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书生涯已经八年多了,每每都是在乡下教书,每天奔走在乡村的羊肠小路上,风风雨雨,忙忙碌碌,但又平平凡凡。去年寒假的时间我教五年级,我们班学生的基础很差,每一次我很高兴的,怀着满腔热情的去教学,可是总让我失望而归。每一次讲课都感觉自己是在自编自演着,下面的孩子没有什么表情。她们的基础很差,我刚接到的时候只有16.8的平均分,我都傻眼了,我该怎么教他们?我每天都想着法的提高他们的成绩。然而,到了今天为止还有不认识“ 人”的,所以我很生气,每天都是上完课,回到办公室,坐着一个人发呆:难道我的教学生涯就没有什么闪光点,就没有值得反思的地方,值得幸福的地方,值得骄傲的地方。还好,悲中有喜,我想起了这堂课!
她是我们班的一个可以称为滥竽充数的高手,真让我头疼,对她我真是束手无策了。平时班上齐读书的时候她很卖力的跟着喊,可当她一个人起来读书的时候她却一个字都不认识,包括最简单的“人”字,所以我很是恼火。前半学秋季学期的时候,我想激一激她,所以我提前一个星期就告诉她说,叫她去读一年级算了,她哭说:“老师,我不去”,后来星期五上课了,我说:“钟,如果今天你再读不到,你就回去跟***妈说,你下个星期一来的时候去读一年级”。她当时没说话,然后我就让我的学生们自己读书,读生字,组长带读。钟读得很认真,而且不停的用余光看我,我怕我站在那里会影响她的
注意力,我就走出了教室,站在外面。过了十多分钟,我走进教室,然后抽查他们学习生字的情况,叫了几位成绩稍微好点的学生起来读,他们都会了;然后我又叫了几个成绩差点的起来读,他们也会读了,最后我就叫了钟,她读得吞吞吐吐,小心翼翼,每读一个生字就看我一眼,最后终于把生字全部正确的读完了,我笑了,我从心底里笑了,可是当我正在笑的时候,她放声的哭了。我想她此时也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我终于不去读一年级了。
直到现在为止她都在努力的学习着,奋斗者!没有再落后了!
这是我教学那么多年,唯一让我难忘的一节课,我想人是要经受过打击才会有进步和发展!我一定准备着在人生的路上承受打击,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我愿意承受教学中的各种打击,我相信,他们是会有成绩的!
课堂是知识的殿堂,难免会有许多难忘的事,即使它已成为历史,但还是存于我的脑海当中。
演讲比赛的消息不胫而走,同学们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都想在舞台上一展“雄姿”。我当然也不例外,早早的就物色好了。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时间一天天流逝,比赛的日子很快就到了。
梁老师迈着轻盈的步子进入了教室,郑重的宣布比赛正式开始。一阵雷鸣般的掌声跟欢呼声过后,老师从学号念起,依次演讲。同学们个个骁战骁勇,面对这高手如林的“战场”,吾等小辈也只能倒吸一口气了。眼看慢慢逼近我了,我心中小鹿直撞,手掌心也闷出了汗,一个劲儿的回想诗句,生怕忘了词。
“请下一位同学上台朗诵。”主持人悦耳的声音响过,在雷鸣般的掌声中,我硬着头皮上台了。
讲台下,黑压压的人群,无数双眼睛盯着我,我感到浑声不自在。我深呼吸一口气,试图调整心态,可我那不争气的脚又抖了起来,没办法,我横下一条心,背水一战!空旷的教室里,我悠悠的朗读声回荡着,在老师,同学们信任的目光下,我竟然流利的背完了全诗。我昂首挺胸的走下了台,深深吐了一口气。在掌声之中,演讲比赛顺利的结束了,给这次比赛圆满的画上了一个句号。当老师宣布成绩时,我惊呆了,得知自己进入了决赛时,我欢呼雀跃。至少,下一次,我会比这次更出色。
虽然这次比赛已成为历史,但我的脑海仍记忆犹新,成为了我宝贵的回忆。
当老师说开始做的时候,我和方燕婷手忙脚乱地把水果从袋子里拿出来,我们在脏兮兮的桌子上贴上了一层保鲜膜,再把保鲜袋套在手上。我拿出火龙果,说:“方燕婷,等一下你把我切下的火龙果切成小块。”她点了点头。我把火龙果的一头切去,然后把火龙果的皮撕下来,切成大块给方燕婷,她就切成小块放在盘子的中央;我又把芒果撕开,切下两块芒果肉,放在了火龙果的上面;我最后把苹果切下一点,在上面刻上了“消气”二字:然后方燕婷把黄瓜切成片,并放在了盘子的四周,我们总觉得不够完美,于是就在苹果的旁边摆上了四个对半切开的草莓。
啊!这个水果拼盘可真漂亮啊!怎样漂亮的水果拼盘呢?灰中带白的'火龙果加上黄色的芒果再加红彤彤的苹果和草莓,最后加上绿油油的黄瓜,简直就是天仙配!
我们拿给了朱老师,翁老师和吴老师吃,但都只吃了一点儿。剩下的,我和方燕婷慢慢得吃起来,申屠翰锐见我们吃得那么开心,也过来凑热闹,他吃了一片芒果。
这节课是我上过的最快乐,难忘的一节课,因为我懂得了:与别人分享快乐那才是真正的快乐!
记得在三年级时,学期末了。那天体育课老师为了让我们在三年级留下特别的回忆,他竟然在最后一节体育课让我们玩相扑。听到这一个消息,我的内心雀跃不已,因为身躯庞大的我,从来没有机会在体育课出过风头。之前,论跳绳,我跳没两下就喘呼呼;论仰卧起坐,身体用力到快要爆炸了,还是起不来;论跑步,没有全班最后一名就不得了了。所以,我告诉自己,一定要趁这节课好好大展身手一番。
终于到了体育课,同学们全都迫不及待,跳上战斗舞台。磨牙的磨牙、搓掌的搓掌,大家看起来全都跃跃欲试的模样,但是他们看到我身上的“肥肉”,没有一个人敢上来挑战,个个跪地求饶、甘拜下风。我真是太厉害了,还没开始比赛,就先吓坏他们一半的胆子,这时,有一个不知死活的小子大喊一声:“我来跟你比!”我将头转过去一看,竟然是老师,不过,没关系,我对自己“心宽体庞”的身材有十足的信心,尽管放马过来吧!于是一场师徒对决的相扑大赛即将展开。
老师的身材虽然苗条,但是动作非常灵活,我扑上去好几次,都抓不到人。他左闪右闪,不正面挑战,分明是想玩持久战,浪费我的体力,于是我为了赶紧结束这场比赛,就张开我的双手,瞪大我的眼睛、露出我的尖牙,奋不顾身的向前冲了过去。老师被我这个举动吓了一大跳,结果一不小心脚没踏稳,掉到场外,我也重心不稳,一起飞出去。两人摔得四脚朝天,而其它无情的同学们却在旁边哈哈大笑,不过,我居然赢了老师,真是太棒了!
现在想起这件事,嘴角还会不自觉的往上扬,心里总有种快乐的感觉。体育课老师遇到我,常会跟我开玩笑说:“你该减肥了,否则以后真的要去当相扑选手喔!”三年级时的那节相扑课,真是我到现在最难忘的一堂课。
在六年的小学时光里,我上过无数次课,学到了无数知识。但是最令我难忘的是四年级的一次科学课了。
四年级,我们班来了位新老师——晋老师,她教我们数学跟科学。晋老师说话既精辟又和蔼,她对数学知识十分了解,时常给我们出奥数题来扩展思维。她不仅布置的家庭作业特别少,还对学生特别亲切,所以深受同学们喜欢。记得在那年冬天,几乎没怎么下雪,到了本该春暖花开的时候,却纷纷扬扬地下起了小雪。同学们都想下课出去玩雪,但是出乎意料的是,晋老师竟然主动提出讲完科学就提前出去赏雪!同学们不仅对这位新老师更加喜爱!
一提起晋老师,我最先想起的就是一堂有趣的科学课。一直以来,我认为上科学课是最无聊的事,一翻开书,那一列列,一行行蝌蚪般的文字便令我望而生畏。硬把知识往脑子里塞,实在是枯燥乏味的过程,你看——读一遍,便想把书合住,读两遍,便想出去玩……如此反复读下去,不但一点儿收获也没有,还浪费了大把大把的时间,这可真是令人头疼的事。不过,自从上了晋老师的那堂课,我便爱上了科学课。
科学课,我们照例要背一些知识,不过,晋老师教了我们一个新招——理解记忆。只见科学书上印有一个插图,记录了蝴蝶生长的全过程:卵——幼虫——蛹——成虫,我们的背诵任务就是这些。晋老师先让我们看书读,然后看着书上的插图背,最后看着黑板背,再有慢到快。在背诵过程中,我脑子里不仅浮现出一组连环画:一个圆圆的卵里,爬出一只令人望而生畏的毛毛虫——蝴蝶的幼虫,这个幼虫经历几次脱皮,把自己结成蛹,挂在树上,过了几天,幼虫破茧而出,成为成虫,也就是漂亮的蝴蝶,然后蝴蝶再生下卵……周而复始,大自然向我们展现了许多神奇的事情。
同学们越背越快,也越背越有兴趣。这不再是背书,而是一场游戏,谁背得熟练,谁就是冠军!在我们忘情地背的同时,读书的诀窍——理解,也悄然出现在我们面前,任我们细细品味。
这真是一次令人终生难忘的科学课!
在一到六年级的学习生涯中,令我最难忘的一节课,是在三年级的一节科学公开课上,那一节课是最难忘的回忆,现在回忆起来,真的让人耐人寻味。 那一节课讲的是热胀冷缩,教室里很多老师听课,我当时非常的紧张,老师说打开书看一下例子,然后开始做试验,先把一个气球拿出来,再把热水倒进烧杯里,把气球固定在烧杯口处,不一会,气球膨胀了起来,老师开始提问了,“谁知道这是为什么?”同学们都举起了手,我心想:我也知道,我也要举手,可是不知为什么我的手就是举不起来,我已经控制不了我自己,老师叫了别的同学回答,他答对了,我错过了一个展示自己的机会。老师又做了一个实验,把刚才装满热水的烧杯原封不动的放进装满凉水的盆子里,不一会,气球渐渐的变小,直到瘪下去了,老师又开始提问了,我想这一次不能再错过了,我要举手,可是手好似麻木了,动弹不得,我就这样又一次错过了机会。为了巩固知识,老师又做了一个与生活实际接轨的实验,拿出一个踩瘪的乒乓球,把它放在一个装满热水的盆里,过了一会,球开始一点一点的鼓了起来,最后成了一个完好无损的球,老师问这是为什么,和哪一个原理一样呢?这次我不再犹豫了,勇敢的举起了手,回答说是热胀冷缩的道理。老师说正确,我高兴极了,我抓住了最后的一次机会,这不仅是机会,也给我的以后的学习生活增加了勇气,我想这就是我难忘的原因。 这节课使我难忘,但是我更难忘的是那一次勇敢的举手。
生活就像一片夜空,每一颗星星,都是我难忘的记忆。那件有趣的事,就是无数颗星星中最耀眼的一颗。
还记得上3年级的时候,我们曾上过一堂非常有趣的课。那天,我们早早就准备好书本,准备学《一分钟》这一课,可是老师却没有像往常一样给我们直接讲课,而是问我们一分钟的意义。有人说一分钟很快就过去了,1分钟没什么,还有人说1分钟和一天的时间相比,实在太渺小了,大家纷纷议论。这时老师说:“那我们先做个游戏怎么样?”我们一听做游戏,自然非常开心,很爽快的答应了。老师首先让我们两臂举起来站1分钟,开始我们还能坚持得住,可是到了后来,手臂非常酸,也开始有人摇摇晃晃了。接着老师让我们比赛写字,看看在一分钟之内可以写多少字, 当老师喊停的时候,我们都非常惊讶,1分钟居然可以写这么多字!后来老师说:“现在你们再算算算如果每人浪费一分钟,全班同学一共会浪费多少?”算完后我们惊奇的睁大了眼睛,小小的一分钟加起来竟然有半个小时之久!接着老师又问了一句:“全中国呢?全世界呢?”我们真的不敢再继续想象下去。
做完游戏老师语重心长地说:“你们现在已度过了无数个一分钟。一分钟,有时在课堂沙沙作响的笔尖下滑走;有时在玩耍中被欢笑声所冲走;有时在沉睡中被呼噜声所带走;有时在生气中被愤怒所赶走。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有些人以前从来不知道珍惜时间,总是想:没关系,还有明天呢,总是把事情放到明天来做。长大了就开始后悔了:我小时候要是好好珍惜时间,长大就不会这样了。谁可曾想过,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呢?
上完这一堂有趣的课后,我才真正知道了一分钟的重要性,今后,我一定会好好珍惜时间,不浪费生命里的每一分钟,在这里,我真诚地希望大家也能明白时间的宝贵,珍惜时间,用最短的时间做最多的事情
从一年级到三年级,我上了无数节语文课,但有一节课让我记忆深刻,那是三年级的《找骆驼》这一节语文课,这节课是从班上进行的。
上课了,我们安静地做在自己的`座位上等待着老师来上课,老师一踏进教室,就问我们想听故事吗?我们异口同声地回答“想”。老师一边给我们讲故事,一边给我们讲解。有所不同的是,以前都是老师提问题,我们举手回答,但这次老师让我们自己提问题,自己回答,这下同学们的积极性提高了很多,每人提了很多问题,老师把问题归类,又让我们分小组讨论这些问题,课堂气氛非常活跃。
最有趣的是分角色朗读课文,老师让我们分别扮演商人和老人,我高高地举起手,老师问我想扮演谁,我说想扮演老人,啊!我多兴奋,开始表演了,下面的同学们高兴地哈哈大笑起来,表演结束了,教室立刻响起热烈而持久的掌声。
这节课,我们在快乐中学到了知识,真让我难忘。
在我六年小学生涯中,上的课已经是不计其数了,在这些中有令我感到高兴的、轻松的、还有让人感到难忘的、枯燥的、也有使人感到讨厌的,但是我最难忘的还是那节作文课――“烧不坏的手帕”。
记得那节课的时候林珍老师带来了两个盘子、一瓶医用酒精、两条手帕、一个打火机跟一个装满水的杯子。笑眯眯地说:“我们要做一个十分有趣的实验――‘烧不坏的手帕’。”手帕怎么可能烧不坏呢?我心中又犯起了嘀咕。
实验开始了,同学们都一拥而上,只见林老师先将手帕放到水里浸湿,再拧干,对折后放入盘子里。接着,再倒入酒精。然后用打火机点燃酒精,霎时,火苗一下子窜了起来,火越烧越旺,过了几十秒钟后,林老师盖上另一个盘子把火熄灭了,而那块被火烧过的手帕尽然完好无损。
老师问大家这时为什么?有人说是因为手帕沾了水。林老师便笑着对大家说:“那我们就再来一次吧!”说着,林老师拿出一条干手帕,按照同样的办法将它点燃,可手帕依旧完好无损,我们都看呆了。
“还是让我来告诉你们吧!”林老师说,“酒精在燃烧的时候,火焰上部的温度很高,而底部的温度却很低。另外,实验用的是浓度百分之七十五的医用酒精,酒精容挥发,而燃烧是在盘子的表面进行的,手帕是浸泡在百分之二十五的水中的,一直处于水的保护下,所以烧不怀。
听了林老师的话,我们顿时恍然大悟:任何事物都不能只看表面现象,有时候,我们往往被自己的眼睛所欺骗,我们应当透过现象去看清它的本质。这节课不仅学到了知识,还明白了道理,真是令人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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