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欢读书吗?喜欢,当然喜欢!在美丽的星空中,书就是一颗颗小星星,那么繁密,那么闪耀。现在我就摘下一颗与大家分享吧!
关于友谊的文章不计其数,最让我记忆犹新的莫过于《夏洛特的网》。文中,夏洛是一只蜘蛛,而威尔伯则是一只小猪,这两种完全不相***动物因为友谊而擦出了火花。
当威尔伯的命运遭遇危难,马上要变成烤肉时,他便向夏洛发出了求救信号,夏洛为了自己的好朋友不被吃掉,三天三夜,不眠不休,最后终于想出了一个妙计——她在猪圈周围织起一层网,然后在蜘蛛网上写下“王牌猪”、“了不起”等字样。人们见了,都觉得这真是不可思议,认为猪有神灵的庇护,不敢对它下手了。
就这样,小小的蜘蛛网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而当威尔伯可以享受晚年时,夏洛的生命却在一点一点地流失。最终,夏洛死了,她留下的后代在威尔伯的照料下,渐渐长大,它们便架着伞飞向四方。在威尔伯心中,没有一只能比得上好朋友夏洛,夏洛将永远活在他的心中。
友谊是一笔任何东西都不能交换的可贵财富,面对我们的`将是一个崭新的世界,里面充满快乐和希望,但是同样不能缺乏友谊,这是《夏洛的网》这本书让我懂得的,你是不是和我一样珍惜友谊呢?就请你也读读《夏洛的网》吧。
现在的我已算是半成年了,童年的往事许多已忘怀,但却有一个难忘的经历永远地刻在了我的记忆中。小时候的我,懂事的很晚。学知识也非常的慢。尤其是还有一个极大的缺点——软弱怕事
还记得那时在六岁的时候。那时的我,胆小怕事,总是受邻里小孩的欺负。妈妈总叹道:“你怎么这样胆小?”我总低头不语,默默地留下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的眼泪。小小的我虽不懂什么叫软弱,但我也有些许明白,受到别的小孩欺负大概就是软弱。
直到那件事的发生,彻底改变了我的性格......
那是一个温暖的下午时光,阳光普照大地,空气清新、美好。我手里拿着妈妈给我买的娃哈哈(那是小时候我最爱喝的饮料,静静地站在家门口等着妈妈出来。这时,一个平常总欺负我的女孩来到了我的面前,她一眼便瞥见了我手里的哇哈哈。似乎是感觉到她的注意。我像捧着数亿宝藏般地紧紧地将娃哈哈搂住。她开始对我连哄带骗,试图将我的娃哈哈抢走。但这却对我没有起到丝毫的作用。她大怒,将愤怒的手指在我的脸上直线掠过,一阵火辣的疼痛感充斥着我的脸庞。她竟挠破了我的脸!并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抢走了我心爱的娃哈哈。消失在这无尽温暖的阳光里。但此时,这温暖的阳光却显得多么的嘲讽!就在此时,妈妈出来了,她一眼便看见离我眼睛不到一厘米的地方似乎想与瀑布赛跑般地速度流淌着我的血液,一切似乎都静得出奇,只有“啪嗒、啪嗒...”滴血的声音。妈妈发疯般地抱起我飞快的跑到了医院。眼睛似乎在那一刻就差一点变的失去功能了吧!听到医生那句“幸好没有伤及到眼睛”的话语。妈妈的心终于放了下来。但我的脸上却残留下了那一块心目的疤痕。小小的我心里一阵波涛汹涌似的起伏。那时的我也似乎有了些许爱美的心理。每看见脸上那块醒目的疤痕,心里就无比的悔恨。这件事过后,邻里的小孩子们似乎也对我收敛了很多,我慢慢学会如何勇敢,不做软弱的人。也在心里暗暗发誓“我要为自己负责”。因此,我便不再受欺负。
现在的我,已十四岁。脸上的伤疤已经淡去,似乎可以用我大大的眼镜遮盖住,但不管怎样将它掩盖,都不可能掩盖住留在我心底的那一块伤疤。
这,就是我人生的第一本书。让我永生难忘的第一本书。
手中捧的那本书总会每次午后,手中都会捧上一本书,坐在沙发上,让阳光洒在身上,暖意传遍全身,特别舒服。是《青铜葵花》,窗台上,绿萝的影子总会随着阳光一起来到书上,绿茶上热气腾腾,茶叶总会在水中起起落落。
第一次见到它是在书店,封面的背景是呈淡淡的青色,是一条河,河岸边停着两艘渔船,一只长一点,窄一点,另一只则短一点,宽一点。离河岸不远处还有一小块陆地,有几只说不上名字的水鸟。封面的左下角,有一个长相清秀的女孩,她扎着一条麻花辫,辫子一直长到胸边,辫子的末尾被人细心地系上了一根红头绳。她的手上拿着一朵开得正灿烂的葵花。我被这本书的封面所吸引住了,便取出书,翻开了第一页。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葵花跟着她的爸爸来到了大麦地对面的干校。在意外中,她的爸爸被水淹死了。葵花幼年丧母,现在爸爸死了,她成了孤儿,而且她并没有任何亲戚。后来,青铜一家收养了她,她成为了他们家的一员。可收养了葵花,也就意味着青铜一家以后要付出更多的心血和汗水。
青铜和葵花以兄妹相称,青铜很爱护葵花。从决定谁上学的抓阄中就能很明显的看出。青铜在五岁时,一场大火后,他因发高烧,成为了大麦地人们口中的“哑巴青铜”。他很羡慕那些能去上学的孩子,他渴望能学到知识。但是葵花也要去上学,她到了该上学的年龄了,家里只能供一个孩子去上学,青铜把机会让给葵花,让她去上学,学到知识。
奶奶很爱葵花,也很爱青铜。她是大麦地最受尊敬的老人,她很爱干净,身上没有一丝老年人的气味。她为这个家终生操劳,力竭而逝,留下了亲手摘的棉花,留下了生命的温暖;带了一辈子的耳环,在家里盖房子需钱时当了;临死前,将最后剩下的手镯给了葵花,留下了未来的希望。同样,葵花很爱奶奶。她为了给奶奶治病,去江南拾银杏卖钱,只得到了一些面值很小的票子,却以为自己“挣了很多钱”!葵花还小,她并不知道这是一笔很小的钱,并不够奶奶治病,她只知道这是爱的分量和责任。
回想我们的生活,我们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不用为饿肚子所发愁,也不用像青铜一样,下了大雪还要去买鞋,也不用担心住的问题。我们夏有空调,冬有暖气,我们想要什么父母都会满足我们,我们还因为一点小事而大发脾气,青铜和葵花不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连吃住都成了问题,但他们很孝顺,还想尽一切办法去挣钱,帮助父母,我们比不上他们。
《青铜葵花》就是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第一次读的时候眼泪就一只往外流,好久都没有停止。最后的结局葵花回到了她的城市,青铜从此便常常遥望芦苇荡的尽头,望着葵花所在的地方。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水问》为简媜的第一本书,以清纯的少女心怀叙说大学校园里外的人生幻化,笔触自然且富创造意蕴。是她学生时代文字的集结。她说:“是我个人的‘断代史’……每一段故事、每一折心情、每个句读……我是再也写不出的。”
简媜是水一般的女子,清风微拂,岁月静好,把蓝天这本无字天书映入自己的怀抱,她有着水一样纯洁、空灵、寂静的心。
本书共分六卷,始于《花诰》,终于《化音》。其中每卷以卷首语拈出主调,使整本书卷卷相续而合成总体,每一篇既是它自己的意义,也是全书的谜底。
在书中,“水”代表了很多东西,是磅礴的生命之源,是纯净的自我,是柔和的女性之美。
全书有独特的女性视角,如水合水的`心境,温柔绵长的笔触,还有佛教信徒对人生的思考,是一本值得咀嚼品味的散文集。
文字很美,行云流水。像一个情窦初开的姑娘,观察着周围的新鲜事物,时不时流露出内心的情感。
看人间山水,风雨月色,各色的美,都令人沉醉。字里行间充斥着鲜明的青春意味。然时光如水,已向着望不见的终点流淌而去。
一个爱观察也总能发现美丽的心灵是难能可贵的,也是作家最宝贵的品质。风云雨物,蝉虫树木、水月星辰都是简媜文字中的点滴,一颗爱自然并且有所思的灵魂是丰富的。
如果说《水问》是简嫃再也回不去的十七岁,那么重读《水问》就是回顾我自己再也回不去的十七岁。
在简嫃的情感里,世上没有永恒的春天,亦没有亘常的严冬,春天就如同一篇巨制的骈俪文,而夏天更为奇妙,它是一首绝句。
“是了,那段年岁里最大的主题是爱。渴求美善的爱,却不懂得去彼此守护;总在拥抱同时互使出个性的剑芒、在赞美时责备、倾诉时要求、携手时任性分道,分道之后又企盼回盟,却苦苦忍住不回眸,忍着,二年,忍着,三年,忍到傅钟敲响骊音,浪淘尽路断梦断,各自成为对方生命史册里的风流人物,便罢。”
在简嫃的世界里,自然是最好的天然归宿,每一个窗外的风景都是一幅幅绝妙逼真的壁画,她就是这些壁画主人。花木本无语,然于蓓蕾之时,必有皇天后土于此对问,她悄悄窃得天机,告诉蓓蕾,没想到蓓蕾得到天机,忍耐不住,终于开成一句清楚的话。
但愿我能在自己也为止的时间地点里曾留下一点点的痕迹可供回忆。这一生白驹过隙,怕来这九丈红尘走一遭却连尘土都未曾沾染。水,流出卷终之页,还给大海。
文字有灵性,把目光所及的一切景色,季节,草木都赋予了丰富的感情,让我读懂她们背后的情绪,原来文字可以这么美。
简媜的文字有滴水成冰一样的晶莹感、透着灵气,字字芬芳,是无以复制的美。
简嫃的第一本书,相比后来的书,文字青涩,有很多让人惊喜的一拍即合的点,还在台大读书,写了校园,恋爱,朋友,师长,她对自然万物都很有兴趣,思维驰骋,挖掘很多,文字运用总是给人惊喜。
简媜细密的心思、敏锐的感受,使她写草木,比别人有情;写朋友,比别人知心;写爱情,比别人刻骨铭心;写知识的追求,比别人多一份舍我其谁的抱负,写心情的转折,更让人不由自主地进入文中情境。
读简媜的文字让我看到了少女笔下美丽的浪漫世界。见字如面,清新怡人,宛如看到一个灵动少女在提笔写字,笔下都是美好,是一朵朵兀自开放的花朵,是一颗颗遗世独立的树,是碧空如洗的天,是落日余晖,是一切一切的美好。
简媜的文字行云流水,唯美曼妙,犹如清水上的荷花,这样美丽的文字,后面该是一颗美丽的丰盈的心灵……
简媜的文字真诚地表达着自己的少女心事,但又像是一位朋友在与你轻声诉说。有力,但却是温柔又使人安心的。那种亲近感,也许就是来自于此。也是如此难得。
本书柔软细腻,感受生活中的静美,沉淀内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非洲草原历险记》。它是我的第一本科学漫画书,它的作者是韩国人洪在彻和吴炫。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多利和蒙志在非洲草原上探险的事,既非常好玩又可以给我们带来许多知识。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在草原上如何制造兵器、胳膊和腿骨折了怎么办、在草原上如何取水。我建议多读这种能学到科学知识的书。
从小爱读书的我家里有许多书,幼儿园时就养成了读书的习惯,上小学以后老师更是鼓励我们要多读书。所以我每天都会翻看它们,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阅读》这本书了。它里面的知识是那么的丰富多彩,无所不有。从这本书里,我不仅学到了多种知识,还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
有一篇叫做《礼貌的力量》给了我很大的感触,原来说话也是一种学问。“君子不失色于人,不失口于人。”这是孔子教育世人要讲文明,懂礼貌。同样一句话用不同的方式来说会得到不同的结果,就像故事里的主人公灵茜一样,她是在一次打电话中才真正懂得了礼貌的重要。她在第一次拨打电话时,也不问对方是谁,也没有称呼对方的姓名,却喊着同学的外号,太没有礼貌了,结果对方没有理睬就挂掉了电话。在好朋友的指导下,灵茜第二次拨打电话,并有并礼貌的称呼对方并询问,得到的是礼貌的答复。
文明礼貌就像照镜子,你对镜子微笑得到的一定是一张可爱的笑脸。文明礼貌不只限于形式,而应体现在说每一句话,做每一件事情上。这是我在《阅读》里读到的,领悟的。我爱《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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