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绍兴游玩时,大家一定要坐一坐我们绍兴的“三乌”之一——乌篷船。
早期的乌篷船有三种:大的叫明瓦,小的叫脚划船,但最适用的是不大不小的“三道”,又叫三明瓦。船篷是半圆形的,用竹片编成,中间夹箬,上面涂着黑油,所以叫乌篷船。在前后两扇固定的蓬之间放着一扇遮阳,也是半圆的,木头做得格子,嵌着一片片的小鱼鳞,直径约一尺,有点透明,所以叫明瓦。乌篷船的船尾有两支橹,船由竹篙来定船。三道蓬大约有一人高,舱内可以放下一张方桌,四个人坐在一起娱乐。
乌篷船的作用非常的丰富。以前的乌篷船是用来载人,装货用的,可谓是当时的交通工具了,我想:这应该就相当于大街上的汽车吧!
现在的乌篷船只用来载人,已经成了来绍兴的旅游者不可不乘坐的旅游交通工具了。在东湖时,它是靠船夫用脚躅桨前进的,要调整航向则要划桨,或把桨夹在腋下当舵使用。船夫手脚并用,船就在湖面轻盈的游行。小船真是一叶扁舟,坐在船底,蓬顶离你的头只有二三寸,你的手可以放在外边玩水,仿佛坐在水面上,所谓“人在乌篷船中,乌蓬却在水中。”所以有些人说:“不坐乌篷船,等于没有来过绍兴。
坐在乌篷船中,你可不能太心急了。坐在船中,船夫慢慢的使船前进,大家应该看看四周的物色:随处可见的“绿”山,水中的小鱼和浮萍,各式各样的桥,疲倦时可睡在船舱里,十分的惬意。晚风轻拂着,乌篷船的船夫要回家了,寂静的湖面上静悄悄的,乌篷船沉沉的入睡了。
今年暑假,我回了一次老家,才发现,那里的色彩,比布满钢筋丛林城市里的更绚丽,更鲜明......
那抹纯洁的蓝
都说城市里的天空是灰暗迷蒙的,雪白的云朵早已被工厂里的黑烟熏得不见了踪影,就连夜晚,天空也是灰蒙蒙的,颗颗繁星躲在了黑灰色大幕的后面。在乡村,我才到了什么叫蓝。晴朗万里时,天空是一片纯粹的蓝,漂浮着几朵棉花似的白云。晴空的那种蓝,是淡淡的,是明朗的,是纯洁的。当夜幕降临,天空是一片深邃的蓝,一颗颗星星清晰可见,织女星纯洁高雅,就像镶嵌在深蓝天鹅绒上的钻石,熠熠发光。夜幕的那种蓝,是浓烈的,是深邃的,是纯洁的.。
那抹清新的绿
在乡村,最常见的莫过于绿幽幽的植物了,漫山遍野只有一种颜色---绿。不过这种绿是有层次的,有嫩绿,有墨绿,有黄绿,有翠绿,有鲜绿,有碧绿......各种颜色的绿,像一朵朵绚丽的花,绽放在山野丛林间,释放着自己独特的清新。城市里的绿色,是不太常见的,就算见到了,往往也是覆盖着一层灰,是那种灰绿,少了一份清新,倒平添了一份阴郁。
那抹温暖的黄
都说阳光是金色的,其实不然,我觉得倒是黄色的,而且是那种昏黄。穿透嫩绿的树叶,洒在红色的泥土上,给人以温暖的感觉,是那种从心底深处透出来的暖。昏黄的阳光照在脸上,那种温暖,是一种幸福。在城市里,阳光赤裸裸地照在脸上,那种就不是暖了,而是热,像被烘烤这一般。
或许,有些颜色,在乡村,才会变得真正的绚丽吧。
好不容易迎来了一个星期天,妈妈带我去动物园玩。
这里的动物可真多,有美丽的孔雀、笨重的狗熊、凶猛的老虎,还有身体庞大的大象……我最喜欢顽皮的猴子了,就不停地催促妈妈快去猴山。
猴山上猴子真不少,猴子们上蹿下跳、你来我往,好不热闹。它们有的在玩荡秋千,有的在争抢游客扔的食物,有的在山上追逐打闹,不时地传出叽叽哇哇的叫声。只见一只小猴子从山洞里窜出来,向山下跑去。紧接着,一只猴妈妈模样的老猴子从山洞里追出来,一把抓住小猴子的尾巴,硬是把小猴子给拖了回来。可小猴子真是太贪玩了,总是想逃,但猴妈妈却紧紧抓住它的尾巴,丝毫不肯放松。可怜的小猴子急得叽叽直叫,尾巴上的毛都被拽掉了。看到这儿,我不禁有点怪猴妈妈的狠心了。
围着猴山转一圈,不断可以见到有人向猴子们扔食物,食物多的地方自然也就成了猴子们打斗的场所。瞧那两只猴子,它们可真有意思!一只猴子抢起玉米棒啃上两口,然后把玉米棒夹在怀里赶紧向远处跑,找到了个偏僻的角落吃起来。
另一只猴子趁其不备,一把将它的玉米棒打掉在地上,还朝它踢了一脚,捡起玉米棒溜之大吉!被踢的猴子满脸怒火,立刻向“侵略者”追去。那个“侵略者”显然实力强大,气急败坏赶来的那只猴子不仅没有讨回棒子,反而又被踹了一脚。受害的一方自知不是人家的对手,于是就甘愿败下阵来,灰溜溜地离开,去找别的食物了。来看热闹的一群小猴子也都因为战斗结束而走开了,而几只贪吃的大猴子却经受不住这美味的诱惑,想冲上去较量一番……
没想到,动物界中也会发生如此惨烈的争斗,真是“弱肉强食,适者生存”呀!
我是一个无名的小草
随处可见
我并不惹人爱
我不比树高
我不比花美
可我有一颗心
一把大火岂能毁掉我炽热的心?
虽然我很小很弱
可我有一颗坚强的心
五年级:刘晓苗
今天,我和妈妈,大姨去了纽约市。
在纽约市和出纽约市要通过两个隧道:林肯隧道和荷兰隧道。林肯隧道是一条位于纽约市的隧道,跨越哈德逊河以连接新泽西州。是欧蕾?辛史踏得所设计。总长度为2281米,宽6、55米。一进隧道,感觉隧道很长,很黑,唯有隧道两鄙的灯发出微弱的光。荷兰隧道长2608米,沉没于哈德逊河床之上。
一进纽约,一个大牌子上写着上,中,下城。上城和下城都是好区。上城的建筑高大,雄伟。下城的建筑古老,朴实。上城和下城散发着两种不一样的美,但这两种美对方都没有。
上城有世界上闻名遐迩的洛克菲罗中心。下城有古老的公园。上城有高楼大厦一个接着一个很是雄伟,每个高楼大厦都有不一样的特点,有的高大无比,有的像是积木搭起来的一样。下城的建筑虽然矮小,但也很有意思。建筑都是差不多一样,都很典雅。
还有三个景点:时代广场和中央公园,第五大道。现在你如果去了时代广场你会有两种感觉,一是感觉时代在进步,二是感觉中国站起来了,因为广告下面都有中文了,很多商场还有会讲中文的售货员。
中央公园很大,很漂亮。第五大道上的东西更是琳琅满目,所有名店都有。
火龙果是我最喜欢的一种水果,现在由我来跟大家说说火龙果的特点。
火龙果又称红龙果。火龙果原产地方是在中美洲热带地区,成熟的火龙果就像一个燃烧的火球,也似一个太阳宝宝。火龙果的叶皮就仿佛一堆刺,整个火龙果看起来就是一个刺猬。
火龙果营养丰富,功能独特,它富有一般植物少有的植性白蛋白及花青素,丰富的维生素和水溶性膳纤维。
有一次,我回老家去我大姨家,目地是去尝试我大姨种的火龙果。那天下午,我在大姨家呆着,闲着没事干,和大姨还有表哥一起去看火龙果。在小果园里,一个个红通通的火龙果,仿佛是一群笑货,笑得脸都红了。在大姨的精心培养下,火龙果个个都是肥肥胖胖的,看了就流口水。大姨找了一个最大的火龙果给我,说:“带回家,洗净后再吃。”我们把火龙果切成三块。我们吃的津津有味,但大姨种的是红品种的,我还觉得比白色品种的还好吃。之后,我又去果园摘火龙果吃呢!我真是一个好吃的小家伙。
第二天,我上厕所的时候,发现自己的便便全是红的,吓我一跳,上厕所完,我赶紧问大姨,一问才知道,原来吃红色品种的火龙果,拉出来的便便就是红的。我还问了大姨有关火龙果的一些资料,火龙果除了可以吃,还可以酿酒、制罐头、果酱等,哇!火龙果的营养好丰富啊,还有花干制成菜,颜色可提炼食用色素。
火龙果是一种低热量、高纤维的水果,其食疗作用就不言而喻了,要是经常食用火龙果,能降血压,降血脂、润肺、解毒、养颜、明目,对便秘和糖尿病有辅助治疗的作用,吃火龙果可以让那些想减肥的人,梦想成真。
他,在高一明亮的夏日里,被我邂逅。我,在每一个遇见的瞬间,被他震撼。就是这样,我不否认,我喜欢上他了。他有着足够的魅力,让我为之痴狂,让我将自己的喜怒哀乐全跟随了他。
他,有着明亮的嗓子,可以将那些既好听而平常人又唱不了的歌唱得毫不费力,游刃有余。就这样,他靠着一只话筒,将他的思想,他的悲伤,在每一个不经意间,传递给了我。而我就这样,在台下,被他的悲伤击中,不得动弹,只好连自己的呼吸也挂着他,念着他。
我开始认识他。我们开始在每个瞬间“巧遇”。于是他也渐渐认得我。他不知道,我为了这每一次的巧遇,曾傻傻地在他的教学楼下装作走过的样子一个小时,曾经为了想多看他一会而报那些我并不想参加的补习班。而那些补习班,他也只来过几次,就没有坚持了。每次望着他那空空的位置,心中亦是无限落寞。他又没有来。我知道,此刻他应该在网吧里泡着,或是在球场上挥汗如雨。他就是这样的.人,放荡不羁,冷漠,甚是高傲,而学习成绩亦是优秀。关于他的一切,我只知道这么多。我亦是不知晓他的过去,他的心灵,他的任何微小事情,我从不得知――似乎已经注定,他只是我心中的一个意象,而他本身是那么远,那么高不可摸。存在的,只是一个精神上的寄托,而那实实在在的肉体,那萦绕的淡淡香皂味,似乎与我相隔几亿光年的距离,似乎我已忽视这客观的存在。
喜欢一个人,而他却不得知,不会来和你一起分担这份思念之苦,这真的是一种悲哀。而我,就在这样浓的思念和悲哀中,错误地喜欢了他,而且,还以一种旺盛的生命力延续着。
他喜欢一个人在阳台上看天。我为什么知道呢?他看天的时候我就在看他。他好象很疲惫,总是将自己的两只手全部衬在阳台上,趴着。我不知道他是用这样的形式休息呢,还是用这样的方式发呆。后来他告诉我,他用这样的方式悲哀一些事。他没有告诉我的时候,我就已经学会在他趴着的时候为他心疼。我们的教室,中间隔了两个班。人多的时候,挤挤嚷嚷,我就会看不见他。我会着急。我将手反在墙上,身体前倾,视线越过人群,然后看到他。于是才安心。这样的我,就像一个等待公车的要回家的小孩,这样焦急地等着车子来。时不时地朝车子的方向望望,才安心。他,就是这样让我牵挂。中间人少的时候,他也可以看见我。我就是这样怔怔地直视他,他亦知道是我。可是,他却不知道我的表情。因为,他是近视眼。他看不到这样远的距离。呵呵。是啊,他看不到我,我应该是哭还是笑。
偶然地,我有了他的QQ号。于是,我开始了从未有过的疯狂上网。每周星期六晚上,他会准时出现在“我的好友”里面。看着他的头像一颤一颤的样子,我亦是快乐。他的头像是那个有点酷的男孩子,短头发,带着眼镜,黑色的衣服。于是,我开始喜欢这样的头像。这属于他的头像。我开始试着和他聊天。他的话语不多,却带着那种淡淡的忧伤,将我围住。我们毕竟不熟,话题渐少。他,亦是一个太喜欢包裹自己的人。不会说真话。他是害怕受伤吗。我暗暗地想。
我们竟渐渐熟络起来。我们成了网络中的朋友,现实中的陌生人。造成这样是因为我看见他我就紧张,不自然,也不敢和他打招呼。只是在他不解的眼光中匆匆溜走。到是他,碰到了似乎是要和我打招呼,可我总找些理由赶紧走开。
看吧,他只适合活在你的幻想里,当他从中走出来,亦已不是他了。
我又一次这样对自己说。依旧感情复杂。不知该笑还是该哭。
我们真的成了另一个世界的朋友。我们在网上,相处融洽。我们开始告诉对方一些事情。他也告诉我他以前的女朋友的事情。呵呵,他的以前。一块我多么想涉入的地方。曾经有过一个在一起三年的女朋友。分居两地,感情渐渐淡出。分手了,那女孩哭得很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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