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句诗说的就是---平凡的小草。
今天老师拿来了一株草,我们大家看了一眼,就异口同声的问道:“这是什么草啊?”老是说:“你们猜。”“噢”我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它的'名字原来叫“你们猜”呀!
我仔细的看着这株草,它是那么的英姿飒爽,好似一位刚强威武的战士矗立在大地上;它那层层叠叠的叶子,又好似一栋栋精美别致的小洋楼。它的叶子像花朵一样紧紧围在一起。虽像花儿一样美丽,但又不像花儿一样高傲尊贵。它的根茎像砂纸一样,但却让我感到光滑舒适。
它那美丽的身躯令我不禁想尝一尝。我拿起它来轻轻咬了一口,刚入口时涩涩的,慢慢的很清爽,再过一会儿它竟变成了甜的。我不禁被它的神奇变化所吸引,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小草为什么如此美丽?其实它们自身并不美丽,而是因为它们紧紧抱成团,团结在一起。小草的味道为什么如此丰富?那是因为它们经历了风沙,经历了暴雨,经历了辛酸,经历了苦涩,最终它们战胜困难,冲破风雨,获得彩虹,变的甜蜜。小草为什么如此顽强?那是因为它们永远不会向困难低头,永远不会退缩,只会努力奋进。
小草虽平凡,但它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这些年,广播电视节目发展的异常迅速,各种电视节目可谓五花八门,电视节目娱乐化倾向尤其明显,其实仔细想想娱乐本身并没有错,而娱乐一旦和低俗挂上钩就成了问题了。本来娱乐节目是用来娱乐观众、取悦观众的,让人们的休闲时光尽量丰富多彩,能够让观众在欣赏节目过程中身心放松开怀一笑,可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起,娱乐节目竟然走向了低俗化,走向了庸俗化。
不过,低俗化的娱乐节目,表面上看是在迎合观众,但从某种层面上也是在侮辱观众,我们的观众真的有那么低俗吗?
行政命令把简单问题复杂化了
有关部门应该承认这样一个事实:即,在生活压力普遍增加,工作节奏明显加快的今天,人们为了缓解生活压力和高节奏带来的紧张感,有着极强的娱乐需求。娱乐节目备受观众青睐是时代的潮流。然后,对娱乐节目有了一个宽容的态度之后,更重要的是发挥好自己的文化职能,引导和教育国民提高自身的文化素养。每当我们要求有关部门要做一些事情的时候,相关部门常常会采取强行的行政手段,反而把一些问题给复杂化了。
限制娱乐有时是“帮倒忙”
在商业化的今天,电视台实质上更是一个出售文娱产品的公司,娱乐节目仅是其生产的一种商品而已。而作为商品的娱乐节目其播放数量的多少,主要依赖于市场来调节,政府最多发挥一点宏观调控的作用就可以了。若是政府部门在市场需求没有减小的情况之下,通过行政手段消减娱乐节目的`供应,反而会让内在的供求严重失衡,进而便会破坏文娱产品正常流通的经济秩序。这样一来不仅没有解决问题,反而会造成更多的问题,而政府的行为也会成为一种帮倒忙的行为。
“限娱令”限制了观众的选择权利限娱令“剥夺了”观众的娱乐自由
作为消费者,观众是一个具有选择自由的群体,他们完全可以选择不看怎样的节目、看怎样的节目,甚至他们还可以借助其它的娱乐方式达到自己的需求;何况广电总局并未取缔娱乐节目的播放,观众依然可以观看到娱乐节目,那样娱乐节目存在的消极作用也可能依然存在。从消费者即观众具有选择自由的角度来看,广电总局的做法能限制电视台对娱乐节目的播放,却不能改变消费者选择的方向。广电总局要通过对娱乐节目的限制达到净化文化环境的目的,几乎不可能实现,也没有实现的理由。
“限娱令”是替代观众的一手操办
实际老百姓需要看什么节目,不能只靠广电总局一手操办。广播传媒是属于公众的文化娱乐载体,是为十几亿老百姓服务的文化工具,岂能让广电总局“暗箱”操作。连娱乐节目的现场热闹到什么程度,现场上的嘉宾笑到什么程度,在笑的时候需要露出几颗牙齿,都要做出硬性的强制性规定,这不成了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节目了。电视上的娱乐节目,虽然属于广电总局管理的范畴,但是这些电视娱乐节目,不是专门给广电总局“定做的”,它们需要面对的是十几亿电视观众。
观众的需要应该得到尊重和满足
“限娱令”看上去是限制电视台,其实限制的是观众的选择权。每个观众的欣赏口味不一样,我本人喜欢看新闻类节目,不太喜欢看娱乐节目,但我并不反对别人喜欢看,这是他们的正当权利。电视节目说到底是为观众服务的,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为观众提供喜闻乐见的电视节目,这是电视台的责任,也是真正的“立台之本”。没有什么比观众的正当需求更重要,更值得尊重和满足,当有关部门对电视台提出各种各样的要求时,不要忘了广大电视观众的权利,不能以一己之好恶代替广大观众之好恶。
限制数量不如提高质量娱乐罪不至死:我们需要释放
限娱令下,现有的娱乐节目可以更换名字、形式转移到其余的时间段继续娱乐。我们不能缺少娱乐,当然我们也不想让娱乐化过度。但是“度”在哪里?应该是受众的集体感受和诉求,而不是广电总局的一家之言。而我们更不想看到的是,碾压在娱乐之上的道德,注定是缺少了灵性和活力的道德。我们生活在一个如此粗粝的时代,我们为房子奔波,我们为工作奔走,我们打开电视在那不大的屏幕上寻求自身娱乐的最大化。但是有一天你回到家,打开电视发现道德建设节目映入眼帘,你作何感想?
限制娱乐节目,不如鼓励多出精品
电视娱乐节目的问题不是多与少的问题,播放时段也不应该成为问题,说到底应该是一个质量、品位和导向的问题,真正优秀、观众喜闻乐见的电视娱乐节目和艺人,可以说多多益善,可以给大家提供更多选择的空间,让生活更丰富多彩。“限娱”理应在净化上做文章,下功夫,而不是限制娱乐节目的出品和公众的欣赏。预期限制娱乐的发展,不如多一些措施鼓励出新意、出精品,做大做强娱乐文化品牌,让人民群众的选择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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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同志于x年x月x日起进入我单位实习,实习期为三个月,xxx同志工作积极主动、高效,学习认真,待人诚恳,能够做到服从指挥、认真听取老同志的指导,不怕苦、不怕累,表现有较强的求知欲,积极观察、体验、思考,并能够灵活运用自己的知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并且很有团队精神,能够和同时们做到共进退。并且组织能力很好,在实习三个月的时间里,成功的组织了两次集体活动,提高了单位的运动气氛,得到了老员工的一致好评!
以上情况属实,如果xx同志到贵单位工作的话,会成为贵单位好员工、领导的好帮手!
xxx单位
20xx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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