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一个你喜欢的人作文提纲(写喜欢的人写作提纲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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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笔记更新时间:2024-08-31 10:10:02
写一个你喜欢的人作文提纲(写喜欢的人写作提纲怎么写)

写一个你喜欢的人作文提纲【一】

乍看之下,电影情节好像也很俗套,一个长相平平、邋遢迷糊的厨师和一个英俊逼人冷傲孤峻的总裁的爱情故事。

其实,故事开头,顾胜男被杨佑宁饰演的总经理提出分手而大受刺激之后,还是很有同理心和共鸣的。忘了哪位大作家说过了,“美首先是安静的,静到让人不安”。那么作为一个活泼开朗、爱说爱笑爱热闹的女孩,肯定跟美没有太大关系。虽然,很多时候,坚信自己也有闪光点,是男生“有眼无珠”。可是,更多时候,“顾胜男”们还是会被“路晋”们犀利直白的“丑也丑的普通,毫无个人特色”一语中的地刺激到。

怎样讲呢?金城武饰演的路晋帅是太帅了,但是也太龟毛了,对食物挑剔到无以复加不说,连窗帘遮光度都要精细明确,这样就罢了,煮个泡面还要精确到秒,分毫不差!说得不知耻一点,一个长得帅的男人当然可以让人包容很多缺点,但一个龟毛到繁琐无比的男人,即使潘安再世也令人无法忍受!这样一个男人,一个无论对人对己都挑剔刻薄的人,现实生活中,几乎没有可能爱上一个邋遢迷糊的少女。不过,爱情片,尤其是不矫揉造作的爱情片,好就好在还注重心意相通这回事。而且这心意还是通过食物传达的,真正地体现了中国人自古以来认为的“食色,性也”的朴素思想。吃,乍听之下,不过是日常生活极为普通的一部分,不过是为了生存而必须进行的一件小事。但事实上,吃,尤其是中国菜,凝聚了普通劳动人民的诸多生活智慧和对美好生活的无限向往。

看到影片中间,会明白路晋为什么会喜欢顾胜男。无论男生女生,热爱并且专注于自己的事业总是令人动容。厨师,对于顾胜男不仅仅只是一份职业,还饱含着她的感情、对生活的认知,对食物的热爱,对顾客的尊重。当路晋提出“此时此地此刻”的考题时,她也能用一道道菜交出完美的答卷。因为此时,做饭于她而言,更像是一次棋逢对手的会友。美妙精致的菜也需要懂的人去理解、去感受才能彰显其意义。当然,更进一步地,尤为完美地,不但以吃会友,还会出一个心意相通的男朋友。

前文刚说到看到影片前半部分会很疑惑一个龟毛繁琐帅气逼人的总裁怎么会喜欢一个混不吝的、不太讲究的小厨娘。但是,在故事中间,在顾胜男家里,在一个乱糟糟的,东西随意摆放,看起来略显狭小逼仄、十分零乱的出租屋里,路晋可以安心地吃东西,可以自然地在沙发上入睡,甚至最后一改不与人同桌共食的习惯,开始与顾胜男一块嬉笑打闹,随意自然地吃火锅,我们就明白,吃,最容易让人放松,让人感动,当然也最容易让人感到心安。尤其是,一个孤独地,看起来“高处不胜寒”的成功人士,可能内心的轻松安静是最想达到的理想状态。

就在两人感情看起来渐入佳境的时候,出现了美丽端庄、温柔可人的林志玲饰演的私厨。她给路晋做饭倒有七年了!周冬雨看到林志玲的背影时的不可置信,外加一点点的探究好奇、气急败坏真是—刚刚好!“你只能喜欢吃一个人做的菜,怎么能同时吃两个人做的菜呢?”这句话搁在平常,我们听到,只会觉得神经病吧,不就是吃顿饭嘛。可是,在这个故事里,在这种情形下,尤其是面对路晋的这种性格,一定程度上,食物就代表私密的情意,既然是情意,怎么可以分给两个人呢?所以这句质问和怨尤反倒显得真实可爱。而故事呢,好就好在,林志玲明白路晋已经心有所属(因为甚至改变了一直以来坚持的饮食习惯!之后,没有争吵打闹,没有怨天尤人,离开地恰到好处,无声无息。无论如何,成年人,尤其是历经世事的成年人,总是学会了在生活中把握分寸。

电影结尾,故事停在了两个人坐在椅子上,看漂亮的夕阳的那一刻。前一段时间回中学时代的母校,也顺便再一次逛了古城。古城里有很多大大小小的寺庙,开元寺不是最知名的,但在我看来,是最有韵味的。黄昏时分,夕阳斜斜地照下来,跟高耸的寺庙,低矮的建筑,古色古香的殿宇组合成了一幅美丽的画卷。可惜我自己不会画画,不然,这个时刻值得画下来作为永久的纪念。但是,在回程的路上,一瞥而过的宣扬古城旅游与历史的广告牌上,正是这幅夕阳下寺庙的美丽剪影。那一刻,有一种感觉,不管是城市宣传片,还是爱情故事的日常,可能相携看夕阳都是我们所能想象到的最美丽的事。


写一个你喜欢的人作文提纲【二】

因为吃了河豚,中毒产生幻觉,打着雨伞坐在公交车上,她拿着拽掉的伞柄当吹风机给他温柔吹头发,已然清醒的他没有阻断她而是宠溺喜欢有一丝感动地看着她,近镜头,两人的眼睛都是那么的干净、清透,我的泪点一下子被戳中,眼泪骨碌碌地滑下来。

这是一部好看的爱情喜剧片,金城武与周冬雨这样的大叔与萝莉的组合,含糖量超标。

周冬雨扮演的酒店厨师顾胜男喜欢酒店经理,悄悄私下为他做好吃的,却被他“表白”要明确关系,分手!傻眼的纯纯可爱的胜男被这个貌似耍帅的经理搪搡了一大堆可笑的理由,他喜欢肉肉的丰满的,譬如茄子,南瓜,节瓜等,可她在他眼里就是一根韭菜,还是一根没有上过化肥的韭菜,刻薄尖酸没有涵养的一个渣男,明白真相的胜男痛苦之后却在关键时刻用一道“女巫汤”留住了前来收购酒店的金城武扮演的跨国企业总裁路晋。

路晋是一个对吃很挑剔的吃货。对吃的要求极高,极致到煮一包方便面都要卡时间,刚刚好,前一秒钟与后一秒钟就是截然不同的两碗面。面的劲道弹性要在最准确的那一秒钟塞到嘴里,否则,不吃也罢。人都要有自己的独特的癖好,似乎只有这样,才能更美妙的享受生活。

爱情最美妙的过程大约就是你讨厌一个人讨厌到了极致,但最后却又喜欢的难以自拔。为了给闺蜜报仇,仗义豪爽的胜男用刀子错划了路晋的车,“狗男女”变成了“狗男好”,让人啼笑皆非。紧接着,失恋失眠的她掉到他的阳台上,有洁癖的他把她装到皮箱里被误会,警局前面他又一脚踩到她的狗狗,“老板”拉的粑粑上。上树为小朋友拿伞戳了马蜂窝,他偏又赶上被蛰的成了“独眼龙”,总之,每次碰到她,他都要倒霉的不得了,但就是这个让他讨厌至极的“她”,却是让他深深迷醉的美食的制作者。

在这个世界上,能找到一位懂你欣赏你的人不容易。每个人身上都有一个密码,就看能否找到打开它的那个人。喜好一样,又旗鼓相当,你的每一处好,他都懂,并挑剔地欣赏着,赞美着,享受着。这,很难得。

一位精彩的厨师与一位挑剔的食客,他们在某种意义上是心有灵犀的,惺惺相惜。他懂她做的食物,鸡蛋里面的墨鱼汁代表着“逃跑”,意即结束的意思,今天就到此为止吧,于是,他不再点餐。她会意,笑了。

就像他说的,吃饭是一件很私密的事情,就像洗澡一样。但最后,他却愿意,为她留出一个位置,他要与她一起吃饭。当她再傻傻地追问你喜不喜欢我时,隔着玻璃门,他瞪大眼睛懊恼又无可奈何地大声朝她吼,“我已经没有办法选择我到底喜欢不喜欢你!”傻子都明白了,他喜欢她到了他自己都无法选择不喜欢她的地步。

他,有身份,有地位,有头脑,有money,他说,这个世界上无外乎有三种人,卖猪的,买猪的,猪。他无疑是最聪明的那一个,而她,是猪一样的笨蛋。但,爱情来了,那又有什么办法呢?她对于他来说,就是最特别的那一个,他们身份悬殊巨大,她是最不可能出现在他生命里的那一个,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最后,和父亲的一餐饭,一席话,使他明白不是他不愿意和别人一起吃饭,而是没有一个爱他的人愿意和他这样一个“讨厌”的人一起吃饭。明白了父亲的“可怜”之后,他的眉宇间露出了一丝幸福的欣喜,他已经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

最后的最后,俩人一起坐在阳台上看夕阳的画面又一次戳中了我的泪点。赖上她,在她家吃饭、沙发上睡觉时,他说,“你家的窗帘遮光性可不好。”“是吗,嗨,我喜欢太阳,喜欢每天看着夕阳落下去的'画面,但每天的这个时候我却是最忙的。”她之前无意中说过的一句话,他记得。并找到了这个看夕阳绝佳的位置,愿意不惜一切代价带她来这里看夕阳。

真心爱一个人,就是她(他说的每一句话你都会记得,并在有机会的情况下,努力去实现。

笑了,又哭了,哭了又笑了,一部好看的喜剧爱情片。

从影院出来,时间尚早,月光尚好,眼角的泪痕尚在,甜甜蜜蜜的感觉盈绕指尖,于是,与爱人去街心小花园一坐。树影婆娑的月光下,拾阶而下,我的高跟鞋,细细的小腿,裙裾投射的影子,一晃一晃,如晕开的湖水给人一种温馨美好的感觉,而这影子的旁边始终有另外一个影子的陪伴,生活,就这样平淡从容美好着。

写一个你喜欢的人作文提纲【三】

第二次读某些段落更受触动,很赞成乔一和F君的爱情观,一辈子选了很多个最后找到适合自己的那一个与花很多年跟同一个人磨合的风险是一样的,而且后者更具有成就感。毕竟一个人的精力有限,一个人就够了。同时,在爱情里,双方都是平等的,再强势的人也会有软弱,害怕,不知道如何去爱的时候,而好的感情就是不仅可以共同分享生活中的乐也能一起承担生活的苦,共同成长。

一辈子太长,一定要与心意相通的人在一起细数世间的风景;一辈子又太短,因为有太多的来不及。

不久前有人问我,为什么你要自诩五花肉小姐,其实没有特别的原因,仅仅是因为看了一篇文章,文章这样写道“我理想中美好的爱情大概就是,外面阴雨连绵,我俩一起房间里电影配薯片吧。也不需要高谈阔论,指点江山,就是一起眨眨眼,聊聊荤段子,捏捏肚子。在外面打拼太久,表演的太完美,相爱就简单一点好了,我们就一起瘫成两块,安心的五花肉”。这段话其实很朴实和简单但描述的画面却和我的经历有高度的重合,瞬间戳中泪点,确实如此,就像乔一在书中描述的,爱情最美好的状态就是忙的天昏地暗的时候,只要想到彼此就会安心和幸福,只要站在彼此面前,就可以卸下一切武装,变成一团软软的、温柔的五花肉。

这本书容易引起回忆***,但同时也能教会我们更好地去爱、去包容、去相处、去成长。一个人的时候,那就努力的成为更好的自己去遇见更好的你;两个人的时候,那就更加体贴包容一起走到美满的九十九岁。

我喜欢这世界,因为这世界有你,有我,有回忆。

写一个你喜欢的人作文提纲【四】

在这个世界上,能找到一位懂你欣赏你的人不容易。每个人身上都有一个密码,就看能否找到打开它的那个人。喜好一样,又旗鼓相当,你的每一处好,他都懂,并挑剔地欣赏着,赞美着,享受着。这,很难得。

一位精彩的厨师与一位挑剔的食客,他们在某种意义上是心有灵犀的,惺惺相惜。他懂她做的食物,鸡蛋里面的墨鱼汁代表着“逃跑”,意即结束的意思,今天就到此为止吧,于是,他不再点餐。她会意,笑了。

就像他说的,吃饭是一件很私密的事情,就像洗澡一样。但最后,他却愿意,为她留出一个位置,他要与她一起吃饭。当她再傻傻地追问你喜不喜欢我时,隔着玻璃门,他瞪大眼睛懊恼又无可奈何地大声朝她吼,“我已经没有办法选择我到底喜欢不喜欢你!”傻子都明白了,他喜欢她到了他自己都无法选择不喜欢她的地步。

他,有身份,有地位,有头脑,有money,他说,这个世界上无外乎有三种人,卖猪的,买猪的,猪。他无疑是最聪明的那一个,而她,是猪一样的笨蛋。但,爱情来了,那又有什么办法呢?她对于他来说,就是最特别的那一个,他们身份悬殊巨大,她是最不可能出现在他生命里的那一个,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最后,和父亲的一餐饭,一席话,使他明白不是他不愿意和别人一起吃饭,而是没有一个爱他的人愿意和他这样一个“讨厌”的人一起吃饭。明白了父亲的“可怜”之后,他的眉宇间露出了一丝幸福的欣喜,他已经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

最后的最后,俩人一起坐在阳台上看夕阳的画面又一次戳中了我的泪点。赖上她,在她家吃饭、沙发上睡觉时,他说,“你家的窗帘遮光性可不好。”“是吗,嗨,我喜欢太阳,喜欢每天看着夕阳落下去的画面,但每天的这个时候我却是最忙的。”她之前无意中说过的一句话,他记得。并找到了这个看夕阳绝佳的位置,愿意不惜一切代价带她来这里看夕阳。

真心爱一个人,就是她(他说的每一句话你都会记得,并在有机会的情况下,努力去实现。

笑了,又哭了,哭了又笑了,一部好看的喜剧爱情片。

从影院出来,时间尚早,月光尚好,眼角的泪痕尚在,甜甜蜜蜜的感觉盈绕指尖,于是,与爱人去街心小花园一坐。树影婆娑的月光下,拾阶而下,我的高跟鞋,细细的小腿,裙裾投射的影子,一晃一晃,如晕开的湖水给人一种温馨美好的感觉,而这影子的旁边始终有另外一个影子的陪伴,生活,就这样平淡从容美好着。

写一个你喜欢的人作文提纲【五】

我不喜欢这个世界,我只喜欢你。

仔细想想还是回过头来写下感受。初见这本书,心想肯定又是玛丽苏,书名也矫情,到现在这个年纪了,这类书还是敬而远之吧。但是几天之内遇到好多次,也绕过好多次,可能是今天室内温度太暖和人也太慵懒的缘故,还是无聊得翻开了。女生嘛,不管什么年纪,还是要有点少女心的。这样安慰自己。才看了第一章,果然玛丽苏,还是秀恩爱。不过也一直对秀恩爱这种事不排斥,看到有些比较暖的小细节,还会忍不住笑一下。看着看着好像着了魔的停不下来,一大中午的时间把整本书翻完了。好吧,确实玛丽苏。

还特意去新浪上搜索公子乔一的微博来看,但是仔细想想,这并不是霸道总裁爱上小职员,或者王子邂逅灰姑娘的鸡汤或者yy文,我好像也并没有那么羡慕,也并没有花痴简直完美的F君。乔一的性格中那么多的闪光点,她温柔,幽默有趣,足够豁达乐观,坚强而且善良,虽然从小单亲家庭长大经历了很多磨难但任然心存善良,而且她工作也足够拼命和专业,她和F君的步调始终是并肩前进的。虽然在F君眼里她笨笨的。大概男主的完美也只是因为情人眼里出西施的缘故吧。很多时候,我们眼睛看到的爱情里的美好,可能就是他们彼此互相包容体谅的`结果,他们能看到彼此性格里的闪光点,也能包容那些不完美,所以,也不用去羡慕谁谁谁,像书里说的海底月是天上月,眼前人是心上人。

珍惜就好。虽然我也同样有咬指甲的习惯,但是我有了解我是一紧张就忍不住咬指甲的人就已经很温暖了。嗯,女生嘛,不管什么年纪,还是要有点少女心的,是这样的。

写一个你喜欢的人作文提纲【六】

哥哥有着一张明星脸。他的眼睛是单眼皮的,跟周杰伦的小眼睛有几分神似。鼻子挺挺的,与潘玮柏的高鼻梁几乎一摸一样。嘴巴大一分则不好看,小一分则是樱桃小嘴,他的嘴巴不大不小,嘴唇薄薄的,言承旭的嘴巴跟哥哥的可像呢!哥哥的皮肤跟《原来是美男》中的张根锡一模一样,白白的。哥哥的身材可是好到无话可说。仅仅十三岁的他已经有一米七六的个子了,这使哥哥班里有许多女生都写情书给哥哥。

哥哥的房间里贴满了明星的海拔,有蔡依林、angelababy、飞轮海。我第一次进他房间时可惊呆了。他还说:“要不是妈妈不同意,客厅早就变成明星的海洋了。”哥哥还毫不吝啬展示着他的收藏。那里有无数张歌手专辑,无数张电影碟片,无数本娱乐杂志,无数张演唱会全记录的光盘。他最珍贵的收藏就是武艺的签名专辑了,那可是他寒假里去杭州快乐男声签唱会排二个小时的队排到的。要是问他看过几场演唱会,他会炫耀地说:“十个手指也数不完。”真是个不折不扣的追星族,我在心里感慨到。

早前,哥哥心中的'偶像是迈克尔·杰克逊。我不得不说,哥哥是块当明星的料。他在家里看迈克的MV,不知不觉就学会了太空步。看迈克的四十五度倾斜,不知不觉练会了六十度倾斜。在迈克去世的那天,他还流下了很少在他脸上显现的眼泪。他说:“自己以后一定要赚很多钱,买下迈克的维也纳梦幻庄园。”迈克在去世不久后,哥哥心中的偶像变成了亚洲舞后蔡依林。哥哥又开始学蔡依林的舞。他先学《日不落》、《特务J》、《花蝴蝶》,尝试了这些舞后,他觉得这根本就是小菜一碟,但在学《舞娘》时,小菜一碟就变成了难上加难,哥哥怎么都学不会,无奈之下只能放弃。但他又特别爱面子,问他为什么放弃,他只会无奈地答一句:“我这么高的个子,怎么适合跳那么娘的舞呢?”过了些日子,哥哥心中的偶像又从蔡依林转变到了贾斯汀·比伯。这次,哥哥不练舞蹈,练他的歌。《BABY》是比伯的成名曲,哥哥就先练比伯的这首歌。前面部分对于英语还不错的哥哥来说已经有了一些难度,但还能克服,后面的RAP,可就难倒了哥哥。最后,哥哥还是克服不了语言的障碍。现在,他心中的偶像变成了万人迷周杰伦。周杰伦的歌和舞,哥哥掌握得如鱼得水。但我的直觉告诉我,不久之后,这个追星族哥哥一定会再次换偶像的,我真期待哥哥的下一个偶像。

我想对哥哥说:“追星不是一件坏事,可耽误了学习可不好。”但哥哥不需要这样的话语提醒,他的成绩一直是班里数一数二的。希望哥哥能成为下一代新生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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