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奇怪,我经常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虚假的还是真实的。也时常突发奇想—我和身边的一切都是巨人做的一个漫长且真实的梦,亦或是我生活在一个既真实,又不可谓真实的世界。而这些都只不过是我对现实生活中虚假与真实的解释和无知幻想。
那些真真假假,那种若有若无的状态,正如张若虚所描绘的“空里流霜不觉飞,汀上白沙看不见”。空气中的.霜渐渐消失了,就连那分明存在的白沙液成了看不见的。存在与不存在没有了界线,犹如真假般难以分辨。
很多人,往往都只看事物的表面:他在笑,就认为他很开心没错,实际上他心里早已乌云密布﹔他对自己很好,就认为他是个好人没错,实际上他是个口蜜腹剑的小人﹔他乐于助人,就认为他傻没错,实际上他比谁都聪明…
那些无知的人都觉得看到的才是最真实的,却不知道所谓真假虚实的白沙,仅用双眼,是看不到的。看清世界,辨清真假,不是用眼,而是用那颗充满智慧的心。
XXXXX公司:
本公司(单位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的所有条款,如有违反本承诺书任何条款的行为,由本公司(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一、本公司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1.本公司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其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
2.本公司已知悉并承诺遵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等国家相关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
3.本公司保证不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本公司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本公司网站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
5、本公司承诺健全各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二、本公司承诺不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存储、提供连接下列信息
1.不传播违反国家法律的政治性信息、新闻(包括从Internet上下载的信息内容;
2.不传播涉及国家机密和危害国家安全等信息内容;
3.不传播保存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的信息内容,特别是(涉黄、涉赌、涉毒、淫秽、反动、非法贩卖、虚假广告等信息;
4.在Internet播放的信息内容须经当地宣传管理部门批准,不擅自下载境外Internet的信息在国内站址上发布;
5.不从事侵犯版权的行为,包括提供下载、传播等行为;
6.不对国家禁止的信息、虚假信息进行播放、讨论、传播、存储、广告、提供连接、提供空间、域名解析;
7.建立和完善域名持有者黑名单机制,将被关闭网站域名持有者纳入黑名单进行管理,防止违规网站重新申请域名继续从事违规经营活动;
8.严格落实域名申请者提交真实、准确、完整域名注册信息的规定,对进行域名转让并提供他人使用的必须重新注册,违反上述要求的依法予以注销;
9.所有服务器开放WEB服务的域名均要备案,对网站未备案的域名不予解析(含跳转,所有WEB服务必须先备案后连网。
10.在相关部门依法认定网站涉黄和违规时,配合停止域名解析,同时将域名持有者的全部其他域名暂停解析,对主机进行封存备查,及时上报认定部门处理,将域名持有者纳入黑名单予以监管。
三、本公司承诺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1.网站开通按照XXX市公安局、通信管理局的要求到指定网站备案,交实行先备案后上机的要求。
2.按指定的备案信息详细真实填写(如客户名称、联络方式及IP地址、域名等,填写公安部门要求登记的资料,接受公安部门检查。
4.遵守落实有经营许可才经营的原则,不从事经营许可范围之外的业务。
5.不使用任何手段从事危害网络运行和侵犯其他客户利益的黑客行为。
四、违法处理
若本公司存在违反上述规定,请电信直接屏蔽IP处理或将主机停机,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本公司责任
本公司(单位作为XXXXXXXX公司的客户,将严格遵守上述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要求,若违反本承诺书条款的行为,由本公司(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客户单位: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
日期:
(一建立个人信息权
为了使我国公民网络个人信息得到保障,可以建立个人信息的保护机构,这种保护机构应当存在于学校、医院、单位以及一些商业领域和商业场所中,设置个人信息保护机构的单位。可以由单位领导对此机构进行直接管理,并且在部门设置专门监督检查此机构工作负责人,这些负责人根据规定检查机构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情况。并且对学生、病人、员工以及客户等的个人信息资料进行专门分管,设置相关的管理措施。并且依照措施对机构内的人员进行分工,建立一个健全的个人信息管理保护系统,确保公民的个人信息得到保障。
(二通过《侵权责任法》补救
从责任划分的角度来看,在国家机关单位中也会出现损害他人个人信息的情况,比如一些国家的工作人员并没有根据法律的规定,就对公民的.个人信息进行使用和收集。
亦或者在部门之间互相提取他人的个人信息,而且使用时并没有经过公民的允许。这些情况都属于是违法侵犯了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对于我国各个领域出现侵犯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应当通过法律对其进行补救。
在我国《侵权责任法》中应当加入“个人信息权”的保护,并且在法律中明确规定每个人都具有独立的个人信息权。这是因为只有个人信息权,个人人格权受到法律保护后,个人信息才能有所保障。并且网络个人信息才能有一个具体的规范可循,当信息被泄露或者信息被获取时,我国法律能够提供出一个相关的法律依据,使个人信息收到法律权限的保护。
除次以外,还应当在我国建立一个网络个人信息保护的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应当明确侵权责任法,并且以这项法律作为网络个人信息责任体系的依据。可以将这个体系管理的板块划分成多个方面。例如网络服务商、个人信息获取者等,然后将不同的板块具体由不同的人员负责,这样在公民网络个人资料被窃取时,就可以找到管理其网络个人信息的负责人,然后按照规定对责任进行追究,这样不仅能够减少网络个人信息侵害,而且能够制约那些不法分子,使其在法律和政府部门的管理下不敢肆意妄为,同时还能消除公民财产、名誉损失所造成的危害。
(一网络个人信息泄露的途径
现阶段网络个人信息的泄露途径非常多。首先,一些商家为了谋取更多的利益,将身边的社会关系充分利用起来。往往会通过社会关系网获取身边同事、朋友或者家人的个人信息。
在日常生活中,身边的人知道自己的个人信息是一种不可避免的情况,例如在日常工作学习中参加一些活动或者会议时,经常要求要填写个人资料表格,在表格中有大量的个人信息资料,通信地址、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等重要的信息。而许多信息是在会议或者活动中根本用不到的信息,当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这些个人信息就在无意中已经被泄露了。
其次,在日常生活中每个人也会经常会遇到需要填写一些调查问卷的情况,这些调查问卷看似是自愿填写的,但实际上就是商家套取个人信息的一种手段。
某些不良商家以产品推销或者会员登记的方式,对用户的电话号码、姓名、住址等信息进行收集。目前,在我国范围内,出现了许多商业公司就是通过收集个人信息然后对他人个人信息进行买卖来获取利益。
最后,在日常生活中求职、看病、买房等商业活动中同样需要填写个人信息表格。而且这些个人信息表格是非常详细的,一些商家或者单位并没有注重保护这些个人信息,将他人填写的个人信息表格随意丢弃,最终因为保管的疏忽造成个人信息泄露情况发生。
(二网络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现状
近些年,我国范围内通过网络盗取他人个人信息的情况越来越严重,造成他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泄露出去,这不仅侵犯到了他人的隐私权,而且还给泄露个人信息的用户造成了安全隐患。为了缓解这一情况,在我国许多大型网站中都颁布了保障网络用户个人信息的相关条例,这大大的缓解了个人信息泄露的问题。由于网络时代发展速度飞快,这给我国现有法律也造成了冲击。
而且由于我国法律中并没有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条文,虽然部分法律中涉及到了个人信息问题,但是这些条款并不完善,经常不能充分的保护到他人的网络个人信息。这种情况极易造成了当公民网络信息被泄露后会由于网络信息泄露造成公民安全隐患时。
故而,网络个人信息出现没有法律可依,更谈不上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所以就我国现行法律情况看,法律条文具有一定的滞后性,随着个人信息侵害问题日益严重,我国法律不完善造成了个人信息安全不被保护的情况,在未来必须得到改善和解决。
(一网络环境中个人信息
网络环境背景下的个人信息主要可以分成两个方面。首先,现实个人信息的电子化,这个分类主要指的是将现实生活中的个人信息输入电子化的设备中,从而将其转化成网络环境中的个人信息。第二,网络中特有的个人信息,一般QQ、电子邮箱、博客等都属于这个类别,这个类别的网络信息保护必须要在网络环境中进行,将网络环境的易传播性和复杂性相结合,最终实现在网络环境中对个人信息进行保护。
(二网络个人信息的权利
在网络环境中个人信息的权利包括对个人信息进行控制和支配,并且拥有拒绝他人对自己个人信息进行侵害的权利,在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还具有财产权和人格权。在新型民事权的保障下,可以对网络环境下的个人信息进行保护和确认。除此以外,还包括对信息的删除权、信息的维护权、信息的报酬权、信息的锁定权等等。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