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我承认,在攘攘的红尘,我也会小心翼翼或匆匆忙忙。在伧俗的生活激流,也会避重就轻或玲珑圆滑。在尔诈我虞的生意场,也会迂回曲折或单刀直入。但。请原谅,私底下我依然喜欢童话,相信童话。
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喜欢童话呢?我们不也曾像豌豆公主一样晶莹剔透吗?我们不也曾向魔镜叩问那烟花一瞬的华年吗?我们不也曾在小王子的温情的眼神下变成一朵低首的玫瑰吗?我们不也曾像美人鱼那样,为了爱,百般折磨我们的脚尖或灵魂吗?我们不也曾无数次目不斜视地走过卖火柴的小女孩身边吗?
是的,我们曾经都是童话的主人。所以,我们不应该看不出一只流浪猫眼神里的戒备和忧伤。不应该不到被绳索控制的小狗,它的委屈和无奈。不应该不知道那被枝剪被异化的花草,是多么向往“山中发红萼,纷纷开且落”的自由。不应该听不到山的低叹,水的轻唱。不应该感觉不到风的抚弄,雨的亲吻。
现在呢?现在我们不也是童话的主人吗?
我们不也是寂寞的行星吗?在既定的轨迹里行走,却奢求达到轨迹之外的目标。我们以为存在就是活着的.证据,冷漠得坦然。
我们不也是那被囚禁的小鸟吗?不过,小鸟被囚禁的是身体,它的灵魂永远在悠悠长空,而我们恰恰相反,我们心甘情愿囚禁的是真实的自己,还妄想在自制的笼子里高瞻远瞩。
还好,还有童话。幸而,我还相信童话。所以,在见识了贪婪,冷酷,欺诈后,还能目光柔软,笑靥如花。所以,还会为无关的人无端的事莫名泪下。所以,还怀念前生的际遇,向往来生的重逢。
是的,有了童话,我才站在自己的三生石上,眺望得到无数次的前生,才会有那许多故人涉水而来,把隔世的相思写在朝云上装点我的玻璃窗。我的旧精魂,于魏晋之时,也曾一识渊明吧?(或抑我就是陶居前的一株柳?处盛唐之际,也曾一醉太白吧?当北宋之朝,在岭南的五月荔枝天,可曾一晤东坡否?或曾卷帘伴易安?或也奏乐倾柳永?不然,不然那些旧句在我心中幻作花开的声音,是何道理?我爱,所以我信。
来生呢?来生我愿是一株柳,拖着我长长的秀发,临水而居。不用被枝剪被规范也不会看作异类。我愿是一颗流星,义无返顾地划向黑暗,用一生的光辉去赴永恒的约会。如果,如果我有幸来生还能是一个女子,我要嫁那幽默而富想象的郑渊洁,嗳,好象来生我要嫁的人还有儒雅的余光中先生,孩子气的罗纳尔多,忧郁的童安格,似乎还有家乡那株看我长大的桂树……嗨,反正还有无数精彩的来生,让他们排队好了!
嘻嘻,不觉从我的童话梦中笑醒。
文/张瑞萱
第二次了,这次是现场听邹越这位才华横溢的演说家的演讲,的确是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以前是在视频上看邹越在别的地方演讲,还是学校专门要看的《让生命充满爱》。当时没有多媒体的其他一些班级的同学也挤过来看,结果哭得一塌糊涂。的确是很感人啊!
主要讲爱国、爱人、爱家人、爱老师、爱同学、爱周围的人,还要抵制不良习惯。如贪婪。最感人的就是爱家人这一段。这其间的确有太多太多感人的事迹,多是父母对我们的爱,的确,他们给了我们太多太多的恩惠,以至于我们的“得意忘形”。当然,我们要杜绝这种现象。听了邹越演讲,也流下了对父母的眼泪。是感激,是感动,更是一种温暖。我也发现了其中的一些道理:人总是在当时做事时没想到以后会后悔一辈子。
教育,当然要有老师来培养。等到现在,我真是悔恨不及啊,我一直以为老师不过是一个引导我们学习的指向标。其实小学老师也跟我们讲过,说老师不过是给你在黑板上写上目标,以后可都是要自己自主学习。我也看过《窗边的小豆豆》,里面不也是老师在黑板上写上目标,然后剩下的人自主学习,不会的请教吗?错了,老师不仅仅是在帮我们自主,他/她也寄托给我们情感。许多老师家的孩子都是表面上受不到老师本人的爱的,因为他/她的爱都给了他们的学生。而老师真正心里仍然惦记着啊!着实让我感动。
不良习惯?贪婪!很贪婪啊!现在的人很多都贪婪,别说你认为这个世界很纯洁,像以往有着“文明之邦”的古中国一样。我听了他的演讲,我已经不是看到这个社会的黑暗了。就比如现在网上热传的360和腾讯互相斗气的事。其实360是对的,它不过就是把那些贪婪的人把贪婪的事公开来了。但是,那些气急败坏的黑心人们,居然实施打击报复。真是没良心的人!就比如那个寓言一样:一个人走在山谷中,天已经慢慢黑了,那个人迷路了。这时有个声音传来:孩子,快捡起地上的石头吧,会有用的。那个人害怕的疯跑起来。可那个声音穷追不舍,到了后来,他害怕了,终究随便抓了几颗石子。没想到,这几颗石子竟帮他找到了出去的路。他忽然发现,手中的石子居然变成了金子!他后悔莫及,想:当时要是多捡几块多好!可这时,后面的黑暗居然追了上来!当他回过神来时,已经找不到出去的路了。
总之,这次演讲让我受益匪浅。
安全法制教育讲座听后感
七、二 叶金杨
今天,我们学校请来了李所长给我们讲述未成年人犯罪案例以及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特点,我们应该怎样防范等。
第一个案例是一个13人组合的犯罪团伙。作案已有两百多例,都是以抢劫,偷盗为主。有一次,他们准备抢劫,不听受害者劝告,反而恼羞成怒地将其推下南明河,幸好受害者会游泳,自己游上了岸。更有些受害者不敢报案,所以他们作案的实际数字还没有统计上来。据了解,这13人中有11人都生活在单亲家庭,父母离婚。更有个家庭,他的爸爸死了,妈妈出走,只剩他和他爷爷,爷爷身体不好,没有经济来源,属于低保家庭。他养成了懒懒散散的习惯,想上学就上,慢慢地就和不良少年混在一起。
第二个案例是团伙***人案。2001年,某区的保安拨打了110,警察接到了电话,得知有人被刺伤。110马上赶到现场,把受害人立即送往医院。经调查,是不良少年帮害,错伤他人。有一个叫王**帮在网上发布消息,要报复**。带了十多个人,乘上了中巴车,到了凶案地,当场***伤三名中学生,一人重伤,两人轻伤。案发后罪犯坐火车逃到重庆。过了一段时间,他们认为没事了,就陆陆续续地回到贵阳,结果全被公安机关抓获。经调查,他们的家庭也都是单亲家庭。 第三个案例是抢劫案。2001年2月5号,有一个九中的女学生被抢。她用手机打电话,罪犯想据为己有,结果被警察抓获。经过调查,他也是很早就辍学。没有人管,就逃学。和社会上的不良少年接触,结果走上犯罪道路,被判刑三年。 第四个案例是1993年发生在军体校。凶手的爸爸是离异再婚,他和后妈的关系处地得很紧张,所以产生了***人的念头,便悄悄地把手枪偷回家中,把自己的后妈打死了,还把后妈刚刚生了才六个月的妹妹勒死了。
从这四个案件来看,都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家庭破灭,受到社会上的不良接触,逐步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看黄色书刊,电影,上网。也有自身原因,不良习惯,小时候,经常偷偷摸摸地偷同学的东西,同学不向老师反映。所以就给他了机会,产生了侥幸心理。
家庭,父母教育都很重要,如果教育不好,危害很大,离婚使孩子过早地尝到苦涩,或把孩子当成包袱。家长把昔日的怜爱变成厌恶,把细心呵护变成不闻不问。这样一来对于未成年孩子来说是无法承受的,所以他们就走向犯罪。人生出来,本来就是友善的,最重要的就是父母亲的教育。他们的犯罪特点是低龄化,团伙化,手段恶劣,情节严重,有时会产生报复心理,不考虑后果。有时喊起一大群人,一起坐车从城南到城北拿刀***人。
为了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我们应遵守以下几点:
1、自我安全防范,不要与不良青少年交往。
2、不要登陆不良网址。
3、不观看,不下载黄色资料。
4、远离毒品,拒绝吸毒。
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犯罪的时候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要躲避犯罪,树立自我保护意识,不提倡斗争。
2、如果受害,应告知学校,教师及家长,或向有关部门报告。
3、加强法制观念学习。法制教育已纳入学习规划。
听了讲座后,我认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是家庭,父母带来的。也有自身的.心理问题。但最重要的是要有一个良好的心态,良好的心理素质,去面对,去承受外界所带来的压力。我也学会了许多遇到犯罪事件发生在自己的身边时,我们应该怎样防范,杜绝这类事件的发生。
法制安全演讲稿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安全这个永恒的主题,今天我们再一次提起它,心里总是沉甸甸的。安全究竟是什么?安全就是爱护和保护人的生命不受损害。安全就是一种尊严,它既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有了安全,家庭才会有欢乐和温暖;生活中,拥有了安全,就有欢声笑语。但是据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生因溺水、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建筑物倒塌等意外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
童年,不应该被这些血淋淋的数字所充斥!因此,1996年,国家教委等单位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并将每年3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作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今年是第14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让我们将更多的目光聚焦在我们自己的安全上吧。为此,要求每位同学时刻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同学们,在上学、回家路上,你是否遵守了交通规则。违反了交通规则,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你想过没有?可千万别存侥幸心理。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在新的学期里,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
生命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彩的,要享受这一切必须以人身安全为前提。我们的安全不仅关乎我们自己,更关乎着我们的家人、朋友,甚至社会各界关注我们成长的人。
让这些无谓的“离去”少些再少些吧,让“安全的承诺”多些再多些吧!
谢谢大家!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法制伴我们健康成长》。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都要知法、懂法、守法。也许个别同学会讲:我还小呢,法律是为了保护我们而存在的,我们什么也不用做?是的,法律是保护我们健康成长的,却不是保护我们违法犯罪的!法律为我们创建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给予了我们一个安定的生活环境,但法律同时也赋予了每个人的义务,也要求每个人知法、懂法、守法。也许有些同学会讲:我还小呢,讲-法律还远着呢?那就错了,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我们先来看这样一组数据,全国每年有近1.6万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等原因非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的中小学生平均每天达40多人,而其中位
居首位的,就是交通死亡人数。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走在马路上,会时不时地发现有人闯红灯,有人逆行车,有人边骑车边听音乐,有人骑车带人等违反交通规则。可见,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
目前,社会上还存在很多着违法犯罪现象,我们青少年因安全防范意识和社会实践的缺乏,在应付各种异常情况方面能力还有所欠缺。但仅仅依靠社会、学校、家长的保护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我们要增强法制意识,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小学生。那如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呢?我认为,作为一名小学生,应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努力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努力学习我国《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杂烩网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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