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幽幽的山沟,一条弯弯的小河,几幢简陋、寒怆的小土房,编制成了我的童年,绞缠了我童年的.梦。
我并不清楚我是这条河的第几代子孙,只知道我们这一代是六个人,四男两女的“讨咒鬼”。偷瓜、毁葫芦、毁鸟窝、掏鸟蛋、掰竹笋,拆独木……都交织在一起,汇聚在我的童年,成为了我们的日常。
春季的目标,当然是那片不太大的竹林,穿着碧绿的竹芽,曾一年一次的被我们掰毁。一次,我们正掰得起劲,突然我的小伙伴尖叫了起来,原来她的手正被一只粗壮的大手摁着。我们一看他的脸,吓的拼命奔跑,因为那张脸带着太阳从西边升起的表情。于是,他,便成了我们心目中的“老害怕”。
“老害怕”在这条沟里是最凶的人,不止我们怕他,这里所有人都怕他三分,因为他做事,常常很毒辣,甚至会到六亲不认的地步。一次,我们正用棍子掏鸟蛋,冷不丁防“老害怕”从背后窜出来,一把夺过棍子,边骂边向我打来。我们吓破胆的狂奔,直到感觉他没有追赶才停下来,我们决心让“老害怕”也尝尝我们的恶作剧。于是每个人在长满辫子草的道上,接了个草结,在草结前放了堆牛粪,看着“老害怕”还在,就躲在树丛中大喊:“牛吃玉米啦!牛吃玉米啦!”,“老害怕”一听便往这边狂奔,于是出现了最让人解恨的奇迹:“老害怕”一个恶狗扑食往前倒,刚好和牛粪来了个亲密接触。此刻再看他的脸,也没那么恐怖了。当他怒不可遏的站起来时,我们早已溜之大吉。
我们恨乌鸦,喜欢捣毁它的巢,因为沟里一个很老很老的老者告诉我们,乌鸦一叫,就要死人的。因此乌鸦一叫,我们就用石子打,用弹弓打,不管打不打得到,吓它一下,便会觉得很高兴。
小村边有座独木桥,我们喜欢在独木下面垫两块鹅卵石,专等狗来走,因为狗一走,独木一滚,就会出现奇迹。于是在一切准备好后,开始呼唤小狗。那只大黄狗一听到呼唤就会跑过来,但它总是忘却,不知道上了几次当,落了几次水。这次它又来了,摇头摆尾,可还是翻入了水中。小狗叫着从水里游上岸溜走了,背后,是一片欢声笑语。
独木桥不单狗会落水,人也会,这不,那位“细心婆”就上过一次当。“细心婆”是赶鸭子的,因为她常来河边,每次都是用脚试一下才敢过,可那次却大脚一翘,扑入水中。我们笑着跑远,才听见后面的骂声:“砍脑壳、讨咒鬼……”
六个“讨咒鬼”曾光着身,用脊背撑着,每天在泥沙里蹉跎岁月,而我,还曾因为学游泳差点命丧小河,好学打水漂而刺破了小伙伴的头。
“咔嚓!”童年的生活回忆到此结束。一个赤裸上身的男孩、一条幽幽的山沟、一条弯弯的小河、几幢,简陋寒怆的,小土房。
升入高三了,每天都是三点一线的生活,而学校也给我们规定,三周才能回家一次,这样就可以一心一意的学习了,但是对我来说却是一种煎熬,因为我已往都是一周回家呀一次,当我把学校的规定告诉了爸爸的时候,他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惊讶,而是说了句好好学习就行。
高中生活正式开始了,每天的课程压的我喘不过气来,中午的时候根本没有时间去睡上一觉,因为还要完成各科老师布置的作业,如果今天哪科老师没有布置作业,那么我们就十分感谢他了。
高三的生活只有一个字,累,除了累还是累,每天天不亮就起床,跑到班里,拿起课本大声的背诵,这些都是我们经常做的事情,当然每每临近考试,同学们更加*,有拿着小手电偷偷的在被窝里看书的,有的甚至在卫生间用台灯看书,只为能够考一个好成绩。
每天劳累的生活让我对家的思念越来越少,有时候也会偶尔给爸爸打一个电话,电话那头一层不变的还是好好学习之类的话,而我也只是附和着,因为我也知道要好好学习,毕竟高考是我人生的*个分水岭,更重要的是班里的同学们没有一个放松的。
这就是我的高三生活,一个只有累的时间。
她光挑别人的弱点,说得让你心服口服;她讲起道理滔滔不绝,一口下去无人比;她写起作来文采飞扬,如果用班长的话来说,那就是神速简直不是人。
她是让我佩服的人;是让我自己找会自信的人;是让我改正错误的人;是让我成天尊重她的人;是我天天看着她脸色做事的人;是她让我更加努力的人。
是她,是她,就是她,她便是在我心目中无人能比的同桌。
“君子一言,四马难追”同桌总是这样训我。原因是我没写2天前的作业,说好今天早上就完成的,可我又没写完,这不正在唾沫飞扬的训我呢。我烦掉了,我发疯了,我终于忍受不了了,真的真的不行了,我怎么觉得世界末日就要来临了。我鼓足勇气向她大声喊道:“我不是君子,你是吗?”当然我知道在这个方面女孩子的作业总是比男孩子做的工整,交的及时。但是她却说:“我才不是什么君子,我是好女,让人追求已久的月光美少女。”我赶快做着加速运动跑到窗口开始吐,我无奈的喊一句:“晕,我狂晕,我吐,我狂吐。”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失败是成功之母。坚持就是胜利”。她总是在我考试不及格或者犯错误的时候在我“伤口上撒盐”,告诉我这些大道理。我只所以记的如此深刻,原因很简单,她说的这几句,听的我耳朵都出了茧子了。我承认她学习比我好,懂的大道理比我多,那也不应该这样对我吧,我一直对她很有意见。
我最喜欢在上课的.时候爬着或者躺着听课,只要是和我一个班的同学,都知道我这个坏毛病,但自从和这个懂的大道理的丫头坐上以后,我的天空没了光彩,没了自由,天天都是她的唠叨。说这样的行为是对老师的不尊重,这样做是对自己身体的不负责,这样做将来你就是个植物人。我一听楞了很久,植物人,这样严重,我怎么就不知道啊,完啦,一个全新的植物人即将诞生,啊,好可怕。我立刻做正,挺胸,抬头,之后认真听讲起来。但是头总是刚抬起45度角后,一下又掉到-45度了。哎!她给我来句,别总是给别人磕头啦,他们不会给你给钱的,我忍受这伤痛心灵的刺激,我只好服从,因为她是我的上司。
她作文写的那是不用说,如果用一个字,那就是“棒”,如果用二个字,那就是“很棒”,如果用三个字,那就是“相当棒”。让我很欣赏,每次考试出来,她的作文是头条新闻,不知道读了多少次,反正她的行为让很多男孩子不服气,总是说,她不是人,简直是个变态。但是她告诉我,不理他们,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
后来我才发现这个让我讨厌到极点的丫头,这个让我一直很有意见的同桌,这个懂的这样多道理的人却不自恋。我真的真的开始喜欢上人家了,我佩服她了,我开始学习她,向她看齐,她总是指导我的写作。后来,经过我的反复“走访调查”和“用心试探”,又有了一个新的发现,这个丫头其实很善良,还会帮助别人呢。
那天扶老人过十字路口,我跟上她都占了光,那夸她的人,一直看着我,我一直冲着他们笑,大家说我们是好孩子,我当时立刻就爱上了这个丫头。心里乐的我啊,好开心,心想如果这辈子有了她,那我就幸福死了。如果把我这个粗心,却不爱帮助人,学习又一般的人嫁给她,我真是三生有辛啊,我这样幻想着。一下被她拍了一下头,“走啦!”
一年后,在她的精心帮助和指导下,还有“监控”和“操作”下,我这个苯的不是一般的男孩子,学会了与她一样的道德与精神。同时和她一起走进了这个充满挑战的天堂—毕业班。当时我好像换了一个人,就连我的一言一行都变啦,别人都好像不认识我了,都说这个是马开东吗?这都是托我同桌的服气。我上课认真听了,不再爬下或者躺下,犯错误少的不能再少了,已经不是以前的小孩子了,初三一年我和她又是同桌,也许这就是他们所说的缘吧,我一直珍惜着。
虽然是同桌离的很近,但是每天除了说题,别的话几乎没有,第一次考试过去了,当然在她的提拔和指挥下,我由年级53名(130人加速升到29名,她第30名。但是她却没因为我考过了她而不帮助我,再后来我对这个学习有了点兴趣,最终冲到年级18名,她一直在30名徘徊,她微笑着对我说,“嘿嘿,今天的你已经不是以前的你了,是我的影子了。”我笑着答道,“幸运的是谢谢上帝把你赐与给我。”她立刻上来揍我,我一下拉住她的手,抱住她,我表白了,我说:“文静我喜欢你。”在那一刻,我们四目相对,这辈子不会忘记。
中考悄然离去,这将意味着我们将要告别,那天的话还好没有被风吹散,她对我说,永远不要忘记学习第一,别的第二,忘记我你是小猪。说完笑着走开,快要转弯了,她大声喊着,“如果高中在一个班,我们再坐同桌。”她哭了,我也是,我冲向前去,不知道是什么力量,我不由了再次拉住她的手,之后抱住她,我对她说,“谢谢你,我不会忘记你,就算再有比你优秀的,我只喜欢你一个,我只对你有感觉。”
后来的我们如愿以偿的考上了高中,我仅比她高8分,同桌却没有做成,但是回忆总是美好的吧,现在一想起来真是不后悔,虽然做的过分,但是这辈子不忘记这个丫头,更不忘记那个瞬间,不忘记那种感觉.不忘记那些铭记的日子吧!我想这辈子最难忘记的人就算她了吧。
岁月难得沉默,秋风怨倦漂泊。看着桌上的日记本,我不由想起了我的同桌,想起了我与她的一切,一切都是那样的清晰,一切都是那样的美好,一切都是那样的难以忘记。因为她使我自信,勇气,成功。如果用二个字评价我同桌,那就是伟大。
我做着匀加速运动去追求我的梦想,一路上同桌继续给我了鼓励,一直为我加油,我想我不会辜负她,我含泪放下一切,拉她的手走向另外一个全新的开始……
我的同桌,名叫林森,简称:阿森。我和阿森第一次见面是在幼儿园,那时候的我才5岁,阿森大我一岁。阿森性格内向,不爱说话,脸上有两个小酒窝,个子也很小。我记得每次课堂游戏阿森都会独自坐在座位上玩他的积木,我每次都很好奇,问阿森积木怎么玩,阿森都是保持沉默,继续玩他的积木。直到有一天,阿森主动找我说话,问我要不要和他一起搭积木,说他教我,我很惊讶,阿森终于和我说话了。自从那天起,我们经常一起搭积木,慢慢地,我们就成为了好朋友。
上一年级那会,我和阿森成为了同桌,阿森每天上学都会塞给我两颗糖果,然后笑眯眯的对我说:“早啊!”,我都会把糖果带回家,然后小心翼翼地放进糖果罐里,不舍得吃。阿森学习成绩很好,特别是数学,每次考试都是年级第一,而我的成绩则一直处于中游。我从小就喜欢画画,每次上美术课老师都会夸我画得好,有次市里有比赛老师推选我参加,我拿了一等奖,这也是我唯一感到自豪的地方。
从一年级到三年级,我和阿森都是同桌,直到四年级的时候分班,阿森被分在了(1)班,而我在(2)班,虽然不在同一班级,但阿森依然坚持每天给我送糖果,课间的时候也会找我聊天,然后中午放学了一起去食堂吃饭。最开心的事情就是和阿森一起放学回家,听阿森讲他在新班级里的事情,阿森说他交到了新朋友,当时听到阿森这样说我真替他感到开心,因为阿森性格比较内向,所以一直以来只有我这一个朋友。阿森能交到新朋友我真的很欣慰,我也很明显的能感受到阿森当时有多高兴,我们每天就这样聊着聊着就回到了各自的家。
这样的生活直到小学毕业那天,阿森说他要去其他地方上学了,因为他爸爸被调到了其它地方工作,所以他要搬家了。我只记得他走的那天我去送他了,我把这些年存的糖果拿给了他,当做道别礼物,阿森说;“我们会再见面的。”初中的生活很不习惯,新的同学,新的老师,和新的环境都让我感到陌生,从走读生变成留宿生,每天都要早起晨跑,课程表的科目也从语数英三科变成了九科,学习上的压力也大大加深。刚开始很不习惯没有阿森的日子,每天都会往糖果罐里存放一颗糖果,看到糖果就会想到阿森,但后来因为学习的忙碌,慢慢地适应了没有阿森的存在。
初三那年为了备战中考,同学们都是深夜挑灯在复习,那种紧张感,和老师每天说的倒计时最后一个月的感觉一模一样。每周一升国旗都会在国旗下听着老师们的发言,中考,是你们人生的一大转折点,所以在这最后几天里,希望同学们要抓紧时间,好好复习。教室总是天没亮就有同学在看书,上课也只能听到翻书的声音还有笔和纸摩擦的声音,那种场景和刚上初一时的顽皮打闹完全不一样,仿佛从稚气里增添了许多的沉稳。
时间也一点一滴的在流逝,中考如期而至,刚进考场的我们意气风发,每做完一张试卷就如打败了一个敌人,从考场里出来的我们就像一名刚下战场的.士兵,面容严肃,心里却又带有点担忧。初中的汗水就这样洒在了每一张试卷上,这样的日子停留在了毕业照里。
暑假的时光如光速般的快,转眼间我已站在了高中的校门,今天是高一新生报到的日子,人流量很多,好不容易挤进人群中,查看了自己所在的班级,高一(8)班,然后我又快速的扫了一下,除了自己,一个熟悉的名字都没有,有点失落。提着行李的我来到了老师安排好的宿舍,怎么说呢,心里有点难过,毕竟第一次离家那么远,很不习惯。
第一节是数学课,老师幽默式的介绍完自己,就言归正传了。同学们都很认真的在听课,只有一两个同学开了小差,我就是其中一个,毕竟上数学课的我经常这样,所以我的数学成绩,大家可想而知。要问大家上课最希望听到的一个声音,那就是下课铃声了,是的,这种能让人们瞬间精神充沛的声音,谁不喜欢呢?就这样,一周过去了。
今天是星期一,也是开学第一次升旗,收到校服的我们都穿着它去升旗了,升旗仪式结束后,就轮到校长上台发言。校长说了什么我不记得了,我只记得,回到教室的我们,班主任就向大家宣布了一件事情,那就是有位新同学将要和大家度过接下来的日子。我趴在桌子上,似听非听,班主任说完,就叫新同学进来做自我介绍。“大家好!我叫林森,接下来的日子,请大家多多关照!”林森?听到这个名字的我条件反射性的抬起了头。林森同学,你就坐在那位女同学的旁边吧,班主任意思性的指向了我这个方向,我只见那位新同学走向了我,在我旁边坐了下来,微笑着对我说了声:“好久不见,我们,又见面了。”随后,往我桌上放了两颗糖果。
小学毕业后的我们就再也没见过面,时隔三年后,我们又见面了,而当我再次见到阿森的时候,我竟然没有第一时间认出是阿森,阿森这三年来变化好大,个子长高了很多,小学的时候我还比阿森高出一个头的,怎么三年后的阿森,竟然高出了我两个头,现在的阿森,很阳光,也很自信,当年那个我认识的内向小男孩,不见了。我能确定没有变的是,阿森微笑时露出的那两个小酒窝,还有,给我带糖果的这个习惯。三年后再见面,我们又成为了同桌。
有阿森在的日子,连空气都是鲜活的,就连照在身上的晨光,都比往常还要暖和。阿森说;“高中这三年,我都要当你的同桌,所以,往后的日子,请多多关照哦。”听到阿森这样说,我笑了,很真诚的笑了。我怎么也不会想到,我们还能像以前一样,一起去食堂吃饭,一起聊天,一起肆无忌惮的放声大笑,这样的感觉,真的很好,那种只要在一起就会很快乐的心情,真的很美好呢。
高三拍毕业照的时候,阿森就站在我的身后,脸上带着笑容,不过,目光却挺留了在我身上,毕业礼物,我还是送给了阿森一罐糖过,不过这次的糖果,不是高中这三年来阿森给我的糖果,而是初中三年我每天存放的糖果。那年的我们,考上了不同的大学,分别的日子,再次降临。
现在的我,每当想到和阿森在一起的日子,脸上总会洋溢起笑容,而让我感到最难忘望的一句话,就是阿森那句“我们还会再见面的”,似乎所有你希望的一切,都会再次遇见,以美好的方式,再次来到你身边。
爸爸多年从事教育工作。从前曾先后作过中学教师,教导主任,现在仍在一所中学作领导工作。在我的记忆中爸爸每天都是很繁忙的。爸爸的性格内向,为人正直,工作中不徇私情。他的不苟言笑,每每使我感到敬畏。除了工作以外,他最大的.兴趣和爱好便是读书和集邮。每次出差回来,他的旅行袋里总会多上几本新书(文、史、哲方面的;爸爸的集邮兴趣好像与生俱来,早在小学读书的时候他就开始搜集邮票,现在算起已近万枚。这些邮票都分门别类地藏于他的集邮册中。
妈妈和爸爸一样,也是一位教育工作者——多年从事基础教育的小学教师。在学校里,她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极强;在家里她是一位慈爱的母亲,生活上无微不致地照顾我们;在人生道路上时常引导我们读一些健康有益的书,帮助我们端正人生态度。妈妈的性格活泼、开朗,很喜欢唱歌。不知是教师的摇蓝——师范学校铸就了她这样的性格,还是这样的性格使她最终选择了小学教师这个职业。
如今,爸爸妈妈虽已都进入了中年的行列,但在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下,他们的精神却更加振奋,干劲也更足。
我和弟弟是家里的核心人物,一个是爸爸妈妈的掌上明珠;一个是他们的心肝宝贝。他们对我们关心倍至,但从不放过我们身上的缺点和毛病。弟弟的天赋很好,正在读初一,他喜欢数学,更爱好足球,有时不免也因此影响了学习,爸爸经常对他进行循循善诱的教导。
我的兴趣和弟弟截然不同。爸爸的博览群书,使我对文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妈妈的音乐素质,又使我对音乐特别敏感,基于这样的性格和多年来家庭环境的影响,当我初三毕业时便毅然报考了师范学校。
我的一家居住在城南的一幢居民楼不被人注意的一角,但在我的心目中,却是那样的温馨。他给我亲情,给我欢乐,因为那里有爸爸的关怀,妈妈的爱护,弟弟的纯真。
我的一家,是平凡的一家,是无数普普通通家庭中的一个。
我家的书架上摆满了我喜欢的书,有充满梦幻的童话书,有启迪智慧的'国学经典,有教我成语的成语大全,还有……我课余生活时就像一条饥饿的小鱼,在书的海洋里吸收知识的营养。一会儿到天空中寻问星星弟弟,《嫦娥奔月》是不是真的?一会儿又来到《大森林》,让可爱的小动物当我的导游,去发现大森林的美;甚至还穿越时空去到恐龙王国采访恐龙,寻找《恐龙之谜》。当我有什么疑问时,《十万个为什么》又会“啪”的一声跳出来,为我解 除疑问。
看书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还教会我做人。我在《西游记》孙悟空的身上学到了正义;在《三国演义》张飞的身上学到了勇者不惧的精神;在《曾子***猪》的曾子身上学会了诚实,在《三字经》 、《弟子规》里学会了如何孝顺父母,尊敬长辈。
为了看书,我还和妈妈玩起了捉迷藏的游戏。一天中午,妈妈让我睡觉,我先假装睡下,等妈妈出去看电视,我就悄悄的拿起一本书看。当妈妈进来时,我连忙藏起书,假装睡着了,妈妈出去后我又拿起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正当我看得入迷的时候,妈妈发现了我看书,于是命令到:“马上睡觉”,并不再出去,亲自当起了“监睡”,我只好依依不舍的放下书,睡觉了。
书是我的朋友,看书是我课余生活不可缺少的部分,我从中收获了知识,懂得了孝顺,享受了快乐。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