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火之后》这篇作文语言生动,文章有理有据,说服力强,上下文过渡自然,条理清晰,首尾照应,结尾点题,不失为一篇佳作。
文章开头新颖,具有先声夺人之效,使读者看了第一句忍不住接着往下读。交代失火原因以及救火时的危险时,加入人物行为,生活中的画面跃然纸上,并以艺术真实和生活真实相结合的手法,把故事写得生动感人。然后引出居民的议论,最后得出“我”的思考,使文章的主题自然而然升华到了较高的境界。结尾部分正是作者要表达的,即写作此文的宗旨,换言之,中心思想。一个中学生能有这样的体会,令人刮目相看。精彩的结尾可谓点睛之笔,看似平常,却最奇特,这便是作品的艺术特色,有着强烈的现实意义。
该文采用第一人称,给人以身临其境之感。语言很有特点,虽然不华丽,但却极为准确、生动、形象,情感丰富而真实,读来津津有味,这是很难得的。在描写火势时,“火焰足足有半层楼高,那气势,就算是火红的`太阳也要逊色几分”;在叙述失火后的景象时,“原来白色的墙已经变成了一片漆黑,像是被刷了油漆似的”,类似可圈可点的佳句不少,给文章增添了些文学情趣。
该文的另一个特点就是结构合理,作者对原文的理解也十分深刻透彻,加上语言铿锵有力,掷地有声,令人过目不忘。本文题目“失火之后”,但在叙述“失火”的事情时,用了大量的笔墨描写失火的过程,后面的结尾简练,只用了一个很小的自然段。其实这是一种很巧妙的写作手法,前面进行了充分的铺垫,结尾的点题才能水到渠成,前因后果娓娓道来,很自然,让读者信服,且毫无造作之感。如果能把失火后人们灭火时的细节描写出来(不仅仅是“一桶接一桶的水往火上浇去”,把失火造成的损失着重叙述一下(不仅仅是电瓶车烧毁,把墙壁熏黑,则更有说服力,更能震撼人,作品就会显得更有思想深度。
我在寒假里读了《三中演义》、《妈妈不是我的佣人》、《兔子坡》、《昆虫记》,但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昆虫记》这本书。
《昆虫记》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时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令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了太久的昆虫的身影,以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任它们穿透我的心灵。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奋不顾身地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步推断毛毛虫毒性作用的时间与效果;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一次实验失败了,他分析原因,转身再做一次。
《昆虫记》让我的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我觉得《昆虫记》是一本值得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书中的滋味,一定可以知道更多。
夜晚,月亮婆婆坐在柳树稍头,柳树枝条做的秋千椅子上,悠闲地品着露水茶。静静地守护着宁静的小树林。
松鼠宝宝盖着妈妈毛茸茸的大尾巴,甜甜的睡着。小山雀钻进妈妈的翅膀底下,甜甜的睡着。刚出生的小野猪紧紧的依偎在妈妈怀里,一边吃奶,一边也甜甜的睡着了。
咦?是谁在低声的哭泣?月亮婆婆看到不远处的小山坡上,坐着一只孤单的小棕熊。是它在那里忧伤的哭泣。
月连婆婆想起来,前两天,小棕熊的妈妈,刚刚被人类抓进了动物园。小棕熊一定是在想妈妈了。
唉!可怜的小家伙,月亮婆婆叹了口气。月亮婆婆决定,安慰一下伤心地小棕熊。
月亮婆婆拿出银色月光做成的魔杖。轻轻的一点,小棕熊身前的黑色的影子。多么神奇呀!那个小熊的影子立了起来,好像一张黑色的剪影画。
小熊的影子裂开一张银色的小口,开口说话了。“小熊,小熊不要伤心,我来陪你,和你玩。”小棕熊好惊奇呀,忘记了难过:“你会玩什么?”影子小熊说:“我会跳舞,你来看。”影子小熊跳起了滑稽的舞蹈。把小熊逗乐了。和影子小熊一起跳起了舞。
小棕熊和影子小熊在月光下,快乐的跳舞。一阵风吹来,影子小熊像风筝一样飞了起来,影子小熊拉住小棕熊,它们一起飞到树梢,一起飞过圆圆的,大大的月亮。当它们飞过猫头鹰的家时,猫头鹰的眼睛,因为惊奇睁得的更大了。小棕熊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夜晚,小棕熊感觉累了,困了。它躺在大树底下,影子小熊像一张黑色的毛毯,轻轻的盖在小棕熊的身上。小棕熊睡得好安稳。
清晨,明亮的阳光唤醒了小棕熊。小棕熊睁开眼睛。惊奇的发现;影子小熊变成了一只真正的小黑熊。正在微笑地看着它。
小棕熊高兴的抱住这只小黑熊;“太好了,我的影子小熊变成真的小熊了,我有伙伴了。”小黑熊推开它:“什么影子小熊?我是一只真正的熊,你的影子,不是好好的在你的脚下吗?”小棕熊低头一看,真是这样,阳光下,它黑黑的影子和平常一样,安静的呆在脚下。
原来,是小棕熊的伙伴,小黑熊来找它玩来了。小棕熊有了伙伴,不再感觉孤单了。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
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老师最后总结说,这是旧社会封建制度下坑害的一大批人呐!我对这种看法却是不怎么赞同的。孔乙己从一个读书人没有考取功名,以至于后来的偷?最后被人打残致丧命,难道全是社会的责任吗?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腐败,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
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
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长假里,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游记中小人国、大人国里光怪离奇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1710年格列佛泛舟北美,巧访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和友谊美德的慧因。
格列佛在慧因国里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他完全融入这个社会,以致于与暗喻人类的耶胡交往时形成强烈的反差,因为他们总是以怀疑的眼光看待他的诚实,使他感到失落,对人类产生了极度的厌恶。
我很羡慕文中的主人公有幸能到慧因国,慧因国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而在现实的世界,有着太多我们不愿看到的事情常常发生: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抛弃自己的亲身父母。难怪我们的老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这与我们提倡的帮助他人、爱护他人是很难统一的。当我遇到有困难的人,要伸出援助之手时,我迟疑;当有人替我解围时,我不敢接受。这些都让我内心感到痛苦、矛盾,无所适从。既妨碍了我去“爱”别人,同时也错过了别人的“爱”,在难道不是一种悲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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