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拥抱风,并成为你的心跳。
——题记
你轻轻地拂着我的脸,让我为你着迷。你没有色彩,却让世间风光无限。
古往今来多少人为你倾倒,为你轻吟。“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是你的姿态吧;“昨夜星辰昨夜风,画楼西畔桂堂东”,是你的魅力吧;“舞低杨柳偻心月,歌尽桃花扇底风”是你的诱惑吧;“黄云万里动风色,白波九道流雪山”是你的豪壮吧。
你平淡,你多情,你潇洒,你豪放。
你在春天中扬起温柔的情思,拂过冻醒的湖面,荡起丝丝涟漪,你在春日里挥洒自己爱的雨露,浸润着枯萎的树枝,润湿着田野里的麦苗,伴着春光,你轻歌曼舞,向人们展示着你的魅力。春天的风,像一曲清新脱俗的乐曲,携带着希望唤起了沉睡的生命,也唤醒我惆怅的心。从此,我获得了生活的勇气,感受到亲情的幸福。于是,我陶醉在春风里。
你在夏日献出火热的激情,让大地郁郁葱葱,那动人的绿呀,激起农人们对秋天的向往,对丰收的畅想。我走在田埂上,迎着你火热的心,心里充满无尽的遐想。有了你,我的心不再荒芜,青春的田野便有了色彩。我张开双臂来拥抱你,夏天的风,谢谢你,让我充满活力。
你在晚秋中吹来了丝丝感伤,让我为你忧郁。我知道,你也有灵性,多愁善感,在所难免。但你不要孤单,因为你带走了所有的色彩,你的心中填满了五彩斑斓,你充实,你幸福。我从落叶中读懂了你,秋风,你送走了幼稚,获得了成熟。我把树叶捧在手里,同时也把你留在心中,于是,我的青春也变得靓丽和稳重。
你在冬天中,像一只难以驯服的野马,在田地里奔跑着。把小草踩得一片狼藉,把田地里的残茬败叶吹得漫天飞舞,吹走了繁华,吹走了虚伪,只留下赤裸的大山和大地。你用自己独特的方式,考验着世间所有事物的意志力。冬天的风,你好强劲,你打痛了我的脸,也打醒了我的心,让我学会了冷静地去思考人生,不再叛逆,不再轻狂。我走在凛冽的冬风里,感受着人生的冷酷与沧桑。
我在风中行走,我与风亲密接触,感受风给我的唯美,感受风给我的启迪。
风,你是我一生最美丽的拥有。
“快过来,你看,这个豆角好奇怪呀,为什么是紫色的呢?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我也不清楚这是什么,你哪找的呀?”
“就在那边,要不我们去问问别人吧!”
“嗯……好吧。”
阳光暖暖的洒在我身上,我看着手中的照片,渐渐陷入了那三年前的回忆。那时的我还是一个上四年级的小孩子,而她呢,则是已经上了六年级再过一年就要上初中了吧。我记得也不太清楚我们是怎样相识的了,只记得我们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变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了。
那一年的夏天,她留着一个齐刘海,头发垂落的脖子那里,总是喜欢穿着一条七分裤,上身穿着一个淡粉色的半袖,一身干脆利索的打扮,身材还稍微有点稍胖,我还因此经常调侃她。在我的记忆里,她是一个既开朗又有礼貌的孩子。她见到什么认识的叔叔阿姨,就总会扬起一个四十五度的微笑,甜甜地说一声阿姨好,叔叔好,也正是因为她开朗又有礼貌,附近的大人们都喜欢上了这个女孩,连我爸爸妈妈也不例外。她的老家不在这里,她常跟我说他家乡如何如何的美丽,那里的水是甜的,天是蓝的,树是绿的,或许真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吧,她给人就是这样舒服的感觉。她是一个非常有感染力的女孩,就算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在她这里也会消散不见的,她就好像是一缕温暖的阳光,不会像烈日那么刺眼,也不会像寒冰那样冷人入心。与她相处是非常舒适的,所有的烦闷都会被她包容。她就是那春天的一缕清风;夏天的一股清泉;秋天的一阵果香;冬天的一抹阳光,璀璨而不失温和,她总是能轻易的化解你的不快……
那一年,她搬走了,因为上学的缘故,他们家在她的中学附近租了一间房子,这样方便上下学。在她搬走前的那段时间里,我一有时间就去找她玩,享受着这不多的.悠闲时光。
再见她时也是在一年前我上六年级的时候,暑假到了,她依旧是那个老样子,我松了一口气,好像是要把我这两年的担忧全叹出来似的,这两年了,我担心她变了,我也变了,可现在看到,才发现那些担忧是多余的。我们一起坐在床上,各自诉说着,她向我倾诉她的忧愁,我也一直扮演一个好的倾听者,这样的角色好像反了一下,想当年,我还是那么小的时候,也是这样向她说的,这次的见面交谈,让我们的友谊更深了。
不知多会儿的时候,我曾听过这样一句话,再深的友谊,不常联系,还是会变质的,但我却不相信,我与她的友谊一定是天长地久,永不磨灭,我深信着!
被生活的琐碎湮没了的绮丽情怀,是为爱而牺牲。
——题记
吃饭时,我利落的将我喜欢的一盘菜席卷一空,手中的筷子随意地扔在桌子上,“吱啦”一声推开椅子,起身走到电视机前将聒噪不停的歌唱比赛节目关掉。
蓦然发现你的眼睛一下就没了焦点,但很快回过神来,温柔地轻声问我:“怎么突然不吃了?”
“吵死人了,你怎么总是看这些无聊的东西!”我没好气的回答,拿着手机进了卧室,“嘭”地把门摔上。紧闭的门将内外两个世界隔绝的彻底。
玩了一会便没有了趣味,我无聊地趴在桌子。突然想起那天晚上你悄悄进来又很快出去,像是藏了什么东西。我“腾”的站起来,开始在屋里一厘米一厘米的检查。终于,在角落的箱子下找到了。上面是我的各种不舍得扔的杂物,下面,是一个泛黄的,有着久远的时间气息的本子。打开的一瞬间,我愣住了。上面排列着整整齐齐的娟秀字符。有的句子下面写着日期,像是某天的心情随笔,有的句子下面写着一个书名,还有的下面写着小心翼翼而又细致的诗人名字,最多的就是席慕蓉。
我慢慢的翻着,细细读着,像一个虔诚的信徒。翻到最后,滑落出一张卷边的旧照片,一群年轻的男女。我努力的将你辨认出来,那时的你与爸爸站在一起,婷婷而立,挂着羞涩而腼腆的笑容,扎起的马尾辫温柔地散下。我不知道站了多久,只像做了一个梦,梦见一部旧电影,你是温婉美丽的女主角,捧着诗集坐在湖边石上,嘴角扬起笑容,柳条在你身后微微摆动。梦终于醒了,我却蓦然发现,脸上淌满了泪水。
将紧闭的门悄悄推开,光线跑进来,我望见了你在厨房忙碌的身影,曾经年轻的身影被生活琐碎磨得疲惫,曾纤细的腰已悄悄走形,微微弯向碗池,光滑的皮肤变得干燥,细纹悄悄爬上了你的眼角……
我轻轻地走过去,从后面抱着你的腰,嗅着你身上熟悉而陌生的味道,附在你耳边说:“妈,我最近好像喜欢上了席慕蓉。”我努力抑住泛上眼圈的泪花,余光中,瞥见你微微亮起的眼神……
没有一个生来就是主妇的妈妈,每一位妈妈都曾有一颗细腻的少女的心。你的青春与我的青春放在一起,我将伴着你的青春美好前行。
那一天,我再次见到了你,终于与你相见,但愿还不算太晚,为我放下了最珍贵的,曾为少女的妈妈。
一直试图去认认真真地看一次夕阳,可总是半途而废。
尽管乐于在六楼的阳台上痴痴遥望西方橘色的天幕,我却从未真正目睹过那一如梦的壮烈,无声的颓败。它总是被打断,留给记忆些许破碎的镜头,供我臆想。
我的夕阳只属于城市角落的黄昏。
偌大的石头森林中,繁忙的身影充斥着每一个角落,却总会有人停下脚步抬头凝望一块房地产广告牌――只因那一片宁静祥和的夕阳、白鹭、别墅、湖泊。驻足者的心头在编织一个闲云野鹤生活的梦吗?我是城市里的追梦者,却常常只能提一下沉甸甸的书包,在脑中冒出《飘》中郝思嘉的一句话:“这不是我今天想的,我明天再想它。”可是明天还有多少天?
别墅是城市人梦中的奢侈,夕阳生活不是。
幸福的人不一定在看夕阳,但看夕阳的一定会幸福。因为夕阳昭示着自然对生命真谛的诠释,把它用温柔的光线演绎到极美的境界,再洒向落日下的你我心头,照亮一片天地。
即使是黄昏的最后一缕残阳,也要发出奇灿无比的霞光,照亮天,照亮无数片云。
没有看过夕阳下的青山和那一点点被黛色边缘吞噬的残阳,却看过夕阳下的高楼和那缓缓被座座方方正正的钢筋混凝土身躯掩映不见的落日。尽管青山绵延、高楼耸立,青山温情、高楼冷漠,但夕阳依然执着地抛洒最后的光芒,再无怨地在一双眼睛中失去色彩和影像。六楼的我,也只能揉揉眼睛,在回屋前再望一眼泛紫的天空和楼房无比清晰的轮廓。
弥留之际献上最辉煌的舞蹈,以古老而确凿的姿势被定格在完美的瞬间。于是,灿烂在人们心中铸成了夕阳的永恒。
相信生命是有轮回的,就像永无休止的日升日落一样。不是唯心主义的我对生命的这种看法仅为缓和对死亡的恐惧,为自己多留一点借口与希望。花开花谢,日升日落,云卷云舒,看了太多这样的词,我对于轮回的理解也仅限于那首耳熟能详的歌里所唱:太阳下山明朝依旧爬上来,花儿谢了明年还是一样开。
细雨如烟,像重重珠帘,隔开了一世的喧嚣。
——题记
老天阴沉着脸,与远处灰色的水泥地连成一片。天边的几朵云聚拢而来。果然,一场雨如约而至。
我打着伞,漫步在蒙蒙细雨中。这雨连绵不绝,似愁,一缕一缕交织着。我伸出手,试图隔开这重重珠帘。手回,而珠帘合。烟雨迷蒙,似曾相识。
时光倒回到久别的幼时。小时候,父母都在外地,一年里回来的次数屈指可数。可那时的自己总是奢求父母能陪着自己。那是同样的天气,细雨交织,织的是愁。又到分别时,我哭着闹着却留不住要走的他们。我追着他们渐行渐远的背影,顾不上丢下的雨伞,可是无奈太过年幼,摇摇晃晃跑着的自己摔倒了。那雨还是无情的落着,落着。
清凉的雨丝飘到脸上,一股透心的凉意将我拉回现实。
突然,在一片灰暗迷茫中,一抹亮色出现在我的眼帘。我走近看,是一朵小野花。一滴雨点不偏不倚地打落在它的花瓣上,它弯了弯腰肢,又挺直了它娇小的身躯。我不禁笑了出来,多么坚强!
是啊!哪怕是再绚烂、美好的花朵都会经历风雨的磨练吧!
我与烟雨再见时,我已经长大,也是在一场美不胜收、诗情画意的雨中得到洗礼,终于长大。
瞧!细雨朦胧中,我看到两个人,他们合撑一把伞,相依相偎,似乎微笑着从小路那端向我走来。喔,是爸爸妈妈……
一样的如烟细雨,如今再见,雨的细密交织的,不是愁,是温柔。
初三,是决定我们人生命运的关键时刻;是实现我们人生价值的首个舞台;是塑造我们人生的黄金时期。奋斗,将会成为我们最好的伴侣。
转眼间,两年时光已经消逝,我已认识到当前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奋斗而不能一味怀念过去,否则将会被回忆所侵蚀。为此,此前基础训练都要抄袭的我,在老师的鼓励下却买了几本厚厚的课外练习;星期六要睡到十点才起床的我,像打鸡鸣似得,每天清晨就起来念英语;周末每天要打十几个小时篮球的我,又给自己下了“禁球令”。整天整日的我伏在课桌前奋笔疾书;甚至连下课休息的一点时间也被我充分地利用起来。因为我完全明白:天才源于百分之一的智慧和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
著名史学家司马迁,在挫折的人生命运之前奋笔疾书,终成《史记》。海伦。凯勒在身患残疾双目失明的逆境中,依靠惊人的毅力,终于写成令世人震惊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贝多芬在双耳失聪的不幸遭遇前,用心奏出了世界最强的音乐之声——《命运交响曲》。古往今来,无数的仁人志士用锲而不舍的奋斗,赢得了世人的瞩目和后人的颂扬,正所谓“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我也要凭自己的奋斗,实现远大的理想,赢得生前身后名。
停下手中的笔,这奋斗似乎难以让我继续,我暗暗的想放弃。但当我转过头一看,同学们都在埋头苦读,一丝不苟,我不禁感到羞愧。一股斗志又在心中燃起,学习的海再无边有刻苦为舟,书上的山再陡峭有勤奋为梯。我仿佛看到眼前的苦难已不再是苦难,笔又在我的手中不断挥转,我要用它描绘出自己精彩的人生。
自古英雄出少年,初三,让我携奋斗一起同行。
高尔基说过:“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
培根说过:“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
我觉得:“书就像神秘的宝石,里面藏着无限价值;书是知识的宝库,使无知的人变的博学、多才;书就像忠实的朋友,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总会默默给予你帮助和支持。”所以,我爱书,甚至爱书爱到痴迷的程度。
我隐隐约约的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每天下班回来,总会把我抱在她的腿上,手里拿着一本故事书,一篇一篇给我讲。我总会静静的坐着,津津有味的听着,仿佛自己置身于书中所描绘的`世界。妈妈讲到精彩之处,我还会使劲的拍手,那一刻,妈妈总会欣慰的看看我……
上二年级的时候,我拥有了第一本属于自己的文字书——海底两万里。那天晚上,我正在聚精会神地写着作业。妈妈把一本书递到我的面前,我定睛一看,在书的封面上画着一幅神秘的图画:一个戴眼镜的科学怪人,正坐在一艘鱼形的怪船中开怀大笑。几只全身布满彩色条纹的石斑鱼,正围着怪船游来游去,似乎在打量这个闯进他们世界的不速之客。我立刻被它深深吸引住了,立刻从妈妈的手中抢过书来,立刻翻开书看了起来。管他什么作业,先放到一边去了。书中的怪鱼,勇敢机智的尼摩船长,此时已经成为了我的一切。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突然听到妈妈的叫声:“辰辰,作业做完了没有。”,直到这时,我才想起作业还没完成,匆匆忙忙的补完作业后,我把书偷偷带到被窝里。夜深了,家中静悄悄的。我又轻轻的把书翻开,和书中尼摩船长一起继续神游奇妙的海底的世界……
第二天醒来时,我发现那本书还被我牢牢地抱在胸口上。接下去的几周,那本书白天陪我去上学,晚上陪我睡觉。他简直就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
从接触《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开始,我嗜书的情结,一发不可收拾。我迫不及待地走入了书的世界了。书展示给我的比我想象的还要多,那是一个与现实世界完全不同的奇幻世界,那个世界比现实世界还要丰富、要奇妙。《一千零一夜》、《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昆虫记》……,象漩涡一样一下就把我吸到书海的海底,久久不能浮出水面。
书陪我渡过欢快的时光!书籍将成为我的终生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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