和“沙僧”老爸。

记得是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还是刚刚学习打排球,那时,我对排球有些畏惧,连打球的动作都不会做,用手一打球,就疼得哇哇叫。有一次,我将我的球放在篮球架子下,去看排球赛,回来时发现球不见了,我急得直跺脚,这时,我看见一个高年级学生拿着一个排球,我定睛一看,那排球上还写着我的名字,我开心地跑过去要球,那个高年级的却不给我,这时快放学了,妈妈正在校门口看着我,见状,立即走了过去,问了问生气地说:“你这孩子,拿了别人的东西还不讲理,走,找你们班主任!”那个高年级学生怕了,才将球给我。

最牛的还不是这个。有一年,学校组织了高年级学生到低年级班去管午休,那些高年级学生在我们班那是趾高气扬,高高在上,还规定了中午不午睡的人,就扇三巴掌,踢五脚。我恨得咬牙切齿,对于我这种精力旺盛的人来说,午睡太可怕了,我将这事告诉了妈妈,妈妈第二天就找到学校领导那儿,这组织的“以大欺小”团队才解散。

我的“孙悟空”妈妈够给力吧,我再来说说我的“猪八戒”哥哥。

我的哥哥之所以称之为“猪八戒”就是一点——能吃,我总是喜欢和哥哥比吃饭,看谁吃得快,看谁吃得多,看谁吃得干净,总是在比,这样使我这个不爱吃饭的“唐僧”也开胃了。

“沙僧”爸爸可不是徒有虚名,老爸的力气是家里最大的,上下楼去灌煤气,一整箱奶背回家,背米都是他的专利,爸爸在我看来是典型的好男人,总是听妈妈的话。连几块钱的小东西都要向妈妈请示。

最后来说说贫僧吧,贫僧从小贪玩,长大后爱交际,话多,和正版的“唐僧”一样成天嘴不停,贫僧却不是念经,而是和同学讨论书籍,电脑游戏等东西,贫僧在学习上不甘落后,但不免有些骄傲,但有了“三徒弟”的帮助,贫僧还是坚强地朝着西方走去。走在路上,有了“三徒弟”的照顾与关心,贫僧相信,一定能修成正果的。

《在路上》作文500字【七】

每当看到杰克·凯鲁亚克所著的这本《在路上》,我就会想起书中迪安问萨尔的那段话:“你的道路是什么,老兄?——乖孩子的路,疯子的路,五彩的路,浪荡子的路,任何的路。到底在什么地方、给什么人,怎么走呢?”

假如,把这段话放到现在去问手里擎着iPhone正全神贯注的青年人,我想,能回答上来的没有几个。当然,我不赞同就认定他们就是垮掉或即将垮掉的一代。

如果说,《在路上》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嬉皮士运动的经典,这一点都不为过。它不仅影响了当时一代美国人的生活和意识,而且已成为青年人追逐精神自由的代表语。这本书穿越了几代人,在每一代人身上都会留下印痕,并显示了它的普遍影响力。

《在路上》,以迪安为主导的萨尔、玛丽卢等几个青年人,以追求自我,追求张狂,追求不可预知的目标,谱写着他们的放纵、亢奋、麻木甚至孤独和扭曲,并为此横越美国大陆的追求而筋疲力尽。

《在路上》这部作品里,凯鲁亚克笔下的萨尔他们,在美洲大陆上的疯狂自虐和无休止地往返奔波,意在寻求本能的心理释放,寻取自我精神的自由。他们肆无忌惮地在爵士乐里性放纵,甚至吸毒,表现着渴望灵魂解放的极端,也正是凯鲁亚克想要表述的“试图用能给世界一些新意的眼光来看世界”,想要表现这些青年人在癫狂了的快乐里,其实是在痛苦着内心,祈求得到一个新的生活方式,仰望树立一个新的信仰。

萨尔《在路上》十分空虚的感叹:“啊,美好、温暖的夜晚,月光如水,搂着你的姑娘,喝喝酒,说说话,啐啐唾沫,简直是天上人间!”这正是被称为垮掉的一代的悲伤曲,他们用精神的麻痹去追求本真,失去了道德底线。他们在每一座城市都希望能到达梦想的终端,但每一座城都带给他们失望,又是他们颓废的一个新开始。他们更加疯狂,更加萎靡,就那么一路的走着。这一条可以出现在任何地方,能让任何人看见,又可以让任何人去走的路,究竟在什么地方?又怎么去走?没人给他们回答,也没人能够回答得了。

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描述的是迪安他们极端的生活体验,他们的反叛与追求,他们的仿涅与痛苦,其实是包括他本人对垮掉一代纵深的思考。

《在路上》这篇作品里,生活在内外矛盾无限扩大中的青年人,他们用青春选择了反叛,坚韧的要与现实决裂,十分偏执地踏上无归的探索之路。因为,他们想抛开对他们束缚着的枷锁。迪安们找出路的心是疯狂的,追寻着他们所需要的生存价值和他们生理上所需要的爱情,以及所有的其它。

如果说,《在路上》的青年人们,在颓唐荒诞里上路,在自我麻醉里行走,内心世界在空虚着,那么,这种空虚就是忏悔,对道德的忏悔,对做人责任的忏悔,对人生价值的忏悔。这些忏悔,在杰克·凯鲁亚克的笔下彰显的十分浓郁。

之所以迪安他们能堕落到如此地步,与美国当时社会现实的混乱与没落分不开,也与西方历史文化的因素相关联。其中,也有迪安他们无法摆脱的阶级矛盾的心理原因。

《在路上》这部作品里,主要讲述萨尔?帕拉代斯与迪安?莫里亚蒂在相互的支持与鼓励下,决定切断自己与现实的一切关联,收拾行囊,与玛丽露一起展开了一场公路之旅,去追求极致的自由。在他们这些青年人对这个世界进行探索的过程中,一路上遇到各种各样形态不一的人,作出了各种各样无稽疯狂的举动。而书中的主人翁迪安?莫里亚蒂,是一个很典型的主题人物,他狂妄的离经叛道,有着强烈的反权威反传统激情,思想里游动着平民最大意识化,是书外很有争议的人。《在路上》,似乎就是在他的意志下浑浑噩噩着,让这部书也成为了有争议的巨著。

这些青年人的一路所行,应该说,就是杰克·凯鲁亚克内心世界的整体反映。这大概是杰克·凯鲁亚克的自我解白,也是对当时时政环境的真实写照。

因为我未曾在那个国度的那个社会阶层出现过,不清楚那种歇斯底里的时代过程,只能从这部小说里了解这些被褒贬的敢于蔑视政治权威,勇于挑战世俗观念和传统道德以及将法规法纪置之度外的青年人。也只能被杰克·凯鲁亚克所感染,无法不认同这个国度里的这一代,的确是垮掉的一代。

《在路上》作文500字【八】

据说这本书的名气一贯是这样的:the book that everyone talks about and nobody reads。但我还是把它读完了。虽然许多说明都提到这本书是凯鲁亚克在20天时间内,连续奋战,甚至打字机都不换纸,而是用一整圈上百米长的纸连续地打出来的,但我却没有读出一气呵成的感觉,完全是零碎,可以在任何地方停下来也不会影响故事发展;又有人说这本书是他在很high的情况下写出来的,我不得不说,作者清醒得很,作品语言明确,结构清晰,只有顶多两处让人感觉到他有点发飘。看起来许多评论者都没有读过。

苏珊·桑塔格女士讲:真正的艺术能使我们感到紧张不安。有那么一两次,在读的过程中,我感觉到略有不安;现在读完好几天了,我仍然在想起它时略有不安,但说不出是哪里。

在书中,作者给自己的身份是退伍兵,上大学半路退学,交了几个朋友就到处乱跑;主角叫迪安,这位是个流浪汉,他爸就是流浪汉,他10来岁上就偷东西干坏事,没上过学,进少年管教所,出来后认识了几个各色人等,包括“我”所在的大学生的圈子,于是也试着讲点叔本华一类的话。这位的特点就是到处跑,跑到纽约,跑到洛杉矶,在东边结个婚,到西边再离个婚。

整本书没有特别的大的故事,就是一点点讲在路上的事,从这一点看,我觉得他写作很强。但如果要想从中发现什么高深的东西出来,包括垮掉的理论,都是不太可能的事。他也没写什么美国大陆的美丽风光,能记得的不过是密西西比河岸上的荒草。倒是讲了一些人,但似乎除了他们这样乱跑的,以不明原因就一定要上路的人之外,其他人或者友好,或者邪恶,但对他们都很冷漠,完全处在两个世界。主要的事就是在路上的各类杂碎事情,但居然写了那么长。

有的评论说他们在追求什么精神层面的东西,我看不太出来,主角迪安完全是个小混混,就是爱到处跑,跟着他跑的“我”还有其他几位也基本一样,没有任何原因,只讲到想走了,于是就走了。书到最后才讲到迪安的老婆等人围在一起数落他,他只是傻笑,也没有讲这种跑在路上到底有什么伟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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