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读书感悟500字作文(名著阅读读后感600字优秀作文)

名著读书感悟500字作文(名著阅读读后感600字优秀作文)

首页笔记更新时间:2024-10-17 04:48:25
名著读书感悟500字作文(名著阅读读后感600字优秀作文)

名著读书感悟500字作文【一】

安妮,一个十一岁的孤儿,她有一头香提色的头发,满脸雀斑,整天耽于幻想,嘴巴喋喋不休。出生在新斯科舍省的波林布罗克镇,父亲叫沃尔特·雪莉,是当地的中学老师,母亲叫巴莎·雪莉,也曾在那所中学教过书。在安妮三个月大的时候,他们死于一场热病,之后在托马斯太太家生活了八年,之后又被哈蒙德太太收养了两年,又进了孤儿院四个月后阴差阳错地被绿山墙的一对老兄妹收养上,从此开始了全新的生活.她不断闯祸,曾对嘲笑她长着红头发的林德太太大发脾气,用石板教训了讽刺她的男同学吉尔伯特,在一次茶会中误把知心朋友戴安娜灌醉,因为争强好胜从屋顶摔下来,为了漂亮错把头发染成绿色……

她从一个孤儿变成一个阳光女孩,她的故事让人对她另眼相看,一个人从孤儿到阳光女孩很艰难,正如鲁宾逊在“孤岛”生活28年一般,我们应该向安妮学习,学习她的坚强和乐观的向上精神.我们也该向那对性格孤僻的老兄妹致谢,是他们的善良创造了今天的安妮,一个勇敢优秀的女孩!!

名著读书感悟500字作文【二】

在寒假里,我看到了一本书,这本书,令我非常难忘,他就是绿野仙踪,我给你们讲一下吧!

有一个,小女孩儿,有一只狗叫托托,从小跟他的叔叔婶婶住在一起,他们住在大草原里。那里经常会出现龙卷风,所以他们在房子里挖了一个洞,龙卷风一来他们就躲到里面去,那个洞能装四五个人,有一次她和托托在外面玩,她叔叔坐在门前忽然,她叔叔看见远处有一个黑色的东西,近了一看原来是龙卷风,她们立刻躲到屋子里的那个动力,小女孩儿抱着托托也进去了,狗非常害怕,跑到了床底下,小女孩儿去找她,把她抱起来时,可是已经来不及了,龙卷风把那所房子刮了起来,小女孩儿抱着托托,跑到床上去了。小女孩儿不知不觉就睡着了。托托后来把她叫醒了。她们来到了一个神奇的世界,她们出去一看,到处是鲜花盛开看见了几个女生,小女孩说:“我怎么可以回到我的家乡?”女生们说:“你找到奥兹大王,他神通广大一定可以把你送回家。”小女孩儿在去的路上遇到了稻草人儿,铁皮人,她们一路相伴,找到了奥兹大王,小女孩儿也回到了家。

这本书告诉我们的道理是,人生中,是没有十全十美的,只有我们团结友爱,做人要坚持不懈,只有能经过挫折互帮互助才可以克服困难去取的成功。以后我不论经过多少挫折,也要顶过去。

名著读书感悟500字作文【三】

我怀着十分激动的心情写下这篇,因为《牛虻》给我带来的震撼实在太大了。

牛虻和韩新月(《穆斯林的葬礼》这两个不同作品中的主人公,结局都是死亡,看到他们离开人世的文字时,我也都忍不住地哭了,但他们带给我的心情却是完全不一样的。韩新月的死,我更多的是一种怜惜,因为她才20岁,正值青春年华,她有才华,有理想,有爱她的父亲和哥哥,有爱她的同学和朋友,有爱她的老师兼恋人,可是,她就这样死去,在那么多关爱中死去,她是幸福的,却更加让我哀叹。然而牛虻,我敬佩他,喜欢他,却也心疼他。他所经历的苦难与折磨是此时的我无法感同身受的,也是我无法说尽道完的,但他面对困境的坚毅和勇敢,他对于革命的热情与执着,他的人生理想,他的亲情爱情,无一不使我感动与崇敬。我一直在想,在未来的岁月中,我又能将牛虻精神诠释多少?

《牛虻》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牛虻还是亚瑟的的时候。那时的亚瑟,很单纯,他觉得教会与革命并不冲突,他一边尊崇神父蒙泰尼里,一边积极参加意大利革命,他也有喜欢的女孩琼玛,他的家庭很富裕,尽管他的童年是不快乐的,但是总之,他的生活还是比较美好。可是,他被后来的神父密探欺骗,泄露了革命内容,琼玛和同伴们都误会他了,而此时的他竟发现一直敬重的神父蒙泰尼里却是他的生父,一系列的打击和挫折使他萌生了诈死出逃的想法,于是,他抛弃过往,奔向了南美洲。

看完第一部,我本以为失去了信任的亚瑟会放弃革命,可是,十三年后,亚瑟却以牛虻的身份回来了。是的,他从来没有怀疑革命,失去革命的热情,反而更加坚定执着了。他还看到了一点,那就是教会是不能与革命共存的,革命要想取得胜利,必须坚持反对教会。回国后的他继续参加革命,现在的他和亚瑟完全不一样了,你很难想象,一个原本那么帅气漂亮的小伙子竟然变成了一个又丑又残的人,从他的很多叙述中,我惊心于他在南美洲所遭受的惨痛生活,他挺过来了,十三年后我看到的是一个自信勇敢,热情积极,机智深沉的革命者形象。当然,我也可以感受到他言语中的刻薄,那是怀着一种恨意与嘲讽的刻薄,但是我可以理解。他一生爱着两个人,蒙泰尼里和琼玛,然而一个欺骗了他,一个不信任他,他会恨,那是因为他爱得那么深沉。后来我们也可以感受到,他在和琼玛的共同革命中,再次释放了那种爱情,他在与琼玛的共同追求中,找到了爱情的真谛。也许,牛虻没有给过别人来爱他的机会,可是,他死前写给琼玛的那封信却让我体会到了他对爱的诠释。琼玛呢?她为那个误会内疚自责了十三年,后来,她从讨厌牛虻到喜欢上了这个为革命为理想敢于献身的人。至于蒙泰尼里,这个红衣主教与牛虻信仰上的冲突直接导致了牛虻的死亡,他看着牛虻死去,因为他选择了上帝,他也许很善良仁慈,但他忘了,上帝是拯救不了正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大众的,也救不了他唯一的儿子,更加救不了自己,所以,他的死亡,我一点也不会同情和意外。

看完《牛虻》,脑海中一直挥散不去牛虻在监狱中的那些生活,以及他死亡的场景。他在南美洲所留下的病痛使得他在监狱中生活得更加艰难,我仿佛看到他在我的眼前受着折磨,他却笑对那些兵官,嘲讽着他们,毫不在意,永不屈服,就算在他死亡的那一刻,他也以他的方式斗争着,直到他倒下。

名著读书感悟500字作文【四】

前两天和朋友一起爬完山吃饭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就聊到书了,然后大力说他最喜欢的书就是《牛虻》,对他影响很大,让我不由得肃然起敬。这书倒是知道的,大概了解一些梗概,但是并没有拜读过。当年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面有提到过保尔·柯察金曾经受过牛虻的影响。

因为清明时节雨纷纷,所以就没有怎么出门。我觉得下雨天和小说更配,于是便寻了《牛虻》来读。

作者是位女性,难怪笔触能那么的细腻与优美了。对场景描写简直就是浪漫又多情。在她的笔下“一只微微抖动着白色翅膀的小船在润湿的微风中飘荡,就像是投在水面上的一簇银色蒲公英”,蔷薇花在闲静的白云底下垂着头做着好梦,湖水在靠岸的鹅卵石中间喃喃低语。

这本小说很多人都从中感受到了革命的力量,可我却感觉它更像是一个儿子为了夺回父亲的爱的故事。故事是这样的,男主人公是神父的私生子,从小生活在一个富裕但是却知道他母亲不光彩过去的家庭,导致很凄凉很敏感。最后在母亲死后不久知道了真相,制造跳河假死之后偷渡到南美,过了5年非人生活之后被探险家带回欧洲,从此投入革命反对教皇的统治。很多人认为他是因为被神父欺骗而选择报复。可我觉得他应该是感觉自己的父亲在还没见到自己降临这个世界的时候就已经抛弃自己了。为了自己的信仰、地位。

而后一系列的活动都是为了夺回父亲的爱,因为横在他们之间的就是虚空的上帝。所以他恨它,在18岁离开家时一锤一锤砸碎钉着耶稣的十字像时,就已经不可饶恕了。

当然,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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