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行路人从地上拾到一块闪闪发亮的石头。他翻来覆去地仔细看了一番,正打算扔掉,这时,一位骑马的人赶了过来。
“喂,把你这块小石头给我吧,”骑者说道,“我用一只打火机和你交换。”“不,”这人回答说,于是把拾来的东西捏得很紧。“万一这石头不止值这些呢?”他想了想。“干么着急呢......”
“喏,那就收下这个吧!”骑者说,便将一只金手表递给他。
“那不成,”小石头的主人回答说,于是干脆把拾到的石头装进了兜里。
他暗自思忖着:“奠非这玩艺儿果真是块宝石。”
可是这位的人却一个劲地缠着他,不肯罢休。
“那就用你的石头换我这匹马,你看怎么样?好好想想吧。”
“我没有什么可想的!”这人斩钉截铁地回答说。“就是给一幢房子,我也不干!”
这时骑者突然哈哈大笑起来:“你这石头分文不值,明白吗?还是把它扔掉吧!”说完,把缰绳一提,便扬长而去。
“起初我就是打算把它扔了,”这人手里握着拾来的石头,冲着骑者在背后委屈地叫道,“是你有意捉弄我!”然后扔掉石头,继续赶自己的路。
“喂,骑马的人,站住!”片刻之后他突然叫了起来。
骑者勒住马,停了下来。
“要是我刚才答应用石头换你的马,那你怎么办呢?”
这时骑者又哈哈大笑起来,说道:“你这个人不会辨认宝石和石头,而我却会识别人。”
妖精是一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漂亮妞。她长着一身雪白雪白的白毛,毛与毛之间一点儿杂色也没有,又顺又滑,像搽过油似的。一张小巧玲珑的脸上,一双黑得发亮的眼睛,像星星一样不停地眨呀眨呀。湿漉漉的鼻子下面一张樱桃小嘴,美丽极了!这幅长相惹得所有见过她的人都说:好漂亮,好可爱啊,简直是个妖精。就这样,妖精变成了她的名字。
妖精是一只“小馋猫”。只要我嘴一动,她就会乖乖地趴在我脚边,奶声奶气地撒着娇,那声音如泣如诉,听得我心都碎了。那时的她眉头紧蹙,美丽的双眼流露出一股哀求的眼神,嘴角向下撇成一道弧线,那副楚楚可怜的样子,我只要瞄她一眼,心就会马上软下来,然后赶紧去给她找骨头。
而她呢,只要一见到骨头,首先紧紧地用前爪搂住,接着抱着骨头躲到一个角落,然后歪着头津津有味地啃,还时不时“嗯”一声,好像在说:好香啊。
妖精还是一个乖乖女。每当我回家时,她都会帮我把拖鞋叼来。有一次,我一进家门,她高兴地围着我转个不停,而我却怎么也找不到拖鞋。这时,我一边回想我把拖鞋放哪了,一边轻声地问:妖精,我的拖鞋呢?听到我的问话,妖精马上停止了撒欢似地转圈,歪着脑袋可伶巴巴地看了看我,然后扭头就跑。只见她东闻闻西嗅嗅,一头钻进沙发底下,很快叼出一只拖鞋,笑眯眯地放在我脚边。然后又把鼻子贴在地板上慢慢地搜索,好像一个老练的侦察兵一样,前后左右一寸地方都不放过。不一会,她又从书房叼出了另一只拖鞋,一脸得意地放在我脚边。等我一穿好,她马上把前爪搭在我膝盖上,仰着头挺着胸,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地看着我,一副等待奖赏的模样。看她这副可爱样,我赶紧把她抱起来,然后轻轻地摸了摸她的头,说:“嘿,妖精,你真棒!但下次玩完拖鞋记得放回原处,好吗?”这时,她好像听懂了一样,头一低顺势往我怀里猛地一拱,哎呦,还害羞呢。
这就是我的小闺蜜,一个既温柔可爱又调皮捣蛋的小妖精。
伯乐善于相马是很有名的。一天,他买到一匹千里马,高兴不得了,暗地里发笑,说:“我能得到这匹良种千里马,何愁不发财!”
于是,他用千里马拉货。马力足,运量大,无论刮风下雨,白天黑夜,都逼着千里马拉车运货。同时,还要它代牛耕田,代驴拉磨……
由于过度劳累,千里马就瘦得皮包骨头,连走路也上气不接下气。伯乐仍要它日拉货物,夜耕水田,不久千里马就累死了。
第二年,伯乐又相得千里马一匹。他吸取了去年的教训,把千里马饲养于圈,倍加呵护,日夜伺候,同时在饲料中加强高级营养,把它养得白白胖胖。马毛梳得光滑,马嘴戴上金嚼环,配备了精致马鞍和缰绳,请名师制作了鞭子。
有一天,他牵出千里马去给客商送急信,但它却蹒跚着步履,连百里也跑不动了,以致耽搁了一大笔生意。
这时候,伯乐唉声长叹:“看来,我只会相马,而不会用马,永远也发不了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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