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我心中的好书是什么吗?那当然是《骑鹅旅行记》了。就是这个书名打动了我的好奇心。我想:骑着鹅旅行,我还是第一次听见,再说了,鹅又不会飞?在我心里还有许多问题呢,就在暑假的一天,我看了这本书,我心里的问题都找到了答案。
在瑞典,有个小男孩叫尼尔斯·豪格尔森,他很调皮,还经常欺负小动物们。有一天早上,尼尔斯·豪格尔森的父母要去教堂了,走之前还不停地嘱咐让尼尔斯·豪格尔森认真地看书,他们回来要考他。他们走后,尼尔斯·豪格尔森高兴得不得了,他一会儿看爸爸的,一会儿抚摸着妈妈的首饰盒。突然,尼尔斯·豪格尔森发现了一个小精灵,因为捉弄他,被小精灵施了魔法,变成了一个跟大拇指大小的小人。尼尔斯·豪格尔森不仅能听懂动物们在说什么,还能在漆黑的夜里看清楚所有的东西太神奇了。尼尔斯·豪格尔森家的雄鹅想和大雁们他起飞翔,他为了不让雄鹅飞走,便抓住了雄鹅的脖子,结果被雄鹅一起带上了天空,周游了整个瑞典,还经历了不少的困难。
最终,尼尔斯·豪格尔森救了雄鹅,还给了他们一个温暖的家,就在那一瞬间,尼尔斯·豪格尔森变回了原样,和家人团聚了,我应该向尼尔斯·豪格尔森学习知错就改的精神,更应该去保护动物,并给它们一个温暖的家。
今天,我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回家》的故事。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为一次捉弄小妖精,而被小妖精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他为了阻挡自家的大白鹅飞走,骑在他家的大白鹅背上,但自己因为变成了小人物,并没有阻挡住鹅反而被鹅一起带着飞了起来。就这样尼尔斯骑在鹅的背上,跟着一群大雁出发作长途旅行。通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看到了自己祖国的秀丽风光,学到了许多地理历史知识,结识了许多朋友,也碰到过好几个凶恶阴险的敌人。他在种种困难和危险中受到了锻炼,最后尼尔斯回到了家中,恢复原形,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要是让我变成尼尔斯,我也十分愿意,我要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让我们的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秋风飘向了果园。它悄悄降落在苹果树的枝梢上,只一挥手,一个个硕大的苹果就成了高雅古典的红宝石,沉甸甸地垂在树上,摇摇欲坠。它又忽忽赶去,将橘树上晶莹剔透的露珠拂去,一个个艳艳的小灯笼挂在树上,可喜庆了。突然它又猛地扑向银梨树,顿时,茵茵绿丛中洒满了金色的喜悦。调皮的它好像想到了什么,快速窜动着,“唰”,一片嫩嫩的桃树叶被它夺走啦!小桃子可不开心了,使劲涨红了小脸,嘟起了鲜红的嘴巴,秋风只得慢慢抚摸桃子的小脸蛋,也把那一片秋的叶子放在桃树脚下。红枣结出了丰硕的果实,桂圆也相继成熟了,火红的杮子争先恐后地落地,板栗被扔进了一只只箩筐。人们望着这一张张美丽的笑脸,秋风的足迹就按在了果园里。
秋风跳入了田野。它小心地爬上了高粱,用力挥舞着高粱头顶的红缨,高粱这个红脸酒鬼,被秋风摇得更晕了,开始东倒西歪。它又一跃而起,在空中翻了个跟头,将头儿一低,身儿一摇,再猛地抬起,溅了秋风一身水,它只好赶紧逃,免得再被甩一身。它突然冲进麦田,与金麦一起沸腾、欢呼,麦子被秋风的热情感染,掀起了滔天麦浪,可谓是“一浪更比一浪高”啊。玉米秸的杆子十分结实,白菜的.叶子绿的发亮,萝卜变的雪白雪白,茶树也开始散发清香。人们望着这一张张美丽的笑脸,秋风的脚印就留在了田野上。
秋风溜进了森林。它伸出手,小心地点了一下松树,“啊!”风儿的手被尖利的松针扎破了,流出绿色的雪,松树就被染成绿色了,一直没有褪色。它又飞到枫树旁边,枫树为了迎接秋风,把自己的手拍得“啪、啪”响,巴掌都拍红了。它快速飞行着,忽然听见森林中“沙沙、沙沙”的美妙歌声,便放慢脚步,彬彬有礼地走到银杏旁边,它喜欢这位大自然歌唱家,便送她好多金色的小扇儿,银杏可开心了,优雅地扇了起来,可美了。秋风又变成鹿的知心好友,陪它一起散步,一起奔跑。秋风见松鼠从树上跌落,连忙托起了松鼠,将它安全放回地面。它和小熊撒娇,和小鸟歌唱。人们望着这一张张美丽的笑脸,秋风的身影就刻在了森林中。
秋风像一丝彩色的绸缎飘向了果园,像一位可爱的精灵跳入了田野,像一个调皮的孩子溜进了森林,当然,它还去了许多地方-……让我们祝福它,神奇的风儿哪!
“他走上堤岸以后,又回过头望着许多飞越大海的鸟群。所有的鸟都发出引诱的叫声,只有一群大雁在他还能看见的时候一直默不做声地向前非着,直到消失在远方。它们排列均匀,队形整齐,速度轻快,振翅强劲有力。男孩对飞走的鸟无比留恋,他似乎盼望再次变成能够跟随一群大雁飞越陆地和海洋的大拇指。”这就是《骑鹅旅行记》的结尾。
尼尔斯与大雁告别了,我也应该和尼尔斯、大雁以及书中的所有动物“告别”了。但是,乐意帮助他人的尼尔斯,善良、坚强的大雁,热爱自由的金雕高尔果和热心肠的渡鸟巴塔基的形象,我是永远不会忘记的。这本书是瑞典著名女作家赛尔玛·拉格洛芙写的。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个经常欺负动物的男孩尼尔斯被狐仙变得只有拇指那么大,他骑在雄鹅茅帧背上,跟随大雁旅行,到了许多地方,经理了许多危险,他渐渐养成了主动帮助动物的习惯。后来,他终于变成一个热爱动物、关心动物、乐意帮助他人的好孩子。跟以前的尼尔斯一样,我也曾常欺负动物。我经常去吓唬猫,害得猫老是一见我就躲在屋里不敢出来;我捉了许多蜻蜓,把它们折腾得精疲力尽,半死不活,然后毫不在乎地把它们一脚踩死;还有依次,我把一只小鸟的腿放在蚊香上烧。哎,我太不应该那样做了。因为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是大自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比如:猫头鹰、蛇、狐狸能帮助人们捉田鼠;蜻蜓、青蛙、燕子等能帮助人们捉害虫;牛、马、驴等为人们劳动;警犬是公安战士侦破疑案、追捕坏人的好帮手。动物的好处真是说也说不完!假如我们这个世界上没有了动物,那将会是怎么样啊!春天,鲜花怒放,却没有蝴蝶、蜜蜂帮它们传授花粉。夏天,我们再也看不见蝴蝶那优美的舞姿和萤火虫的小灯笼,再也听不见青蛙、知了、蟋蟀、蝈蝈的歌声了。我们也吃不到牛奶、蜂蜜了。小溪里再也看不见小鱼、小虾那美丽的身影了。啊,那将是个可怕、冷清、凄寂、毫无生机的世界!人类应该保护好环境,给动物们一个安身之地,而不该驱赶、残***它们。
人对动物是这样,人与人之间也应该这样。欺侮弱小、互相残***是野蛮的行为,战争带来的是破坏、灾难和毁灭。只有和睦相处,互相帮助,让世界充满爱,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幸福、快乐!
《骑鹅旅行记》是瑞典的著名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写的一部长篇小说,是世界上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
这本书的主人公尼尔斯出生于瑞典南部的一个小农庄,他生性顽皮,不爱读书,喜欢各种恶作剧。有一天,他无意间冒犯了一个小精灵,小精灵一气之下把他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正当他惊异于自身变化的时候,家里的雄鹅莫顿感受到大雁的呼唤,想与大雁一齐飞行。为了挽留莫顿,尼尔斯紧紧地搂住了他的脖子。不料,莫顿将他带上了天空。于是,尼尔斯骑在鹅背上,跟随大雁开始了他的旅行。
在旅行中,尼尔斯和雄鹅、大雁阿卡等参加了鹤之舞表演大会,帮忙了放鹅姑娘,从狐狸嘴里救下了大雁……
最终,他们飞往了威曼豪格——尼尔斯的家。在他的爸爸妈妈要***掉雄鹅莫顿和灰雁邓芬的时候,他不顾一切地捶打屋门,最终解救了邓芬和莫顿,所以自我也变回了原样,并且长得更高了。
大家好啊,我是一张假钞!我的面值是五十元。我知道,大家都不喜欢我,因为我害了太多太多的人们。其中,还骗了很多人的血汗钱。我是今天才生产出来的,我可能也要像其他兄弟姐妹们有个漫长的旅行了!
现在是早晨7点钟。我首先在一个菜贩子手里。菜贩子从负责生产我的那个人那里,拿出了我和我的`兄弟姐妹,但是我讨厌这个主人!他对穷人辱骂,对富人却低眉顺眼,还恭维他们。他身上还有一股臭味,也包括良心的臭味!啊,有人来买菜了。买主一身“名牌”,绝对是个有钱人!买主拿起白菜瞧了瞧,摇了摇头,又拿起豆腐瞧了瞧,又摇了摇头。最后,他拿起一个西红柿,像发现一片新大陆一样,大声叫道:“真是好极了!”看这人一惊一诈的,我还真是看不惯呢!买主又说:“哎!菜贩子!西红柿怎么卖!”我的第一任主人说:“西红柿两块一斤。您要多少?”“全要!快装!”买主说。我明白,我的第一任主人心里开心极了,恨不得蹦起来,然后快速把西红柿装起来。“给!不用找了!”买主一脸骄傲,他拿出了一叠一百元钞票。这下,我的第一任主人真的蹦了起来,还忙说:“谢谢您!谢谢您!”我没有被找出去,心里确实还有点失望的感觉。
又过了一会儿,又有一个买主来买菜了。他看起来狡猾极了——不过,人不可貌相嘛,还是看看他的本质吧。“卖菜的,白菜怎么卖?”第二个买主说。“八毛钱一斤。”“好,我要四斤!快点,我还有事情呢!”说完,便掏出了钱,是一张一百元钞票。我的主人接过钞票,在口袋左掏掏,右找找,最终把我拿了出来,随同我出来的,还有很多面值很小的真钱,一同递给了买主,脸上洋溢着得意的笑容,还时不时“呵呵”几声,引得买主很是奇怪。“啊,疼!真疼!”原来是买主把我折成了两折,好疼啊!买主连我瞧都没有瞧,便装进了裤兜里。里面一片漆黑,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不知道,也不知道主人去了哪里。“孩子,我回到家了!”只听我的主人喊道。哦,原来我到了第二任主人家里。他掏出了我,左翻右翻,好像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糟糕,他不会发现我是假钞吧!终于,他站了起来,把我拿到验钞机旁,最终发现我是假钞。我真是害怕极了!可是,我的主人却不慌不忙,又把我放进了裤兜里。大概过了半个小时吧,主人带我一起出去了。
他把我带到了一个小商店里,正站在柜台上的是一个小男孩。小男孩的父母有事出去了,就留小男孩看店。我的第二任主人买了一大堆东西,把我从裤兜里掏了出来,递给小男孩,还说:“孩子,不用找了!”小男孩不懂得要看看钞票的真伪,心里可开心了!可是小男孩的父母回来,会不会把我又花出去呢?
明天我又将去哪里?我的旅行什么什么时候结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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